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北京公务员,有了公租房还能申请北京公务员住房补贴么
公租房租房和补贴只能选择一个。公租房实物配租可以转为货币补贴。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不高于60平方米,租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
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❷ 非京籍可以申请北京市公租房补贴标准吗
可以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❸ 北京人。想申请公租房,住房补贴。不要房子,只要补贴。可以吗
必须亲自去你户籍地申请部门咨询
但好像就算给你补贴,也需要你租正规房子拿租赁合同(也可能还有相关租赁发票或出租税)去领补贴(具体也是咨询办事处保障房申请部门为准)
❹ 北京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条件都有什么
北京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条件,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根据《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北京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条件如下:
一、人均月入低于2400元可申请
《通知》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申请公租房的对象没有变化。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有两类。首先,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北京、天津、上海、常州、青岛、厦门、广州、深圳、重庆等城市纷纷开工建设或收购了一定规模的公共租赁房房源。这种由政府建设、低于市场租金限价出租、能长期稳定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成为填补当前住房保障体系空白的希望所在。
❺ 公租房国家给补贴吗,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
一、北京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久?
1.租赁期限最长为5年,合同期满承租家庭应当退出住房。
2.承租家庭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前3个月内提出申请,由产权单位会同相关单位复核,符合条件的续签租赁合同。
3.承租家庭不符合承租条件暂时不能腾退承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满后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收取租金。过渡期届满后承租家庭仍不退出承租住房的,按房屋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收取租金,具体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拒不退出行为记入信用档案。
二、北京公租房租金有哪些收费标准?
不同地段将有不同标准,租金应该是比较低的,申请家庭能接受的。而且根据不同地段,研究出台不同的租金标准。同一地段的公共租赁住房,会是统一的价格。而对于将来租住公租房是否需要缴纳物业费。在公租房产权单位和租户确定的租金水平中,可以约定包含物业费,也可以约定单独收。
相关知识
北京公租房申请的流程?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❻ 北京市公租房补贴领取需要什么证明材料
租赁补贴的保障面积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补贴总建筑面积专不高于60平方米,租属赁补贴金额按照保障面积标准乘以公布的单位住房面积的租赁补贴标准确定,超出保障面积标准部分不予补贴。
已有住房的,以保障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算补贴金额。通过租赁市场房源等途径解决住房困难的受保障对象,所领取的租赁补贴不得高于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
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间内持《准租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向市建设局申请租赁补贴。各类保障对象租赁补贴按季度发放。
❼ 北京公租房是如何进行补贴的
北京公租房如何补贴,怎么办理,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北京市出台了公租房财政贴息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资金,每套公租房每年的贴息奖励额为7000元,贴息期限不超过10年。
公租房财政贴息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公租房进行财政贴息奖励。贴息奖励资金的申请主体为符合条件公租房的筹集主体,包括通过建设、收购等方式筹集公租房的主体。
办法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公租房可申请贴息奖励资金,包括未申请、享受过中央、市、区县财政资金投资补助的公租房;2018年前,交由政府组织实施、面向符合条件家庭公开配租、且已完成居民选房入住工作的公租房。
3、公房承租人有偿转让公房使用权。公房承租权直接转让,指的是公房承租人可将其公房使用权直接转让给他人,转让价格由双方协商议定。承租人转让其公房使用权后,取得相应价款;受让方购买到公房使用权,成为新的承租人,原公房性质不变。
4、公房转租。即公房承租人将其承租的公房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使用。在租赁期限内,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转租双方可协商议定转租租金。
❽ 公租房租金补贴是什么
公租房的租金补贴是依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政策决定的,各地有自己的政策及标准。
举例:北京的公租房补贴政策
为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制度,切实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京政发〔2011〕61号),经市政府批准,现将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通过公开摇号方式承租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承租公租房并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
1、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400元。
2、除承租的公租房外,无其他住房或虽有其他住房但已腾退。
3、3人及以下家庭总资产净值57万元及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总资产净值76万元及以下。
4、所承租的公租房须通过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公开摇号方式获得。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租金补贴的家庭人均月收入、家庭总资产净值条件由区县政府自行确定,其余条件与城六区一致,并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
二、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一)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或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含)的,按照房屋租金的一定比例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城市低保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5%;
2、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资格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90%;
3、取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70%。
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5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二)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城六区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其他城镇户籍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低于60平方米(含)的,公租房租金补贴按以下标准执行:
1、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
2、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18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25%;
3、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不含)以上2400元(含)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10%。
上述家庭承租的公租房建筑面积高于60平方米的,超出面积的租金不予补贴。
注:截至发文之日,本市城市低保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520元,城六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为人均月收入960元及以下。
(三)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标准
本市其他区县超出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户籍家庭公租房租金补贴占房屋租金的比例、租金补贴建筑面积上限应与城六区一致,家庭人均月收入分档线由区县政府确定,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市财政部门审核,于2012年6月1日前公布实施。
三、公租房租金补贴对象及租金补贴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本市经济状况、居民收入、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等因素适时调整。
❾ 北京市孤老户公租房住房补贴有吗
根据该办法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机构、社会单位以及投资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相关部门根据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变化等对上述标准及时进行动态调整。
(三)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符合以上第(一)项条件的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算。
符合以上规定第(二)项条件的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符合以上规定第(三)项条件的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按照本市现行的保障性住房“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执行。申请家庭住房、收入等情况的审核按照本市现行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执行。审核及公示时限按现行廉租住房审核及公示时限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