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光明新区人民医院创建于1952年,是一家综合性三级医院。
注册资本:16123万人民币
② 深圳市光明绿色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光明绿色新城建设有限公司是随着光明新区诞生而成立的股份制大型企业,公司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国家级旅游示范园区内,是一家以旅游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旅游景区配套服务区建设、旅游项目经营管理、酒店管理、建筑、物业管理为主营业务,兼营电子、电缆生产与科研等多元化综合性企业,员工队伍充满活力,英才荟萃,雄厚实力。
法定代表人:庄桂雄
成立时间:2008-09-08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360825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体育公园路农科中心专家楼(光明滑草场)
③ 深圳市光明新区劳动局在那儿
劳动局已经更名为社保局,地址如下:
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大街152号社保大楼
办事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邮编:518107
(3)深圳市光明新区绿色保障性住房扩展阅读:
深圳市人社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 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 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 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 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 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 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 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 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④ 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规定保障房建设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住房保障制度的总体框架住房保障的制度设计应该围绕四个基本问题构建框架:一是为谁供给即保障对象问题;二是由谁供给即保障责任问题;三是供给什么即保障方式问题;四是供给水平即保障标准问题。
二、适用范围(
第二、第四十四条)
1、在区域范围上适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
其他
镇和独立工矿区、国有农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参照执行。
2、在保障提供上本《办法》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
三、基本原则(第三条)
1、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模安排和区域布局,应当适应产城一体的城镇化发展需要,与经济发展和公共服务相统筹,与产业功能、城市功能和生态功能相协调。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政府主导主要体现在法制建设、制度设计、规划编制、标准制订、公共投入、运营监管和政策支持上。创新住房保障供给模式,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实现供应主体和供应方式多元化,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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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确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
(四)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五)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研究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可按当地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给予补贴。
(七)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要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
小户型
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八)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
公积金
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
(九)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十)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建设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十一)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十二)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四、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十三)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棚户区改造要符合以下要求: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十四)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十五)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五、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十六)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一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二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三是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地要切实保证供应。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四是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五是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十七)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旧住宅区整治,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十八)健全工作机制。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于2007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要按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并合理确定区位布局。要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并于2007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政策得以公开、公平、公正实施。(十九)落实工作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
会所
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抓紧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
⑤ 请问:深圳市2009年第二批保障性住房房源在哪里
深圳保障性住房项目
福田保税区112项目(福保桂花苑)
2009-03-26
福田保税区110项目(深福保经济适用房) 2009-03-26
桃源村三期 2009-03-26
龙祥苑B栋 2009-03-26
星海名城 2009-03-26
康达苑 2009-03-26
深云村 2009-03-26
2007年我市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共6006套。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共3142套。具体为:
(一)市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家庭出售:
桃源村三期,位于南山区龙珠大道南侧,住房2568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0月,基准售价4863元/平方米;
龙祥苑B栋,位于南山区龙珠大道与珠光路交汇处,住房204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售价4319元/平方米;
星海名城,位于南山区前海大道与深南大道交汇处,住房100套,建筑面积45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3月,基准售价:二期4611元/平方米,五期5264元/平方米,六期5480元/平方米;
(二)南山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家庭出售:
康达苑,位于南山区南新路与桂庙路交叉口西南侧,住房131套,建筑面积62至10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基准售价4704元/平方米;
(三)盐田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面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盐田区的家庭出售:
深大书香文苑,位于盐田区盐梅路与北山大道交汇处,住房103套,建筑面积75至9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5月,基准售价3958元/平方米;
蓝色海安居项目,位于沙头角梧桐路以北,住房36套,建筑面积35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售价3161元/平方米。
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共2864套。具体为:
(一)市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家庭出租:
市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共300套,主要分布于布心花园、梅林三村、松坪村、天井湖、景贝北、桃源村、下步庙南区、景田南综合楼、梅山苑等项目,建筑面积主要为24至7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3-18元/平方米·月;
(二)市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共100套,面向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低保家庭出租:
市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共100套,分布于梅林三村、梅林四村、梅林二村综合楼、松坪村综合楼、春笋楼等项目,建筑面积主要为30至49平方米,基准租金2.74元/平方米·月;
(三)福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区的家庭出租:
金地名津项目,位于福田区渔农村,住房550套,建筑面积35至47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4月,基准租金22元/平方米·月;
(四)罗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罗湖区的家庭出租:
莲塘公共租赁住房,位于莲塘聚宝路195号宿舍楼,住房53套,建筑面积12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2元/平方米·月;
(五)南山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家庭出租:
东明花园,位于南山区西丽留仙大道与大沙河交汇处,住房90套,建筑面积40至5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5月,基准租金18元/平方米·月;
雷公岭小区,位于南山区蛇口,住房45套,建筑面积38.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6元/平方米·月;
桃苑小区,位于南山大道与学府路交界处,住房165套,建筑面积29至3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8元/平方米·月;
文光村公寓楼,位于西丽文光社区,住房190套,建筑面积24至44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2月,基准租金16元/平方米·月;
(六)宝安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宝安区(含光明新区)的家庭出租:
西乡75区住宅楼,位于西乡街道75区宝安基督堂东侧,住房110套,建筑面积18至3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沙井福明楼、福耀楼,位于沙井街道新侨新村南岭路21号,住房220套,建筑面积25至3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龙华双拥厂房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民治街道龙华第5工业区,住房89套,建筑面积20至51.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8元/平方米·月;
松岗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松岗街道河滨北路与朗松路交界处,住房140套,建筑面积20至4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7元/平方米·月;
深圳市益宝兴商贸有限公司宿舍楼,位于观澜街道大和工业区,住房110套,建筑面积20至42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7元/平方米·月;
(七)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龙岗区的家庭出租:
大芬地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南侧,住房200套,建筑面积约79至8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2月,基准租金8元/平方米·月;
龙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住房105套,建筑面积25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4元/平方米·月;
布吉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社区,住房35套,建筑面积40至7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5元/平方米·月;
坪山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住房60套,建筑面积35至4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3元/平方米·月;
(八)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定向大芬油画村画师、画工出租:
大芬村油画村项目,位于龙岗区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住房268套,建筑面积38.33至109.26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13元/平方米·月;
(九)盐田区政府提供的廉租住房,全部面向盐田区低保户出租:
蓝色海安居项目,位于沙头角梧桐路以北,廉租住房34套,建筑面积20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月,基准租金2.74元/平方米·月。
2008年我市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共2726套。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经济适用住房共2209套。具体为:
市政府、福田区政府、南山区政府提供的经济适用住房,均面向经终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罗湖、南山区的未选房家庭出售:
1.深云村,位于福田安托山西北侧, 住房683套,建筑面积70至9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2月,基准售价4541元/平方米(不含装修)。
2.福田保税区112项目(福保桂花苑),位于福田保税区, 住房520套,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下,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12月,基准售价5252元/平方米(含装修)。
3.福田保税区110项目,位于福田保税区, 住房1000套,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10年12月,基准售价5494元/平方米(含装修)。
4.康达苑,位于南山区南新路与桂庙路交叉口西南侧,住房6套,建筑面积88至9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9年4月。
二、公共租赁住房共517套。具体为:
(一)福田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福田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金地名津广场,位于福田区渔农村,住房79套,建筑面积59至6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二)罗湖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罗湖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莲塘公共租赁住房,位于罗湖区莲塘聚宝路195号宿舍楼,住房30套,建筑面积12至43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三)南山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南山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文光村公寓楼,位于南山区西丽文光社区,住房48套,建筑面积23至41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四)宝安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宝安区(含光明新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西乡75区住宅楼,位于宝安区西乡街道75区宝安基督堂东侧,住房21套,建筑面积28至31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龙华双拥厂房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民治街道龙华第5工业区,住房33套,建筑面积38至57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沙井福明楼,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新侨新村南岭路21号,住房110套,建筑面积37至4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松岗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松岗街道河滨北路与朗松路交界处,住房42套,建筑面积27至6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观澜片区公共租赁住房,位于宝安区观澜街道大和工业区,住房22套,建筑面积29至6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五)龙岗区政府提供的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且申请人户籍为龙岗区的未选房家庭出租:
大芬地块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沿河路与布沙路交叉口南侧,住房99套,建筑面积约78至8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9年6月;
龙城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盛平社区,住房16套,建筑面积30至50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布吉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布吉街道三联社区,住房6套,建筑面积55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坪山街道公共租赁住房,位于龙岗区坪山街道,住房11套,建筑面积35至79平方米,具备入住条件时间:2008年11月。
康达苑经济适用住房基准售价和公共租赁住房基准租金,按照2007年12月25日发布的《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关于保障性住房租售的通告》有关规定执行。
⑥ 深圳近期将出让三宗居住用地都在哪里
8月24日,从深圳市规划国土委获悉,深圳将于近期挂牌出让三宗居住用地。其中,两宗为“只租不售”居住用地;另外一宗为建设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要求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市规划国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深圳还计划推出四宗住宅用地,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
此次计划出让的龙华区A914-0305宗地位于福城街道观澜大道西侧,合正观澜汇南侧,用地面积约15324.39平方米,规划指标为容积率3.98;建筑总面积约61010平方米。其中,住宅约4621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9242平方米)。该地块竞配建公共租赁住房。根据出让要求,该宗地建设普通商品住房,自取得套房不动产证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今年深圳计划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
据市规划国土委土地利用处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今年还计划推出4宗住宅用地。目前,深圳正重点从加大土地利用效率、破解土地资源紧约束难题、确保住房有效供应等方面,合理安排本年度住房建设目标并加快组织推进实施,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今年深圳将新增供应商品住宅用地12.3公顷,新增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21公顷,保障性住房用地占比63%。
⑦ 深圳市纵诚线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深圳市纵诚线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安防通信及电气装备用弱电线缆专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属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弱电线缆产品种类齐全,产品包括各种具有低烟无卤、绿色环保、阻燃、耐火、防水、耐温等特性的信号控制电缆、视频同轴电缆、网络数据电缆以及部分定制化特种弱电线缆。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进步为依托,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重点,经过数年不畏艰难的搏击,完善的检测手段,先后过了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即CCC认证),电线电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QC认证,UL产品认证,CE产品认证,国家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入网认定证书,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核准颁发的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证书。
法定代表人:钟翔
成立时间:2010-03-15
注册资本:5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4403011045457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李松蓢社区第一工业区金数码科技园第104栋厂房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