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今年发改委在3月29号下发了,《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转让免收住房转让手续费,你和你父亲属于共有人,不存在婚姻关系,不论是共同共有还是按份共有,都是要交转让手续费的。
② 什么是房屋产权登记费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费怎么算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行使房产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对房屋所有权进行登记,并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向房屋所有权人收取的登记费,不包括房产测绘机构收取的房产测绘(或勘丈)费用。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费的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所有权登记费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第四条: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2)农民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记费扩展阅读:
房屋产权初始登记其他费用计算:
房屋权利人在办理房屋登记时委托有关专业技术单位进行房产测绘缴纳的费用属于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标准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商有关部门制定。
收取房屋登记费,应按规定到指定的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执收单位要公布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房地产主管部门收取的房屋登记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应全额上缴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具体缴库办法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照其履行职能的需要核定。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房屋登记费计费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房屋登记费
③ 产权登记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产权登记费收费标源准为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中包含房屋权属证书费。房地产主管部门按规定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时,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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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权利人因为丢失、损坏等原因申请补领证书的,只需要收取房屋权属证书费。
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的,不收取房屋登记费。
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登记,不收取房屋登记费,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经济适用住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按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的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④ 房屋登记费
收房转移登记费指的是房管局登记房产过户收取的登记费用,通常住宅为50一套,商业性质房屋550一套。
收房转移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收房转移登记费等。
■缴交税费一:契税(征收标准以购房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
1.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以前,契税按照6%征收。
2.合同签订时间在1997年10月1日——1999年7月31日间,契税按照4%征收。
3.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以前单价超过4000元/平方米,以及合同签订于2004年3月1日及以后单价超过5500元/平方米或总价超过70万元的住房以及房屋用途为别墅的,均属于非普通住房,契税按照4%征收。
4.住房合同签于2008年11月1日后,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4%征收;其中,武汉市普通住房标准为:(1)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2)单价不超过7000元/平方米(含70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100万元(含100万元)。若个人住房满足以上条件,其房屋契税按1.5%征收。此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
5.非中心城区别墅类(含单体、联体)契税按照4%征收;不满足于普通住房标准中的任意一条契税按照3%收取;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含140平方米)以下、单价不超过5700元/平方米(含5700元/平方米)且总价不超过80万元(含80万元)同时满足以上三个条件的为普通住房,契税按照1.5%收取。
个人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后又重新购置住房的,原有住房已缴纳契税可在重新购房应缴纳契税税额中抵减。
■缴交税费二:住房维修基金。收取标准如下:2008年11月1日住宅维修基金按照2%标准交存,非住宅维修基金按照1%标准交存。商品住宅(含经济适用房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及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
砖混结构住宅——49元/平方米
无电梯框架结构住宅——55元/平方米
有电梯14层以下(含14层)框架结构住宅61元/平方米
有电梯15层以上(含15层)框架结构住宅73元/平方米
■缴交税费三: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 缴交税费四:房屋登记费。收取标准如下: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 缴交税费五:证照印花税。收取标准如下:5元/本。
■ 缴交税费六:工本费。收取标准如下:10元/本。
⑤ 农村办里房屋不动产权证书些多少钱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需要的费用:
(一)房屋登记费:住房80元/套,非住房550元/件;核发一本房屋权属证书免收证书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二)土地登记费
总登记和初始登记
1、党政机关、团体土地使用面积在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2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2、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土地使用面积在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3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3、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事业单位、企业土地使用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0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4、城镇居民住房用地面积在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13元,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5、农民建房登记免费,只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简装本5元/证)。
土地变更登记
1、单位:500元/宗
2、城镇居民:30元/宗
注销土地登记:免费
土地证书费
1、标准简装:10元/证
2、精装本:5元/证
(5)农民保障性住房免收登记费扩展阅读:
中国物权法既没有去试图界定什么是实质审查,什么是形式审查,更没有去回答物权法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去进行实质审查还是形式审查,而是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中国不动产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不动产机关应当履行的职责作出原则性规定。该法第12条规定:“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当事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⑥ 农民工如何享受无房补贴
现在的农村户口往往比城市户口更有些优势 因为国家对农村的扶植越来越大 而且可以有自己的地 现在农业税也没有了 农村户口就可以有自己的地 什么汽车下乡 家电下乡 对农民的优惠政策越来越大 农村户口没什么不好的 汽车下乡,农机下乡 符合条件的用户 买下乡的款才能 享受10%的补贴 税少一些政府还补贴 有财政补贴。 如果是农村户口的话,国家会给你解决一部分的资金补贴。 申请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按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以户主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三)夫妻一方为外地农业户口,须提供结婚证和户口迁移证明,有子女的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证明; (四)夫妻离婚的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判决(调解)书; (五)属残疾人的提供残疾证; (六)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应当出具医院的诊断证明; (七)民政部门认为须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要求有关单位或组织出具收入等情况证明的,有关单位或组织应在5日内如实提供。 村民委员会在接到低保申请及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家庭收入等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核实的情况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民主评议,确定对象并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初审。 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水平进行调查,并由村民委员会张第二榜公示,同时上报县区民政部门审批。 县区民政部门自接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报送的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审批手续。经县区民政部门抽查和审定,并将其家庭成员、家庭收入、人均补助差额等情况在其居住地以户为单位张第三榜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对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家庭,发给河南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村民委员会成立农村低保民主评议小组,对农村低保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经民主推选产生,一般应为村组干部、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村民代表。村民委员会应设立固定的农村低保公示栏。 本报6日讯从6日开始,人均年收入低于683元的农村困难群众,就可以向村委会提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书面申请了。这是记者从6日召开的全省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动员大会上了解到的。 据了解,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申报流程是: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村民向所在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接到申请后进行家庭收入入户调查,初步认定符合标准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评议并将申请名单进行张榜公示5到10天,无异议的上报到乡镇民政部门,乡镇民政部门负责人下到申请人所在村进行复查核对,通过审查由乡镇民政部门上报到县民政局审批,符合资格的人员名单再次在所在村进行为期5到10天的公示,无异议的领取相关证明,每季度到农村信用联社领取低保金。 申报过程原则上不超过1个月 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指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既要严格规范,又要从农村实际出发,采取简便易行的方法。 申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一般由户主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村民委员会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也可受理申请。 受乡(镇)人民政府委托,在村党组织的领导下,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组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后提出初步意见,报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核查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了解其家庭财产、劳动力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并结合村民民主评议,提出审核、审批意见。 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以及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的内容重点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申请情况和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民主评议意见,审核、审批意见,实际补助水平等情况。对公示没有异议的,要按程序及时落实申请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对公示有异议的,要进行调查核实,认真处理。 返乡农民工领取《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后,可以凭证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其中包括从事第二、三产业成功创业,或从事一定规模的种植业、养殖业,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创业补贴。在其创办的企业中,但凡吸纳返乡农民工就业的,也可以获得一次性的就业补贴。此外,返乡农民工还没有实现就业的,可以获得政府部门给予的创业就业培训补贴等。 办理《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后,返乡农民工应履行三个义务:一是主动参加各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二是主动求职,积极应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的就业岗位;三是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保持联系,如实报告就业状况。 据介绍,《返乡农民工优惠证》发放的对象,主要是具有柳州农村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在2008年下半年以后返回原籍、目前还没有就业的外出务工农村劳动者。要享受政府给予的这些政策,返乡农民工需要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村委会证明、村委会公示材料、在外务工的有关证明材料之一(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牌、计生证等),以及本人一寸免冠近照3张,前往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请办理,有关经办机构将在指定的期限内受理,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颁发该优惠证。 广东本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可按程序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提供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贷款。广东省2009年2月2日正式公布了关于农民工创业的政策,鼓励对农民工创业。 根据新政策,就业困难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农民工创业税费优惠方面,农民工在户籍所在地创办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下的企业,或设立个体工商户,凭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两年内免收工商登记费、减免其他各项行政性收费,经营国家限制的行业的除外。 对农村流动性小商小贩,以及农民在集贸市场或地方政府指定区域内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的,免于工商登记,免收各项工商行政事业性收费。而且,农民工开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登记不收费、处罚不罚款”的政策。 根据新政策,农民工创业从事下列服务的可免征营业税:(1)创办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等提供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服务,丧葬服务;(2)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3)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 土地方面农民办企业有优惠政策 有税收优惠及享受最长期限为3年的免收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直到期满为止。 农民购买农用车有优惠政策 购车成本将降低5%-10% 凡户籍在重庆市的农村居民,在重庆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超过均价50%,则不享受该优惠政策,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契税。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农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契税优惠政策的补充通知》渝财农税〔2008〕9号文件,农村居民所购房屋单价,超过当地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50%以内的,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契税,超出均价50%以上的不享受农民购房契税优惠。 国家对农村户口优惠政策,有太多太多啦.
⑦ 国家对农民建房收费的规定是多少
农民建房收费是指农民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成、翻建自用住房时负担的行政专事业性收费。依据财属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业部《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04]5号)规定:
1.国土资源部门收取的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每本5元,国家特制证书每本20元,由农民朋友自愿选择。
2.建设部门收取的《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每本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