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马鞍山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下属有无物业服务公司。
主任、党委书记:方文同志主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委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全面工作,主管委机关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监察室。党委副书记:程晓妹同志协助方文同志分管党委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宣传、职工教育、统战、老干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共青团工作和机关党建工作,分管委机关组织人事科、法规宣传科(宣传)、机关党支部、团委。副主任、党委委员:田雁南同志负责市政、公用事业、行政执法、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市市政管理处、市城建监察支队,委机关城市建设科、法规宣传科(法规)。副主任、党委委员:葛天银同志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风景区管理工作。分管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市采石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市房地产业协会、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委机关房地产市场监管科、物业管理科。副主任、党委委员:夏盛强同志负责住房保障、危旧房改造、房地产开发与管理、集体土地上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工作,分管市住房制度改革公室、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公室、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公室、市房屋置换担保中心,委机关住房发展与保障科、房地产综合管理科。副主任、党委委员:张文祥同志负责建筑业、安全生产、园林、文明创建工作,分管市建筑管理处、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委机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科、建筑市场监管科。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赵晓林同志负责纪检监察、政风建设、效能建设工作,分管委机关监察室。工会主席、党委委员:汪荣政同志负责工会、人口与计划生育、职工培训、行风建设、制度建设,分管委机关工会、妇工委。负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监督中心工作。总工程师、党委委员:王美姑同志负责工程项目前期、勘察设计、抗震、科技、节能、信息化建设、城建档案工作,分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委机关建筑节能与科技科。副调研员:朱志亮同志负责全市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协助方文同志分管委机关公室,分管委机关村镇建设科。副调研员:郭伟华同志负责行政审批工作,分管委机关行政审批科。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批准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通知
国办函〔2017〕73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报请审批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请示收悉。经国务院批准,现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原则同意《马鞍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马鞍山是长江中下游地区现代加工制造业基地和滨江旅游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统筹做好马鞍山市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逐步把马鞍山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和谐宜居、生态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城市。
二、重视城乡区域统筹发展。在《总体规划》确定的353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加强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地区的规划建设管理,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应当统筹考虑为周边农村提供服务。根据市域内不同地区的条件,重点发展县城和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重点镇,优化村镇布局,加强对村镇建设的指导,促进农业产业化和农村现代化。
三、合理控制城市规模。到2020年,中心城区常住人口控制在106万人以内,城市建设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内。要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法关于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禁止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设立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要落实好《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开发边界,加强边界管控,促进城市紧凑布局。增强城市内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环能力。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保护好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四、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体系。要按照绿色循环低碳的理念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公路、铁路、港口等交通基础设施,加强城市内外交通衔接。建立以公共交通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方便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做好停车场规划布局,推动城市停车场建设。坚持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统筹规划建设城市供水水源和给排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积极有序地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划定基础设施黄线保护范围,加强对各类设施用地的规划控制和预留。高度重视城市防灾减灾工作,加强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重点防灾设施的建设,建立健全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震和防地质灾害等在内的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五、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按照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要求,形成合理的城市空间结构,促进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发展。要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提高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限期达到《总体规划》提出的各类环境保护目标。划定城市蓝线保护范围,结合水域自然形态进行保护和整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建设节水型城市。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模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绿化工作,划定城市绿地系统的绿线保护范围。要加强对采石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以及湿地、水源地等特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制定并严格实施有关保护措施。
六、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要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安排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将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标纳入近期建设规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分期供给规模、区位布局和相关资金投入。加快棚户区、城中村、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城市的实际需要与可能,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提高城市发展的宜居性,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
七、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太白楼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环境。要加强对重要地段建筑高度、体量和样式的规划引导和控制,做好城市整体设计,保护好山水格局,突出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有机交融的滨江城市风貌。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要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进步。城市管理要健全民主法治,坚持依法治市,构建和谐社会。《总体规划》是马鞍山市城市发展、建设和管理的基本依据,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要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实施《总体规划》的重点和建设时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包括各类开发区)的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的规划管理,市级城市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切实保障规划的实施。要加强公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的意识。驻马鞍山市各单位都要遵守有关法规及《总体规划》,支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共同努力,把马鞍山市规划好、建设好、管理好。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实施《总体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你省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要加强对《总体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
2017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3. 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简介:马鞍山市城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30日,主要经营范围为经建设行业主管部门核准的城市规划设计、市政设计、建筑设计、技术咨询等。
法定代表人:周征舸
成立时间:2006-11-30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4050000004757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公园路1号
4.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机构概况
马鞍山市位于长江下游南岸、安徽省东部。是南京都市圈核心层城市,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成员城市,皖江城市带成员城市。
中心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信贷科、计划财务科,下辖当涂县管理部,设置分支机构马钢分中心,根据市管理中心授权,分中心和管理部分别管理马钢系统和当涂县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对全市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日前,省建设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对全省各地2007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被评为“优秀”,受到通报表彰,并以总分第一名荣膺各市之首,这已是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连续4年获此殊荣。
2007年我市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8.3亿元,发放公积金贷款7.15亿元,累计归集公积金总额达41.38亿元,归集余额19.06亿元,使用率93.5%,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省前列,住房公积金对社会住房保障和推动房地产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体系逐步健全,在公积金个人贷款中,至今没有发生一起坏账损失,个贷逾期率仅为百万分之二,也从未发生挪用挤占公积金或不当投资现象。在服务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方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是竭尽全力,服务内容和方式屡有创新。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的优质服务年活动内容之一的领导进驻业务大厅值班制度,得到市民的广泛赞许。
5.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才能取出来
我了解的是拿地税发票,或购房合同就可以取出来 具体得去你单位或公积金管理处问问
6. 马鞍山市公积金余额查询有几种方式
方式:
1、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站查询
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马鞍山分厅,选择热专点服务中“公积金查属询”,按照要求输入有关信息,可即时获得查询结果。
2、微信中心公众号查询
3、手机APP查询
4、12329自助查询
5、携带本人身份证到业务大厅查询
办理地点
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汇通大厦)4楼A区公积金中心窗口
办理时间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10月-3月),14:00-17:30(4月-9月)
(6)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扩展阅读:
手机查询步骤:
1、打开支付宝,找到“更多”,点击进入
7.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3月。(撤销原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该机构是从原市房改办、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合署机构调整分离出来,直属于市政府独立的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40万人民币
8. 马鞍山市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第二十条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第二十一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三条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第二十四条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本章申请条件中收入和财产的构成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9. 马鞍山的三个区怎么划分的
截止2019年10月,马鞍山下辖的三个区分别是博望区、花山区、雨山区。具体介绍如下:
1、花山区
花山区隶属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马鞍山市东部,与南京江宁区接壤,距南京禄口国际机场20公里,处在南京都市圈核心圈层。截止2019年10月花山区下辖霍里、桃源路、湖东路、沙塘路、解放路、江东、塘西、金家庄8个街道。
2、博望区
博望区隶属于安徽省马鞍山市,位于马鞍山市最东端,地处长三角经济圈和南京一小时都市圈内,与南京江宁、溧水、高淳三区接壤。截止2019年10月博望区下辖博望、新市、丹阳三镇。
3、雨山区
雨山区隶属于安徽省马鞍山市,始建于1976年,雨山区位马鞍山市城区西南部,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度29分、北纬31度41分。东与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接壤,南与当涂县相连,西临长江,东北与花山区和金家庄毗邻。
截至2019年10月,雨山区辖4个街道、3个乡镇和1个省级开发区。平湖街道、雨山街道、安民街道、采石街道、向山镇、银塘镇、佳山乡、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
(9)马鞍山市住房和城乡扩展阅读
马鞍山市的历史沿革:
马鞍山市名来源于历史,相传楚汉战争时,楚霸王项羽被困垓下,四面楚歌,败退至和县乌江,请渔人将心爱的坐骑乌骓马渡至对岸,后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自刎而亡。乌骓马思念主人,翻滚自戕,马鞍落地化为一山,马鞍山由此而得名。
1949年4月,当涂解放。1954年2月,设马鞍山镇,隶属当涂县。1955年8月,设马鞍山矿区政府(县级),隶属芜湖专区。1956年10月12日,国务院批准设立马鞍山市,为省辖市。其间,当涂县先后隶属芜湖专区(地区)、宣城地区。
1983年7月,当涂县(除大桥乡外)划属马鞍山市。辖县和县古名历阳,因“县南有历水”而得名。2011年8月22日,原地级市巢湖市所辖含山县、和县(不含沈巷镇)划归马鞍山市管辖。
2012年,撤销金家庄区、花山区,设立新的花山区;设立博望区,将当涂县博望、丹阳、新市3个镇划归博望区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