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保障性住房租金使用现状调查

保障性住房租金使用现状调查

发布时间:2021-02-27 07:44:16

① 保障性住房长期空置违反什么法规

只是空置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保障性住房使用方面有以下规定:
(一)保内障性住房的住户不得违反规容定将保障性住房出租、转租、转借、调换、转让、抵押以及作为经营性用房。
承租保障性住房的,应当在接到办理入住手续通知后的2个月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入住。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取消入住资格。
(二)保障性住房住户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损毁、破坏和改变房屋结构、配套设施,不得擅自装修。
保障性住房住户应当及时缴纳租金及水、电、物业服务等费用。
(三)市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区房产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对保障性住房住户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四)物业服务企业受市房产管理部门委托,应当建立保障性住房住户、住房档案,将住户入住情况登记造册,及时了解和掌握保障性住房的出租、转租、转借、调换、经营、转让、空置等情况,发现违反规定使用保障性住房以及住户的家庭人口、收入(资产)、住房变化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市、区房产管理部门。
保障性住房住户有义务配合物业服务企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市、区房产管理部门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的核查工作。

② 保障性住房租金会随租期长而增加吗

您好!
是有可能增加的

③ 请问中国保障性住房的现状怎样

哎,悲哀啊,首先说这ZF说的保障房数量就是假的数据,根本没有那么多;其次,以保障房名义建的房子多为福利房是因为ZF把福利房当作保障房上报到国家,其实它原本就是福利房,保障房不能产生GDP,地方ZF是不会有兴趣的;在次,虚假的保障房数据+部分的福利房冒充+极少数的保障房(恐怕大多数都会有质量问题)就给咱们这些所谓的P民住拉,我只能在这里友情的提醒下:住保障房要注意生命安全哦。

④ 谁有关于完善大连保障性住房制度建设问题的调查报告急求!!!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民革市委在调研中发现,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建议建立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动迁安置房为辅助,经济适用房逐步减少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逐步通过房屋租赁方式,实现社会保障住房资源的动态流转。
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目前所存在的主要问题
商品房与保障性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
社会保障性住房占市场上住房总量的比例不合理;二是在社会保障性住房构成结构上不合理,即经济适用房与廉租房的结构不合理,经济适用房比例大大高于廉租房比例。
保障性住房保障覆盖面不宽
对“夹心层”居民、刚毕业大学生、技术工人等群体居住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而且经济适用房、廉租房规定的申报收入标准偏高,部分中低收入群体仍无法实现申请廉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的目的。
货币补贴政策存在不足,未能达到预期目的
由于2009年商品房价格新一轮上涨幅度较大,已经远远超过部分申请家庭的购房能力,已经出现许多被摇上货币化补贴的住户自愿放弃货币化补贴的现象。
保障性住房融资渠道单一
大连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目前完全来源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经济适用房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公共租赁住房的资金还在准备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筹措,缺乏财政的支持。
保障性住房监管力度不够
当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审核主要是由街道、居民委负责。由于街道、社区没有住房保障专干,设备老化,难以保障基础审核工作。而且工资收入审核在我国目前的税务体制下是一个复杂问题,部分自由职业者的收入难以掌握。此外,对于购买经济适用房后改善收入条件的群体,目前的法律制度是终身享用,并可以出售赢利,未能建立退出机制和监管机制。
完善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的建议
应加强并完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长远规划,合理安排保障性住房建设。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纳入我市“十二五”住房建设规划的主要内容,政府应尽快组织相关部门在充分调查和科学论证的前提下,编制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和年度供应量,并对用地、资金等做出总体安排和年度计划。特别应在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用地供应计划中量化各项指标,便于操作,也利于社会监督。
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总量
住房保障部门、土地储备部门应定期编制保障性住房土地储备计划,制定实施计划的具体步骤和措施,优先储备闲置、空闲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土地,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
要建立严格的保障性住房供地公示制度。建议分级构建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供应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年度供地数量、布局、用地审批等情况。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监督和监管,严格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不被挤占或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选址原则
保障性住房建设应当坚持“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要广泛分布在城市各个区域,避免低收入家庭成片集中居住带来的交通等社会问题。
对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建设,不宜大面积集中在郊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甘井子区,避免在效区形成新的贫困区,低收入群体的过度集中对政府的社会负担、小区管理、社会稳定都将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除甘井子区外,要考虑居民通勤距离、动迁等因素,在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等城市交通便利地区进行适量分布,并列入各区政府考核指标中,体现“大分散”的原则。
建议建设不同群体的混合居住社区,在出让部分商品房用地时,将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作为挂牌出让条件;并应尝试将保障性住房建设在中心区或同一行政区或同一区域的商品房项目附近,做到两个小区相邻,共存分管,体现“小集中”的原则。
应以多种形式建设公共租赁用房,包括商品房小区配建、园区或厂区插建等,并鼓励企业提供自用土地参与集体宿舍和单身公寓为主的公共租赁用房的开发建设,从而进一步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来源渠道。
应采取灵活多样的保障性住房形式,扩大住房保障对象的范围
廉租住房建设应逐步减少租金补贴户数,加大实物配租的比例。对受城市道桥建设等原因影响居住的房屋,应加大政府收购力度,收购后作为廉租房,既缓解城市建设中的社会矛盾,又解决最困难者的住房问题。
经济适用房建设除继续完成已开工经济适用房建设,不再安排新的经济适用房建设用地。由于收入统计机制在经济适用房申请、审查环节存在诸多弊端,不宜将经济适用房作为解决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模式,同时要取消货币补贴。
公共租赁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吸引我市发展所需的各类人才,是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政府要针对暂无购房支付能力的“夹心阶层”和企事业单位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和引进的人才等特殊群体,大力推行保障性和创业型公共租赁住房制度,让公租房成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主体。
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立法,严格准入机制
1、严格准入机制。对于不同标准、不同层次的社会保障性住房要通过立法进一步细化申请条件、申请和审批程序、轮候配租、配售制度等内容,严格准入机制。同时,建议借鉴新加坡和我国香港的“轮候制度”,将符合申请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列入轮候册,并向社会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查阅。
2、加强住房保障基层工作办量。建议市编办解决街道住房保障专干编制,国土房屋各区分局增设住房保障科,并明确职能和职责,以切实增加保障性住房的准入审核工作力度。
3、要实现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坚决杜绝“开豪车住政策房”现象。
住房保障部门与银行、社保、公积金、民政、劳动等部门应实行信息共享,以便住房保障部门如实核实申请家庭的收入、资产等情况。并要推行社区联组会审,由社区干部、社区居民组成评审委员,对申请家庭的情况进行评审。
强化保障性住房退出和监管机制,建立保障性住房的“回流”机制
1、禁止保障性住房租售,加强政府回购。取消购买经济适用房5年后允许自由转让的规定,改为“经济适用住房不得直接上市,由政府进行回购”,以保证保障性住房不断“回流”到政府手中,然后再以公平的方式提供给应保障的人群,以保证社会保障性住房的房源。目前,厦门市已经实行保障性住房禁止出租、转让,只能向政府申请回购。
2、对于符合退出条件的家庭,要从政策上引导其主动退出保障性住房。例如可通过提供低息购房贷款、优先购买保障性商品房、购房税费减免等优惠条件引导和鼓励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主动退出,自行买房或租房。对于符合退出条件而拒不退出的家庭,应通过立法,采取有效措施强制其退出保障性住房,加大执法力度。
3、应通过立法赋予住房保障中心的行政执法资格,增加执法人员编制,增设稽查处对出租、转租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严格查处。建立社区为主的社会监督与专业执法队伍相结合,税务、工商、劳动保障等部门相互协作的保障性住房监管体制,对保障性住房进行全过程的动态监管,确保保障性住房不被成为少数人出租牟利的工具。对享有住房保障的家庭,不仅要随时进行抽查,同时还要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审查。
扩大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融资渠道,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
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政府,政府要建立长期稳定的保障性住房预算资金。应利用住房公积金试点的契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益,将部分住房公积金闲置资金补充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实现低成本融资,以弥补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不足。

⑤ 我国住房保障性的现状处于什么样的状态

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专 未来五年,我属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到去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保障形式继续以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政策性产权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实物住房保障为主,同时结合租金补贴。
未来五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⑥ 商南:建设保障性住房调查报告

商南县坚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民生重点工程来抓,紧紧围绕“住有所居”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统一部署和要求,抢抓政策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强力推进建设,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措并举、快速推进”的工作局面。截止目前,全县已完成投资1.68亿元,启动建设保障性住房3356套19.2万平方米,其中建成廉租住房350套1.75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492套1.8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20套2.2万平方米,发放住房租赁补贴284万元。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设受到省政府表彰。
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规划设计。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阳光工程来抓,列入县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住建、发改、财政、国土、房改、教育、民政、林业、经贸、水务、监察、电力、电信、文广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县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住房保障工作,协调解决项目立项、规划选址和征地拆迁等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并在全面摸底调查的基础上,超前做好保障性住房规划工作,尽可能将保障性住房安排在交通便利、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的城镇重要地段,确保了功能配套、环境优越、群众满意。目前,全县已编制了五年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规划建设廉租房2280套11.4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1070套6.42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800套10.8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1133套11.33万平方米。
二、瞄准目标任务,分批分期实施。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分期分批组织实施,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一是全力推进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投资2500万元的朝阳小区350套1.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已全部竣工,大部分住户已入住。投资5600万元的东畈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已完成640套3.2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七层主体工程建设。任家沟金福湾配建廉租住房项目已完成224亩征地勘界、拆迁登记及部分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廉租房项目土建工程已动工建设。2011年新审批东兴廉租住房项目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等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稳步实施公租房项目建设。投资400万元的赵川中学110套0.4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已竣工投用;东畈保障性安居小区200套1.2万平方米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基础处理工程,已完成投资800万元;鹿城中学260套1.5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项目已进入三层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800万元;湘河中学60套0.28万平方米教师公租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280万元;富水镇、赵川镇政府机关公租房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评审等前期准备工作;金福湾安居小区配建公租房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三是扎实抓好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建设。东畈500套4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已进入四层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000万元;金福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四是加快实施限价商品房项目建设。东畈保障性住房小区84套1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已完成投资950万元;金福湾安居小区限价商品房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规划设计等前期工作。
三、严格落实政策,高效推进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强力推动工程建设快速进展。一是全面落实土地供应政策。将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坚持“高效利用、优先保障”的原则,及时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目前,已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410亩的用地支持。二是积极落实资金支持政策。中省目前已审批我县朝阳小区廉租房、东关小区廉租房、西街棚户区改造配建廉租房、安居小区廉租房、东畈廉租房、金福湾安居小区廉租房、东兴廉租房等7个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14.8万平方米,总投资1.88亿元,中省已到位资金97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6680万元、省财政补助3020万元,2011年县级财政下达配套计划资金3700万元,已到位260万元。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拓宽融资渠道,筹募社会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有效地保证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三是严格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我县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并协调电力、通讯、水务、文广、市政等单位,对保障性住房减免入网、管网增容等经营性收费,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
四、规范工程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制定出台了《商南县廉租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试行)》、《商南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商南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严格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起点要高、标准要严、质量要硬”的原则,按照“规划超前、选址合理、功能配套、工程优良”的要求,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四制”管理,狠抓工程安全、质量等重点环节,确保工程安全和质量。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的职责,合力搞好规划编制、土地供给、建设管理、资金保障、规范申购等各项工作。组织县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安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跟踪督查,确保工程建设快速进展。

⑦ 建设部保障性住房现状怎样

我国保障性住房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政策性租赁房。
2011年2月28日消息, 未来五年,我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到“十二五”末,全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将从目前的7%到8%提高到20%以上,基本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国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制度初步形成。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五年间,全国1140万户城镇低收入家庭和360万户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得到解决。
到去年底,我国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已达7%到8%,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超过33平方米。
今后一段时期,我国将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速跑”阶段。保障形式继续以包括廉租房在内的公共租赁住房、包括经济适用房在内的政策性产权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实物住房保障为主,同时结合租金补贴。
未来五年,全国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3600万套,大约是过去10年建设规模的两倍;同时,每年还将改造农村危房150万户以上。

阅读全文

与保障性住房租金使用现状调查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