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法律案例,急!
答:1、该案法官的考虑应该是公序良俗,是为防止个案不公正。没有弥补法律漏洞的问题。
2、我个人观点,如果判决黄文彬遗嘱有效,也不会产生极端不公正的结果。因为关于遗赠问题法律没有限制婚外情人的受赠权利。根据刑法解释七规定,情人也可以理解为身边人,其行为也受到法律限制,有连带责任。那么其依法受赠也未尝不可。况且,当黄文斌被确诊为肝癌晚期后,张学英不顾嘲笑挖苦扶持黄文斌,这时候蒋伦芳在干什么呢?96年到01年5年间黄与蒋分居,他们之间仅存的只有法律意义上的婚姻了。所以,即使判决遗嘱无效,也应当判决给付张学英适当的补偿,才算公平。
3、法官在适用原则的时候应当考虑法律规则优先。穷尽规则方用原则。并应该权衡正义与法律的价值。不能单纯为了追求所谓的正义而否定法律规则。
我认为该案判决有点哗众取宠。
『贰』 尊敬的法律专家您好!我是劳动争议案件,经省高院判决,单位支付欠发的工资津贴、补贴和住房补贴,但是没
本来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书,不仅应当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双倍债务利息,还可能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但在实践中,由于执行庭必须按照判决书内容执行,所以判决书没有判决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执行庭一般不会主动执行该内容;这就是我国法律不完善的地方---迟延履行判决书确认的给付义务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是法定的条件,但就是由于判决书又要求增加一个判项,形成执行庭无法按规定执行却只能按判决执行的怪事!我们国家的怪事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