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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成都中心城区住房补贴

发布时间:2021-03-02 06:24:28

① 办理成都市居住证后可享受哪些住房优惠政策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模式,是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四级服务管理体系为主体,以部门协同联动、社会广泛参与为支撑,以“人、房、业”基础信息关联应用,向“服务民生、经济建设、行政管理、社会治安”四个方面辐射的“一主体,两支撑,三基础,四辐射,全覆盖”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流动人口是市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的工作是推进流动人口本土化,使他们有真正融入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相关负责人说,近年来,在深入推进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和实施城乡一体化实践中,成都市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

流动人口同样可以享受基本社保
成都党委政府采取措施,用居住证制度取代暂住证制度。凡是有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可以免费享受计生服务、职业培训也不用花钱,甚至还可以获得购房补助、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办理户籍迁移、参与社会保险等35项权利,确保持证人享受同等的市民待遇。2009年成都发放免费培训券15万张,财政全额投入7500万元,有30多万外来人口享受到了这一福利。此外,民办流动人口子女学校得到了全面发展,2009年中心城区新(改扩)建学校9所,推动公办学校向流动人口子女平等开放,全市30.1万流动人口子女在各类公办和民办学校就读。

成都市对流动人口及其随同进城居住的家庭成员免费提供预防、生殖保健、健康教育等指导,让其享有与城市居民均等化的公共卫生服务;将流动人口儿童纳入计划免疫管理,免疫接种率达95%以上。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善待关爱流动人口,有序推进流动人口本土化,使他们有真正融入城市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他们将市民享有的教育、卫生、医疗、就业和住房保障等公共服务不断向流动人口覆盖、延伸。利用成都技师学院和区县(市)技工学校等资源,建立不同档次、不同类别的流动人口培训体系,鼓励企业对流动人口进行技能培训,有效破解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对熟练劳动力的巨大需求。(记者李寰)(本文来源: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版权申明:

② 成都住房补贴怎么发放

找法网未送审‍‍‍‍

成都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成都住房补贴政策的内容包括下面两部分:

(1)财政补助

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贴;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 1%给予购房补贴;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房,按购房总额的0.5%给予补贴。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贴。

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

③ 成都购房契税补贴

你分太少了 我是市房管局的 你如果给我加分到50分 我给你说详细
绝对不会错误!

好吧 看在版你这个情况下 我给你权说明一下哈
1、首次购房面积低于(含)90平米 2、你购买房屋价格不能高于周围房价的1.4倍 3 还有就是容积率在1.0以上的 同时满足上述条件! 从本来就 3% 优惠到 你现在缴纳的 1.5%
2、08年地震后 出台一个政策 08年6月份——09年12月31日止 享受契税减免 这个减免是在交房的时候还是要把1.5%的契税缴纳了 在你第二年领取房产证的时候 拿上购房合同 房产证 那些到成都市房管局 退1.5%的这个契税
房管局位置在后子门(就是体育馆后门)1期项目的4楼以下都是办理这些业务的
你可以咨询!

④ 成都租房补贴政策12问都有哪些内容

27日,四川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符合条件的租房者可以申请租房补贴,这一重大利好政策已经在成都启动实施。

需双方当事人申请,也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所需材料:

1.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租赁合同原件

3.房屋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委托他人代办的,需要提供委托人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

10.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该如何办理?

可以网上办理,也可以现场办理。

(一)网上办理

1、办理平台: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可通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成都城乡房管)、APP(蓉e房产)三种渠道登录该服务平台。

2、办理流程及要件:(1)按照系统提示录入租赁备案相关信息。(2)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原则上由出租方提出申请;如承租方申请的,则需上传出租方委托承租方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委托书。(3)申请人应如实填写房屋租赁备案相关信息,并上传备案所需资料的图片。上传图片须是原件影像资料,复印件不予受理;身份证影像包括正反两面,上传图片内容清晰,格式是jpg,jpeg,bmp,大小在4M以下。(4)网上备案申请完成后,系统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结果发送至申请人的手机号码。通过审核的,将回复登记备案号、证书现场打印地址等信息,房屋租赁当事人可凭登记备案号和身份证明在相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部门打印凭证,也可提供登记备案号通过系统查询。没有通过审核的,将回复退回理由。(5)房屋租赁网上备案完成后,可在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凭登记备案编号和承租人姓名进行查询。

3、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4、办理费用:不收费

(二)现场办理

1、办理流程:受理--审核--备案--发证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3、办理费用:不收费

4、办理具体地址:详见“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公众信息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指南》

11.什么是居住证积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居住证积分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积分,并根据积分申请办理积分入户或按积分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

12.如何申报居住证积分?

根据《成都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并办理成都市居住证的境内来蓉人员,可以申报积分。申请人应在居住证签发地的区(市)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受理窗口申报积分。居住证积分每年申报一次,申请人于当年6月1日至7月31日进行申报。除个人贡献指标注明的情形外,其他指标项目的申报材料积分计算截止日期均为当年5月31日。

⑤ 成都购房政策

高新区,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候区
落实“国八条” 成都出台房地产调控细则
2011年02月15日15:12四川在线我要评论(270) 字号:T|T
四川在线(微博)消息 继上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一系列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后,成都市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落实“国八条”。今日,成都市房管、发改、财政、国土、地税、金融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做好房地产调控工作要求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等方式,维护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态势。

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

《实施意见》明确了2011年以及“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提出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扩大保障范围、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等一系列举措。

(一)按需建设,确保保障性住房供应

近年来,成都市逐步健全完善梯度化、多形式、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并确立了廉租住房保障以及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按需建设、应保尽保”的总体目标。为准确摸清保障对象底数和住房保障实际需求状况,成都市建立了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名制档案,并对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各市、县(区)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各级工作人员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进行逐户上门的动态跟踪服务工作,准确掌握待保对象变化情况,了解待保对象意愿及保障方式、保障住房户型、区域等实际需求情况。根据需求情况,成都市统一制定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以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同时进一步提高了住房保障资源配置效率。

按照市政府确立的“按需建设、应保尽保”的总体要求,成都市持续加大政府投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2008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26.5万平方米,2009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55.5万平方米,2010年全市新建保障性住房100万平方米。2011年,全市将新建、改建、采购、租赁、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达到400万平方米,超过前三年保障性住房建设总量的两倍。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中,廉租住房4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35万平方米,限价商品住房77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4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住房44万平方米。

“十二五”期间,全市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住房将达到2000万平方米,是“十一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建设量的5.6倍。

(二)提高住房保障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范围

成都市综合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提升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建立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时上调住房保障补贴标准和保障对象准入标准,进一步提高住房保障水平,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实施意见》明确2011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由2.2万元提高到2.8万元,调整后的廉租住房年收入准入线标准已占上年度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6%左右,在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较高水平。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年收入准入线标准由4万元提高到5万元,将更多无力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范围。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既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的重要举措,也是完善城乡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长远安排。按照《实施意见》规定,成都市将继续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覆盖面。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不仅包括成都市城乡中等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具有本市户籍的新就业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生,还将缴纳一定期限综合社会保险或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务工人员以及在工业集中发展区就业的企业员工纳入保障范围。

(三)加强监管,确保住房保障公平公正

多年来成都市加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与房屋权属登记系统、商品房备案信息系统的共联共享,实时掌握已保对象住房变动情况,提高监管效率和准确性。建立市、区、街道三级联动管理机制,已保对象居住状况进行实地抽查,强化日常监督。加强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由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社区、街办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及保障对象居住变动情况进行跟踪,推进保障对象居住情况跟踪管理的常态化。在此基础上,《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公示、租售制度,已具备租售条件的,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做到方便申请、规范操作、及时保障,确保公平、公正。并明确了房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违规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者的处罚措施。

进一步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

(一)努力实现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根据国办发〔2011〕1号精神,我市将按照目前的房价水平和经济发展目标,以及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为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确保新建住房价格上涨幅度不超过年度控制目标,我市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将住房保障和稳定房价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制,建立约谈、巡查和问责制度,对市场调控措施不落实、执行限购政策不力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进度缓慢、租售管理和后期使用监管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二)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和监督检查

严格住房用地供应管理。对开发企业存在土地闲置、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性质、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规行为,将禁止该企业及其控股股东参与我市土地竞买活动。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超过两年没有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的,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处以闲置一年以上罚款。

严格税收征管。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管理,强化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在年内全面推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坚决堵塞税收漏洞。

严格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商品房预售方案销售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前不得预售,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贵宾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违规预售的,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加强预售资金监管,确保预售资金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防止出现不按期竣工或“烂尾楼”现象发生。

严格商品房预售价格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申办预售许可时必须在预售方案中据实按套报送预售价格,并按套明码标价、“一房一价”、公开销售。报送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整,3个月后需要调整价格的必须重新报送并按规定重新公示。在新价格公示前,可售房源仍按原价格销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房价折扣、优惠等促销形式在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对商品房实际成交价格高于报送价格的,将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不予合同备案。价格等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在房地产开发、销售和中介服务中的价格欺诈、哄抬房价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行为。

严格商品住房交易行为监管。对取得预售许可后未在10日内将全部可售房源一次性公开销售、有房不售或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行为,将采取暂停预售、关闭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系统、记入信用档案及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等措施;情节严重的,依法降低或取消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金融机构按规定停止对其发放新开工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

(三)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政策

住房限购的时间和范围。即日起,在本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高新区等主城区暂时实行住房限购措施。新购商品住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住房时间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

住房限购的对象。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主城区已拥有1套住房的,可以再购买第2套住房,暂停购买第3套住房。外地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主城区无住房的,可凭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暂停购买第2套住房,不能提供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外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主城区购房。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全部或部分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满18周岁子女。居民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住房时本市房地产登记信息系统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备案数量和权属登记系统记载住房数量为准。

限购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的注意事项。一是购房人在新购住房时应如实填写《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应提供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二是购房人要将《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及证明材料作为住房买卖合同的附件和办理商品住房合同网上备案和权属登记的申请材料;三是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承担住房买卖合同不能网上备案、不能办理权属登记、合同解除后的经济损失等经济和法律责任。

限购政策实施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履行的义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限购政策,不得向属于限购对象的购房人出售住房或提供中介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在住房买卖合同网签前,应当核验购房人提供的《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在进行住房买卖合同网签时,应当先通过网签系统录入《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登记的家庭成员信息,经市房屋登记系统查询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主城区拥有住房的套数,系统提示不属于限购对象的,再继续完成网签手续,同时上传购房人签字的《购房人家庭成员住房情况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影印文档。经房管部门核实购房人属于限购对象不予办理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应当与购房人解除住房买卖合同、注销二手住房买卖合同的信息记录。

限购政策执行的监督。房管部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违反限购政策规定的,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依法严肃查处,暂停其网上签约,并将其违法违规行为记入房地产企业、经纪机构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房管部门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的,将不予办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

⑥ 成都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配偶及本人未享受过购、建住房优惠政策的在职或离退休干部职工、建私房的干部职工,没有享受过政府低价划地及单位发放建房、改建或大修等补助费用的经单位同意,有关部门审定,可领取住房补贴。
要是子女与父母同住增加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参加购房的,其父母已按原购房时的职务标准和现行房改优惠政策重新购买、补足房价款,可领取住房补贴。
成都住房补贴标准: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科级(包括技术工人、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技师可达1100元。‍‍

⑦ 成都市级公务员住房补贴有么是多少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公务员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按行政级别专所应该享受属而未享受到相应福利性住房面积标准的公务员,以实际住房与标准面积的差额,有的还综合职称、工龄其他因素综合计算出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补贴。在一定意义上,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也可以视为当地该级别所能享受的福利性住房标准。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⑧ 成都市住房补贴条件

第一步:申请家庭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人带身份证、户籍簿(含成员卡、登记卡)、房产证明、家庭全体成员收入证明、婚姻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失业证以及其他相关证明原件,留复印件贰份。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申请表》,街道办事处留存一套完整材料,同时将有关材料和初审意见报区房管局审核。

第二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审核

区房产管理局应当在收到申请后15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其居住地进行15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区房产管理局按月向市住房保障中心报送。

第三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市住房保障机构对区房管局报批的申请人材料在10日内完成审查最终确认申请人资格。

第四步:户籍所在辖区房产管理局签协议

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与出租方到区房产管理局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房屋租赁协议》并在指定银行开户。经户口所在地及居住地社区证明其租房情况并填写《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房情况调查表》后,区房产管理局按照补贴标准对申请人进行配租,并签订《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租金补贴协议》,报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查。

第五步:成都市住房保障中心发放

市住房保障中心对租金补贴协议审查合格后,对最低收入及低收入家庭实行按月核定按季度发放租金补贴。

⑨ 成都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从哪一年开始执行的

2004年2月5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比如这个网页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asp?id=106287可以查看到这个办法及通知
国家1998年出台住房货币化补贴有关政策,一些省市少数单位在当初就实施了货币化分房政策,2002年后全国各地在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上执行有所加快,但主要还是机关事业单位执行得要好一些,国家财政拨款的、优于地方财政拨款的、好的机关事业单位优于差的单位,一般的企业可能不实施的。
住房补贴政策是属地政策,有些地方的政策制定出来执行起来比较复杂,牵涉广,有些地方政策及比较简化,易于操作。
有关政策文件见:《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职工住房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促进住房建设发展的通知》(川府发〔1998〕7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单位职工住房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办发(成府发〔2000〕78号)

⑩ 成都提高租房补贴标准了吗

成都3月1日从成都市房管局了解到,成都市从3月1日起提高市民申领租房补贴的标准,将中心城区家庭年收入准入标准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单身居民年收入准入标准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领。

作为全国首批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成都市正着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现已组建国有住房租赁公司,推出国有租赁房源,同时出台政策,允许非本市户籍居民的随迁子女在租赁住房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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