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福建省住房补贴的新政策是夫妻双双都可以领吗
都可以领取 在福建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住房补贴1998年23号文件有讲
㈡ 福建福州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么样规定的
地区不同,补偿标准也都不太一样,具体如下:
福州市日前印发了《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试行)》。该规定适用于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范围内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根据文件明确的拆迁补偿方式,北园区与鼓山大桥如下:
一、北园周边旧改(北园安置房)项目
1、货币补偿方式
据初步概算,拆迁户可获得区位补偿款12700元/m²、货币补偿奖励6268元/m² 、公摊补偿1897元/m²,再加上旧屋补偿、安家补贴、过渡费、搬家费、租房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费用,总补偿款预计达到2.2万/平以上
2、选择购买安置型商品房或产权调换
现房(产权调换房):浦口新城,销售均价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安置,销售均价15700元/㎡
二、鼓山大桥南连接线周边旧改项目
1、货币补偿方式
据初步概算,拆迁户可获得区位补偿款11800元/m²、货币补偿奖励6405元/m² 、公摊补偿1820元/m²,再加上旧屋补偿、安家补贴、过渡费、搬家费、租房补贴、提前搬迁奖励等费用,总补偿款预计达到2.2万/平以上(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
2、选择购买安置型商品房或产权调换
现房(产权调换房):双湖新城,销售均价14650元/㎡;联建新苑,销售均价15800元/㎡;黄山新城,销售均价13600元/㎡;康宁佳园,销售均价13000元/㎡;
期房(安置型商品房):就地就近安置,销售均价14800元/㎡。
另外,更有消息称鼓楼区某近期征迁旧改项目的征迁补偿价格达到了3.4万/平;台江区达到每平3.1万,远超周边二手房价;晋安区前屿、后浦、后屿连片旧屋区征迁补偿价格来算,该片区的补偿价已经达到26500元/平,仓山区补偿价更是翻倍涨,城南近2万/平。
2016到2019年刚好是福州楼市价格的快速上升期,带动补偿价格也水涨船高,业内人士预测,未来福州各区域的货币补偿价格,或将会与片区内的住宅网签价格接近,拆迁户将成为福州未来楼市变化的重要因素。再加上拆迁事件手续复杂,需要依实际情况而定,因此,倘若遇到拆迁事件,一定要审慎行事,最好是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㈢ 福建省民房拆迁赔偿标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批复混15013011090 70
砖木 单层砖混70 60 50 40 30
二层砖混11090 70 50 35
三层及以上砖混14012010080 60
砖混 单层砖混60 50 40 30 15
二层砖混10080 60 40 30
三层及以上砖混13011090 70 50
注:如安置房为框架结构,补差标准在上述基础上另加60元/平方米
若原拆迁房为框架结构,则按上等表中砖混对砖混的补偿的差标准计算。
第四条拆除营业性店面,被拆人应提供该店面有效的工商证明、税务证明,并到工商、税务局(所)验证。
对未经批准,非营业性用房改作营业性用房的,不予安置营业用房。
偿还营业性用房等面积安置部分分两种情况进行补偿。
(一)属于下列路段每平方米按房屋结构土木1600元,砖混1550元,框架1500元计算补差:
1、新华西路的圆圈至中山公园路段;
2、延安南北路;
3、胜利东西路;
4、新华南北路(大桥头至三连冠);
5、香港路;
6、台湾路;
7、北京路(南昌路至台湾路);
8、南昌路;
9、元光路;
10、新华东;
11、新浦路;
12、江滨路;
13、马灶路。
(二)其余路段每平方米按房屋结构:土木1400元,砖混1350元,框架1300元计算补差。
偿还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第五条货币安置是指被拆迁人自愿选择将被拆迁房屋折算成货币,由被拆迁人自行安置的方式。
1、货币安置款的计算公式:
货币安置款=商品房平均价×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75%-被拆迁人应支付的差价款。
2、有下列情形的不适用货币安置
(1)被拆迁私有房屋的共有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
(2)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
(3)拆除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
3、货币安置协议签订后,拆迁应将部分货币安置款付给被拆迁人,余款待腾房搬迁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异地安置(即由城市区位好的地段向区位差的地段迁移安置),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分为四类标准,异地安置增加面积,以拆迁房屋原面积为基数,由高类区位向城市规划外迁移的,随离开市中心区方向,每增远1公里递增5%,最多超过30%;同区位迁移的不增加安置面积。
第七条拆迁出租的住宅房屋,在租赁合同内或合同中未约定遇拆迁解除租赁关系的,应当实行产权调换,继续保持原有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有约定遇拆迁不保持原有租赁关系的除外)。
1、解除租赁关系所有权人要求产权调换的,须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依旧房建筑面积缴交120元/平方米支持承租人购买安置房费,该费由所有权人交给拆迁单位;承租人自找住房的,该费由所有权人交给承租人自行处置。承租人购买安置房时,由拆迁人按照商品房售价的80%优惠给予支持购买。
2、对所有权不实行产权调换又不租住安置房的,对所有权人按原房建筑面积的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对确属无房的承租人按《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安置:
(1)承租人要求租住安置房,应支付分配费,标准为:租住的安置房与原房屋面积相等的部分支付150元/平方米分配费。超过原面积部分按250元/平方米支付分配费。
(2)承租人要求购买安置房,可按等面积建筑安装造价购房,因结构原因超面积部分,10平方米以内的按建筑安装造价的120%计价,10平方米~20平方米按成本价计价;超过20平方米以上的按商品价格计价。
第八条为保护归侨、侨眷合法权益,凡征用归侨、侨眷产权范围内的空闲地和天井,按照安置房砖混结构的建筑安装造价的30%付给补偿费。
拆除租赁的华侨房屋,按照《福建省保护华侨房屋租赁权益的若干规定》执行。
第九条临街骑楼的安置标准:
1、有柱支撑的骑楼,按全面积给予安置住宅;
2、对骑楼后有多户住宅,按各户建筑面积比例分摊骑楼面积。(骑楼产权明晰的除外)
3、无柱支撑的檐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第十条拆除城市规划区内城乡结合部集体土地上的私有房屋按城市拆迁办法给予安置标准:
1、对拥有产权(含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及1984年元月5日以前的建筑在进行等面积安置补偿(注:批建手续齐全的视同)。
2、对批建手续不齐全(含:①建设用地红线图;②建设用地使用证;③建设工程许可证),每户建筑面积250平方米以内的建筑物,按以下办法进行补偿。
1984年元月5日至1995年7月1日前,能补办批建手续的,在缴交各种税费后,等面积安置补偿;不能补办的,属旧域内的建筑物按60%面积予以安置补偿,属旧村区域外占用农用地的,按50%的面积予以安置补偿。
建筑面积超过250平方米的,人均建筑面积超过40平方米,超出部分一律按结构以200-400元/平方米作价补偿。
1995年7月1日后的,批建手续不完整的建筑物,一律不予安置补偿。
第十一条阁楼的补偿标准,以阁楼的底层层不高低于2.4米为前提,当:
1、阁楼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分,按楼地板投影面积计算安置面积;阁楼层层高在2.2米以下1.8米以上的部分按50%面积给予补偿。
2、阁楼楼层怯同低于1.8米,按80元/平方米给予补偿,不计安置面积。
注:阁楼楼层层高是指从阁楼楼地板面到檐木的垂直距离。
第十二条拆除1984年元月5日国务院《城市规划条例》颁布实施前示经批准建筑,在按现行标准补交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可申请50%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1991年4月1日后建造的违章建筑一律不予补偿。
拆除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筑物一律不予补偿。
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性建筑物,按照建材质量结合成新评估,每平方米给予20-50元补偿。
第十三条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标准:凡是由拆迁人提供临时周转过渡安置用房的,不予发放安置补助费。
被拆迁人自找过渡房的,根据被拆迁人正式户口簿常住户口,每人每月发给安置补助费60元。
逾期未给予安置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月付给3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半年的,每月应付给6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过渡,逾期未给予安置的,根据拆迁协议,从逾期之月起拆迁人应按月标准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于寄户、挂户、空户无实际居住的不予发放过渡费;有实际居住但无常住户口又需过渡的,经居委会及所在单位证明,拆迁单位认定后按25元/人。月发放。
第十四条搬迁费补贴标准:一次性定居安置的每户发给一次搬迁费150元;由拆迁人给予安置临时周转过渡房的,发给两次搬迁费,即300元;被拆迁人自行解决安置过渡的,除发给两次搬迁费外,另发给每户300元鼓励金。
第十五条营业性店面搬迁一次性发给500元/间搬迁费,30元/平方米行业补贴费。
第十六条凡在拆迁公告公布之日起至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的每平方米奖励10元,但奖金不得少于300元,如能在公布之日起10天内搬迁腾房的,每户另加奖500元,15天内能搬迁腾房的每户加奖300元。
第十七条在公告搬迁之日起15天内(含15天)搬迁腾房的私有房屋,因结构原因超面积10平方米内(含10平方米),根据产权证明书,按安置房的建筑安装造价的120%优惠购买;在公告搬迁之日起15天后搬迁腾房的私有房屋,因结构原因超面积10平方米内(含10平方米)按安置房的建筑安装造价的140%优惠购买。
第十八条附属物补偿标准
1、水井(深5-6米,口径0.6-0.7米)砌石(砖)井300元/口、土井150元/口。
2、围墙:
土围墙:(墙面白灰粉刷)25元/立方米
砖墙:24墙20元/平方米,18墙15元/平方米,12墙10元/平方米。
3、普通民用灶:(带烟囱)50元/口,每增加一口加补20元;
磁砖贴面灶:80元/口
4、液化气灶:磁砖贴面120元/台,花岗岩板120元/台;
5、砖砌水池(0.15立方米)30元/个,磁砖贴面加5元,预制水磨水池30元/个,瓷制洗菜池20元/个,不锈钢加5元/个,磁砖双贴面洗涤池50元/个;
6、平铺石板埕:20元/平方米;水泥埕12元/平方米;砖埕:12元/平方米。
7、晒台(带栏杆)每平方米补贴10元。
8、装饰补贴:
地面:花砖4元/平方米,佛山砖10元/平方米,水磨12元/平方米。
钢砖(60×60及以上)40元/平方米(50×50以下及40×40)25元/平方(30×30以下)15元/平方米
花岗岩40元/平方米,木地板40元/平方米(无基架);木地板(有基架)50元/平方米;
天棚:纤维板泡塑2元/平方米,玻璃3元/平方米,胶合板杉板5元/平方米,塑料扣板10元/平方米,高级贴面板20元/平方米;
墙面:塑料扣板6元/平方米,胶合板5元/平方米,高级贴面板25元/平方米,磁砖15元/平方米,墙面贴壁纸:5元/平方米。
9、动力三相200元/千瓦
10、电话移机160元/部,公共电话移机500元/部
11、有线电视移机120元/台
12、防盗网:全封闭式:不锈钢60元/平方米,普通钢35元/平方米。
简易式:普通钢15元/平方米
铁门:双面铁板防盗门只计算单向面积不计面积,200元/平方主(带防盗锁)
带不锈钢管防盗门100元/平方米(带防盗锁)
简易铁栅门30元/平方米
第十九条本补偿标准每年根据上一年物价上升指数和房价指数逐年进行调整,由市建委公布实施。
第二十条本标准应用解释权归漳州市建设委员会。
第二十一条本标准经报省政府审查批准后执行,原94年《标准》不再实施,本标准生效前已发布拆迁公告的拆迁安置补偿仍按原标准执行。
㈣ 最新购房政策有没有补贴
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6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最高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思路。分城调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口径将不尽相同。各地对应对库存刺激楼市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补贴政策。特大型城市仍将维持从严的政策口径,而库存量较大二三线城市,有的已经出台地方性政策,对“新市民”购房通过补贴、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方面的手段,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二三线城市对第三套住房的各类限制,有望渐次放开。
1、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2、福建晋江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浙江宁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4、河南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连江县实施的则是“面积梯度”原则。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因为,相较于城市户籍人口较强的购买力,农村人选购的房型面积普遍较小。所以,在补贴政策中会特别区隔开面积大小或者城乡区别。
6、安徽芜湖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
7、山东潍坊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的同时,对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个人,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8、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安阳是十分少见的不分户籍、大小,按套数实施补贴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购房补助。普惠购房补助。按购房款0.8%给予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1.5%的人才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以上是各地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购房新政策,各地补贴标准和形式不同,主要是根据本市自身情况来制定的,有的为了吸引高端人才买房落户,有的是为了几次改善型住房市场,不管政策有何不同受益的还是广大想买房的购房者。2016年整体楼市政策有望进一步利好,到底买不买房相信购房者在衡量房价和自身居住需求后会有更明确的答案。
㈤ 请问福建泉州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文件有哪些
一、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遵循的原则
(一)以人为本、民生优先。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出发,以棚户区广大群众的利益为重,充分考虑并妥善解决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给予政策倾斜和合理照顾,促进我市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确保“住有所居”。
(二)公开公正、和谐拆迁。依法保护棚户区各类房屋被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做到群众参与、社会监督、阳光操作,减少拆迁矛盾和纠纷。
(三)统筹兼顾,合理补偿。结合市情,因地制宜,处理好房屋拆迁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既要使拆迁困难家庭得到利益和实惠,又要做到合理控制拆迁成本,使拆迁补偿政策合法性与合理性相兼顾。
(四)统一性和连续性。与国家、省、市拆迁法规和政策相统一,注意新旧政策衔接,保持全市拆迁改造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既要有利于推进棚户区改造,又要有利于非棚户区拆迁的顺利实施。
二、房屋拆迁补偿与保障规定
(一)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1、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调换。
2、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成新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估价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
3、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拆一还一”,结算结构差价的方式执行, 由被拆迁人按照被拆迁房屋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产权调换安置房屋建安成本结算差价。
产权调换房屋根据被拆迁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安置户型。产权调换房屋户型设计应当符合实际需要,产权调换安置户型设计标准为:一室半建筑面积50平方米、两室建筑面积60平方米、两室半建筑面积70平方米;同时设置保障户型一室或一室半,设计标准为建筑面积40平方米。
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在70平方米以下的部分,免交结构差价。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可以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被拆迁人要求超过标准户型建筑面积安置房屋的,超出标准户型之外的部分按照商品房屋销售价格交纳购房款。
改造范围内批准的新建工程规划能够满足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改造范围内实行产权调换;拆迁后因市政等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批准的新建工程规划不能满足产权调换的,应当在本区政府指定区域内实行产权调换。易地安置的被拆迁人,按照本规定上靠标准户型后,根据区位变化合理调整产权调换房屋的建筑面积。具体标准由各区政府自行制定。
4、拆迁用作经营使用的住宅房屋,选择住宅房屋安置的,可以比照住宅房屋产权调换的标准再上靠一个标准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上靠产权调换安置户型内的部分,可以按照综合建设成本交纳购房款。
住宅房屋用作经营使用房屋的认定,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5、产权调换房屋涉及的综合建设成本和建安成本,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
(二)住宅房屋拆迁保障
1、被拆迁住宅房屋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总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含40平方米),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全额交纳上靠建筑面积50平方米标准户型超面积购房款的,可以安置到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保障户型房屋,可以按照安置房屋的建安成本交纳上靠建筑面积40平方米保障户型超面积购房款;也可以暂按成本租金标准承租保障户型超出被拆迁房屋面积的部分,待被拆迁人经济条件改善后,补交购房款,变更产权性质。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货币补偿金额低于《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最低补偿标准的,按照最低补偿标准执行。
3、对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的被拆迁人或者公有住宅房屋承租人,给予2万元照顾;对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中登记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给予1万元照顾。
4、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具有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被拆迁家庭,按照本政策进行补偿安置后,经申请重新核定,仍具有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或者货币补贴资格以及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三)非住宅房屋拆迁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关于无证照房屋的处理
(一)对于经市城市规划部门认定为违法建筑,或者提供虚假房屋证照获取利益的房屋所有人,由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依法查处,不予补偿。对涉及出具虚假房屋证照的人员,由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对于无证照房屋的拆迁,房屋使用人能够积极支持拆迁工作,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给予救助补贴:
1、具有拆迁范围内哈市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我市上年度人均建筑面积标准;
3、房屋具备居住条件和使用功能;
4、长期在此居住且无其他住房。
(三)对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且具有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可以直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或者廉租住房政策。
(四)对不符合救助补贴条件但积极支持拆迁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的,可给予适当补贴。
(五)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同时具有土地、规划等能够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手续的,由规划、国土资源、房产住宅、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复查组,对审批手续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无误后,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补偿;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手续不全的被拆迁房屋,由联合复查组进行确认后,参照有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给予合理补偿。
(六)补贴标准由各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对无证照房屋的处理,应当进行公示。
四、其他相关规定
(一)符合房改政策但未实施房改的被拆迁住宅房屋,原则上先行房改,房屋承租人支付房改费用后,拆迁人应对房屋承租人按房屋所有权人的标准依法进行补偿安置。
(二)被拆迁人按照综合建设成本或建安成本交纳购房款的房屋面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产权;被拆迁人要求按照商品房销售价格交纳上靠面积购房款的,办理商品房产权。
(三)被拆迁人(含房屋承租人、使用人)只能享受一次棚户区拆迁优惠。
(四)在棚户区改造中,对积极配合拆迁改造工作的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房屋承租人,适当给予奖励,奖励标准由拆迁所在区政府自行制定。
(五)对于个别被拆迁居民提出不合理要求拒不搬迁,影响绝大多数被拆迁改造居民利益的,应当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六)本规定适用于本市道里区、道外区、南岗区、香坊区、平房区、松北区的棚户区改造拆迁项目。
(七)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哈尔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实施前已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项目,仍按原政策执行。
㈥ 福建省货币化补贴有什么规定吗
(一)向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货币补贴
住房保障逐步实行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并重,“补砖头”与“补人头”并举。对符合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鼓励有条件的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下同)、县,对符合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购房补贴,由其自行购买住房。通过租房与购房补贴,增强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或购买住房的能力。
采取租赁货币补贴的,要合理测算确定住房租赁补贴标准,并建立起随着市场租金变化进行动态调整的机制;要实行差别化补助,对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采取购房货币补贴的,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住房价格水平、住房不同区域等因素,科学确定购房补贴标准,可以以户为单位,也可以以保障标准内单位面积,确定购房货币补贴标准。
要加强租赁、购房货币补贴的管理。实施租赁、购房货币补贴的市县,要制定租赁和购买住房货币补贴及补贴领取操作细则,公开操作程序,严格审核审批,接受社会监督。对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货币补贴,应凭房屋租赁合同领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及时停止发放货币补贴。对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保障对象发放购房货币补贴,应明确住房的性质认定以及所购房屋的产权界定和上市交易以及收益分配办法。
(二)采取购买存量住房、长期租赁住房方式筹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
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筹集要从政府直接投资新建,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在市场上长期租赁转变。各市、县可采取政府购买或长期租赁存量商品住房的方式,也可以采取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存量商品住房改造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方式,由政府配租给公共租赁住房用户。2012年底前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2015年底前90%要完成分配入住,未完成的市、县,原则上不再新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确需新建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要将申请轮候数量、新建项目选址、项目配套基础设施等情况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确保公共租赁住房与配套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可以是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套型面积应符合公共租赁住房要求,原则上不得超过80平方米。房源产权合法明晰,无权属纠纷。房源所在区域应相对成熟,交通比较便利、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确保满足保障对象就业、就医、就学、出行等需要。房源为存量房的,房龄宜在10年以内,无质量和安全隐患。
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作为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的租金应当综合考虑同区位同类房屋的市场租金、收储房源的结构、成新、装修、配套设施及房屋现状等因素合理确定,适当控制租金水平。租金控制标准由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房屋租赁市场价格监测情况确定和适时调整。长期租赁的房源,市县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书面签订收储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当在3年以上,毛坯房租赁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收储毛坯房的,经与房屋所有权人协商一致,按照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依法组织装修,收储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且实际租赁期限超过5年的,房屋装修设施可以无偿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
转变住房保障方式要与现行住房保障体系相衔接,保持政策的延续性,要制定可操作的实施细则,严格分配与使用管理。各地通过货币保障的户数以及购买等形式筹集的保障性住房均可按规定列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统计口径,所需资金可从按规定渠道筹集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中列支,并享受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
㈦ 退休人员住房补贴2016政策
1、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2、福建晋江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浙江宁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4、河南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连江县实施的则是“面积梯度”原则。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因为,相较于城市户籍人口较强的购买力,农村人选购的房型面积普遍较小。所以,在补贴政策中会特别区隔开面积大小或者城乡区别。 6、安徽芜湖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 7、山东潍坊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的同时,对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个人,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8、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安阳是十分少见的不分户籍、大小,按套数实施补贴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购房补助。普惠购房补助。按购房款0.8%给予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1.5%的人才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更多房产信息可以登录“房便利”网站。
㈧ 买房政府补贴政策
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6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最高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思路。分城调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口径将不尽相同。各地对应对库存刺激楼市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补贴政策。特大型城市仍将维持从严的政策口径,而库存量较大二三线城市,有的已经出台地方性政策,对“新市民”购房通过补贴、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方面的手段,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二三线城市对第三套住房的各类限制,有望渐次放开。
1、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2、福建晋江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浙江宁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4、河南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连江县实施的则是“面积梯度”原则。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因为,相较于城市户籍人口较强的购买力,农村人选购的房型面积普遍较小。所以,在补贴政策中会特别区隔开面积大小或者城乡区别。
6、安徽芜湖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
7、山东潍坊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的同时,对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个人,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8、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安阳是十分少见的不分户籍、大小,按套数实施补贴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购房补助。普惠购房补助。按购房款0.8%给予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1.5%的人才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以上是各地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购房新政策,各地补贴标准和形式不同,主要是根据本市自身情况来制定的,有的为了吸引高端人才买房落户,有的是为了几次改善型住房市场,不管政策有何不同受益的还是广大想买房的购房者。
2016年整体楼市政策有望进一步利好,到底买不买房相信购房者在衡量房价和自身居住需求后会有更明确的答案。
㈨ 房产证标明集资房就不能领取住房补贴了吗
不可以,以福建省为例。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对其有相应的版规定:
第八条 集资建房可享权受下列优惠待遇:
(一)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教育设施配套费、商业网点配套费、人防费;
(二)投资方向调节税为零税率;
(三)减半收取水电增容费;
(四)集资建房用地纳入计划,需新批行政划拨土地的,政府应尽量给予优惠,土地管理部门应及时划拨建设用地;
(五)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惠待遇。
(9)福建省住房补贴政策扩展阅读:
《福建省城镇集资建房管理规定》相关法条:
第十四条 集资住宅建成后,应由单位统一持有关批准文件和市、县房改部分产权核定意见,分别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集资建的住房,产权归个人所有的,一般住用五年后可以依法进入市场,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收入归个人所有。
第十五条 个人取得部分产权的,一般住用五年后方可进入市场,售、租房收入在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所含土地收益和按规定交纳有关税费后,单位和个人按各自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
㈩ 申请2016年的购房补贴多长时间给钱
您好!
6年买房补贴政策有...
2016年买房补贴政策有哪些?
2016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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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2015年是救市政策年,央行出台几次降准降息,异地购房和二套房放松政策旨在去库存,盘活整个房地产市场,除了这些全面性政策外各地尤其是二三线城市不断推出政府买房政策补贴新政,购房动机进一步得到刺激。2016年中央定调去库存,在供大于求的二三线城市将进一步放开实行买房补贴政策已成定势,我们来看看各市已经出台了哪些补贴新政。
楼市“去库存”已经成为中央政府确定的2016年经济工作的“国家任务”,全面刺激政策似乎不受青睐,“分城施策”已经成为最高决策层认可的房地产市场政策思路。分城调控不同城市的房地产政策口径将不尽相同。各地对应对库存刺激楼市已经出台了一些地方性补贴政策。特大型城市仍将维持从严的政策口径,而库存量较大二三线城市,有的已经出台地方性政策,对“新市民”购房通过补贴、减免交易环节税费等方面的手段,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二三线城市对第三套住房的各类限制,有望渐次放开。
1、杭州市富阳区的政策是侧重于吸引人才而设。全日制硕士人员,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或具有技师执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3%,最多不超过5万元。全日制博士学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人员,补助购房款的10%,最多不超过15万元。最高级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等国家级专家人才或一次性补助80万元。
2、福建晋江从2016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5%的财政补贴。
从2016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下(含144平)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1.5%的财政补贴;个人(家庭)购买144平以上首套房、首改房(不包括别墅及二手房)的,可享受购房总额2%的财政补贴。
3、浙江宁波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在甬购买住宅和非住宅的,按其所购房屋实际缴纳契税额度的50%给予购房补贴。商品房购房时间以合同备案日期为准,二手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对同一房屋,同时符合多项购房补贴政策的购房户,任选一项,不得重复享受。
4、河南漯河市区购买面积144平方米以下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购买人,至2016年2月29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200元/平方米;2016年3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含)止购房,可申请获得财政补贴100元/平方米。
5、福建省连江县实施的则是“面积梯度”原则。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以内的,每套给予1.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60平方米到100平方米的,每套给予2.2万元的财政补贴;购买户型在10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每套给予3.2万元的财政补贴。这是因为,相较于城市户籍人口较强的购买力,农村人选购的房型面积普遍较小。所以,在补贴政策中会特别区隔开面积大小或者城乡区别。
6、安徽芜湖市民在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签订购房合同并备案的,凡应交4%契税的购房者,在缴纳契税后由市财政部门给予应缴契税50%的补助。目前,芜湖需要缴纳4%契税的户型一般为144平米(含)以上户型。
7、山东潍坊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的同时,对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个人,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8、河南安阳市居民只要在市区范围内购买普通商品住房,便可直接享受2万元的购房补贴。安阳是十分少见的不分户籍、大小,按套数实施补贴的地方。
9、浙江衢州市民在2015年10月15日到2016年12月31日期间,在市区范围内个人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可享受普惠购房补助。普惠购房补助。按购房款0.8%给予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在享受上述普惠购房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购房款1.5%的人才购房补助,单套最高不超过2.5万元,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本级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以上是各地已经出台的政府补贴购房新政策,各地补贴标准和形式不同,主要是根据本市自身情况来制定的,有的为了吸引高端人才买房落户,有的是为了几次改善型住房市场,不管政策有何不同受益的还是广大想买房的购房者。2016年整体楼市政策有望进一步利好,到底买不买房相信购房者在衡量房价和自身居住需求后会有更明确的答案。
望采纳,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