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与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什么区别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是监督安全生产的结构,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要是城市规划、房产建设、房产交易审批。
⑵ 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那个单位管理
住房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那个单位管理归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回
例如:《四川省答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是2015年6月14日凌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一栋老旧居民楼发生局部垮塌,造成人民生命财产损失。为加强城市老楼危楼安全管理,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垮塌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老楼危楼安全管理工作通知 。
⑶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样的单位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主要职能(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拟订廉租住房规划及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央有关廉租住房资金安排,监督地方组织实施。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二)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适合国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国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三)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起草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依法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拟订城乡规划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全国城镇体系规划,负责国务院交办的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参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审查,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四)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组织制定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拟订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五)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制定房地产开发、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六)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国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拟订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的法规和规章并监督和指导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七)研究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拟订全国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等有关主管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八)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全国重点镇的建设。(九)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十)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十一)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政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管理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十二)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十三)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农村住房出现安全问题由哪个部门监管
理论上应该由所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管。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监管缺位。版
一些地方虽然注意了权对农民自建房屋的质量安全监管,但也仅限于对农民建房的地点、宅基地面积进行规定,对房屋结构是否合理、质量能否保证、安全性如何等,并没有相关管理。而更多的地方,县一级质量安全力量基本没有覆盖到农村。
按照我国《建筑法》规定,农村住房建筑的质量、施工安全监管确实由当地政府的村镇建设部门负责,但实际上这些下设部门难以对承建者的资质进行查验,更谈不上管理。农村自建房在取得规划许可证后,只需经过街道办事处验线核准就可以对土地进行建设,但建设期间的安全却未列入执行范围,而至于质检、安检、工程监理都不可能在施工中出现。由于缺乏有效的手段,农民建房违法搭建、擅自加层等违法现象十分突出。
⑸ 什么是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求详解
根据《北京市抄房屋建筑安全管袭理员管理办法(试行)》(京建法〔2012〕21号)的要求,自2012年10月1日起,北京市每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或自管房项目应当至少配备一名房屋建筑结构安全员和一名设备设施管理员对所辖房屋建筑进行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是指具备房屋建筑结构或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考试合格,取得《考试合格证书》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人员。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按专业分为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管理员和房屋建筑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的考试、发证和监督管理工作。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应当于满期前三个月向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延期手续。房屋建筑安全员取得《考试合格证书》后三年内未从事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不予延期。本市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每年须继续教育,不少于16学时。
为配合《办法》的实施并帮助有关从业人员备考,中国贸促会建设分会物业服务委员会指定中企华培教育机构举办 “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员考前培训班”您如果想了解更多关于房屋建筑管理员的信息,可以打010-52756852 咨询一下苏老师。
⑹ 城乡建设信息管理系统中检查记录怎么查
7月2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以对人民和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刻吸取“7·23”甬温线动车追尾等事故教训,做好保障性住房和市政工程(包括城市轨道交通等工程在内)的建设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以及城市供水、供气、排水、桥梁等安全运行监管工作,坚决遏制重大建设质量安全事故发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书记、部长姜伟新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齐骥、郭允冲出席会议并讲话。 姜伟新强调,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二要严格落实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安全质量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四要切实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同时,姜伟新要求各地将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及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措施及时上报住房城乡建设部。 齐骥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认清形势,增强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责任感。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模大、分布广、项目多、工期紧,工程质量要求高、管理任务重。大规模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极大挑战和考验。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广大建筑企业要将思想统一到“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一认识上。只有切实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才能把这项民生工程真正建成得民心、顺民意、增民利的惠民工程。齐骥要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层级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质量管理制度。齐骥强调,强化政府对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是抓好工程质量的有效保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针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加大日常监督巡查、抽查的力度,强化对工程重要节点及竣工验收的监督,定期开展各类专项检查,在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最严格的监督管理,不给违法违规行为以可乘之机。同时,积极创新、不断丰富工程质量监管手段,如强化市场现场监管联动,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档案资料和不良信用记录管理,推动监管信息化建设等。要把工程质量管理纳入住房保障工作考核、约谈和问责范围。凡是保障性安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的,市县主管部门要及时查处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的问题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市县主管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凡是发生重大质量问题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实施重点督办,并进行通报,必要时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直接查处。 郭允冲指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主要表现在有关主体责任不落实、建筑市场行为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亟待提高、市场监管不到位等方面。对此,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重点做好5方面工作,努力提升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一是要全面排查治理质量安全隐患。要做到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明查与暗查相结合。二是要全面落实和完善质量安全制度。要督促各方主体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文件精神,重点抓好建筑施工领导带班、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以及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3项新制度的落实;要认真执行《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燃气、供水排水安全;要切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要全面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要强化各方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特别是要严格保证合理的工期造价,处理好速度、效益与质量安全的关系,绝不能片面追求速度;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加强责任追究,狠下功夫,切实改进事故查处不严肃、不严厉,特别是对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处罚不到位等问题。四是要全面加强质量安全能力建设。要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继续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动质量安全科技进步;加强质量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是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要重视媒体报道和舆论关注,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处理,不断改进工作;要建立和完善质量安全举报投诉制度,接到有关质量安全的举报,必须在第一时间查明情况并认真处理。 据了解,从7月底开始至9月中旬,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为重点,在全国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第165次常务会议精神情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制度情况、全面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情况以及依法查处事故情况。通过检查督导,进一步督促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活动各方主体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工作。 会上,北京、哈尔滨、无锡、郑州市相关负责人作了交流发言。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委(建交委)、市政市容委、国土房管局、住房保障和房管局、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地级(含)以上城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各县(市)人民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人员,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及各地有关建筑施工企业的负责同志3万余人在北京主会场和全国各地900多个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采纳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