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江苏吴江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为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市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管理,根据国务院、江苏省、苏州市有关法律和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吴江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本办法。
第一章 拆迁管理
第一条 在本市范围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拆迁集体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并需对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统称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的,适用本办法。
第二条 在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涉及房屋拆迁,取消宅基地安置,由用地单位(以下统称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有条件的镇(区)可建造小高层或高层公寓房安置。
第三条 城镇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外农村居民房屋拆迁可选择自建房安置,但应在规划确定的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房,鼓励放弃宅基地选择定销公寓房安置。对整村整组征地拆迁的以及无地组拆迁的,一律实行定销公寓房安置。
第四条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按照本办法实行属地管理。
第五条 房屋拆迁涉及的评估、测绘、动迁、房屋拆除的具体工作,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并经市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单位实施。
第六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动迁补偿等相关管理工作;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中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安置基准面积的认定和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拆迁定销公寓房价格审批、鉴证、仲裁工作。
第二章 拆迁补偿
第七条 被拆迁房屋补偿中合法建筑面积,以合法有效批建面积为准。具体由各镇(区)界定。
第八条 房屋拆迁各类补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1.房屋重置评估价。按城镇房屋重置价结合成新的评估单价×合法建筑面积。
2002年4月1日前批建的房屋,一宅中的附房以合法批准面积为准,按房屋重置评估价补偿,不作安置。超过合法批准部分作为违章建筑,不予补偿。
2002年4月1日后批建的房屋,不再另计附房面积,超过批建的部分按违章处理,不予补偿。不足批建面积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2.房屋装修评估值。
3.附属物补偿。各类附属物补偿的具体标准由各镇(区)自行合理确定。特殊附属物补偿,由各镇(区)委托物价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补偿价格鉴证。
4.辅助补贴。(详见房屋拆迁辅助补贴补偿标准表)
5.房屋区位补偿。720元/㎡×房屋安置基准面积。
6.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签协及时、按时搬迁的原则上给予不大于18000元的奖励。具体标准由各镇(区)按拆迁项目自行确定。
第九条 房屋拆迁补偿中评估的价格标准适用时点,以拆迁项目启动日期为准。
第十条 进行突击种植、养殖、装修、改(扩)建的部分不予补偿。
第三章 拆迁安置
第十一条 选择货币补偿安置方式的,拆迁人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房屋区位补偿价+按时签协搬迁奖励和定销公寓房的差价补偿。定销公寓房差价计算式为:[(定销公寓房市场单价—定销公寓房安置基价)×安置基准面积]。
第十二条 选择产权调换安置方式的,以原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作为安置基准面积,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
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房屋区位补偿价、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与安置定销公寓房总额结算差价。
安置房的基价为拆迁时安置房屋的重置等级单价+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安置面积在基准面积内按安置基价结算。超过安置基准面积20平方米以内按110%结算,超过安置基准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市场价结算。全部超购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安置面积不足安置基准面积的部分,拆迁人按第十一条规定给予拆迁定销公寓房差价的补偿。
第十三条 选择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进行补偿后,根据《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用于安置的拆迁定销公寓房的市场价、层次调节系数、自行车库单价、汽车库单价、防盗门价、层高2.2米以上阁楼面积单价以及各套型无洁具、内门的补贴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认定。
第十五条 户口在拆迁区域,60周岁以上无子女的老龄人,经民政部门确认具备“五保户”条件,无能力购房的,经本人申请,原房仅补偿房屋重置评估价后,由政府给予妥善安置或由拆迁人提供不大于60平方米房屋供其居住使用,居住人去世后由拆迁人收回。
第四章 配套规定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按合法有效房屋计户,被拆迁人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处住房的,应当合并为一户计算其住宅面积。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安置。
第十七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中涉及未在本市内审批过宅基地的户籍在册农业人员,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增加安置基准面积,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八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面积按户籍在册农业人员计算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基准面积安置,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中符合《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三)、(四)规定条件的农村分户,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对新分出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作为安置面积基准,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房屋拆迁时一并安置。
第二十条 拆迁中涉及的其他安置对象的界定:
1.全家户籍已转为非农的,原建于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被拆迁,比照本办法补偿安置。
2.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所在镇(区)组织会审批准后,进行预拆迁。
3.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在本市内未审批过宅基地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基准安置,不享受房屋区位补偿。在户籍所在组拆迁中,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随拆迁项目办理。
4.拆迁中涉及应当有房屋所有权的离婚时放弃或已处分的无房户不再安置;离婚人员分得房屋的,离婚双方均按实际的合法房屋面积作为安置基准;离婚一方已拆迁安置,另一方符合无房户条件,按无房户办理。
第二十一条 户籍在册农业人员指《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界定范围。
第二十二条 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的失地农村居民,有关社会保障事宜,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房屋区位补偿价、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与安置定销公寓房总额结算差价。
安置房的基价为拆迁时安置房屋的重置等级单价+房屋区位补偿单价。安置面积在基准面积内按安置基价结算。超过安置基准面积20平方米以内按110%结算,超过安置基准2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按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的市场价结算。全部超购的面积不得超过50平方米。安置面积不足安置基准面积的部分,拆迁人按第十一条规定给予拆迁定销公寓房差价的补偿。
第十三条 选择宅基地自建安置方式的,按被拆迁房屋重置评估价+被拆迁房屋装修评估值+附属物补偿+辅助补贴+按时签协搬迁奖励的总额进行补偿后,根据《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审批宅基地。
第十四条 用于安置的拆迁定销公寓房的市场价、层次调节系数、自行车库单价、汽车库单价、防盗门价、层高2.2米以上阁楼面积单价以及各套型无洁具、内门的补贴价,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科学合理测定,报市物价行政主管部门鉴证认定。
第十五条 户口在拆迁区域,60周岁以上无子女的老龄人,经民政部门确认具备“五保户”条件,无能力购房的,经本人申请,原房仅补偿房屋重置评估价后,由政府给予妥善安置或由拆迁人提供不大于60平方米房屋供其居住使用,居住人去世后由拆迁人收回。
第四章 配套规定
第十六条 被拆迁人按合法有效房屋计户,被拆迁人在同一区域内有多处住房的,应当合并为一户计算其住宅面积。对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旧房不予补偿安置。
第十七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中涉及未在本市内审批过宅基地的户籍在册农业人员,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增加安置基准面积,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八条 一户中原拆迁房屋面积按户籍在册农业人员计算人均不足40平方米的,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按人均40平方米安置基准面积安置,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280平方米。
第十九条 房屋拆迁中符合《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三)、(四)规定条件的农村分户,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审核批准后,对新分出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作为安置面积基准,但一户安置基准面积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在房屋拆迁时一并安置。
第二十条 拆迁中涉及的其他安置对象的界定:
1.全家户籍已转为非农的,原建于集体土地上的合法房屋被拆迁,比照本办法补偿安置。
2.规划建设控制区域内经鉴定属D级危房户,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的,由所在镇(区)组织会审批准后,进行预拆迁。
3.户籍在册农业人员在本市内未审批过宅基地的无房户,按人均40平方米基准安置,不享受房屋区位补偿。在户籍所在组拆迁中,由本人申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所在村组公示10天无异议,由各镇(区)会同当地国土资源管理等部门会审认定后,随拆迁项目办理。
4.拆迁中涉及应当有房屋所有权的离婚时放弃或已处分的无房户不再安置;离婚人员分得房屋的,离婚双方均按实际的合法房屋面积作为安置基准;离婚一方已拆迁安置,另一方符合无房户条件,按无房户办理。
第二十一条 户籍在册农业人员指《吴江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界定范围。
第二十二条 选择货币补偿自行购房或定销公寓房安置的失地农村居民,有关社会保障事宜,按我市有关规定办理。
⑵ 请问,吴江运东这边有什么适合投资的住宅项目吗
在售的新房项目中,比较适合投资的就是绿地苏州one,这个项目目前在售户型有98-119平方米的选择,均价在17000元/平方米,同时是个有装修的项目,自带会所,所以在这个区域内是比较适合投资的一个项目。
⑶ 吴江市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对于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划定标准就是按照价格来划分,如果房价在9432元/平专方米以上的就为非属普通住宅,房价在9432元/平方米以下的为普通住宅,不管房产建筑面积多大。但是,在新政出台后对于普通住房的标准进行了重新的定义,只有同时满足小区建筑容积率为1.0以上、房屋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的才被定义为普通住房,比如房屋建筑面积150平方米的就归结为非普通住房。而这种普通住房划定标准的重新界定,不仅仅在购房时会产生明显的税费交纳差异,而且更会影响到以后房产出售环节的税费差异。
具体城市出台的政策也不太一样,大部分城市都根据自己的城市发展有部分改动,但是主旨不会改变
⑷ 吴江经济开发区的发展规划
吴江经济开发区规来划控制面积源80平方公里。 吴江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注重各期开发建设逐步实现的相互衔接与过渡,形成相互联动的过程,并与已建成部分有机协调。开发区内各用地组团在布局上实现合理分区,便于分片逐步开发建设。
⑸ 住房建设规划需要那些基础资料
⒈住房现状、需求和供应分析
⑴当前城镇住房状况分析:包括住房建筑面积总量、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数量、按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计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自住、出租、闲置的面积和比例;直管公房的面积和出租情况;城镇住房困难户的住房情况。
⑵近年住房供应和销售情况分析;近五年住房供应、销售、空置的总量、套型结构和空间布局情况。
⑶今后住房需求分析:结合城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住房需求调查情况,分析“十一五”规划期内各类住房的需求情况;划分低收入群体和住房困难标准,分析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范围和解决的方式。
⑷住房供应分析: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建设用地计划及已出让和计划出让的建设用地情况,分析规划期内可供应的住房建设用地量和空间布局。
⒉住房规划建设
⑴预测“十一五”期间各类住房需求;
⑵提出规划期间内每年各类住房建设量和需安排的建设用地供应量;
⑶提出各类住房套型结构控制的要求和落实原则;
⑷安排各类住房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并落实在城市近期建设规划的居住用地规划图上。
⒊近期建设安排
明确各类住房的建设量、土地供应计划、项目的区位、用地面积、套型控制要求和建设进度安排。要在近期建设规划的居住用地规划图上标注项目布局的具体位置,并列表明确地块或项目的套型控制要求和各项规划控制指标。
分为前期准备(调查摸底)、编制规划、审查公布三个阶段。
具体步骤为:
一住房调查阶段
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做好调查。开展住房状况调查,掌握城市居民真实的住房需求,是编制城市住房建设规划的基础和前提,是制定和完善住房政策的重要基础和决策依据。调查采取抽样调查和政府网站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原则上在城区抽样调查300户,其调查数据作为编制本次住房建设规划的依据。在调查前,区房管、统计部门要做好调查员的培训工作。调查中要充分利用房地产交易和权属登记数据、公安部门的户籍数据、民政部门低保对象管理数据等现有资源相互印证,校核和衔接;调查由区房管部门牵头,统计、民政、公安根据各自职能予以配合,街道社区居委会开展调查,规划、国土等部门按照本次规划编制工作的职责分工,做好协助工作。
二编制规划阶段)
由区房管部门综合各部门情况,与规划部门共同编制住房建设规划草案。
三审查公布阶段
⑹ 吴江农村住房困难要求预拆迁找什么部门
要看那个村还有没有预拆迁的名额
⑺ 住房建设规划的目录
第一章 导论
第1节 选题背景与研究问题的提出
1.1 选题背景
1.2 研究问题的提出
第2节 研究目的、内容与方法
2.1 研究的切入点
2.2 主要研究目的与内容
2.3 研究思路、方法与技术路线
第3节 国内外研究的现状与发展趋势
3.1 国内研究现状
3.2 国外研究现状
3.3 研究发展趋势
3.4 参考文献资料来源统计与分析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涵义及其相关概念阐释
4.1 住房建设规划及其相关概念的涵义
4.2 住宅、住房、居住区和居住小区
4.3 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
4.4 城市居住区用地开发强度指标
第二章 国内外住房的发展
第1节 国外住房的发展
1.1 英国
1.2 美国
1.3 德国
1.4 韩国
1.5 新加坡
第2节 国外住房发展经验的国际比较
2.1 住房政策特点的比较
2.2 住房供应模式的比较
2.3 5国住房补贴模式的国际比较
2.4 5国住房补贴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第3节 我国住房的发展
3.1 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
3.2 我国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的成就
3.3 我国城镇住房市场化改革存在的问题
3.4 中国住房制度改革的趋势与措施
第三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规划理论
第1节 乌托邦设想和空想社会主义理论
1.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1.2 理论的要点
1.3 理论的启示
第2节 霍华德的田园城市理论
2.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2.2 理论的要点
2.3 理论的启示
第3节 柯布西耶的现代城市规划理论——集中主义城市
3.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3.2 集中主义城市的理论要点
3.3 理论的启示
第4节 邻里单位和雷德朋体系
4.1 理论产生的社会背景
4.2 理论要点
4.3 理论的启示
第5节 有机疏散理论和新城市主义社区规划模式
5.1 有机疏散理论和新城市主义社区规划模式
5.2 理论的启示
第6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理论及其应用目标体系
第四章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和方法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作用和任务
1.1 住房建设规划的作用
1.2 住房建设规划的任务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原则与要求
2.1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2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要求
第3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层次和内容
3.1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层次和依据
3.2 各层次住房建设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3.3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及其衔接方法
4.1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的关系
4.2 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规划衔接的方法
第5节 住房建设规划编制技术方法体系
第五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调查研究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调查的内容
1.1 各类住房建设现状的调查
1.2 消费者市场的调查
1.3 市政公用设施和公共设施调查
1.4 市场发展态势的调查
1.5 城市土地利用的调查
1.6 城市化水平的调查
1.7 区域环境的调查
1.8 相关规划及政府法规政策环境调查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调查的方法
2.1 现场踏勘调查或观察调查
2.2 问卷调查
2.3 访谈和座谈会调查
2.4 文献资料的运用
2.5 访问调查
第3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调查程序
3.1 确定调查目的
3.2 收集信息资料
3.3 初步调查
3.4 调查表格及问卷的设计
3.5 现场调查
3.6 调查资料的整理分析
3.7 撰写和提交调查报告
第4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分析方法
4.1 定性分析
4.2 统计分析
4.3 一元线性回归分析
4.4 空间模型分析
第5节 住房建设规划的专题研究——以儋州市为例
第六章 住房需求与供应分析
第1节 影响住房有效需求的因素分析
1.1 居民收入水平
1.2 居民消费结构
1.3 人口数量和人口结构因素
1.4 房地产价格
第2节 住房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
2.1 概述
2.2 住房需求预测模型的构建
第3节 基于SPSS统计软件的住房需求量预测的回归分析
3.1 发SPSS统计软件的概述
3.2 单因素(一元)和多因素(多元)回归预测
3.3 海口市住房需求量预测
第4节 住房供应体系与供应结构分析
4.1 住房供应体系
4.2 住房供应结构分析
第七章 住房建设用地及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第1节 住房建设用地和其它用地构成
1.1 城市建设用地的分类
1.2 居住区用地分类和组成及其平衡控制指标
1.3 住房建设用地分类及构成
1.4 住房建设用地与居住用地、居住区用地的区别
第2节 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1 国外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2 国内住房建设用地区位选择理论
2.3 理论的启示
第3节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3.1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原则
3.2 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的依据
3.3 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规划布局
第4节 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及其供需结构比例规划
4.1 各类住房套型建筑面积规划
4.2 各类住房供需结构比例规划
第5节 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5.1 概述
5.2 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分类及其建设存在的问题
5.3 居住区配套设施有效供给机制的探索
5.4 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布局
第八章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
第1节 城市设计概述
1.1 城市设计内涵
1.2 现代城市设计对城市建设发展的策动作用
第2节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任务和内容
2.1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的界定
2.2 住房建设规划中的城市设计任务和内容
第3节 城市居住空间形态的构成要素分析
3.1 城市空间形态和居住空间形态构成要素
3.2 城市空间形态构成要素的分析方法
第4节 居住建筑空间形态景观设计
4.1 设计应遵循的原则及总体构思
4.2 居住建筑景观意象与艺术境界定位
4.3 住房设计
4.4 各类建筑风格的界定
第九章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与管理
第1节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目的与作用
1.1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概念
1.2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目的
1.3 住房建设规划实施的作用
第2节 经济适用住房实施保障措施
2.1 经济适用住房的范围和标准
2.2 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与建设管理
2.3 经济适用住房的价格管理
2.4 经济适用住房的准入和退出管理
2.5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
2.6 经济适用住房的监督管理
第3节 廉租住房实施保障措施
3.1 廉租住房的范围、标准及其组织规划与实施机构
3.2 廉租住房的保障方式
3.3 廉租住房的保障资金及其房屋来源
3.4 廉租住房的申请与核准
3.5 廉租住房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4节 普通商品房实施保障措施
4.1 普通商品房在保障性住房中的地位
4.2 普通商品房的城市规划管理
4.3 普通商品房实施管理措施
⑻ 2020年吴江平望镇有哪些重点项目建设
答:2020年吴江平望镇现在一般应该还没有重点项目建设。
⑼ 吴江建设局.庞南村一组一拆迁户由于家庭内部矛盾太多,村干部说老房子拆一半留一半想让矛盾更激化做法好吗
你说的太复杂了。为避免矛盾,建议到公证机关办理房产公证。拆迁时按公证书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