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襄阳襄洲区房管局局长,沈顺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按照襄州区委组织部《关于对沈顺志同志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委托书》(襄州组函〔2017〕95号)的委托,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18年1月11日起,对沈顺志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及原襄州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2015年5月至2017年3月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其他年度和延伸审计调查相关单位。请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及通知沈顺志同志提供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书面承诺。请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❷ 襄州区公租房公示人员名单在哪查询
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的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❸ 襄州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在襄州区公安局对面,市内乘24路、16路、9路公交车在襄州区政府下车,延荣华路往西走200米即到。
❹ 襄阳房管局公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内式筹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❺ 襄州区房管局局长说襄州区公租房11月分配了吗
可以咨询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专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属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❻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在哪里
在新华路,新华市场旁边
见地图,环保局旁边
❼ 襄州住房保障申报中心在什么地方
襄州区住房保障申报大厅地处于襄州区荣华路1-3号区域内。
❽ 想知道: 襄樊市 襄州区房管局 在哪
襄州区(也就以前的襄阳区)荣华路附近 看地图上的鐧惧害鍦板浘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❾ 襄阳市襄城区房管局
襄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配租结果。
《公共租赁住房管专理办属法》
第十四条 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❿ 襄州区房管局公租房二卧室能换三卧室的吗
襄州区房管局公租房二卧室事实是能换三卧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