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购买条件 符合三个条件可申购
1、具有市区城镇非农业家庭常住户口三年以上;
2、两口人(含)以上的无房户家庭(无房户是指家庭成员名下均无自有房产,将自有房产转让后的无房家庭不属于无房户);
3、家庭年收入6万元以下。
在同等条件下,要按照申请人的家庭人口、收入状况、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确认购房对象和购房面积。
购买程序 买“经适房”分七步走
经济适用房销售要按照申请登记、调查摸底、资格初审、谨雀散辖区公示、集中审核、审批发证、签订合同的程序进行,不用排队购买。
1、申请登记
申请人持家庭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收入证明》、当户口簿上不能显示婚姻状况时,还应提供结婚证(所有资料内容截止时间须在2006年12月 31日前),到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进行申请登记。申请人有工作单位的,《住房和收入证明》由工作单位出具;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
《住房和收入证明》必须由开具证明人和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还需经公证处公证。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将被视为无效。
2、岁碰调查摸底
街道办事处将核验申请人提交的相关资料,并将所有符合购买条件的无房家庭进行登记造册。按照申请人家庭人口、收入状况和住房困难程度进行排序,经调查核实后,确认本辖区的购房对象。按区下达的销售指标等额上报区房改办初审。
3、资格初审
区房改办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各街道办事处所报购房对象的资格初审,不符合条件的要退回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
4、辖区公示
区房改办将通过初审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名单,在街道办事处辖区内公示5天时间。公示期内有投诉的,区房改办会同相关部门调查核实。
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购买条件的,由街道办事处告知申请人;无投诉或有投诉经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区房改办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并在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初审意见。
5、集中审核
各区房改办按照分配的销售指标,向石市房管局等额上报申请人的有关资料,市房管局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
6、审核发证
经审核符合购买条件的,由石市房管局在《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审批祥氏意见,统一签发《**小区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
为防止出现倒卖和假冒现象,石市房管局将《准购证》直接交给售房单位。由区房改办为购房人发放《购买**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和购房须知。
7、签订合同
购房人凭《购买** 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通知单》,按购房须知要求办理选购房手续(选购办法由售房单位确定),要求购房人在15日内与售房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需按揭贷款的,首付款必须达到30%;不需要按揭贷款或不符合按揭贷款条件的,须一次性付清全部购房款项。逾期未签订购房合同,视为自动放弃购房资格。
售后管理 五年内不能出租、转让
据介绍,购房家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必须在自开发单位交房之日起,六个月内入住,否则将按原价收回。此外,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五年内,不能出租,不能转让;满五年后方可上市交易。交易时,由购房人按国家规定补缴土地出让金,并按政策规定缴纳税费。
需要注意的是,购买了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如果需要换购,必须以当初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出售给取得购买经济适用房资格的家庭后,才可以再次申请。
2.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周六和周日上班吗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周六对私业务周六日是上班的。具体办公时间:周一至周日(国定假日及调休日除外)上午8:45--11:30时,下午13:00--16:30时。6月15日至9月15日实施夏令时,下午办公时间是13:30--16:30。上海地区统一房地产交易登记服务热线:962269。
上海浦东新区房产交易中心有3处:
1、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是南泉北路201号1楼。
2、浦东新区张杨路受理处,地址是张杨路2899号(近德平路)。
3、 浦东新区惠南受理处,地址是惠南镇人民西路1559弄1支弄5-16号。
(2)静安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上海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
1、黄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黄浦区鲁班路158号
2、徐汇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66号
3、静安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昌平路403号
4、长宁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剑河路606号
5、普陀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930号
7、静安区(原闸北)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闸北区老沪太路1233号(运城路99号)
8、虹口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体育会路359号
9、杨浦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岭路111号
10、宝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同泰路68号4楼
3. 上海闸北区房改办在哪里
闸北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1051号
公交信息
芷江西路共和新路(公交站版权)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
途经公交:1208路,309路,966路
大统路中山北路(公交站)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大统路
途经公交:1208路,98路
芷江西路普善路(公交站)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芷江西路
途经公交:309路,966路,98路
上海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北区汽车站
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共和新路1144号
4. 上海市静安区2016年第六批经济适用房名单怎么查
你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去查询。上海市经济适用房公示名单查询:
1:可以登录上海市住回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答网站2:首页-信息公开-最新信息公开3:公布各个区域的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摇号排序结果公告,申请家庭登录公告,申请家庭复审公示4:也可以到各个区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查询。
拓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经济适用房相对于商品房具有3 个显著特征:经济性、保障性、实用性。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200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共同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的优惠政策、开发建设、价格确定、交易管理、集资和合作建房、监督管理等作出了规定。
(参考资料 网络 经济适用房)
5. 上海市静安区土地开发管理中心和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的关系
静安区土地开发管理中心的直属上级部门就是静安区房屋土地管理局
静安区房屋土地内管理局容现有10个行政科室和9个事业单位:
行政科室:
办公室、市场管理科、拆迁管理科、物业管理科、权籍管理科、土地利用管理科、人事监察科、法制科、住宅建设管理科、房屋修缮改造科
事业单位:
住房保障中心、土地开发管理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测绘中心、曹家渡房地办事处、石门二路房地办事处、江宁路房地办事处、静安寺房地办事处、南京西路房地办事处。
6.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东路45弄旧房子什么时候动迁
可以关注区住房保障局网站公告
7. 静安区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廉租住房申请条件: 当你的家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廉租住房:回 1、家庭月收入符合答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9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人此处须满1年以上。对于按政策回沪的对象(插队落户、支内等),可不受此年限限制; 3、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 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单身须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 申请廉租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1、上海市城镇廉租住房申请表; 2、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现住房证明: (1)租用公房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2)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3)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4)房管办事处或物业公司房屋部位面积证明。 5、其它相关证明: 如家庭成员中有配偶户籍不在本处住房内,应当同时提供配偶他处住房的户口簿和房屋证明。
8. 11·15上海静安区高层住宅大火的善后工作
善后:国务院成立事故调查组 上海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11.15”特别重大火灾第二次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海市静安区区长张仁良表示,非本市户籍遇难人员和本市户籍遇难人员按同样标准处理。
每位遇难人员将获得约96万元赔偿和救助金。其中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一次性死亡赔偿约65万元、政府综合帮扶和社会爱心捐助等31万元。 静安区胶州路728号教师公寓正在进行外墙整修的28层居民楼发生大火。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新民网采访时称,财险公司相关的责任险险种,包括火灾责任险、装修责任险、建筑安装险等。如果建筑安装公司投保的话,可以得到赔付。但他表示,投保的企业非常少,建筑安装险的话,都是一些新建的楼盘在投保。
据了解,在建筑安装险中,装修队引起的火灾的话,保险公司承担保额范围内的责任。
人保财险上海分公司财险部负责人张璐告诉记者,类似火灾事故中,居民可获得保险赔偿的财产险,还有家财险与房贷险。如果投保的是家财险,以保险金额为限,按照实际损失获得赔偿。家财险还细分为房屋与室内的附属设备,以及室内的财产,理赔时看总的保单金额及分项的保额。若实际保单金额为10万元,而损失达到100万元,最高赔付为10万元。此外,一些向银行贷款买房客户,可获得一定的保险赔偿。
太平寿险上海分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此次火灾中遇难的人员,如果投保了意外险、终生寿险等相关人寿险种,将获得一定的保险理赔。受伤部分人员的理赔,则要看受伤及医疗的情况而定。 上海保监局统计数据显示,此次火灾理赔共涉及9家财险公司、34件案件。其中,社区综合责任险1件,保额 500万元;家财险7件,保额142.66万元;房贷险9件,保额828.11万元;抵押物保险1件,保额90万元;财产险1件,保额87万元;车险15件,保额待查。 此外,15家寿险及养老险公司确认保险客户13人身故,保额合计240.67万元,受伤客户26人。 上海“11·15”特大火灾发生后,保险行业快速反应,上海保监局在事故现场附近的静安区少体校事故处理中心设立了专门的保险理赔受理点,并派驻24小时值班人员,接受市民的咨询和报案。各家保险公司纷纷启动紧急预案,第一时间确认核实客户信息,投入灾后理赔工作。 据悉,此次火灾可以得到来自几个层面的保险保障:由上海市政府购买的社区综合保险,这一险种在全市覆盖率基本达到100%;家庭财产保险,但投保率不超过15%,沪上多数家庭没有财产保险;个人投保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涉及身故和医疗,保费和保额直接挂钩,除了投保率不高外,还存在保额不足的情况。 16日开始,保险公司快速启动理赔工作。太平洋保险按照保险协议约定向静安区支付保险金500万元。太平洋产险上海分公司承保了静安区江宁路街道社区综合保险,保障内容包括“社区居民住宅及公共设施火灾责任”、“社区公众责任”、“街道固定财产”、“团体人身意外伤害”。太平洋寿险上海分公司已确认有2名客户遇难,积极做好理赔和客户慰问工作。 截至17日15点,人保财险上海市分公司共排摸出受灾案件7件:其中4件家财险报案、2件房贷险报案和1件车损险报案,共涉及赔款41.65万元。国寿财险和太平财险分别向遭受家庭财产损失的客户送上5万元和20万元理赔款。平安养老险分别为在火灾中身故的2位客户家属送上122.5万元和60万元理赔金。国寿上海市分公司确认有4位客户受灾,其中2人正在住院治疗,1人失踪,1人死亡,公司已送上1.6万元身故理赔金。 新华人寿上海分公司查找核实共计10名客户信息,其中1人遇难并完成理赔,2人轻伤,4人仍在重症监护室内,3人持续跟进中。新华人寿紧急制作理赔服务联系卡,由查勘人员到医院和临时安置点进行随机发放。泰康人寿上海分公司已确认1名失踪客户为该公司客户。 太平人寿上海分公司确认有4名客户,并已与其中3名客户取得联络并进行慰问,另1名客户失踪,太平人寿已作针对该失踪客户预赔付的决定。
平安寿险受灾客户合计80人
中国平安共向“11·15”火灾事故赔付212万元,其中平安养老险赔付182.5万元,平安寿险赔付29.5万元。
中华财险估损130万元
截至18日为止,中华财险上海分公司接到车险报案1起,房贷险案件2起,据初步估计总损失金额约为130万元。针对以上情况,上海分公司已全面启动理赔绿色通道,确保保户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上海胶州路住宅楼严重火灾发生后,约100名伤者被紧急送到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华东医院、华山医院、瑞金医院、普陀区人民医院等。各医疗机构纷纷开辟绿色通道启动应急方案,组织医务人员迅速投入抢救。
记者在上海市静安区中心医院救治现场看到,医院在急诊和住院处都放有指示牌,上面有其他几家收治伤者医院的名称和电话,不时有焦急的住宅楼住户亲朋前来询问,有专人提供名单查询,并有长海医院专家前来支援治疗。
“医院从下午2点40分后接到50余位伤者,各科室医务人员、仪器火速到位,在紧急分诊抢救后除了个别伤者在重症监护室外,绝大多数伤者被分流至病房接受进一步治疗。”静安区中心医院党委副书记李天雅表示。
在上海华东医院,医院为每一个伤者进行了创口包扎、生命体征检查,除了10名较重伤者住院治疗外,还腾出专门场地收治了10名留观伤者,为病人配备了氧气瓶、监护仪。部分伤者出现了创伤后应激反应,心理专家为他们进行疏导和药物治疗。
至15日23时,上海瑞金医院已收治了13名伤者。副院长、烧伤外科专家袁克俭告诉记者:“我们先后派出3名烧伤科医生和3名呼吸科医生前往其他医院支援,并从晚上6点半开始收到病人,这些病人烧伤面积多数并不大,但以吸入性损伤为主,病人气管受到热和化学尘埃灼伤出现水肿,外表伤情不重但存在一定危险。”医院迅速组织了医疗人员展开救治,许多医务人员自动留院值班,烧伤科护士长周洁等医务人员看到报道后主动回到医院投入战斗。
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伤者主要是体表烧伤、骨折、吸入性损伤等,均已接受了对症治疗。 11月15位于胶州路余姚路附近的静安区教师公寓突发的特大火灾牵动了上海市民的心。16日一早,市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金闽珠代表基金会来到“11·15特大火灾”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点,为受灾群众送去50万元善款,并安抚受灾群众的情绪。
在闻讯灾情后,市慈善基金会已于火灾发生当晚向受灾群众送上价值20万元物资。上海慈善物资管理中心党政班子以及十余位员工纷纷从家中赶到单位,紧急组织救灾物资。翻仓、整理、打包,经过两个多小时的紧张工作,将棉被、棉衣、枕芯、棉毛衫裤、毛衣、衣裤等六大类物资装满了一辆卡车。晚上11时许,这批救灾物资送到了设于海防路的救灾指挥部,为政府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助了一臂之力。
静安大火捐赠413万用于慰问。
期频频爆出的慈善负面信息,让慈善事业公信力受到影响近。因此,面对舆论对于上海高楼大火社会捐款去向不明的质疑,上海有关方面旋即公布了捐款发布情况,并称,社会捐赠款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依法合规、专款专用;严格程序、手续完备”的发放原则。 静安区高层住宅楼发生大火,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托,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15日深夜率国务院工作组紧急赶赴上海,指导火灾事故救援及善后工作。
16日凌晨1时许,孟建柱抵达上海,立即赶往火灾现场,实地查看现场情况,了解搜救工作最新进展。在得知公安消防官兵已经对大楼进行了多次拉网式搜寻,仍不放弃最后的努力时,他强调,大火已经扑灭,当前最急迫的任务就是尽全力搜救幸存者,不放过任何一个死角,不放弃任何一丝希望,同时要科学施救,确保救援人员自身安全,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严防次生事故发生。
随后,孟建柱赶往瑞金医院看望伤员。在病房里,孟建柱亲切握住伤员的手,仔细询问他们的伤情。孟建柱说,这次火灾事故牵动着中央领导和许多群众的心,党中央国务院委托我们专程来看望你们,党和政府一定会提供最好的医疗条件全力救治,希望你们积极配合治疗、安心养伤,早日恢复健康。
凌晨2时许,孟建柱主持召开会议,传达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听取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情况汇报,宣布成立国务院上海市“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他说,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上海市委市政府全力组织灭火和人员施救,努力减少人员伤亡,有关处置和善后工作正在陆续开展。
孟建柱要求,继续全力以赴做好搜救工作,全面核清死亡、受伤和失踪人员;千方百计救治伤员,减少因伤死亡、因伤致残,确保受伤人员得到最好、最及时的治疗;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把这项工作做细做实,请上海市组织精干力量,一家一户地做好安抚救助工作,及时疏导情绪、化解矛盾;彻底查清事故原因,明确性质,认定责任,依法严肃处理;客观、及时、准确地发布人员伤亡、现场搜寻、伤员救治、财产损失等信息,回应社会关心的问题。
孟建柱强调,当前正值火灾易发高发期,要认真吸取此次火灾教训,切实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冬季防火会议精神,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同时要做好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一同查看现场、慰问伤员并出席会议。俞正声强调,我们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全力以赴抢救伤员、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尽快准确查明火灾原因,市区两级立即组织专门班子妥善做好善后工作,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及时报道火灾实情。要高度重视,举一反三地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决不能松懈大意,必须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国务院副秘书长汪永清,公安部副部长刘京、刘金国,教育部副部长鲁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郭允冲,卫生部副部长尹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副局长梁嘉琨和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韩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丁薛祥,副市长沈骏,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等有关领导参加上述活动。 2010年12月20日,紧邻失火大楼的胶州路718弄2号和常德路999号两大楼的居民,被允许回搬。由于工作等原因,一些居民19日晚已开始回搬。
19日20时许,新民网记者在泛阳酒店的安置点看见,一些居民带着物品往家搬东西。他告诉记者,由于20日要上班,无暇顾及搬家事宜,于是提前将东西陆续回搬。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两幢大楼的聚氨酯材料已经铲除,消防设施配备将在整治中升级,如楼梯间、电梯间的防火门将被换为甲级防火门。原有泵房内消火栓泵、每层楼消防箱内及其他配件、消防管道也将重新调试。新民网记者看见,楼外已换上新防护网。
2010年12月20日,新民网记者在718弄2号和常德路999号两大楼门口看见,门口张贴着为了确保安全,进入大楼的人员请将打火机等易燃物品放在门口。据大楼的保安介绍,今晨6点起就已经陆续有居民将物品搬回家。
9. 2016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上海公租房是解决新到上海就业的职工等夹心群体的住房困难的一个住房产品。上海的公租房并非归个人所有,而是属于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上海公租房的价格低于市场价格,那么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如何申请上海公租房?
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两年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含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年以上;
2、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定年限的劳动或工作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上海公租房申请流程:
1.提出申请。申请对象主要向工作单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也可向本市户籍所在地的运营机构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对象应如实填报申请表,按要求提交户籍证明或居住证、身份证、劳动或工作合同、住房状况等资料,承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经申请对象所在单位盖章确认,交运营机构审核。
3.资格审核。严格申请和审核程序。运营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需要对住房面积审核的,可委托政府指定的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运营机构应出具登记证明,报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备案。
4.抽查监督。区(县)住房保障机构应对申请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的,向运营机构提出整改意见,运营机构应当及时落实整改。
5.轮候供应。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房源供应等情况,可实行轮候供应制度。为提高房源使用效率,各区(县)应根据申请对象的人口结构、住房需求、承受能力等情况,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赁供应标准。
上海公租房申请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表(含单位初审意见);
(二)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或《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及相关办理证明;
(四)申请家庭成员的结婚证复印件;(五)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成员)拥有本市产权住房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其中本市户籍人员,还需提供户籍地住房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七)单身申请人(申请家庭主申请人)的劳动合同;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上海公租房申请区域范围:
上海公租房申请政策从去年起已经扩大了户籍地住房不计建筑面积的适用区域范围,申请人工作单位在本市徐汇区、长宁区、普陀区、闸北区、虹口区、杨浦区、黄浦区、静安区和浦东新区(不含原南汇区),但其户籍地位于本市宝山区、闵行区、嘉定区、金山区、奉贤区、松江区、青浦区、崇明县和原南汇区的,其户籍地住房可不计建筑面积。
上海公租房租金价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按略低于市场租金的原则确定。市场租金的评估由运营机构委托信誉好的专业估价机构实施,运营机构依据市场租金评估价研究制订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水平。市场租金评估工作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完成,市场租金评估价有效期为一年。
运营机构制订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应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之前报送住房所在地的区(县)物价和房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以上就是今天土巴兔小编和大家分享的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主要内容了,更多有关上海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的资讯文章,请继续关注土巴兔装修网。
住进一个房子之前,最重要的就是要给房子装修了,给房子一个有保障的装修,能让我们有一个舒适的家,想让装修更有保障,就申请土巴兔装修保吧,土巴兔装修保新升级三大保障:专业监理质检,100%资金托管,快速维权!
10. 上海廉租房政策及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条件、保障标准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和配租标准的通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
(一)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
(二)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3年,且具有申请所在地城镇常住户口满1年;
(三)申请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9200元(含19200元)、人均财产低于50000元(含5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1120元(含21120元)、人均财产低于55000元(含55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出售或赠与住房而造成住房困难的行为。
《通知》规定,同时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可以单独申请廉租住房。
对于配租标准,《通知》规定廉租住房配租面积为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已有住房面积与廉租住房保障面积的差额面积。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按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计算。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士)配租面积不足10平方米居住面积的,按10平方米居住面积计算。租金配租家庭每月每平方米配租面积的基本租金补贴标准,黄浦、静安、徐汇、长宁、普陀、闸北、虹口、杨浦、浦东新区9个区为62元;闵行、宝山、嘉定3个区为50元;金山、松江、青浦、奉贤、崇明5个区(县)为32元。其中: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4400元(含14400元),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15840元(含15840元)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实施补贴;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4400元(不含14400元)至19200元(含19200元)间,或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15840元(不含15840元)至21120元(含21120元)间的,按基本租金补贴标准的70%实施补贴。
二、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
(一)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三)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9600元(含39600元)、人均财产低于120000元(含12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3560元(含43560元)、人均财产低于132000元(含132000元)。
(四)申请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申请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年满30周岁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三年的人士),可单独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7-01-06,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买新房,就上搜狐焦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