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福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什么和建行一起办公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范围内购买、建容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B. 福建省直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要想公积金提取,能代办吗
根据《住房来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自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C. 福建省省直住房公积金使用范围
购房,租房,自建,装修都可以提取你的公积金。如果离职后也是可以提取的。
D. 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主办单位:福建省直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福州市 鼓屏路105号
E. 福建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 和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1,现在不能提现;
2,应该可以转,叫你新公司去帮你转,因为公积金账户是单位的账户;
3,政专策规定每个职工与公司属都必须交公积金,你不买房,可以帮助其他人去贷款买房啊!
4,等你退休后,个人账号里的钱是可以全部提取出来的。
F. 福建省直的公积金要是离职了,怎么提取
离职后可以提取公积金
关于公积金提取:
1、职工离职后,可凭借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有些地区居民需要办理的还有失业证、身份证办理提取。
2、辞职的提取属于销户提取,也就是提取您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本息全额。
3、部分地区对于辞职的提取有时间限制:有2年内不可以提取,有2年为再就业才可以提取等要求。之所以部分地区做这类要求是因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补助的个人储金,还具备互助性,有些地区存贷比例高,资金运用率处在较高位,盘子贷款负荷很大,人员流动性强,所以有此类的要求,限定您的资金必需停留在管理一定时间。
4、辞职事实属实,未有再就业,手续齐全,是可以办理的。手续也是很简单的。 职工辞职后,在本地再次就业的,原单位应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然后由单位经办人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版)或本人前往归集业务经办网点(网点地址详见中心网站)办理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手续时,需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表》,并由原单位或新单位盖公章或备案章。如果是职工本人办理,还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如果由单位经办人员办理,则要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提供职工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备案章。
辞职后没有再次就业的,可按以下两种办法处理:
第一,转入集中封存户集中管理,手续与职工本地再就业办理方法基本相同;
第二,对于符合“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条件的,可办理销户提取。
公积金联名卡:无此卡的同事离职后,本单位无法再为你们办理此卡。
如果继续在当地就职,可让新单位新办,如果在外地,此卡大可不必办理。 此卡仅供查询使用,卡内无金额,有此卡后才能在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账单
G. 关于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公积复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制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
H. 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的上班时间是什么时候
福建省直公积金中心:
办公地址:福州市顺城大街广电大厦6楼
服务时间:专周一至周五上午属8:3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早上8:30-11:00
下午14:00--15:00
I. 福建省直公积金贷款问题
公积金贷款条件:
1、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回本市行政区域范围答内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为住房买受人且为正在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2、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3、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贷款金额=房产总价,且房款未付清;
4、借款人开立缴存账户后已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近期未缴不超过4个月;
5、家庭收入稳定,信誉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同意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贷款担保方式;
7、借款人及配偶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或数额较大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