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在北京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步骤: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编制方案、公布名单、公开摇号、签订合同。
1、申请,准备好上述相关的资料,去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2、复审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3、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4、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5、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㈡ 北京市户口如何申请保障性住房
北京市户口申请保障性住房步骤:
申请材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身份证、户口簿、申请家庭资产、住房状况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步骤:申请初审、复审备案、编制方案、公布名单、公开摇号、签订合同。
1.申请,准备好上述相关的资料,去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入户调查、公示。
2.复审备案,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审、公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复核、备案。
3.编制方案,产权单位在区住房管理部门监督指导下编制配租(售)方案,并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布配租(售)公告。
4.公布名单,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意向登记家庭备案时间顺序,按房源与家庭数量一定比例确定参加摇号入围家庭名单并对入围家庭人口、收入、资产进行复核。
5.公开摇号,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公布摇号顺序结果。
6.签订合同,申请成功的家庭,到指定地点按顺序选房,并与产权单位签订相关合同。
㈢ 北京公租房怎么摇号 – 安居客房产问答
摇号方式:按着大、中、小套型的顺序,优先组在前、一般组在后的原则进行摇号。
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三房”轮候家庭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2、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
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同一户籍的已成年单身子女。申请家庭应当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
3、外省市来京家庭
在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确定。
4、产业园区
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具体申请条件由产业园区管理机构确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书到原申请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登记申请轮候配租公共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轮候时间从原保障性住房备案登记日期起算。
其他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向申请人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外省市来京工作人员家庭向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办理部门:
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资产、人口和住房状况进行初审、公示;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审、公示和认定;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备案。
所需资料:
1 按要求填写的《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一式两份);
2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张纸上);
3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印在同一纸张上,正面是首页和本人页,背面是变更页);
4 外省市在京工作人员提供本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同期暂住证明;
5 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状况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6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包括申请家庭地址、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迁入本地原地址及他处住房等;
7 夫妇双方一方户口不在申请所在地的,需提供其户口所在地的住房证明;
8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离退休费的有关凭证,失业人员需提供由管理部门出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标准的证明;
9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存人社会保险缴纳信息凭证,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帐单》或《参保职工四险缴费情况表》等;
10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供的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个人信息》,或受托银行经办网点为缴存人打印并加盖“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专用章”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书》、《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明细》、“住房公积金对帐簿”;
11 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包括完税证、缴款书、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12 申请人与本市工作单位签订的含申请时点的劳动(聘用)合同、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公务员录用证明;
13 本市工作单位提供的加盖公章的就业单位资料复印件;
14 原住房已经拆迁的,需提供拆迁补偿协议;
15 申请家庭成员有重残人员的,需提供本市区(县)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
16 申请家庭成员中有患大病的,需提供本市区(县)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证明;
17 劳模家庭需提供市总工会出具的省部级劳动模范证明;
18 成年孤儿提供本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成年孤儿安置证明;
19申请廉租补贴资格的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低收入证明,无民政部门核发的相关证明的,由低收入家庭成员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出具收入证明。
20 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㈣ 北京公租房怎么摇号
跨区能申请 就近可租房
申请人所期待的跨区申请、跨区租房,将在京原路7号进行试点。
此前,北京的保障房摇号通常都是每个区县负责本区县的摇号,各区县的保障房申请家庭也只能配租配售到本区县的保障房项目。如位于海淀区的苏家坨公租房,全部配租给了海淀区的申请人员;而位于石景山的远洋沁山水,也是在市住保办的协调下,定向出租给了石景山区和海淀区的廉租房、经适房和两限房“三房”轮候并申请了公租房的家庭。
去年1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以申请公租房。在初始阶段,就有市民表示,希望在工作所在地就近租上公租房,既方便了租户,又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拥堵。
对此,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京原路公租房项目正在研究试点全市统筹摇号配租。公租房除了解决所在区申请人的申请需求以外,还将拿出一部分房源全市统筹,跨区摇号。在解决“三房”轮候家庭居住困难的同时,还将解决新就业大学生、青年教师、外地户籍工作人员等类型人员的住房需求,甚至有望解决一部分定向人口疏解搬迁居民的临时周转需求。
由于部分远郊区县对于公租房申请的标准不同,如果租户要跨区申请公租房,只要在本区获得公租房申请资格即可,无需按照市内标准执行。
此外,针对外地户籍工作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的标准,各区县已经完成了草案起草、方案论证,目前已经进入了决策程序,很快就能发布。
竣工前先摇号 交付后就入住
为了加快市民入住公租房的进度,在这个试点项目中,还将在竣工前进行摇号。等到房屋从建设单位北京建工集团交付给保障房建投中心以后,直接就可以通知已经确定的租户收房。
此前,本市曾经在远洋沁山水试点进行社会化公租房的分配。但在房源交付后,由于摇号工作还在推进,因此出现了一部分空置房源,也造成了一些媒体对于“北京公租房大量空置”的误读。
“为了让市民能够更早入住,也为了社会资源的充分利用,这次的试点,将争取在竣工前两个月,也就是今年7月举行。”市住保办相关负责人说。
该小区原计划在今年年底前竣工,而目前的竣工时间已经提早到了9月30日。这就意味着,如果提交了申请,市民在房屋竣工前,就可以得知自己是否摇中。算上交付所需要的时间,市民可以有两三个月的时间准备搬家。
今年已经竣工的5万套保障房包括了3000套的公租房。同时,今年全市还将有6万套公租房开工。位于南四环的青秀城项目也配建了约1200套公租房,并将于10月竣工。
配建幼儿园 租金低过沁山水
京原路7号不仅能提供2000多套公租房,还配套建设了商业、幼儿园、养老院和食堂等配套设施。其中配建的幼儿园将首先服务于公租房家庭,如果在接纳了小区租户孩子之后仍有余力,将再向周围的小区居民敞开。
保障房建投中心副总经理刘志宇说,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对京原路7号周围的市场租金进行了测算,结果为每平方米每月租金41元。这一市场租金,和远洋沁山水的公租房租金价格相等,但按照公租房租金要比市场租金再低10%至20%的大致范围,京原路7号的公租房租金最终有可能在32元到36元之间。
据了解,京原路公租房小区一共有7种户型,其中最小的单间为31.57平方米,最大的两居室为58.54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每月36元计算,最小单间的租金为每月1136.52元,而最大两居室的租金为2107.44元。如果按照补贴额最高95%计算,享受最高级别补贴的租户,租住最小的单间,每月自掏租金56.83元;租住最大的两居室,每月自掏租金105.37元。
㈤ 解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解读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9月28日,北京市住房基本保障试点配租配售摇号仪式在北京电视台演播厅举行。在公证员的全程监督下,经过6轮摇号,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户参加摇号家庭中的207户获得了房源。
正是在这一天,《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试行)》和《北京市城市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正式颁布实施。它标志着宣武区的试点工作圆满结束,亦标志着北京市将于10月份开始实行新的住房保障办法。
关键词一:条件
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申请家庭的人均住房面积须符合规定的标准。申请家庭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另外,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需低于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此外,申请家庭的收入和资产必须达到相关要求。办法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参考北京市建委在宣武区陶然亭街道率先进行的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工作的政策,申请家庭准入标准由过去的“年收入6万元以下”调整为分别按照每户人口数的不同而制定的相应的收入、住房、资产标准。具体标准为上一年度1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2.27万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3.63万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4.53万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低于5.29万元,5人及5人以上家庭年收入低于6万元。
关键词二:审核
宣武区陶然亭住房保障试点提出了“市、区、街的三级审核”及“两次公示”的审核程序,将审核过程变得更严,监督范围扩得更广,因此得到了市民的认可。此前,位于崇文门东花市的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曾是北京惟一办理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审核的地方。《办法》颁布后,符合标准的申请家庭可直接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办法规定,申请过程将继续推行“三级审核、两次公示”的程序。这意味着审核工作重心下移,街道办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监管职责加强。按照试点工作的程序,初审由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通过审核材料、入户调查、组织评议等方式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住房、资产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同时进行的还有社区内公示,实现邻里间的相互监督,特别是将对人户分离家庭在户口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同时进行公示。复审则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并负责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进行媒体公示,无异议的上报市建委。最终由市建委对符合条件的家庭予以备案并建档。至今,宣武区陶然亭街道办事处本市住房基本保障政策试点已先后完成了3批共547户经济适用住房、18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家庭的媒体公示。
对于弄虚作假,隐瞒收入和住房、资产状况及伪造证明的申请人,将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擅自转租或转借他人居住的,责令其退回房屋,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补足购房款。出具虚**明的单位和个人,也将追究其责任。已骗购或擅自改变用途的,擅自转租或转借的,将责令其退回或按同地段商品住房的价格补足购房款。
关键词三:管理
《办法》颁布以后,北京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将由过去的开发商、买房人供需双方直接买卖变成政府备案公开摇号配售,而只有获得购房资格的保障住房申请家庭才能参加摇号选房。
新规定对过去5年内可上市的经济适用住房的上市交易政策作了重大调整,明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人拥有有限产权,只能自住,不得出租、出借或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上市交易,特殊情况下,可向购买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的,出售时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并由政府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在补缴政府应得收益后取得完全产权。
廉租住房只能用于申请家庭及其成员自住。一旦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租、转借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廉租住房内居住的,将收回房屋或停止发放补贴。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定期对享受廉租房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房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
对名额分配管理上,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组织实施轮候摇号配售。其中,划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涉及的被拆迁家庭、重点工程建设涉及的被拆迁家庭、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涉及的外迁家庭、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优抚对象、复员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以优先配售。以本次陶然亭街道首批219户为例,他们其中17户家庭按照100%的比例获得廉租住房房源,82户特殊家庭按照100%的比例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108户一般家庭按照90%的比例获得经济适用住房房源。
关键词四:保障
按规定,今后北京经济适用住房的户型面积将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此次户型调整意义重大,使经济适用房告别了以往不限户型套型的历史,某种程度上意味着经济适用住房调整为基本保障住房这一概念的到位。
另据《北京住房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约21万套。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住房建设规模约1500万平方米。另外用于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建设规模约47万至60万平方米,约1万套,还将通过租金补贴的形式,解决其他约6.7万户“双困”家庭的住房问题。同时,北京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系统建设将在年底完成,3.83万低保困难家庭将实现应保尽保。
目前,北京市、区、街乡三级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机构已基本建立,各街道、乡镇的资格审核窗口将于近期全面开放,开始受理市民申请。同时,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正在针对《办法》积极制定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审核管理办法和上市交易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将于近期陆续出台。
㈥ 保障性住房入围名单的家庭还用摇号吗
这个要看当地政策了。
大城市还需要摇号的,入围仅仅表示你具有购房资格,但是什么时候能住上保障房,还得摇号,因为通过申请的人太多了。
㈦ 北京保障性住房经济适用房还摇号吗
有关经适房摇号登记的动态一般会在官网公示或者在各大报刊媒体上报道,建议您关注市房管局公示公告版块了解其相关政策及项目动态。
㈧ 保障性住房摇号怎么申请
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保障房办公室领表,填表后等政府部门审核。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参加摇号了。
㈨ 北京买房摇号都需要什么条件
北京买买房摇号需要的条件:
1、北京市户籍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房产;
2、非京籍家庭:持有暂住证、接连5年交纳社保或个税,可购买一套自房产;
3、独身购房者:需求年满25周岁。
4、优先申领条件:
(1) 有北京户籍且在北京无房的家庭;
(2)有北京户籍、在北京无房且年满25周岁的独身人士;
(3) 经济适用房产、限价商业房产轮候家庭。
5、房产申领购买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
(2)婚姻证明、户籍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3)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领表》、《购房许诺书》。6.非北京市户籍家庭所需材料:
(1)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2)拟购房人签字的《家庭购房申领表》、《购房许诺书》;
(3)有用暂住证等材料。7.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家庭所需材料:
(1)《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房产/限价商业房产申领存案通告单》;
(2)申领人身份证明材料。
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普通住房,这类住宅因减免了工程报建中的部分费用,其成本略低于普通商品房,故又称为经济适用房。现在购买经济适用房,需年收入小于等于6万的家庭,当地户口才可购买。
限价商品房按照“以房价定地价”的思路,采用政府组织监管、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在土地挂牌出让时就已被限定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政府对开发商的开发成本和合理利润进行测算后,设定土地出让的价格范围,从源头上对房价进行调控。[1]
限价房就是国家给的硬性指示,就是死的价格,开发商没有权利更改。简单理解,就是限房价、限地价的“两限”商品房。其价格比经济适用房高,如前者6750一平,后者6250一平。
限价房作为政府在一定时期内调控房地产市场、调节住房供需矛盾的有效手段,由政府成立的全资国有公司负责建设。销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定价原则按照比周边同类商品住房低20%-25%确定。销售价格在预售时向社会公布,公布价格应为该限价房楼盘的最高价。
购买限价房应自购房合同备案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经济适用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经济适用房自购买合同备案之日起,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的,由住房储备机构按照届时同类经济适用房价格进行回购。
㈩ 北京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通知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于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和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房管局)在坚持“三级审核,两级公示”制度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就有关资格审核工作进行调整,调整于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制度,提高资格审核效率和准确性。《通知》就有关北京保障房资格审核工作调整如下:
一、北京保障房的资格审核备案及变更管理
(一)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信息比对核查工作调整到初审环节,由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住房保障综合信息管理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管理服务平台)完成启动操作。
(二)管理服务平台对未通过信息比对核查的申请家庭进行自动锁定。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时将未通过信息比对核查的结果、原因及复查权利书面告知有关家庭(告知书模板见附件1)。
(三)对比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申请家庭应在收到告知书后30日内向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复查,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也可委托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申请的受理及初审工作。逾期提出复查申请的,不予受理。
(四)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书面告知有关家庭(告知书模板见附件2)。其中经复查异议成立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解锁操作,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恢复后续审核工作。复查时间不计入资格审核工作时限。
(五)已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的家庭,在轮候期间家庭人口、住房、收入和资产等情况发生变化,根据相关规定应当按照“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程序重新审核的,有关工作按照(一)至(四)条规定执行。仍符合相应准入条件的,予以资格变更。
(六)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区县批次报送的资格备案和变更家庭中,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将抽查家庭全部纸质档案材料复印盖章或扫描录入管理服务平台后,及时报送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其中在信息比对核查工作中经复查解锁的家庭,除婚姻原因外纳入必查范围。
二、北京保障房的资格复核管理
(七)各类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资格复核工作,全面纳入管理服务平台管理。街道(乡镇)和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审核纸质材料的同时,应当同步将有关资格复核信息和结果录入管理服务平台。
(八)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在管理服务平台对资格复核家庭进行信息比对核查。未通过信息比对核查的家庭,管理服务平台自动进行锁定。复核家庭对信息比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按前述程序提出复查,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分别情况核实处理。仍符合相应准入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在管理服务平台中更新有关家庭资格复核信息;不再符合相应准入条件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及时取消该家庭保障资格。
(九)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签约时,系统自动校验签约家庭的资格复核信息,属于摇号家庭范围,且资格复核时间未超过一年的家庭,方可签约。上次复核时间距离签约超过一年的,必须重新进行资格复核,其中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统一摇号的家庭除外。
三、北京保障房的资格取消管理
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加强各类保障性住房备案家庭资格管理。对工作中发现和经举报查实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家庭,应当及时作出取消相应保障资格的决定,并将结果录入管理服务平台。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备案家庭保障资格的,不再报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批。
从下个月起,北京保障房的资格审核备案及变更管理、资格复核管理、资格取消管理就应当按照如上要求施行了。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5-06-24,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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