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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

发布时间:2021-02-26 07:21:13

A.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

需具备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同时还需要具备家庭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1)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申请公租房办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西安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1、具有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非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社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B. 西安市公租房申请是在哪里办理

前往户口所在、居住证所在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申请。先登记领表审核资格。

领取资格审核申请表的地址:

⑴、持有西安市城六区户籍的群众,在其户籍所在地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

⑵、西安市五区二县户籍的群众,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社区;

⑶、非西安市户籍的在其居住证所在地社区。

温馨提示:不知道社区在哪的可以咨询居住地所在物业,或者工作单位所在物业

特殊情况如下: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仅限个人网上申请配租资格!

国际港务区公租房由单位统一网上申请!

大学生公租房直接去公租房小区物业登记排队申请!

高新区公租房在线申请、进度查询:http://www.xdz.gov.cn/Topics/aagzf/inde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21742#

请先注册再登录申请

点击查看: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在线申请配租资格操作指南

西安国际港务区公租房申请、审核进度查询:http://gzf.itl.gov.cn:9003/

(2)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C. 陕西西安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 (029)87619853 西安市房管局 - 029-87610294 这个问题很难解决,你这事就得看开发商, 他可能有什么东西一直没办下来, 所以房产证人家不给批, 我只知道这么多了,

D. 西安市北郊未央区的廉租房怎么租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 西安公租房未央区有哪些小区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来房保障自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F. 西安廉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办法:抄

1.申请袭人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

3.经西安市、区、街道办事处三级审查后,在其户口所在社区或相关网站进行两次公示。

4.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金补贴。实物配租分房时实行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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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具有本市城镇户籍,人均月收入540元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廉租房,保障形式分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

西安市廉租房收费标准:

租金补贴发放标准为5.65元/人.月.平方米。补贴的面积标准为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13平方米保障面积的差额部分。最低保障金额50元/月。无住房孤寡老人保障标准120元/月。

G. 要住廉租房要有什么要求呢西安在哪里有廉租房廉租房要去哪申请

一、申请西安廉租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家庭及人员(不含在校大中专学生);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二)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

(三)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二、由于西安市目前实物配租的租赁型保障房房源有限,因此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通过社区以及报纸、网络等媒体发布租赁型保障房房源公告。

三、西安市住房保障部门办公地址及申请联系电话:

(7)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H. 西安市房管局的电话是多少呢

西安所有市管理局所有电话:

西安市高陵区房产管理所 (029)86913317

西安市雁塔区建设与住房保障局 (029)85264904

西安市阎良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02325

西安市莲湖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7622679

西安市灞桥区建住局 029-83510509

西安市未央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029-86263303

西安新城区房管局 (029)87424924

西安市鄠邑区房管局 029-84812583

西安市蓝田县住建局 029-87639960

西安市周至县房地产管理所 029-87111859

西安市临潼区健康北路房地产管理所 029-83812039

西安市城西房产交易市场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东房产交易中心 029-82056588

西安市新城灞桥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2056599

西安市碑林雁塔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5330045

西安市莲湖未央房产交易登记所 029-88649468

西安市城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5330045

西安市城北房产交易办事大厅 029-89241525

西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029-86785222

西安市房地产行业协会 029-87639625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执法监察队 029-87622063

西安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 029-87617303

西安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 029-87516346

西安市房产信息中心 029-87614898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029-87619422

西安市房屋安全鉴定服务中心 029-87617785

西安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中心 029-87335433

(8)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值班电话:(029)87610294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传真电话:(029)87618843

网站技术维护:(029)87617415

法定工作日9:00-12:00、14:00-18:00(7、8月为15:00-18:00)

信 箱:局长信箱>>点击进入局长信箱

地 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116号房产交易大厦

邮 编:710002

I.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简化 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近日,有消息称西安保障房申请简化,不仅申请资料不那么繁锁,审核时间也有所提升。那么现在申请保障房的流程又是如何呢?

西安保障房申请资料简化 审核时间缩短

据悉,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仅需填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单据),婚姻、收入、车辆情况证明。

不需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及住房证明等材料。

保障性住房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各级人才市场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后,社区应在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并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上报联审信息,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13个工作日完成六部门联审和备案。

企业可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除了上面这些简化外,西安的保障房还有很多新的变化,比如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将符合条件职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要求,市房管局最新规定,只要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单据,即可提前申请保障性住房,将居住证办理和保障房审核业务由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缩短办事周期。

那么,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究竟怎么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呢?购房指南在这里为你作了一个整理。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购买的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购买的流程: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复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6、 市住房保障中心13个工作日完成终审。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受理:1个工作日。受理并对区上报来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和信息录入;

(2)初审:11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六部门进行联审,同时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 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结合联审结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1个工作日)。

(3)复核:0.5个工作日(科长审核)

(4)审批:0.5个工作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通知审核结果)

7、 申请审核资料逐级返还,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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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请问西安经济适用房在哪里申请

西安经济适用房在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进行申请,也就是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包括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二)无房或住房困难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确定的中低收入线标准;

(四)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中的被拆迁人可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用经济适用住房对其安置。其购买的面积及产权界定按照拆迁安置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符合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条件的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时,应当向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提出购房申请,填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二)婚姻状况证明;

(三)家庭成员收入和住房证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证明材料。

(10)西安未央住房保障网扩展阅读:

《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经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条件的购买人,应当持核准文件自行选购经济适用住房并签订购房合同。实际购房面积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购买人须补交经济适用住房与同地段商品房差价款。

差价款补交后,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发给《西安市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证》,凭《购房证》办理贷款和合同备案手续及产权登记手续。购买人所交差价款,由市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收取,全额上缴市财政,专款用于廉租住房建设和补贴资金。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第二十九条 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应当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实施单位不得将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给未经审查,不符合购买条件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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