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吉林市公租房租五年卖给个人多少钱一平
吉林来市公租房的房租价源格是由当地人民政府决定的。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略低于同地段住房市场租金水平的原则,确定本地区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当向社会公布,并定期调整。
第二十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确定。
2. 吉林可以用租房方式来提取公积金吗
吉林市是可以使用租房方式来提取公积金的。
租住商品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提取指南:
一、申请范围
(一)在我市缴交住房公积金且连续足额缴满3个月的职工;
(二)本人及配偶在吉林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二、所需材料
(一)职工租住商品住房须提供:
15日内有效的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仅外县市缴存职工提供)。
(二)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须提供:
1.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证明;
2.租金缴纳收据;
(三)有效身份证明:
1.本人提取公积金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配偶代办提取的,应出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婚姻证明:
1.提取职工为已婚的,须提供结婚登记证原件;
2.提取职工为单身的,须填写《个人单身声明》;
3.提取职工为离异未再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原件。
(五)仅限银行卡转账提取:
1.本人/配偶代办提取的,须提供本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
2.单位专管员代办的,须提供提取人名下的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吉林银行任意一张I类借记卡,无借记卡的不予办理。
三、提取时限和额度
(一)租住公共住房的,在租赁期内首次提取不大于12个月的租金额度,再次提取须间隔365天。当期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提取时累计提取;
(二)租住商品住房的,每次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期缴存额的50%。
四、办理场所
本市租房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可到任意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业务;外县(市)租房提取职工须在本人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机构办理;夫妻双方同时提取时,应选择在夫妻一方公积金账户所属管理机构同时办理。
五、办理流程
(一)租房提取职工持要件到相应分支机构办理提取业务;
(二)由各分支机构对职工提供要件进行审核;
(三)审批通过职工确认无误并签字后,将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名下的银行卡内;
(四)业务办结后,初审柜员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上加盖业务受理章,职工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单》单位留存联返还单位,作为记账凭证。
以上信息来源于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详情可自行去了解。希望以上答案会对你有些帮助!
3. 吉林省九台市公租房建设
吉林省九台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信息。
《公共租专赁住属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4. 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的公租房什么条件可以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专:
(一)在本属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5. 离婚多久可以申请公租房(吉林市地区)
正常情况是出售房屋三年内 离婚三年之内 不得办理公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公租房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Ⅰ》及其它相关表格。
2、属于《受理公告》申请对象范围的申请人填写好《申请表》到夫妻双方单位和家庭成员单位盖章后,在日常工作时间携带《申请表》、申请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申请公示登记。
3、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申请家庭根据社区通知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经审核基本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在《选房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及婚姻证明原件到户籍所在区建设(房管)局进行受理登记。经校验原件后,签字领取《受理单》。
5、申请家庭根据《选房公告》规定凭《受理单》到选房现场参加选房。
6. 吉林省吉林市怎样申请公租房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内出具受理凭证容。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7. 吉林市公租房是怎么回事
符合下面的条件的,可去当地房管局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版赁住房,应权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