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北京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住房交易中心在哪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10号
『贰』 房屋交易所和房产局有无区别
房屋交易所和房产局有区别。区别在于职能和级别。
1、职能方面:房屋交易所(房地产交易所)是服务单位,为房地产交易而服务,比如进行房地产价值、价格评估。提供有关房地产的法律、政策咨询,接受有关房地产交易和管理的委托代理业务。
而房产局(房产管理局)是管理单位,代表政府行使房地产行政管理职能,进行政策指导、监督,负责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以及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2、级别方面:房产局的级别更高,房地产交易所是房产局的下属单位,被房产局所管理。
(2)住房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到房产局进行房屋过户流程:
1、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到房产局办理房屋产权过户送件所需材料: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房地产买卖契约一份及复印件一份;
3、房地产买卖申请审批表一份;
4、房屋产权登记申请书一份;
5、卖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一份;
6、买方身份证原件核对及复印件二份。
如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代理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房产局注销房产证规定:
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在房屋灭失、当理人放弃房屋产权等的情况下,可以对房产证进行注销登记。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八条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
(一)房屋灭失的;
(二)放弃所有权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四十条经依法登记的房屋上存在他项权利时,所有权人放弃房屋所有权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供他项权利人的书面同意文件。
『叁』 房地产交易中心窗口查询窗口要办哪些业务
问:新建商品房的买卖如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答:1、因新建商品房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商品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原件);(4)商品房屋或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票据(原件)。
问:存量房屋买卖产权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答:1、办理存量房屋买卖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 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房屋》(原件)。3、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转让房屋的,企业还应当提交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集体所有制企业转让房屋的,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决议;股份制企业、合资、合作企业转让房屋的,还应当提交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
问:拆迁房屋如何转移登记?
答:1、因拆迁房屋产权调换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的双方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原房屋所有权证书(复印件);(4)动迁房屋产权调换协议(原件);(5)房屋重置价单及建筑本体工程造价测算证明(原件);(6)新旧房屋结构差价交款凭据及新房超面积交款凭据(原件)。
问:房屋赠与转移登记手续有哪些?
答:1、因房屋赠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赠与合同双方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经公证的赠与书、受赠书或者赠与合同(原件)。
问:配偶之间变更房屋权属需要哪些证件?
答:1、因下列情形之一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配偶双方:(1)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屋增加配偶另一方为共有人;(2)登记为配偶一方所有的房屋变更为配偶另一方所有:(3)登记为配偶双方共有的房屋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问:房屋继承、遗赠的转移登记如何办理?
答:1、因房屋继承或者遗赠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继承权公证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问:因企业兼并、合并的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有哪些程序?
答:1、因企业兼并、合并申请房屋权属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原房屋权利人与兼并、合并后的企业。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企业兼并、合并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5)《房屋转让合同》(原件)。 3、因企业兼并、合并,原房屋权利人企业注销的,还应提交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已注销的证明。 4、享受产权制度改革政策的企业兼并、合并,申请人还应提交市国资委的批准文件、市财政局出具的《申请减、缓、免缴房产契税审批表》。
问:以房屋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抵押登记如何办理?
答:1、以房屋设定抵押且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是抵押合同当事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4)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原件);(5)抵押合同(原件);(6)经备案的房地产现值报告或抵押当事人协商议定的房地产现值的证明(原件)。3、用于抵押的房屋所在整栋建筑物为抵押人所有的,还须提交该栋建筑物的《土地使用权证》。4、抵押人为全民所有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证明;抵押人为集体所有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抵押人为股份制单位的,还应当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的决议。5、房屋为在建工程的,提交《房屋在建工程预登记证》。
问:房屋他项权利注销登记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答:1、经登记的房屋他项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设定房屋他项权利的他项权利人及房屋所有权人。2、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3)房屋他项权证(原件); (4)证明房屋他项权利终止的文件(原件)。
问:如何补发、换发房屋权属证书?
答:1、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或灭失,房屋权利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1)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原件);(2)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3)房屋档案查阅证明(原件);(4)登有声明作废的《哈尔滨日报》(原件)。 2、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后的7日内核查房屋档案,申请人是房屋档案记载的权利人的,登记机构应当在交易场所公告栏内或在哈尔滨市房产住宅局网站上发布补发公告,发布补发公告满2个月无异议后,通知申请人领取补发的房屋权属证书。
『肆』 如何查询住房交易
你可以去建委的网站,都会公开一些近期的交易数据,但是你要想买房不要总看这些,看房子是不是适合你的需求要不观看数据是个绊脚石
『伍』 上海市房屋交易中心
上海房地产交易税费清单:
合同公证费
出售方:总房款×0.3%
购买方:总房款×0.3%
备注:由引发方承担
合同印花税
出售方:总房款×0.05%
购买方:总房款×0.05%
双方(暂免征收)
交易手续费
出售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购买方:2.5元/平方米×建筑面积
交易登记费
出售方:------
购买方:80元/套
备注:免收个人购买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记费和个人买卖存量普通住房的住房交易(转让)手续费
抵押登记费
出售方:------
购买方:
a.商业及组合200元/套
b.纯公积金100元/套
配图费
出售方:-------
购买方:25元/张
权怔印花税
出售方:-------
购买方:5元/本
契税
出售方:-------
购买方:
a.普通住宅:总房款×1.5%
备注: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
b.非普通住宅:总房款×3%
营业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a.两年内:房款差额×5.55%
b.两年后:-------
2.非普通住宅:
a.两年内:总房款×5.55%
b.两年后:房款差额×5.55%
购买方:-------
备注:售后公房和动迁房首次转让可免征营业税(注:售后公房须有凭证,动迁房应该是唯一一套拿房的动迁房,须有证明
所得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
总房款×1% 或 利润×20%
2.非普通住宅:
总房款×2% 或 利润×20%
购买方:-------
备注:
1、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个人不负担个人所得税。
2、出售前后1年内按市场价重新购房的先以保证金形式缴纳,再视其重新购房的金额与原住房销售额的关系,全部或部分退还保证金。
3、经查询无法确认利润的按照普通住宅总房款的1%非普通住宅总房款的2%缴纳。
土地增值税
出售方:
1.普通住宅:征免
2.非普通住宅(暂免征收)
a.可以提供购房发票:
应纳税额=(卖出价-买入价-买入的契税-本次营业税及附加、印花税-交易费) X 适用税率-扣除项目合计 X 速算扣除系数。
① 增值率 ≤ 50%,适用税率30%,速算扣除系数0;
②50% 增值率 ≤ 100%, 适用税率40%,速算扣除系数5%;
③ 100% 增值率 ≤200%, 适用税率50%,速算扣除系数15%;
④ 增值率 200%, 适用税率60%,速算扣除系数35%
b.无法提供购房发票及契税单:
转让收入的0.5%
购买方:-------
备注:凡符合以下两项条件任何一项的,且居住满五年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居住满三年未满五年的,减半征收。
① 个人因工作调动出售房屋(需提供调动双方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 因改善居住条件为目的出售房屋(需提供新购入住房产权证)。
中介费
出售方:总房款×1%
购买方:总房款×1%
备注:或由一方支付2%
房屋贷款新政:
1、对居民首次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调整至20%。对第一次购买自住普通住房的家庭,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一借款人基本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80万元。
3、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符合贷款条件的情况下,每户家庭(以2人以上,含2人计算)基本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从20万元提高到4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每户家庭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对只有一个人参与贷款的家庭,仍执行现行的贷款政策,基本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
4、对已贷款购买一套住房的居民,为改善居住条件,再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住房的,比照执行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优惠政策;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条件的,经认定,可按首次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对其他贷款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利率等由商业银行在基准利率基础上按风险合理确定。
以上优惠政策执行时间从200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答案补充
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视为普通住房(否则为非普通住房):
1、单套建筑面积140平方米以下,
2、内环线以内套总价245万元/套、内环线和外环线之间14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98万元/套以下,
3、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陆』 二手房交易卖方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您好,卖家需要产权人身份证、房产证、契税完税单、原始购房合同;
买家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单身证明)、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若有)。
带上缴税时的收件回执,双方一齐到当地交易中心窗口办理就行了。
『柒』 房产交易流程:房产交易中心审税要多久
你好,房产审税需要日天,具体事项如下:
一、核价、上家审税、下家税务申报
地点:交易中心二楼,首先取号,咨询台会同时发三个号,分别为核价窗口、上家审税窗口、下家审税窗口用。可同一天完成。
1、核价(东厅):
买卖双方中,各自任意一人到场。验房产证原件、买卖合同原件、到场人身份证原件,验后返回,窗口不收走任何材料。窗口会出具二份打印出的核价单,买卖双方分别签字,一份由卖方留存,一份由买方留存,各自办理审税之用。
2、上家审税(东厅)
核价完毕,上家先审税,需填营业税申报表(1份)、个人所得税申报表(2份,一份为转让表,一份为申报表,申报表卖方有几人则分别填几份)。所有卖方人员必须亲自到场签字,需提供买卖合同原件一份。
一个窗口提交材料完毕,到另一个窗口等待审核结果。审税后按审核结果缴税,当天可缴。窗口会提供售房发票。
上家审税时,不需要下家出面。
3、下家税务申报(西厅)
下家至西厅审税,提供相关材料。下家审税时,不需要上家出面。
下家审税时,需提供户籍证明、婚姻证明(结婚证或未婚证明,民政部门出具)。
窗口接收材料完毕后,会提供《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一份。
二、房屋状况查询
下家持《原有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至一楼进行原有住房信息查询。上家无需到场。需于一楼咨询台取号。
提供婚姻证明、户籍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受理后等五个工作日取查询结果。
三、下家审税
持原有住房信息的查询结果,交到二楼,等候下家审税结果。需10个工作日。上家无需到场。
四、产权过户
下家审税结果出来后,先取契税缴纳单据,缴纳契税,再凭缴过费的契税单据取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房产税认定通知书(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税务部门缴纳房产税,产权过户之时无需缴纳)。上、下家可于同日同时办理产权过户。契税需用银行卡缴纳。
过户交付的材料:房地产登记申请书(窗口打印出签字)、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证委托书原件(如有)、房地产权证、买卖合同原件、《购房人家庭成员及名下住房情况申报表》(如以前未购过房,则房屋套数均填“0”,中介需盖章)、契税已申报办理证明(原件)、房产税认定通知书(原件)、房屋状况查询结果(原件)、买方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验原件)、婚姻证明或单身证明复印件(验原件)、社保单原件(非上海户籍)。
交易中心出具收件收据。
五、领取产证
20日后,下家凭收件收据领取产权证。上家无需到场。下家亦可委托他人代领,手写委托书即可。
望采纳!
『捌』 房屋贷款还清后,到房屋产权交易中心注销抵押,需要第三方信息,是吗
购房贷款还清后解除抵押流程,需要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应保险费的退还手续;如果在贷款期间已办理过房产证的,需要把银行的注销单、他项权证及身份证拿到房产管理中心办理。若还没有办过房产证、购房贷款还清后把银行的注销单拿到房产管理中心注销,然后办理房产证。
须要带的资料:
1、房产所有人和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户籍证明。
2、购房合同书(原件)。
3、契证有复印件。
4、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门牌证原件和复印件。
6、结婚证及复印件或未婚证明。
(8)住房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房贷方式:
(1)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全称是个人住房担保委托贷款,它是指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性银行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政策性的个人住房贷款,一方面是它的利率低;另一方面主要是为中低收入的公积金缴存职工提供这种贷款。
但是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的利息相差1%有余,因而无论是投资者还是购房自住的老百姓都比较偏向于选择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
(2)个人住房自营贷款是以银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购房者个人发放的贷款。也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各银行的贷款名称也不一样,建设银行称为个人住房贷款,工商银行和农业银行称为个人住房担保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指以住房公积金存款和信贷资金为来源向同一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是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的组合。此外,还有住房储蓄贷款和按揭贷款等。
『玖』 请问苏州园区的房屋交易中心在什么地方办公时间包括周六吗几点到几点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28号档案大厦C区3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进行二手房交易前必须确认房主真实身份
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前首先需检查签约主体的真实性,主要是核实房主的身份。因此对于业主证件的真实性和其与业主身份的一致性是签订买卖合同的前提条件,尤其在买卖双方自己进行交易而没有第三方作为居间担保的情况下,该项问题更需引起购房者的注意。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因此合同中应加入“买方在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卖方在实际交房之日起)__日内向卖方(买方)支付违约金”的条款,以确保合同条款的最终落实。
(9)住房交易中心扩展阅读
房屋过户材料:
1、买卖双方及其配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每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2、买卖双方及其配偶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1份( 户主页与本人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3、所卖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卖房人提供);
4、所卖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 卖房人提供,点击下载复印范本);
5、所卖房屋的分户平面图2份(卖房人提供,平面图有电子版原图的到相应测绘公司打印原件2份,是手绘图纸的将房产证中的平面图复印2份);
6、购房人承诺书(资格审查时填写);
7、配偶同意转让证明原件1份(卖房人提供)
8、房地产买卖合同(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9、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
10、询问笔录(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出具);
11、独山子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核表(房产局或公司房产科领取 );
12.契税完税证(税务局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