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享受了国家老休制房改房房(房子)与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是一码事吗
享受过国家房改房的原则上不再享有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补贴那些没有版享受过国家房改房权的人,当然,房改房根据当时的职务分配,如果达不到面积的可以跟单位打报告,要求补贴缺少面积部分的钱,不过一般也没多少,几千块吧。实际情况还要根据当地单位具体的实行情况而定,反正一句话,拿了房子不拿钱。
2. 享受过一次性住房补贴后能不能在享受房改房政策
不行的~接受了住房补贴就不能房改房~反之一样
3. 住房补贴怎么计算的啊
计算标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3)参加房改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4. 一次性住房补贴需要到房屋交易中心开什么房改信息证明
看是哪个地方了,重庆市的住房补贴政策是如果没有再享受其他福利住房专分配属(含经济适用房),就不需要退。
重庆市的住房补贴政策比较复杂,有可能会产生一些影响,估计你俩工龄也没到25年,就是说后面可能还有按月的住房补贴(有些单位一次性解决,个人感觉按月发放的更多)
1、如果对方是租住,会影响他的住房补贴,他的分摊面积变小了很多
这时候你的面积也发生了变化,影响你的在职按月补贴部分,一次性补贴部分不好处理的,因为租住还可能变化,难道后面再次补发,所以一般不会要求退。
2、如果对方已经购买,对你和他的住房补贴都没有任何影响了
5. 无房职工是否可以要求一次性住房补贴
向清算组申报。
6. 房改一次性补贴问题,急!!!
你退伍的时候退伍费里有住房补贴的
如果说你单位的,要看各个单位的的情况,这个说不准,有的有这个项目,有的没有.
7. 房改补贴如何算
企业工资水平相对较高,房价收入比低于4倍的(职工夫妻双方4倍的年收入,高于一套7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款),视同工资中已包括了应有的住房消费含量,可不再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断提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职工购房时,企业应根据房改售房的工龄折扣政策和职工的实际工龄,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
房价收入比高于4倍(职工夫妻双方4倍的年收入,低于一套75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款)且条件能允许的企业,可按济南市房改方案规定的比例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可适当降低住房补贴比率,待企业经济状况好转后,逐步提高到规定比率。
房价收入比高于4倍的企业,如没有逐月发放住房补贴所需的固定资金来源,可在职工购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时,给予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一次性住房资金补偿按照济南市房改方案有关规定计算,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一次兑现部分住房补贴。落实补贴制度有困难的企业,也可采取对职工住房贷款给予一定利息补偿的方式。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首先对无房和住房未达标的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补贴水平根据企业职工平均基本工资、济南市房改方案规定的补贴比例以及一般职工的住房标准确定。
8. 住房一次性补贴是怎么回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义务,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是职工的合法权利。一些单位不给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做法侵犯了职工个人应享有的合法权利。
住房补贴是国家对购买或租赁房屋的职工无偿的给予某种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职工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无房职工。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料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双职工家庭所在的双方单位合理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职工工龄住房补贴额原则上要低于《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规定的出售公有住房的工龄折扣额。
住房补贴的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拔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其中还须留足20%至30%的房屋维修基金等);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对申请禽一次性补贴的职工应当有工作所限的规定,原则上为25年。未达到规定年限的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内抵扣。工作未满25年调离本单位的职工,其借支的住房补贴余额由调入单位或本人在调离时一次归还。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月发放基本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