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建设 > 南湖区住房保障

南湖区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02 01:34:35

1.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在哪里

南湖区政府那。

机构全称: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09室

万家花园东边,中山怡和园南边。

9路、28路、33路到那里。网络地图

本数据来源于网络地图,最终结果以网络地图最新数据为准。

2. 嘉兴南湖区买房限购吗

:嘉兴买房的条件是: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内姻状况证明; 具有良好的容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

3. 嘉兴经济适用房申请

下月15日起,市本级居民可以申请今年度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啦!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部门获悉,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时间为4月15日至5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则分两次:第一次是今年4月15日至5月15日,第二次是7月1日至7月31日。集中办理申请手续市住房保障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的申请办理手续稍有变化,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将派工作人员,集中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设点,办理申请手续。该负责人表示,这主要为了进一步提高受理质量,减少申请对象的往返次数。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特别提醒,申请对象在公布的经济适用房申请受理期限内,到集中受理点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嘉兴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提供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或单身)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收入及住房证明等一系列材料。值得一提的是,申请人家庭成员户口不在本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申请对象有职务(科级或科级以上)或职称(中级或中级以上)的,提供相应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与单位聘任证书及复印件。如为省级以上劳模的可提供劳模证书。廉租房申请有两次另据记者了解,第一阶段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工作也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申请对象在申请受理期间,到设在市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的街道及镇人民政府的各受理点办理相关手续。而第二阶段的申请工作,将在各街道及镇人民政府分别受理。据介绍,申请家庭在公布的廉租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内,由家庭户主(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审批表》,并连同申请对象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据了解,廉租房的实物分配将根据房源房型面积、申请家庭实际等情况,采用轮候制和公开选房的方法,来确定廉租房房源安排的先后顺序。对获得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属孤老、烈属等特殊情况的,给予优先安排选房。此外,对获得廉租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的家庭,如放弃实物配租选择廉租房租赁补贴的,补贴标准可提高40%发放。去看看这方面的有关政策,如果满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每平方米价格在1850元/米^2左右申请条件我知道,大家不用重复了,我就是对于“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镇居民户口3年以上”有点疑问。 不知道这里的城镇居民户口满3年是怎么解释? 我04年读书时把户口迁到了金华的(集体户口),07年毕业迁回嘉兴(迁在秀洲区的一个镇上),不知道这样算不算? 问题补充:这里的满3年指的是自然年还是从户口落户之日起到明年的那一天为一年呢?昨天,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1306户符合初审条件的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请对象即将开始公示,预计本月28日市房委办将组织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排除异议的家庭进行公开电脑选号,确定选房顺序。
据了解,2004年至2008年市区共有4986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经审核和公示有4457户申购家庭(含2008年度拆迁地块3户)符合申购条件。“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于4月15日开始接受申请,申请家庭的年收入要求由去年的人均不超过15390元,调整为人均不超过16941.6元。”据市住房保障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在为期一个月的申请期内,共有1437户家庭申购经济适用房,经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的初审、辖区民政部门的收入审核和辖区住房主管部门的住房情况审核,有1306户家庭符合本次申购条件。记者了解到,初审筛选下来的家庭,有的因为人均收入超过申请标准,有的由于住房状况不符合申请要求,还有的因为没有相关证件。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昨天,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群众代表对经济适用房初审情况进行抽查,并到昌盛花园的经济适用房建设工地检查,经抽查的150份家庭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手续均符合要求。初审符合条件的1306户家庭即将在相关媒体、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社区,对其户口、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为期10天的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公示期间市民如需反映情况可拨打市监察局投诉举报电话:82521347;如有政策咨询方面的问题可拨打市住房保障局电话:82872056。通过公示的家庭,预计于本月28日进行公开电脑选号,接着按照电脑选号的序号先后进行选房,选择实物购房或货币补贴,由市房委办发放准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准购证或货币补贴证。 “今年市区经济适用房建设任务分别由南湖区、秀洲区和嘉兴经济开发区实施。”市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说,目前嘉兴经济开发区在昌盛花园二期的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正在建设,共投资1.5亿元建设960套房子,预计明年6月竣工验收;由南湖区负责建设的庆丰苑二期8幢经济适用房正在进行综合验收。“为让申购家庭有更多的选择,今年货币补贴的数量会有所增加,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的具体比例还将进一步确定。”市住房保障局这名工作人员补充说。

4.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在哪里

南湖区政府那。

机构全称: 嘉兴市南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办公地址: 嘉兴市中环东路南湖区行政中心A楼1309室

万家花园东边,中山怡和园南边。

9路、28路、33路到那里。

5. 有车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吗

一般来讲车跟经济适用房的关联不大,但是经济适用房是国家性保障住房,如果开的车价位档次较高的话,会影响经济适用房的审批通过,具体可以咨询相关的部门。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本市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
(2)已婚[含离异(或丧偶)带未成年子女且拥有监护权]或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单身无房户;
(3)申请家庭房产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含);
(4)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市统计局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
经济适用房申请资料:

1、 按要求填写完整的《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表》(一式三份);
2、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3、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簿或户籍卡复印件(验原件),持户籍卡的申请人或家庭成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4、 未成年人的出生证明或独生子女证复印件(验原件);
5、 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离异带子女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验原件)、法院民事调解书、判决书复印件(验原件)或离婚协议档案及未再婚证明。丧偶带子女的,提供丧偶的死亡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及本人未再婚证明。未婚、离异未带子女或丧偶未带子女的视为单身,提供未婚证明;
6、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7、 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证明(现住房证明:工作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由工作单位出具证明,无工作单位及工作单位无独立法人资格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身份证及户口本地址证明:需由户籍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8、 特殊情况需另外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 南湖区社保局官方网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版证到各区社会保险权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7. 经济适用房申请期间名下有房了怎么办

申请适用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户籍登记在本区,取得本市户籍满5年。其中,家庭为单人的申请人,应当符合晚婚年龄;离异的,应当满三年; 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收入的标准要按家庭人口不同而不同:一人户家庭、二人户家庭、三人户家庭、四人户家庭、5人及以上家庭的年收入应分别低于二二漆00元、三陆三00元、四5三00元、5二900元、陆0000元; 三.申请家庭总资产为一人户家庭低于二四万元,二人户家庭低于二漆万元,三人户低于三陆万元,四人户低于四5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低于四吧万元; 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要低于一0平方米,且5年内没有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 有车族不能申请经适房! 经适房申请四月二0日到5月二0日 廉租房申请陆月一日到陆月三0日,两个细则请看清 记者昨天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同时于昨天正式出台。 二0一0年度的这两个细则根据二009年度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进一步扩大了经济适用住房申购面和廉租住房保障面,审核机制更加严格。其中,有车一族不能申请经适房的规定引人眼球。 四月二0日开始申请 据了解,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时间从四月二0日开始,截至5月二0日(法定假日除外)。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所辖各街道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可到集中受理点(市区花园路陆一陆号房地产展示交易中心四楼)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南湖区、秀洲区所辖各镇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需要申购的家庭请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0一0年市区廉租住房申请受理时间为二0一0年陆月一日至陆月三0日(法定假日除外),受理地点在各街道办事处和各镇政府。需要申请的家庭在公布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受理期限内,由家庭户主持相关资料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经适房细则有六大改动 据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有关负责人介绍,《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内容主要有陆个方面。 一是放宽了家庭人均年收入的审核标准,从二009年的一陆9四一调整到今年的一吧一吧四元。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家庭的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异须满三年以上。 三是针对一些特殊困难申请家庭,如因家庭成员身患重病转让住房的,增加相应的规定。 四是改变了受理模式,根据这几年受理情况,考虑到各乡镇群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到市区集中受理多有不便,二0一0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受理模式,由各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指导工作。 五是放宽了纳入申请人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的转让时间,从二00四年一月一日(含)后调整为二005年一月一日(含)后。 六是建立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标准与商品住房价格波动联动的机制,具体补贴标准每年由市物价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定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由市房委办对外公布。 廉租住房细则 修订5个方面 《二0一0年度嘉兴市区廉租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主要有5个方面作了修订。 一是放宽了家庭人均年收入审核标准,对低收入无证困难家庭的人均年收入审核标准,从低于前一年度市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二倍放宽到二.5倍,进一步扩大了保障面。 二是进一步明确了申请家庭的申请条件,要求申请家庭成员无汽车、离异者最近一次离异须满三年。 三是对住房转让时间作了年限规定,申请家庭在二005年一月一日(含)后转让的所有住房面积(包括拆迁安置选择货币安置的面积)计入核定面积,之前转让的房屋面积不再计入核定面积。 四是增加了有证低收入家庭中属低保无房户,且至少有一人年满55周岁的、家庭成员中有军烈属的两种情况可申请实物配租。 五是提高了租赁补贴标准,有证低收入家庭从一一元/月/平方米提高到一三元/月/平方米,无证低收入家庭从一0元/月/平方米提高到一一元/月/平方米

8. 申请嘉兴市经济适用房有什么条件

关于受理2009年度限价房购买申请的公告

为加快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和优秀外来务工人员、引进高级人才等特殊群体的住房困难,2009年度我市面向中心城区规划区推出限价房110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购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11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限价房位置
本次推出的限价房为剑南家园、嘉都苑现房,楼层为多层。剑南家园位于横河镇,东临浒溪公路,南临洋山岗,北临上剑山村;嘉都苑位于金山南路与前应路交汇处。
三、购买限价房地域范围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即北至三塘横江,南、东至杭甬高速慈溪连接线,西至历庵公路。
四、供应对象及申购条件
根据《慈溪市限价房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慈政发〔2009〕62号)规定,以下四类符合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购买限价房: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农常住户口的已婚家庭或年龄在28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城镇非农常住户口满3年(农转非的不受年限限制);
2、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3、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3800元)以下;
4、1至2人户、3至4人户、5人户以上户的家庭财产总额分别不超过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15倍(400000元)、20倍(530000元)、25倍(660000元);
5、存在赡养、抚养关系的分户直系亲属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72平方米。
(二)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人员。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非农常住户口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单身居民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上;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0%(23800元)以下;
3、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慈溪市级党委授予的“优秀员”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及慈溪市授予的 “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级部门、单位(经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批准)授予的 “首席工人”、“外来务工明星”荣誉称号的;或获得国家、浙江省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的外来务工人员;
2、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
3、根据《宁波市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户籍登记管理办法》(甬政办发〔2007〕192号)规定原属于优秀外来务工人员、现已取得本市非农常住户口人员。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其中上述第1、2类外来务工人员,必须为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连续满1年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四)引进人才。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且已落户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人才。
2、在本市工作(非机关、非事业编制)满3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已落户或办理人事代理的非农户口的人才。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或户(单人)36平方米(包括5年内转让的自有住房)。
五、申购程序
购买限价房实行各街道(镇)受理初审、第一次公示,市房管中心和市民政局分别复审家庭住房状况和家庭收入、资产状况,市建设局进行第二次公示并核准的申请审批程序。对核准的申购对象市建设局予以核发《购买限价房资格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准购对象通过公开摇号,依顺序号确定。申购对象凭《通知单》参加摇号并取得《购买限价房准购证》(以下简称“《准购证》”)。准购对象凭《准购证》按顺序号依次到指定的部门或单位直接选购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如准购对象在规定的认购时间内放弃购买资格,其缺额依序递补。未列入准购对象的申请户待下批推出时根据条件重新申购。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房累计达到两次的,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
五、申购方式
城镇居民家庭向户籍所在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集体户口的向集体户口落户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人事代理的向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人根据所属申请类型向各街道、镇住房保障受理初审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城镇中低收入家庭
1、《慈溪市限价房申购审批表》(填写一式四份,审批后市住房保障办、市保障家庭收入复查机关、市保障家庭住房复查机关、各地受理初审机关各留一份,下同);
2、户口簿、身份证或其他可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家庭成员和分户直系亲属身份的证明材料(收复印件一份,须经与原件核对,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和有受理机关核对人签字。该类材料申请人向受理初审机关提供一份,受理初审机关送住房状况复查机关、家庭收入复查机关和市住房保障办均可用已核对的复印件,下同);
3、申购家庭和分户直系亲属现有住房状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为房屋、土地权属证书。无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情况说明;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情况说明。申请人提供情况说明的,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申请人提供房屋、土地权属证书的,受理初审机关经与原件核对后收复印件一份,核对件复印后送相关审查机关,下同);
4、家庭收入情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下同);
5、家庭财产情况证明(该类材料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委或社区出具。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份,复印并核对签字后送相关审查机关);
6、授权核查委托书(该类材料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直系亲属签字盖章,格式如下:
授权核查委托书
申请人XXX为申购限价房,授权政府各级住房保障审核审批机关调查本人XXX和家庭成员XXX、XXX……及直系亲属XXX、XXX……的收入、住房、财产状况。
委托人:
XXX、XXX……〔注:所有涉及人员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受理初审机关收原件一式四份,初审机关自用一份,审查审批流转时按程序送复查机关、终审机关各一份);
7、其他材料(该类材料各级审查机关根据申请人个体实际情况确定,下同)。
(二)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引进人才
1、《慈溪市限价房申购审批表》;
2、资格认定证明(由市人事、劳动保障、暂住人口管理和总工会等部门出具);
3、户口簿、身份证、人事代理证明或其他可证明户籍、婚姻状况、家庭成员的证明材料;
4、申购家庭现有住房状况证明;
5、家庭收入情况证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提交);
6、授权核查委托书(该类材料由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签字盖章,格式如下:
授权核查委托书
申请人XXX为申购限价房,授权政府各级住房保障审核审批机关调查本人XXX和家庭成员XXX、XXX……收入、住房状况。
委托人:
XXX、XXX……〔注:所有涉及人员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7、其他材料。
六、凡符合条件的申购家庭应当如实填写申请表,真实、全面、准确地提交有关证明文件、提供相关信息,积极配合住房保障部门的审核调查工作。
七、各街道、镇限价房申购受理初审机关及有关部门工作电话见下表:
受理地点 工作电话
浒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峙山路67号) 63993059
古塘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三北大街428号) 63921208
白沙路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三北大街2358号2205室) 63993274
宗汉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西二环路599号) 63209185
坎墩街道城区建设改造办
(坎墩西路116号508室) 63276508
横河镇便民服务中心村镇建设办窗口(中兴路28号) 63238931
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63981408
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 63885251
市劳动保障局培训中心 63938078
市暂口局指导督查科 63045511
市建设局咨询电话 63029077

慈溪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二日

2009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实施细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应同时符合下列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市区城镇(含南湖区、秀洲区、经济开发区建制镇)常住居民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区城镇常住居民户口3年(含)以上;

申请对象必须是已婚居民(含离异带小孩或丧偶带小孩)、年龄在33周岁以上(含)的单身居民(含离异或丧偶人员);

属低收入家庭,即申请对象家庭年度收入(家庭成员工薪或劳务收入扣除“养老金、失业金、公积金、税金”后)在市区2008年度户均收入的80%以下(含)。

2009年度市区经济适用房申购家庭的年度收入标准为:市区2008年度户均收入的80%以下,与去年相比,人均收入标准提高了1551.6元。即申请家庭的收入门槛由去年的人均不超过15390元,调整为人均不超过16941.6元。

嘉兴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
2010年经济适用住房受理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受理模式,由市区和各辖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指导工作。其中南湖区、秀洲区、嘉兴经济开发区所辖各街道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到集中受理点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南湖区、秀洲区所辖各乡镇的申请家庭在公布的申请受理期限内,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家庭如实填写《嘉兴市市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审批表》),并提供下列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家庭成员(或单身)的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盖有嘉兴市公安局户口专用章并有住址的首页及家庭常住人口登记卡);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婚姻登记部门备案的财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的司法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和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目前婚姻状况证明;如家庭成员已到法定年龄但未婚的需提交婚姻登记部门提供的未婚证明;如属单位集体户口,则由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3.单位收入及住房证明。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有工作单位的,则由单位对其上年度收入、住房分配等情况作出书面证明并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的,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龄计算到公告之日(含),下同),则分别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居委会)负责对其职业与收入情况进行核实,并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如夫妻双方或一方(或单身)无工作单位的,达到退休年龄的,则由社保部门对该成员是否享受退休金(如享受退休金,应注明2009年度领取退休金总额)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户口在农村的还需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土管部门出具的有无使用宅基地证明。

4.申请家庭有自有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及复印件;已拆迁的房屋还需提供拆迁安置协议;承租公房或私房的,提供《房屋租赁证》(或租赁协议)及复印件,同时,承租公房的还应提供和产权单位签订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退出公房的具结书;拥有商铺等非住宅的,提供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及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均价报告。

5.申请家庭成员户口不在本市区的,须提供所在地房改部门出具的是否参加过房改购房的证明。

6.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上出现的房屋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7.申请家庭成员有职务(科级或科级以上)或职称(中级或中级以上)的,提供相应的职务任命文件复印件,职称证书与单位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8.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其实全国各地的经济适用房条件都差不多,这里有个文档,需要积分可以下载,你看一下。

9. 强烈推荐,浙江省嘉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阅读全文

与南湖区住房保障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