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我来为你解答:
1、可以持身份证和公积金存折到工行或建行的公积金专柜查询;
2、可以凭个人密码到公积金网上查询系统查询,密码需要先到公基金管理中心查询。
Ⅱ 吉林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地址
吉林市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 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
电话: (0432)62450808
ccrb315的信息几百年前的了。
Ⅲ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船营来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自中心、永吉管理部、磐石管理部、桦甸管理部、蛟河管理部、舒兰管理部
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记载职工明细帐;负责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负责公积金支取、个贷审核受理、贷后管理、抵押权管理;负责申请使用公积金开发企业资质、楼盘项目查勘和对委托银行的监管;负责公积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公积金业务统计和各类档案整理归档;负责缴存单位专管员、银行代办员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信访工作。
Ⅳ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中心领导
何桂荣同志,女,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船营区人民政府青岛街道党回委书记、精神答文明办主任、副区长,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现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存贵同志,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国成同志,男,1956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兼人事处处长,中心主任助理。现任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董洪印同志,男,197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市财政局税政法制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Ⅳ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Ⅵ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s:7:"summary";s:411:"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s:8:"art_link";s:37:"http://www.to8to.com/ask/k946818.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6/03/20/20160320102152-2dd40e12.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s:7:"summary";s:579:"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s:7:"summary";s:693:"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s:8:"ordernum";s:1:"3";}}
Ⅶ 吉林市铁城花园的住房管理单位是什么
吉林铁城花园,住房管理单位是什么?应该是嗯,北城花园
Ⅷ 吉林市公租房是怎么回事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版赁住房,应权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Ⅸ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发展
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制度扩面建设为龙头,以民生改善为己任,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科技支撑为保障,通过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优质服务,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吉林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近年来,中心采取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态势。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38.4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已累计归集公积金117.8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72.4亿元。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贷款和支取服务。截止2011年底,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4亿元,发放个贷58.3亿元,个贷余额42.4亿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面积403.2万平方米。加强资金核算和安全管理,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至2011年末,共为缴存职工计息4.9亿元,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1.5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亿元。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几年来,中心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先后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稿11篇;30多名同志先后获得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总量翻番突出贡献个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会计核算处、船营分中心先后荣获省建设系统和全市“巾帼文明窗口”称号;中心先后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兵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市“三帮双促”优秀党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陈大卫副部长、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张其光司长及原省住建厅柳青厅长到中心视察后,对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展望未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管委会决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金融支撑作用,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构建和谐吉林,提升居民幸福指数再立新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