A. 德国 家团签要提供“ 保障生活费用的证明”指的是什么
就是根据你在德国的配偶的月收入,来发家庭团聚签证。
所以“证明”就是你配偶的工作合同和工资单,他的税后工资要达到一个标准,才能给你发团签,生活费每个城市的标准不同。基本上是减去你们的房租,然后再五百到六百欧/人。
B.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特点及评价
和德国社会保证制度以及本问题相关的论文如下:
一、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内容
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层次清晰,日趋完善,形成了以社会保险为基干的、十分完整的四个组成部分。
(一)社会保险
1、医疗保险。德国医疗保险的任务是保持、恢复或改善受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受保险人应该通过有意识的健康生活方式、通过疾病预防和治疗以及康复,避免和战胜疾病以及残疾。医疗保险机构通过解释、指导和提供待遇来支持受保险人,使受保险人保持健康的生活状况。几乎所有的德国国民都参加了医疗保险,未参保率仅为0.3%左右。医疗保险可以分为两个构成部分,约90%的国民参加的是法定医疗保险,不足10%的国民参加的是私人医疗保险。其中法定医疗保险是基础,多种私人商业医疗保险为有机补充。义务保险的成员是:所有年工作酬在规定界限以下的工人和职员;失业保险金、失业救济金、生活费津贴领取者;养老金领取者;在残疾人工场、慈善机构工作的残疾人和参加康复措施者;没有参加家庭保险的大学生;农民医疗保险法中规定的农业企业主和他们共同劳动的家庭成员;独立经营的艺术工作者、新闻工作者。医疗保险在各州的比率是不同的,大体在11.5%-15.5%之间。雇员承担50%的保险费,由雇主直接在其工资中扣除代为缴交,剩下的一半由雇主补齐。医疗保险具备社会再分配的功能,月收入低于620马克的国民可以免交,未工作的妇女、失业的男子和子女也可以免于参加保险,他们作为家庭成员受到保护,即“一人参保保全家”。
2、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非常广而且是强制的,所有参加有偿工作的人和正在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人都有参保的义务。劳动促进和失业保险的待遇,在雇员方面主要有:就业指导、介绍培训和介绍工作、职业培训补助金、残疾人参与职业待遇、失业保险全和失业救济金等等;在雇主方面有:劳动市场指导、介绍培训和介绍工作、劳动能力降低雇员参加工作时的工资补贴、培训补贴等。如果愿意服从联邦劳工局安排工作仍未找到工作的参保者,可以按过去一个自然年收入的60%领取,如果有一个以上的子女,保险金比率可以上升至67%。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一般为12个月,年老难以再就业者可以延长到32个月。如果继续失业,失业者可以申请失业救济。此后,其需要工作并重新缴纳失业保险半年以上者,才可以恢复享受以上待遇。
3、工伤事故保险。其任务首先是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通过治疗和职业促进使受保险人的健康和工作能力得到恢复,此外,通过提供现金待遇使受损害者和他们的遗属获得赔偿。受保险人是所有雇员、中小学生、大学生、幼儿园的儿童和从事公益事业者。工伤事故保险的所有费用均由雇主承担,保险为受害者必要的救治、医疗、康复等资金花费提供补偿,也在受保险人在受伤散后不能工作停发工资时提供受害者津贴、养老全。如果受保险人不幸因工伤或者职业病身故的,保险金会向遗属提供丧葬费、遗属养老金和孤儿抚恤金。
4、护理保险。德国的人口的老龄化的情况造成了家庭结构改变,对老年人口的照顾和看护已经由家庭层面上升到社会层面。于是在1994年德国颁布了《护理保险法》,该法规定参保人收入在6525马克以下的,需缴交雇员月收入1.7%的护理保险费,由雇王与雇员各半分担。参保人年满65周岁需要护理人员照顾或者进入养老机构的,经相关程序可以由保险支付大部分费用。
5、养老保险。德国的养老保险以法定养老保险为主,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险为补充。法定养老保险覆盖德国全体劳动者,包括自由职业者、艺术家在内的劳动者都必须要参加。月收入8700马克以下的按照收入的19.5%缴交法定养老金税,雇主与雇员各承担50%。德国的法定养老金运作采用现收现付的模式养老金的领取年龄为65周岁,可领取相当于退休前工资70%的退休金。如果投保人身故,其配偶又没有固定收入,可以领取一定的遗属养老金。
(二)社会赡养和赔偿
1、战争受损者供养。由于历史原因,在一战和二战中德国方面的受损者众多。为帮助受害者,德国政府对一战二战中的身体受害者提供赡养,供养资金由税收支出。供养待遇有医疗康复、疾病治疗、改行津贴、劳动能力降低至少25%时的健康受损害养老金、护理补贴、特殊情况下的困难补贴、丧葬费和遗属养老金等。
2、暴力行为受损者赔偿。自1976年5月15日起,战争致损偿法对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者和他们的家庭给予救济。受损害者的待遇与战争致损害供养范围一样,但是财产损失不予赔偿。对于从1949年5月23日至1976年5月14日这段时间的因暴力行为受损害者,在生活困难的情下也给予救济。
(三)社会救济
社会救济是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它被当做是保障国民正常生活的最后一道防线。社会救济为那些不能从社会保险获得待遇者获得的待遇不足以维持生活的人,通过提供社会救济待遇使他们能够过上与人的尊严相符合的生活。德国社会救济发放的群体是收入或养老金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的人,或者是有特殊困难的人,如重残疾人或者孤寡老年人。社会救济的标准是按照“照常需求”发放,即维持当事人最较低的生活标准为基线。相对应,社会救济金也分为两种:日常生活补贴和特别状况照顾。社会救济所需资金来源于国家的财政税收。福利局负责该项工作,同时教会机构、民间慈善团体和红十字会等提供辅助配合。具体救济金的日常管理和发放由德国最低级别的行政机构:城镇政府管理发放。
(四)社会促进
社会促进分为家庭促进、教育促进和住房津贴。家庭促进目的是帮助家庭减轻由于孩子出世后养育子女的负担,其面向现居住在德国境内、有一个以上(含一个)子女的家庭支付。德国各级学校一般来说大部分费用不需要学生本人支付,但如果在此背景下学生仍然有生活费或者其他费用支付的困难时,他们可以申请教育促进,政府向中小学生提供补贴,大学生可以获得一半的补贴和无息贷款。住房津贴是为了缓解低收入家庭的租房或者购房经济负担的一种补贴。获得住房津贴需要向市、县行政机构提出特别申请,一般期限为一年。
二、德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
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一直为人称道,但近年来其受到的诟病越来越多,理由大致如下:(1)个人惰性产生。长时间高福利导致了收入倒挂,有时失业者得收入受益于各式各样的补贴和福利反而比就业者中的低收入者还多。造成了人们不劳而获思想的滋生,也推高了失业率水平。(2)不利于企业良性发展。德国工资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处于较高的水平,再加上企业必须为雇员承担多种保险,造成用工成本高企,企业无力雇佣工人。同时,由于严格的劳动者保护措施,企业不得随意裁员,裁员需要给予员工高额补偿,导致企业雇员转趋谨慎,劳动力市场僵化,不利于企业根据市场调整人力资源的配置。(3)造成国家的负担。社会福利开支大增,政府不堪重负,赤字扩大,需要通过发行债券、提高税率等方式缓解,大量的社保资金也挤占了社会生产力发展所需的资本。
三、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对我国的启示
德国的社保制度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实例,我们可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早日建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保体系。
第一社保制度的建设要与生产力发展和经济水平相一致。从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德国的社会福利费用大约相当于同年国内生产总值的30%-40%,给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比较沉重的负担。德国经济不堪重负的教训表明,社会保障支出不可避免地会侵占国家的积累资金,如果在社会保障上投资增长过快,可能会造成通货膨胀、经济增长乏力的弊端。因此社保制度建设的规模和水平要与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国情相适应,处理好国家、企业个人三方面的关系,也要处理好各地区之间的统筹平衡,循序渐进,稳步发展,不可急于求成,盲目冒进。
第二,要花大气力建立健全维护社保制度良性运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德国社保工作之所以能较好的进行,离不开德国完善的社保法律体系。我国要建立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的前提就是有法可依。而我国现阶段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相对不完善,立法的层次、水平还有改进的空间。从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我国相继建立了职工失业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工伤保险等制度,但这些制度的实施都没有正式的法律予以规范,仅仅是依靠国务院下发的规章或者文件。因此,理所应当的把社会保障立法作为今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下一个阶段的立法重点,抓紧制定实施。
第三,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要多方参与。政府是社保的管理主体和实施主体,同时也应该将民间慈善机构,非官方的红十宇会、商业保险公司等纳入到社会保障制度中。当前我国的老龄人口比重不断上升,出现了“未富先老”的局面,如果仍然实行我国现行的现收现付方式分配社会保险基金,资金将出现缺口,因此就需要全社会形成合力来解决包括资金筹集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C. 德国人都“不差钱”,为什么德国年轻人却宁愿租房住也不买房呢
德国人都“不差钱”,德国年轻人却宁愿租房住也不买房,是因为:01.租房市场规范,很有安全感,没有买的需求。02.月薪买房子需要的时间长,也没市场。03.环境优美,换换麻烦,租房国家还有补贴。
01.德国人租房子没有什么压力。政府有强有力的政策,因此租房市场比较规范,租金稳定又便宜。如果房东想涨价,可以,得先提交一个书面说明。经过一段时间批准以后,才可以涨价。
03.房客租房子就算没有钱可以付房租,房东也不能马上就可以把人赶走,还得通过法院的方式。对房东来说,费时费精力,一般都喜欢私下解决。然后德国居住的环境也很好,一般住的好好的风景也好,也不愿意到处重新找地方重新租房。更厉害的是,你租个房子住,德国住宅补贴法还会帮你负担一部分的钱。这种住宅,是德国专门开辟的,调用了很多的社会资源。
D. 德国福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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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优越的福利政策
2014-03-14|钱湖隐士|
转藏(6)
德国是西方国家中建立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最早的国家,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德国社会福利保障制度的完备以及高度效率是世界公认的。根据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1款,联邦德国是一个民主制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德国的社会福利制度涵盖的方面非常的广泛,从你出生到你死亡,这些福利政策可以说是相伴你一生。从对孩子出生的育儿补贴,家庭补贴,以及生病护理等医疗保险到住房补贴和各种救济金,德国的福利政策辐射到生活的方方面面,以确保其公民的基本的生活条件。 1、生育福利
凡是德国的公民、持有永久居住签证者、获得工作签证者及其配偶都可以享受生育福利。育龄妇女在怀孕期间及其产后短期间内享受法律保护不被解雇,而且继续享受工资,夫妻双方可共同享受福利,可申请总时间长度为3年的育儿时间,且继续享受部分工资。如果育龄妇女在宝宝出生前没有工作,那么每月可获得300欧元补贴。如果申请人在宝宝出生前工作,生育补贴是宝宝出生前后平均税后工资差额的67%,最高不超过1800欧元。也就是说,如果休假不工作,就拿原工资的67%。如果为了照顾孩子半职工作,损失的这部分税后工资的67%由生育补贴补足。生育补贴最长领到孩子满12个月。此外,孕妇从怀孕到生产后的调养等一系列费用皆由保险公司承担。
2、育儿福利
《联邦子女补贴金法》规定,凡德国籍、持有德国永久居留签证及工作签证者的子女均有权享受儿童补贴。在德国出生的新生儿从出生之月就开始算起,而外国移民来的儿童则从入境德国的当月开始算起。儿童补贴金是按月领取的,具体为:第一个孩子184欧元,第二个孩子184欧元,第三个孩子190欧,第四个孩子215欧。每个孩子都可以拿到18岁,18岁以后如果要继续读书,可以拿到25岁,如果没读书也没找到工作,可以拿到21岁。18岁以上的孩子如果年收入超过7680欧元,则不能拿儿童补贴了。
3、免费的教育
德国政府非常重视教育,它的公立学校是免费的,孩子从小学到中学的教育都不收取学费。教科书等学习用品部分减免。如今,尽管德国对大学不再免收学费,但是部分公立大学仍然是免费的,就算是收取学费的大学,每学期的学费也在500欧元左右,这对于大部分的家庭来说,都是可以承受的,德国的大学有大量助学金,家庭贫困的学生还可申请助学金。此外,德国没有高考,孩子获得德国高中毕业证后,可以选择攻读综合性大学或者就读于职业学院。 德国大学设施先进,并且非常注重理论知识的实践(所以实验课程非常多),上课大体分为大课(Vorlesung),小课(Ubung)和实验课(Praktikum)。大课一般在可容纳500人以上的教室上,小课在容纳10人到30人不等的小教室上,实验课有专门的实验室。学生每学期自行安排课程,也就是说,相同内容的课,教授一周一般会讲2-3次,学生根据自己的时间选择一节去听。德国大学不发教科书,看书的话可以去图书馆,课堂上记笔记,也可以去教授的个人主页下载讲义。 德国大学的食堂菜品丰富,分量充足,安全卫生并且便宜。
4、住房津贴
按照联邦住房津贴法的规定,住房津贴是对有合法要求者的租金或者由于个人购房而造成的经济负担的一种补贴。通过提供住房津贴,使租金和购房负担不要超过家庭或者单身者的经济承受能力。住房津贴只向收入比较少的家庭提供。而且,德国人喜欢租房,有专门的租房公司提供长期租房,合同按年签,只要遵守合同规定,不存在房东不高兴撵租客出去的事情。房租在东部各州为400欧左右(90平米为例),西部和南部各州为700欧左右。房租分为暖租和冷租,即为包水电费和不包水电费。当然在德国你也可以买房,一般的独栋房屋花4---10万欧元就可以买到,德国的住房大多采用集中供暖的方式,所有的住房都配备有暖气片,一般在10月过后就有暖气提供,一直持续到次年5月。德国家用电压为220V,跟国内相同,但是电源插座为欧式圆孔插座,国内的平口插头需自带转换器。
5、完善的医疗保险体系
在德国,医疗保险的覆盖率基本上是100%,几乎每个居民都是法定或者私人医疗保险机构的成员,总收入低于47700欧元的(2007年标准)必须参加法定医疗保险。即使在偏远的农村地区,人们也享有广泛的医疗照顾,而且这种服务不会取决于病人收入的高低。一般外国学生都加入国家保险公司,费用50 欧元/月。持工签者推荐买私人保险公司的医疗险,费用70欧元/月,如果买国家保险公司的医疗险费用在100欧元以上。在医疗服务体制的建设上,德国不实行医疗定点制度,任何人可以选择到任何医院、任何药店看病买药。德国严格实行医药分开,医生开处方,病人到药店买药,医生的处方权和药店的售药权是严格分离的,医生不得建议或暗示病人到某一特定医院买药,这就避免了医生滥用处方权与药商共谋
E. 德国买住宅房需要什么条件
外地人买房需要的条件具体为:
1、个人身份证,
2、个人户口本,
3、个人结婚证(未婚则提供未内婚证明容),
4、连续缴纳一年或者以上的完税或社保证明。
注意事项:
一:了解开发商背景和资质。选择有实力的开发商很重要,正规的开发商在房屋质量,合同签署,产权办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二:社区周边的大环境和配套。市政的发展方向直接影响楼盘的升值。
三:社区内部规划。
1、供暖转换站,垃圾处理房,车库出入口,配电间等位置对所选房屋是否有影响。
2、楼宇的部署,有没有再建的可能,楼间距及采光的影响。
四:投资业主要分析社区内及周边居室数量比例,自住业主看个人需要。
五:其他的例如面积误差,层高净高,产权办理时间等正规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都已经有明确规定。检查房子要检查内墙、地、顶、门、窗以及防水处理、外墙、楼道、房屋面积、公摊面积等是否与合同一致。
F. 德国为什么能长期控住房价
1、德国房价合理,房价收入比偏低,保持了长期稳定的房价,在全球“独善其身”。1970-2015年,德国新建住房名义价格指数增加90%,扣除通胀的实际价格下跌11.3%,实际房价收入比下跌62%。十次危机九次地产,1991年日本房地产泡沫和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全球各国普遍受诱惑刺激房地产泡沫,而泡沫崩溃又带来沉重代价,唯有德国没有出现过严重的房地产泡沫和危机。
2、德国长期实行以居住导向的住房制度设计,并以法律形式保障。德国政府始终把房地产业看作是国家社会福利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没有过多地强调其“支柱产业”的地位。政府重视发展高附加值和技术密集型的汽车、电子、机械制造和化工等产业,成就“德国制造”。德国的《住房建设法》、《住房补助金法》、《住房租赁法》和《私人住房补助金法》分别为社会保障住房供给、中低收入房租补贴、租赁市场规范和私有住房提供了法律框架,被称为德国住房政策的“四大支柱”。
3、充足稳定的住房供给,规范发达的租赁市场,住房拥有率低、租房比例高。经过战后重建,到1978年,平均每户家庭有1.21套住房,长期的住房紧张问题得到缓解。德国政府大力推动廉价住房建设,同时支持建设福利性公共住房建设,政府根据家庭人口、收入、房租给予居民房租补贴,确保每个家庭有足够的租房支付能力,86%的德国人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租房补贴。保护承租者的租赁市场,《租房法》规定房租涨幅不能超过合理租金的20%,否则房东就构成违法行为,房客可以向法庭起诉;如果超过50%,就构成犯罪。住房拥有率较低,租房比例较高,德国的住房拥有率平均一直在40%多,有一半多的家庭均通过租房解决住房问题。
4、合理稳定的住房投资回报率,严厉遏制投机性需求和开发商暴利行为。德国住房市场具有较为稳定的投资回报率,长期稳定在4%-5%之间。德国先后出台了多项严厉遏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和开发商获取暴利行为的政策。在住房交易中,若未满10年出售,需缴纳25%的资本利得税。如果开发商制定的房价超过合理房价的20%,购房者就可以向法庭起诉。如果超过50%,就定性为“获取暴利”,开发商将面临高额罚款和最高三年徒刑的严厉
G. 德国人建一般住宅要多少钱
去德国你不必讲究穿戴,因为德国人的穿衣戴帽都是很随意的,不是很讲究。在德国你要是像在我们国内那样就餐要满桌子菜,人家反而瞧不起你,说你不会过日子,不是正经人。这就是德国人的消费观。
在德国,衣、食、住、行这四项基本生活开支中,衣、食占的比例极小,而住、行却占了很大的比例。人们把大量的钱用于购买住房、豪华汽车及外出度假等方面。住房从普通公寓到花园别墅,越有钱的人越不住市中心的高楼大厦,而是向郊区无污染的地方去。汽车也是从几千马克到几十万马克,富裕的人家达到人均一辆车。度假从近到远,从国内到国外,拉开了贫富之间的差距。在这里,穷也好,富也好,人家似乎都过得潇洒自如,无忧无虑,究其原因还是一个观念问题。就一个家庭而言,消费观念及人际观念就足以起到压抑或解脱人们精神压力的作用。
在德国,一面去银行存款,一面节衣缩食,精打细算,勒紧裤带过日子的家庭是很少的。而买房贷款、买汽车贷款的人却比比皆是。有一位去德国定居没几年的上海人,花50万马克买下一幢三层楼的小花园别墅,据他本人形容,花园内是绿草红花、丁香、草莓,还有儿童秋千及滑梯。室内地下室为健身房、储藏室,一楼为客厅、餐厅、厨房,二楼三间卧室,三楼为书房、客人卧室及儿童游戏室,每室都配有卫生间。我们听后都惊讶他哪来的这么多钱?原来,在德国买房都是贷款,还清这50万马克,也要三四十年。
据说德国政府还采取一系列限制富人高收入,维护穷人低收入及提高社会福利等政策,大大地缩短了贫富之间的差距,使那些即使靠救济金过日子的失业者及孤独老人也能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乞求布施的艺人心安理得地挣钱,社会秩序相对比较稳定。
H. 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世界各地主要模式
美国:实物与货币补贴相结合模式
在美国,通常年收入低于2万美元(1美元约合6 .83元人民币)的家庭被视为低收入或者是贫困家庭,来自这样家庭的人口目前约有3900万人,占美国总人口的12.1%。多年来,美国政府为解决这部分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绞尽脑汁,现已形成了一整套比较完善的住房保障制度。
实物补贴:一是公共住房,指政府房屋署拨款建设并直接管理的房屋。这种房屋主要用于出租,其租金标准根据家庭收入而定,一般为家庭收入的1/3。二是廉租公屋,指政府为低收入偏上家庭提供租住的公有住房。其家庭年收入限制标准相对较高,如一家一口为28150美元,两口为32150美元,一般租金标准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3。一旦家庭收入超过以上标准,便要搬出去,否则,将大幅提高租金,最高租金可达基准租金的5倍以上。但是,低收入者租住符合政府规定的住房,只需支付其家庭收入25%的租金,超过部分的房租由政府代为支付。
货币补贴:一是租金补贴。这一政策主要针对低收入者承租私人房屋。政府鼓励私人将符合出租标准的房屋出租给低收入者。当低收入者承租后,便将自己收入的1/3付给房主作为房租,其余部分由政府代付。二是购房补贴。根据美国前总统布什2003年签署的《美国首付款法案》,凡能够支付月供房屋抵押贷款、但没有足够的钱支付房屋首付款的美国家庭,可向地方相关机构申请低收入家庭特别资助,政府将帮助购房者交齐首付款和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的有关费用。为购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提供1万美元或者是住房买入价格6%的首付款资助,该法案每年至少帮助6万低收入家庭支付首付款和交易费用。
用义工降低修缮成本:由于劳动力成本高昂,美国修缮房屋的费用中人力成本一般都高于材料费。对此美国政府和很多社区组织都鼓励志愿者无偿帮助低收入者进行房屋修缮,以降低修缮成本,志愿者也借此得到较好的履历记录。这些记录可以帮助他们在今后的就业过程中受到用人单位的优先录取,而接受援助的居民则有义务以社区义工等形式回报社会。
德国:发放住房补贴为主的模式
住房补贴分为租房补贴和购房补贴两类。租房补贴制度是目前德国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主要方式。德国约有60%左右的居民租住住房,其中约1/3租住公共住房,2/3租住私人住房。近年来,为保证每一家庭都能够有足够的住房租金支付能力,德国住宅补贴法规定,居民实际缴纳租金与可以承受租金(一般为家庭收入的1/3)的差额由政府承担,补贴资金的来源由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各承担50%。此外,财政还给予收入较低的购房人不同程度的购房补贴。现在,约有86%的德国人都可以享受不同额度的住房补贴。
至于将房子租给谁,德国政策规定主要取决于谁“对需求最紧迫”。首先,无房户原则上会得到优先照顾;其次,收入低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如果一个家庭每月用于房租的支出大大超过月收入的30%,就算困难户;第三,失业者、多子女家庭、孕妇、单身母亲、残疾人、病人、社会弱势群体,以及原住房条件恶劣等等,也都在考虑之中。
新加坡:政府建房为主的模式
该模式以新加坡为典型代表。按照1964年推出的“居者有其屋”组屋计划,新加坡政府成立专门的法定机构,对占住户80%的中低收入者,统一供应组屋,并实行严格的限房价、限户型政策,保证大多数居民买得起组屋。政府规定,每户中低收入家庭可以购买一套组屋,购买组屋居住不满5年出售要纳较高的税。
同时,还对少数低收入困难家庭实行更加优惠的住房保障政策。一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的困难户供应由政府补贴的小户型组屋。政府补贴标准为:两室一套的,政府补贴购房总价的1/3;三室一套的,政府只补贴5%;四室以上大户型的不补贴。二是对占居民家庭总数8.5%、月收入不超过800新元(1新元约合4.98元人民币)的特困户,政府租给面积更小的旧组屋(一般为40平方米左右),月租金仅为十几新元。
德、法、日:法律强制模式
法国和德国是法律强制模式的典型代表。法国政府专门颁布法律,从2000年开始,规定任何开发商在住宅建造规划中,至少拿出20%的面积,卖给社会福利房屋管理公司,由其出租或出售给低收入者,并提供房屋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其余80%则按市场价格销售。这样做的好处:一是促进不同社会层次的居民在居住上相互掺杂和融合,防止人为地将一座城市分割为富人区和穷人区,特别是避免出现贫民窟;二是促进了街区内多种多样的经济文化生活的融合。
针对二战后大量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困难问题,德国政府于1950年颁布《住宅建设法》,推动福利性公共住宅的建设。其中大众化的公共住宅全部由国家投资兴建,主要向低收入、多子女及领取养老金者等家庭提供。为了避免人为造成富人区和贫民窟,德国政府也规定,房地产商每兴建一个住宅区,必须用20%的面积建造福利住房。经过多年努力,德国较好地解决了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为解决战后住宅严重缺乏问题,日本政府在1951年颁布《公营住宅法》,明确指出公营住宅的受益对象为低收入家庭。这一法则的实施极大地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紧张状况。根据1996年新修订的《公营住宅法》,日本公营住宅的房源有三:一是地方公共团体建设公营住宅;二是地方公共团体收购的民间住宅;三是地方公共团体租用的民间住宅。
韩国: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
早在1998年,韩国政府就开始实施促进廉租房的政策,现在又提出10年内完成“百万户国民廉租房建设计划”。韩国的廉租房分成两类,一是永久性出租房,二是可出售的出租房。廉租房的租金仅为市场价的60%至85%,最长租赁期为30年。
I. 到德国定居的办法
1、想到德国定居,它的移民政策有变化吗?
答:提到移民,许多人首先想到的是美国、加拿大和澳洲,而欧洲在这方面则稍逊一筹,这主要与欧洲国家占地面积小有关,而且当地居民觉得外来人士到欧洲仅仅只是为了旅游而非把它作为定居的理想之地,所以对他们有些排外。上海前进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资深移民专家霍华德先生指出,随着近几年德国移民政策的改变,定居德国优势明显,利远远大于弊。
近些年,欧洲国家中以德国为例移民政策有所改变,如获得绿卡时间缩短,对新移民的限制也比较少。而且,为了摆脱排外的负面形象以及力争在引进外来人才上取得优势,德国在移民问题上做出了如门槛定得较低、对移居者一视同仁没有歧视等举措,这在其他欧洲国家中显得难能可贵。
定居德国,不单可以享受和美加澳各国相当的诸多福利,而且子女在受教育上,不用支付昂贵的学费,因为德国从小学至大学研究生一律免费,仅此一点就足以吸引众多有志移居西方国家的移民者。
由于德国是欧盟的核心成员国之一,有了德国绿卡将可以在所有欧盟国家间畅行无阻。如果说单个欧洲国家面积小市场有限的话,那么在整个欧盟范围内做生意就大可不必担忧了。
中国与其他欧洲各主要工业国的关系中,与德国在包括贸易内的各个方面合作都十分密切。而且,定居德国并非只允许呆在德国,一旦获得绿卡,可以在中德两国间自由往来,把自己在国内的生意拓展到欧洲大陆去。
专家指出,目前看来定居德国利远远大于弊。当很多人依然着迷于那些传统移民国度时,可以尝试着调转方向多关注一下德国。
2、最近听说德国可以进行投资移民,花25万人民币即可以全家移居德国,不知道大家是否有所听闻,谢谢!
答:花2.5万欧元大约25万人民币移民德国这个消息是真的,但现在太晚了。在2000年前后,有大批的中国人用这种办法到了德国,主要是原东德地区。当时德国政府的想法是让有钱人在德国开公司,促进德国(主要是东德)的经济。但没想到,聪明的中国人开了很多的皮包公司,人到了德国,并不是真正的做生意,当然也没有钱缴税,更谈不上对德国经济有什么促进。现在,德国政府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从去年开始整理这些公司,把效益不好的全都取消了。
楼主在这个时候办这种移民,好像时机不太好。除非你在国内有比较好的工作经历,能让移民局的人相信你有能力给德国的政府带来经济效益。
3、请问在中国只能办理最多6个月到德国的工作签证吗?更长时间的工作签证需要到德国的移民局办理是这样吗?
答:6个月已经不错了,更长的签证需要你到德国工作后签证快到期时由德国用工单位开具证明到移民局办理。
4、德国热门移民城市有哪些?
答:去南部比较好,生活舒适,北部大多是些工业城市或港口城市,东部不用说了,生活条件肯定比不上其他地方。
所以首选München(慕尼黑)特产:慕尼黑小肉肠,还有十月节(啤酒节)。
其他的Düsseldorf都赛尔多夫(时装之都),Berlin柏林亦是不错。
5、我已在德国留学并毕业,想在德国工作,那么如何才能移民德国?帮帮我,谢谢。
答:德国不是移民国家,没有“移民”的说法,但可以拿到永久居留。
你毕业之后按现在的居留法是可以得到为期一年的签证,在这一年之内你可以找一份跟自己所学专业相关的工作。等你有了工作就要把原来的签证转换为工作签证。从你拿到新的工作签证算起,如果你连续五年都很稳定地在德国生活工作,并准备一直这样下去,你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永久居留的条件就是,在德国稳定生活五年以上(一般是指持工作签证等长期签证类型),有稳定收入,有足够住房空间,无犯罪记录,会德语。
自己办公司这条路现在已经可以说基本上被堵死了。因为现在的要求是投资100万欧元,并解决十个就业岗位等很多普通人难以达到的标准。何况当老板在德国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既然你已经毕业,找到一份工作应该还是可行的。
6、中国子女在德国工作,拥有长期居住权,父母可否移民同住?
答:不可以的。德国不是移民国家,所以几乎是只有在这边工作了五年的人才可以拿到永久居留。而如果父母只能作为亲属来德探亲,一次可以停留三个月,就算子女拿到了德国国籍也是一样。而且德国的探亲签证不像是北美或是澳洲,这边是不可以在德国延签的,如果想继续在德国,只能回去重新办一次。
J. 现在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不是全球最好的
不是的,因为北欧国家的社保要比他们好许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