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申请咨询
一般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就可以申请:
首先是具有石家庄市区常住户口;其次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还必须符合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0.8倍。2008年市区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10564元(折合月收入880元)。
此外,单身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年满35周岁;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房的、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享受过房改政策以及夫妻离异时间不足两年的,均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市住房保障部门特别提醒,符合条件的家庭应认真、如实、准确地申报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有故意隐瞒不报、以大报小或弄虚作假的现象,无论是住房面积不足还是无住房的,一律取消保障资格,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一定处罚,并记入个人住房诚信档案,在今后再要求申请住房保障时予以限制。
另外,2009年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具体申报时间目前尚难确定,届时新闻媒体会进行告知的。
这个东西不好申请 你想想整个石家庄有多少人都买不起房子 是不是的人 都想去申请 但是房子啦 就那么多套 不够啊!!!! 我觉得 如果实在申请不上 还是租房子吧
⑵ 石家庄市里的,我家是低保户,我爸有残疾证,现在房子要拆迁,能申请廉租房吗需要什么条件要多久
要点1:具备三条件可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含单身)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二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三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其中,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如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
要点2:实物配租实行打分
正在享受社会租赁实物配租的家庭,在同年度内优先选择直接实物配租。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享受实物配租。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则不在实物配租范围。此外,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只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不实行实物配租保障。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总的原则是评分排队、按序配租,量入为出、递次配租。相关部门将对享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依据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等状况评分排队。按照实物廉租住房的可配租数量和保障对象在住房、收入、孤老病残等方面的状况,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开始实施配租,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同一类别家庭按照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队配租,如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孤老病残、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排序。
此外,已确定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自签订租赁协议下月起,停发租赁住房补贴。
保障情况
要点3:保障标准人均15平方米
如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被保障对象可享受哪些廉租住房保障呢?
《办法》称,石市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市政府将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
廉租住房租金方面,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免收租金;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对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按照现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据悉,租金标准执行时不考虑楼层系数、结构朝向、地段位置等因素。
要点4:每套廉租房都得独门独户
据了解,新建廉租住房,将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石市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主要有六大来源,包括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等。
针对市民比较担心的廉租住房建设问题,《办法》对廉租住房规定了一个基本标准: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要点5:廉租房租赁合同期1年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室内自用部分的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廉租住房小区按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只租不售,租金收入主要用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房屋修缮。
承租家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缴纳下一季度租金。逾期不缴的,按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经催交无效的,可以通报承租人所在单位并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此外,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廉租住户经个人申请、逐级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续签合同。
处罚措施
要点6:七种行为将取消保障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
凡是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其承租的廉租住房从第2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并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的强制清退,不得再次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能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各项费用并腾退所租住廉租住房的,其以后又具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仍可纳入保障范围。
各区住房保障局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除收回廉租房外,将按市场租金补交以前房租,并记入诚信档案。
祝你申请顺利
⑶ 石家庄经济适用房审核情况
石家庄目前已取抄消经济适用袭房的建设,正在推进廉租住房建设。
2010年石家庄市有五个廉租住房项目正在开工建设,石市低收入家庭将享受更多的住房保障。从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发布的消息,目前石市建华苑、于华苑、太华苑、仁芳苑和明华苑五个廉租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政府部门近期也出台了相关规定,新开发的商品房必须配套建设廉租住房,面积不小于审批面积的5%。
您如果符合享受廉租住房的条件,可于预售时选择合适小区办理报名手续。
⑷ 石家庄廉租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要点1:具备三条件可申请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以下简称“申请家庭”,含单身)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际居住;二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三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
其中,父母与子女同住或子女与父母(岳父母)同住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申请家庭住房面积:申请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总和-房屋所有权人夫妇及未婚子女的总人口数×30,如果得数小于等于零,则均按零计算。如申请人夫妇的父母或子女有单套及以上非普通住宅或两套及以上普通住宅的,不论同住与否,均要按上述公式进行核定。
要点2:实物配租实行打分
正在享受社会租赁实物配租的家庭,在同年度内优先选择直接实物配租。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也可享受实物配租。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则不在实物配租范围。此外,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18周岁以下孤儿,只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不实行实物配租保障。
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总的原则是评分排队、按序配租,量入为出、递次配租。相关部门将对享受实物配租的申请人,依据低收入家庭住房、收入等状况评分排队。按照实物廉租住房的可配租数量和保障对象在住房、收入、孤老病残等方面的状况,从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开始实施配租,逐步扩大到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同一类别家庭按照总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排队配租,如总分数相同,则依次按照孤老病残、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排序。
此外,已确定廉租房实物配租的家庭,自签订租赁协议下月起,停发租赁住房补贴。
保障情况
要点3:保障标准人均15平方米
如果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被保障对象可享受哪些廉租住房保障呢?
《办法》称,石市廉租住房保障的面积标准为人均15平方米,每户最低30平方米,最高50平方米。市政府将根据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实时调整并公布。
廉租住房租金方面,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免收租金;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对低收入家庭,在保障面积标准之内的按照现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执行;超过保障面积标准的,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和住房保障部门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执行。
据悉,租金标准执行时不考虑楼层系数、结构朝向、地段位置等因素。
要点4:每套廉租房都得独门独户
据了解,新建廉租住房,将按照大分散、小集中的原则,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石市实物配租的廉租住房主要有六大来源,包括在普通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中,按一定比例配建廉租住房;在城市基础设施比较完善的区域,利用棚户区(危陋住宅区)改建、城中村改造、存量闲置土地或新征土地集中建设部分廉租住房等。
针对市民比较担心的廉租住房建设问题,《办法》对廉租住房规定了一个基本标准:房屋结构安全;单套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不高于50平方米;每套独门独户,设有卧室、厨房、卫生间和上水、下水、供电、供暖、有线电视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室外配有硬化道路,环境良好。
要点5:廉租房租赁合同期1年
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拆改房屋结构;不得改动房屋的设施;不得擅自进行装修。租赁期间室内自用部分的维修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廉租住房小区按规划建设的经营性用房只租不售,租金收入主要用于管理经费的不足和房屋修缮。
承租家庭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指定的地点缴纳下一季度租金。逾期不缴的,按照《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对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并经催交无效的,可以通报承租人所在单位并从承租人工资收入中直接划扣。
此外,实物配租的家庭必须与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签订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的租赁合同期为1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廉租住户经个人申请、逐级复核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到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石家庄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续签合同。
处罚措施
要点6:七种行为将取消保障
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取消保障资格、解除《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并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未按规定时间入住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将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利用租住的廉租住房从事违法活动的;其他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行为的。
凡是取消实物配租资格的保障家庭,其承租的廉租住房从第2个月起按市场租金收取租金,并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对不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腾退的强制清退,不得再次纳入保障范围。
此外,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或有违反廉租住房管理规定被取消保障资格的廉租住户,能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结清各项费用并腾退所租住廉租住房的,其以后又具备廉租住房保障条件,仍可纳入保障范围。
各区住房保障局对实物配租家庭的资格进行动态管理,对已经骗租的廉租住房,除收回廉租房外,将按市场租金补交以前房租,并记入诚信档案。
我帮你看了一下,只要你的女儿不是在国外留学或者上贵族学校的话那你就可以申请,不过申请填表内容一定要真实,要检查的证明之类的也不能造假,不然就会被取消申请资格。祝你顺利
⑸ 石家庄申请廉租房的条件和流程
廉租房来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 年以源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 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 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廉租房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由廉租房申请人(户主)持上述文件到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廉租房申请。
二、受理、配租:
1、由廉租房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领取填写《城市居民廉租住房家庭情况核定表》,相关单位盖章。
2、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5日内),并对申请家庭入户调查,进行评议。
3、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单位初审公示(10日),街道乡镇提初审意见、配售方案(2个工作日)。
4、区县复审申请资料、确定配售方案(5个工作日),公示(5日)。
5、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2个工作日)。
6、符合条件,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7、摇中,进行配租廉租房;未摇中,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⑹ 想知道: 石家庄市廉租房和经济住房管理中心在哪
石家庄市和平西路58号,85252995
⑺ 如何在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查廉租房名单
首先在地趾栏中输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登陆以后,在右上角找到2010年廉租房审核公示信。。。点击一下在打开的网页中点我市2010年度廉租房审核通过的家庭公示信息.
下载以后。打开就可以了
⑻ 河北省石家庄如何申请廉租房
据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石家庄市2008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凡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须是取得我市《廉租住房保障证》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具有石家庄市区常住户口;人均住房建筑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符合石家庄市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2008年市区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为人均可支配收入10564元(折合月收入880元)。除此之外,购买人还应符合以下相关规定,即单身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须年满35周岁。过去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或安居房的、参加过单位集资建房的、享受过房改政策购房以及夫妻离异时间不足两年的,均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果条件符合三个标准,这就意味着您有资格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了,不过接下来您还得经过严格的审核才能拿到《廉租住房保障证》,首先,您得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填报《石家庄市住房保障审批表》,并在表中“申请保障方式”一栏中注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过7天初步审核通过后报街道办事处进行复审(15日),然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和区民政部门对家庭收入和家庭住房条件进行再审(15天),并将审核结果在社区进行公示,最后还要经过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的最终审核(15天)无议后,将由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中心发放《廉租住房保障证》,具备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链接:申请住房保障流程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最终确认要经历6个步骤,整个过程下来需要经过83个工作日。1.社区居委会7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2.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3.区住房保障部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家庭住房状况进行核实。审核结果7天公示。4.辖区民政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5.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并将结果在政务网站上公示。6.最终,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发《廉租住房保障证》,发放廉租住房配租资金。
⑼ 石家庄廉租房申请条件我市农业户口在石家庄市区工作工资是1000元左右 离异三年 带一女孩 可以在市里申请吗
申请石家庄市廉租房应当同时具备三个条件:一是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市区常住户专口满3年,且在市区实属际居住;二是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界定标准;三是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1人户在30平方米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