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续办上海市引进人才居住证需要“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我在徐汇区,受理中心在哪里啊
1.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表;
2.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双方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原件、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原件、复印件;
5. 递交材料后7个工作日办理结束
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复兴中路1331号
Ⅱ 上海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斜土路的宛平路和枫林路之间,89,572,隧道二线
Ⅲ 上海徐汇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地址
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106号
电话: (021)64871684
分类: 政府机构, 机关单位
Ⅳ 上海徐汇经适房如何申请,电话是多少
街道(乡镇)住房保障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经济适用住房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受理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共同申请人户口不在同一街道(乡镇)的,应当选择向一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已将本市住房出售或者经拆迁补偿安置、但户口未迁出原住房的,如果拥有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将户口迁入本市他处住房,然后向户口迁入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如果没有本市他处住房、或者户口暂时不能迁入本市他处住房,应当向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
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一)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三)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户口簿等户籍证明。
(四)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婚的应当提交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
(五)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住房和他处住房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原住房已被拆迁的,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安置凭证。
(六)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前溯一年内的收入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证明,失业证明,无业证明,领取各类补助、补贴的证明,领取赡养费、抚(扶)养费的收入说明,房屋出租协议或者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收入证明材料。
(七)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的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的财产情况证明材料,包括银行存单,证券对账单,债券凭证,定期自动转存明细单,商业保险合同,车辆登记证书,非居住类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凭证或者《公有非居住房屋租赁合同》,以及《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财产证明材料。存在规定申请期起始日上一个月末前溯一年内出售、赠与、支取使用较大价值财产情形的,还需要提供有关说明和有效凭证。
(八)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签名的同意接受政府指定机构核查其住房和经济状况并公示核查结果的书面文件。
(九)其他相关材料。
Ⅳ 上海徐汇区房地产登记处在哪里
斜土路2088号 近宛平南路 总机34164588
一楼 领号、审查
二楼 交易登记、公积金贷款、公证
三楼 契税、营业税、收费
四楼 办公区
五楼 档案室
Ⅵ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电话,工作时间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608号底楼
电话:021-12329
工作时间: 周一到周五上午8:45-11:30下午1:00- 4:30
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1:00— 4:30
徐汇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理位置优越,很多公交都可以到,像171路,957路等都可以直达,地铁9号线从2号口出比较近,周围有:中山医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非常好找。
(6)上海市徐汇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徐家汇办事处扩展阅读: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上海市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结合本市实际,拟订住房公积金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2、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组织执行;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3、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账,向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4、编制住房公积金的预算、决算,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组织执行。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增值和归还,提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经市财政局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执行;申请并办理住房公积金呆坏帐的核销。
6、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审核、办理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的申请;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
7、提出本市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市政府批准,并负责组织实施缴存比例和基数的调整。
8、对区县公积金中心、受托银行的住房公积金委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
9、拟定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报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布。
10、监督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建立、缴存情况,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1、负责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住房补贴等房改资金的管理。
Ⅶ 徐汇区房管所的地址。
复兴中路1331号
Ⅷ 上海市徐汇区房屋备案在哪里办
上海市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6号(靠近龙川北路)
Ⅸ 徐家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办公时间
徐汇区徐家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地址:斜土路2432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 下午1:3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