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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碑林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01 19:50:46

『壹』 西安公租房申请条件 西安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

需具备本市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家庭及人员;或具有本市城六区居住证,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完税证明1年以上、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家庭及人员。

同时还需要具备家庭收入不得高于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上限;家庭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低于当地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60%;单身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在本市具有稳定工作及收入。

(1)西安碑林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申请公租房办理提交材料:

1、提交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非本市城六区城镇户籍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居住证,及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其中之一;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的申请承诺及授权委托书;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

5、婚姻证明。配偶已去世的应提供死亡证明;离婚的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

西安市公租房办理程序:

1、具有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户籍所在社区或人才交流中心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非城六区城镇常住户籍的申请人向居住所在地社区领取《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3、社区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4、街道办事处收到审核材料后,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社区调查意见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5、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6、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收到审核资料后即时公示3日;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审;核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对复审意见有异议或本级公示有异议的进行调查落实。

『贰』 碑林区公租房外来人员在哪里办理

公租房申请

1、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申请人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窗口进行登记,并填写公租房申请表。
2、向房管局提出申请。申请人员可以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在申请的过程中需要满足申请公租房的条件:并且携带:单位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无房产证明(可以在房管局办理)、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户口本复印件、XX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叁』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简化 申请条件及流程一览

近日,有消息称西安保障房申请简化,不仅申请资料不那么繁锁,审核时间也有所提升。那么现在申请保障房的流程又是如何呢?

西安保障房申请资料简化 审核时间缩短

据悉,住房困难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仅需填写《西安市租赁型保障房资格申请审核表》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提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单据),婚姻、收入、车辆情况证明。

不需再提供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营业执照和完税证明、社区出具的连续从事1年以上个体生产经营证明,出生证明,未婚证明及住房证明等材料。

保障性住房审批时限由70个工作日缩短至30个工作日。

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区、各级人才市场或居住证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后,社区应在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街道办事处,街道办事处应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审核资料及信息上报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并向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上报联审信息,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在13个工作日完成六部门联审和备案。

企业可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除了上面这些简化外,西安的保障房还有很多新的变化,比如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

对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工业园区企业,可由企业集中申请租赁型保障房,将符合条件职工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直接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街道办、区、市住房保障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优先办理。

为解决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居住证时限要求,市房管局最新规定,只要持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受理单据,即可提前申请保障性住房,将居住证办理和保障房审核业务由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缩短办事周期。

那么,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究竟怎么申请,哪些人可以申请呢?购房指南在这里为你作了一个整理。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购买的条件:

1、 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 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4、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 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 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25周岁以上(申请公租房应年满18周岁)。

西安市保障房申请购买的流程:

1、 申请人持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卡原件在所属社区领取《西安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审核表,交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受理,社区4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审核和信息录入;

3、 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查通过后,街道办事处初审并公示;

4、 街道办事处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社区,无异议者5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区住房保障部门;

5、 区住房保障中心对有异议且异议属实者返还街道办事处,无异议者8个工作日完成公示和复审,并将审核资料上报市住房保障中心;

6、 市住房保障中心13个工作日完成终审。具体办理流程为:

(1)受理:1个工作日。受理并对区上报来的申请表进行编号和信息录入;

(2)初审:11个工作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六部门进行联审,同时通过西安市房产资讯网(http://www.xafgj.gov.cn)、西安房地产信息网(http:// www.800j.com.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对无投诉或经调查投诉举报不实的,结合联审结果对所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详细审核(1个工作日)。

(3)复核:0.5个工作日(科长审核)

(4)审批:0.5个工作日(中心分管领导审批、通知审核结果)

7、 申请审核资料逐级返还,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社区领取审核表。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04-25,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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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 西安碑林区公租房信息

可以关注当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版请的相关步骤权: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伍』 西安17年碑林区公租房子名单

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可以关注公租房信息网。

新建的成套公租房,建筑面积严格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由政府投资或补贴的新建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以40平方米为主。以购买、改造、租赁等方式筹集的成套公租房,参照以上控制标准,应满足基本住房需求。
户型:公租房建筑面积与申请人的保障面积相对应,一人和二人户以一室户型为主,三人及三人以上户以二室户型为主。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陆』 西安市碑林区公租房在哪里咨询和申请

根据《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具有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非农业常住户口;享受西安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计算面积或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
的家庭都可以申请。

申请手续是: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街道办事处发放《审批表》;核查单位核查申请家庭收入;区房改办对申请家庭交报材料进行核查,在其户口所在社区进行15天的公示;对符合审核条件的家庭发放租金补贴。具体规定请咨询西安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管理中心。

『柒』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地址在哪 急求! 谢谢~~~~~~

你好 西安市碑林区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其实就是 碑林区建设局 就在 二环南路西段 碑林区政府 里面 你直接搜碑林区建设局就行了

『捌』 碑林区公租房申请表在那领取

公租房申请材料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内,并轨后统称为公共容租赁住房。将进一步完善申请受理渠道、审核准入程序和租金定价机制。
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
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婚姻证明
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
6、房产证明
7、有以下情况者,需出具以下证明

『玖』 西安碑林区公租房名单

西安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
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拾』 碑林区公租房公示名单

西安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公布的公租房信息。《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四条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确定后应当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配租对象按照配租排序选择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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