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屋”制度
“以房养房”的住房社会保障体制不但使低收入者有其屋,且起到调控房价作用. “低收入者有其屋”,香港公营房屋(简称“公屋”)制度,解决了30%以上、约200万人口的居住问题,被世界公认为有效保障居住的典范。
B. 香港为什么不学习新加坡的房屋政策
新加坡房来屋政策以公源共楼宇为主导
而香港几个大型房地产发展商对整体经济发展影响很大
推行公共楼宇政策时又要顾及房地产商利益
当中有很多冲突政府难以解决
立法会当中功能组别及「某些」议员都以有钱人利益为先
经常以自由市场、政府不干预政策为理由推翻政府房屋政策
政府要推行公共楼宇政策难上加难
C. 新加坡住房政策
按照新加坡政府规定,只有新加坡公民才有资格申购组屋,非新加坡公民只能从二手转售市场以高出几倍的价格购买;新建组屋是销售给家庭的,未满35岁的单身青年不可以申购;申购组屋的家庭月收入必须低于1.2万新元,超过者只能从二手市场上购买组屋,或者是去买公寓(价格比二手组屋贵一倍以上)。
每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组屋,要买第二套的话,必须把现有的一套先卖掉。而且,下一套不可以直接跟政府买新的,只能从转售市场买,也就是说,必须付出更高的价格。对于低收入家庭购买组屋,政府则有各种政策照顾,最高可以给4万新元的补贴。
(3)香港新加坡住房保障政策扩展阅读
新加坡政府规定,向政府申购的新建组屋必须自住,不得用于商业经营,五年内不得转售,否则将对当事者课以高额罚金或逮捕入狱。政府表示,任何人在买卖组屋时,必须提供翔实的资料,一旦发现虚报,将面临高达5000新元的罚款或六个月的监禁,严重者两者兼施。
另外,作为房地产市场的重要稳定因素,新加坡政府担当了新组屋的唯一出售者,它彻底掌控组屋价格定价权,可以根据经济景气状况调整组屋价格,或涨或降,一般是要保持稳定的低幅增长,一手价格每年增长10%左右,二手转售的价格波动则更大些。
D. 为什么香港不能采取新加坡的住房政策
那些有钱地产商才不要那种政策,他们的贵价楼谁会买
E. 新加坡比香港小,人口比香港多,为什么没有爆发住房问题
新加坡比香港小人口比香港多为什么没有爆发住房问题其实很多社会上的问题,都有解决的方法,我们国家高房价,早已让父辈们倾尽一生,很多年轻人已经不愿意将房子压在身上,我们国家地大物博,可群众依旧要面临天价房子,而我国的香港更是国际经济中心,亚洲四小龙,住房问题,可想而知,20来平都能让人喜极而泣,可为何国土面积只相当于我国深圳市三分之一,比香港还小的新加坡,却人人有房住,房价也在所有年轻人的承受范围内呢?这就是世界闻名的“组屋”制度。
新加坡为了更好地保障所有居民住有所居,采用“组屋”制度,年轻群体一个个买得起房,不存在什么生活压力,这真的是让人嫉妒啊,明显影响新加坡年轻群体努力奋斗的心嘛!或许国情不一样,但是,我们是不是,同样也可以,在一些地方或者城市试点组屋制度,学一学呢!背一生的房子,短短几十年的人生还有何意义。
F. 新加坡的廉租房政策是什么
新加坡的组屋之所以如此成功,和政府保姆一般周到的“售后服务”分不开。居者有其屋。
东方国家老百姓最基本的生活理想。唐朝诗人杜甫的诗句“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正因为寄托了这一理想而传诵千古。在各个亚洲国家各显神通的廉租房计划中,最为成功且特别的,大概算是新加坡的组屋。
开车行驶在新加坡寸土寸金且清洁有序的市中心,总能看到一些颜色雅致、排列整齐的住宅小区。和居民小区相比,这些屋区是敞开的,没有围墙,没有门卫,开放式的环境让所有外来的车辆都可以从中穿驶而过,屋区所属的公共场域,亦属于国家所有的公共土地。
当地的朋友告诉我,这就是新加坡闻名于世的廉租房计划,俗称“组屋”。新加坡的民用住宅房地产市场一般由“政府组屋”和“私人公寓”两部分组成。组屋类似于中国的经济适用房,由政府投资修建,价格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在过去40多年的时间里,新加坡政府共修建了96.8万套组屋,目前更是约有85%的居民居住在组屋中,其中绝大部分属于自有产权,产权年限为99年。
根据政府政策规定,购房居民可用公积金来支付10%的首付款,政府还会补贴每一个家庭3万新币,加上银行贷款利率仅为2.5%,所以一般的工薪阶层仅用公积金就能还得上贷款。在这一政策的背后,是新加坡寸土寸金的房价,作为仅次于纽约、伦敦、香港的第四大金融中心,新加坡的私人公寓价格可达每平方米12万新币(约合人民币60万元)。
值得重重提一笔的是,和其他国家的公租房项目相比,新加坡的组屋之所以如此成功,和政府保姆一般周到的“售后服务”分不开。比如,政府会定期7~8年重新粉刷组屋,并制定屋区更新计划,包括修补混凝土剥落、更换污水管、增设电梯等。组屋还往往配有划了车位的露天停车场,楼与楼的空地上,还会设置游泳池、儿童游乐场所等公共配套设施,有的屋区还会为屋区设立公用的幼儿园、政府服务机构等。公用设施一般价格合理,例如大部分游泳池收费仅为一次1新币(约合人民币5元).
详见下图:
新加坡政府组屋HDB全景
G. 谁能说说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是什么
(一)住房公积金制度 公积金是公共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使政府能循环滚动地建设公共住房,同时可以帮助中低收入者在购房时支付首付款和分期付款,这种强制储蓄的手段保证了公房建设资金的滚动利用。作为社会保障储蓄的一种形式,公积金制度是新加坡政府与1955年建立的一项强制储蓄制度。国家机关或者私人机构的雇主和雇员须以雇员月薪的一定比例缴纳公积金存入中央公积金局的个人账户,政府在建造和出售“组屋”时充分利用这一制度。 (二)政府“组屋”建造 新加坡政府在住房保障中起到了主导作用,其每五年制定一个建屋计划,新建成的房屋称为“组屋”,为确保计划的顺利实施,政府除了专门拨出国有土地和适当地征用私人土地以供房屋发展局建房之用外,还提供低息贷款的形式,给予房屋发展局资金支持。目前新加坡的房屋90%以上由政府出资建造的,“组屋”为全体公民提供了住房保障。 (三)“组屋”的合理配售 在新加坡购买或租住“组屋”的人,初期以登记的先后顺序获得住房。后期改为订购制度。政府每季度公布一次建房计划,定购并申请房屋的人进行抽签,中签后经过购房审查交付订金后随即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房价的首付款。一般两年左右可以住上新房。这种办法缩小了各地区、各类型住房的供求差距。此外,新加坡政府还制定了严格的申请和审查制度,以有效防止利用“组屋”进行投机活动的行为发生。 (四)分级补贴政策 新加坡政府严格按家庭收入情况来确定享受住房保障的水平,以各种形式向中低收入者提供分级住房补贴,帮助中低收入者购房。政府针对购买不同住房面积的家庭,制定了不同程度的优惠政策。对无力购房的家庭,政府允许其租用“组屋”,待有能力买房时再给予优惠。新加坡政府还规定在住房翻新时,给予的津贴与居住面积的大小成反比,以缓解社会住房压力和倡导节约。 (五)法律法规 为了保证住房保障制度的措施顺利实施,新加坡政府制定了细致而周全的法律法规如《新加坡改造法令》、《建屋与发展法》等。 四、国外住房保障制度之比较 通过介绍并分析德国、美国、新加坡的住房保障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住房保障问题上具有各自的特征。下面将从三个方面比较研究这些国家住房保障制度的特征。
H. 新加坡住房保障制度有什么特点
以政府强有力的介入实现公共住房有效供给
新加坡住房制度最大的特点是政府的强力介入。新加坡的住房政策目标是“居者有其屋”,模式是政府以强大的财力建设组屋,使得超过80%的人口居住在公共组屋里,同时又以高效的机制进行管理。
2.以分阶段梯度目标设计来细分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
住房政策的目标在于满足合理的住房需求。住房需求大体可分为三个层次:居住需求、居住质量需求和产权需求。满足住房需求既可以通过政府来提供,也可以由市场来提供。
对于个体居民而言,住房需求层次建立在自身经济条件之上。对于城市居民整体而言,住房需求满足的层次则依赖于城市经济实力和可利用土地面积等因素。
3.以保障居民居住权作为建立多层次住房供应体系的核心
新加坡政府坚持行政干预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牢牢掌握了房地产市场的主动权,其核心就是保障居民的居住权,以实施保障房政策为重点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
4.以严密的制度安排保证有限住宅资源优先满足基本民生需求
严密的制度安排保证了有限住宅资源能优先满足基本民生需求。这也是新加坡组屋制度中最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地方。
5.保持房地产政策的相对独立性和稳定性
新加坡政府组屋的一个重要功能是让不同种族和谐共处,增强民众对多民族、多宗教社会的认同,促进社会稳定。社区发展主要借助政府组屋推进,通过组屋把社区所需的各种功能整合起来。
I. 论述香港房产政策与新加坡房产政策的异同之处,最好详细一点
一、相似点
经济发展、文化背景相似,房地产业起点状况相同;
土地管理制度、税收制度相似;
政府在解决住宅紧缺问题上都发挥了主导作用;
对房地产的需求都经历了从量到质的转变;
房地产开发都经历了从政府为主到公私兼有再到私人企业为主的发展过程;
都经历了房地产集中过程,具备核心竞争能力的房产开发公司在这个过程中
规模迅速扩大,最后占据了相当市场份额;
内部市场有限,因此主要房地产企业都开始在国外寻求市场,以分散业务风险,增加业务增长点。
二、不同点
香港经历的房地产周期经历了比较大的起伏,而新加坡起伏较小;
新加坡住房公积金制度强制性与灵活性兼备,对香港及内地经济发展有较好的借鉴作用;
新加坡房地产业的发展以政府为导向的倾向很强,因此房地产公司大多有国有股份,比如:如建屋发展局下属全资子公司盛邦新业(GDB Corp)、房屋与城市开发公司(HUDC)等所开发房产就占了大部分市场份额;而香港高度市场化特征使其大的地产公司基本上都是公众公司。
具体对比如下:
1、香港的经济政策:采取"尽量扶助、减少干预"政策,政府不对经济作任何强制性规划,经济高度自由化(美国传统基金会把香港评为全球最自由经济体,连续10年位列榜首)。
新加坡的经济模式:“政府主导型”市场经济:政府是国家和社会利益的代表者,是经济发展的计划者、组织者和协调者。
2、香港的土地所有制度:沿袭英国土地制度,核心是土地所有权归政府,政府出让的只是土地若干年限的使用权(租期一般为75 年,期满后可续租,但需补交地价),而土地或其地上建筑物的转让也只是其使用期限的转让,这一点与我国土地制度类似。
新加坡土地制度:新加坡公共部门持有全国80%的土地。负责修建政府组屋的建屋发展局可以无偿得到政府划拨的土地,但私人房地产开发商必须通过土地批租来有偿获得土地的使用权。政府对组屋的开发成本进行严格控制,通过优化使用土地、节约设计成本、提高施工效率等手段来降低成本。
3、香港的土地管理、批租、交易、回收制度:香港土地法律体系健全,包括《房地产法》、《收回官地条例》、《土地征用法令》、《地契条款》、《拍卖地产条例》等。政府只是依据这些法例进行管理。香港土地批租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用地要求在《批地条款》中有详细说明。批租的形式主要有公开拍卖、公开招标、私人协议和临时租约四种,前两种是主要形式。不论何种形式取得土地,获得土地者都需与政府订立《土地契约》。
香港政府在土地回收上的政策是:公平合理地赔偿,使受影响的单位或个人不但可收回土地损失,也可收回商业损失。如果当事人仍有异议,可将争议提交土地审裁处。
新加坡的土地征用、交易制度:根据《土地征用法》规定,凡为公共目的所需的土地,政府都可强制性征用。为了防止滥用《土地征用法》赋予的权力,政府详细规定了征地程序、操作流程和土地补偿标准。土地交易则采用拍卖、招标、有价划拔和临时出租等方式,将一定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出售给使用者。出让后的土地可以自由转让、买卖和租赁,但年限不变。使用期满后,政府无偿收回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若要继续使用,须经政府批准,再获得一个规定年限的使用期,但须按当时的市价重估地价第二次买地。
4、香港房地产业税收制度:直接或间接土地收入是港府重要而稳定的财政来源,拍卖土地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一般占15%左右,有的财政年高达37%。具体税种与税率有:
对不动产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税率为0.75%-2.75%);
对物业所有人征收的物业税(按出租物业所得收入扣除20%后的余额征收,税率为15%);
对物业使用人征收的差饷费(一般按租金的一定比率征收);
遗产税(遗产税税率为6%-18%),其中价值200 万港元以下的遗产免征遗产利得税;
在香港经营地产行业专业或兼业而获得盈利的个人或公司均须缴纳利得税又称溢利税),税率为16.5%。
新加坡房地产业税收政策——主要有四项:
不动产税:税率23%,其计价的认定是以不动产每年所能获得的租金总收入计算。空置土地按估计成本的5%计,旅馆客房按年总收入的15%计,旅馆餐饮按年总收入的5%计。
印花税和律师费:不动产转让差价9万元以下为1%,9—15万元为2%,超过15万元为3%。律师费的收取按律师费用条例,收费根据不动产的价值视不同种类,分别为0.15%—0.20%,标的价值在2000万元及以上者,可协商确定。
开发收益费:变更使用分区、增加密集率或规划比率等而使土地增值时,须缴纳增值部分50%的开发收益费。
遗产税:税率按遗留不动产市价估定。不足50万元免税,1000万元(扣除一切许可费用)以内5%,以上部分为10%,许可费上限为300万元。
5、 香港房地产业金融政策:
对房地产企业来讲,融资渠道畅通,既可从银行获得支持,也能以较低的成本通过发行股票和债券融资;
对购房者来说,政府提供法律保障,支持银行或财务机构发放购房抵押贷款。首付l0%,其余90%由银行或财务机构一次用现金支付,把房契交给银行或财务机构作抵押,并定期地将本息分期偿还发放贷款单位。按香港惯例此种贷款按最优惠利率1.5厘左右,每三个月调整一次利率,还款期最长15年。
此外,政府公共资金的支持也是资金的一个重要来源。20世纪70、80年代,房屋委员会建造的公屋资金有60%左右来自港府发展贷款基金。
新加坡房地产业金融政策:
住房资金来源构成:中央公积金局和邮政储蓄银行占80%,商业银行、金融公司、开发银行、契约基金等机构占20%。
房地产金融基本由政府控制,中央公积金局直接行使住房金融职能,邮政储蓄银行则为住房发展局以投资政府债券的形式筹集资金。这两家政府机构成为解决住房资金问题的重要组织。
金融机构能够密切配合政府房地产发展计划,提供种种必要的金融服务,其经济效益已远远超过住房金融范围。不但促进了住房问题的尽快解决,还推动宏观经济形成了“高积累—高投资—高效益—高增长”的良性循环,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蓬勃发展。
住房资金良性循环的契机在于作为福利基金的中央公积金采取金融经营方式,资金运用有借有还(加利息),财政给予少量补贴或资助,把社会福利基金重点用于发展住房,使它具有发展基金的性质。
6、香港的住房福利政策:
从70年代开始,香港实行住房福利政策,大量投资建设公共住房,政府每年用于住房建设的投资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6%。
(1)十年建屋计划(始于1972年):建设可供150万人居住的公共房屋,使公共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提高到3.5平方米;10年中,每年的建房速度在3万单位以上,共建成40多个不同规格的居住小区;
10年建屋计划没有完全实现,但促进了公共房屋的建设速度,到1977年进住"廉租屋"的居民达到200万人。
(2)居者有其屋计划(1977-1985):使中下收入的家庭能以合理价格购房自居;
建成"居屋"屋村46个,共有6.6万套,住进23万人;
"居屋"楼宇质量较好,设施齐全,建筑面积一般为50~60平方米,各项服务周到。屋村的管理和服务都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只维持基本费用开支,不盈利。
"居屋"楼宇的售价不计地价,比私人开发楼宇售价低25%左右;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者才允许购买"居屋":
a 家庭成员不少于两名;
b 家庭总收入每月8500港元以下;
c 申请人最少有一名家庭成员为香港永久居民;
d 家庭成员不能拥有任何战后楼宇和不受管制或业主自住的战前住宅楼宇。
购买到"居屋"者应让出其原来由政府补贴的廉租屋,重新由政府配置给更需要的家庭。原来租住私人楼宇的,则通过该计划有了自己的住所。
(3)"八万五"计划(1997-1999):从1997年开始,每年建造八万五千套公共居屋,以供中低收入者居住。该计划的制定,对"居者有其屋"政策做出了贡献,有效平拟了当时过高的房价;但是由于各种因素影响,导致房价在1999年前后暴跌,最后被迫宣布取消该计划。
新加坡福利住房政策:民用住宅主要由政府组屋和商品房两部分组成。
其中,类似于中国经济适用房的政府组屋由政府投资修建,价格也由政府统一规定,以低价出售或出租给中低收入阶层使用。包括共管公寓等高级公寓和私人住宅在内的商品房则是由私人投资修建,按市场价格发售。
政府组屋建成后,新加坡建屋发展局以国民的收入水平为依据,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合理分配。
符合政府配房条件的住户一律排队等候政府分配住房,低收入者可以享受廉价租房待遇,中等收入者可以享受廉价购房待遇。组屋按地段与面积不同,每套的价格从15万新加坡元(1美元约合1.52新元)到25万新元不等。符合条件者,可以向建屋发展局申请优惠按揭贷款,而设立于1955年的中央公积金则是新加坡人购房的主要资金来源。在购买组屋时,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购房的首付款,也可以用于支付“月供”。此外,政府还以各种形式向国民提供大量的住房补贴,从而使组屋价格保持在普通百姓能够承受的范围内。
新加坡政府对房地产市场进行严格监控,以防止房价剧烈波动。
新加坡福利住房政策主要包括“五年建屋计划”和“居者有其屋政策”,其特点为:
设立专门机构,确立政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供给的主体地位;
公营房屋实行优惠的土地和金融政策;
按居民的不同收入水平,确定住房类别和价格政策;
实行公积金制度,保证建屋安民计划的实施。
新加坡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央公积金局管理的公积金数额约600亿新元,是新加坡的“最大财东”,每年公积金的运营都创造数亿元利润,但公积金局雇员实行的是类似公务员的工资制度,其工资收入不和公积金运营的经济效益挂钩,公积金局的每笔支出都要按规定计划执行,避免了公积金局为追求利润偏离为会员服务的宗旨,保证了公积金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廉洁。
新加坡实行的公积金制度使得国家“建得起”住房,家庭“买得起”住房,从而新加坡在短时间内解决居民住房问题。
J. 新加坡的住房制度是怎样的谢谢
组屋比较便宜,但是建筑结构什么的比较土;三房到五房的差距大概10万新专币的样子,现在房属价很高,三房的中价位20多万新币的样子;
公寓建筑结构比较灵活,具美感;非常贵,一般的三房也要40万新币,位置好房型大且美的可以上探到几百万新币;别墅一般有健身房游泳池桑拿等设施,有保安等;
别墅,也就是排屋或者独立式洋房,不知道,据说一栋怎么也要几百万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