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咨询
南京抄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留宁的大学毕业生申请房租补贴程序简化,门槛降低。
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申请补贴时没有租房发票也没关系,可以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代替。这一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根据此前的规定,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㈡ 大专生在南京可以领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吗
公租房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㈢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我是15年毕业的,15年11月开始交社保,有居住证,现在申请的话,能申请几个月
两年申请即可,最多累计领取36个月的补贴,次月就可以出审核结果,按季度发放
㈣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需要与房东签订一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才能办理吗
不需要,去南京市当地人才市场,吸引人才有人才公寓
㈤ 南京大学生租房补贴教师资格证可以吗
教师资格证是不可以申请。
南京租房补贴条件: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专时满足三个条件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
㈥ 不是南京的大学生去南京工作可以申请住房补贴吗
可以。大学生在全国任意一个城市工作,就可以申请住房补贴。祥细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管住房补贴的公司部门,部门工作人员会答复你的。
㈦ 南京大学毕业生住房补贴怎么办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元租房补贴。根据“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
条件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三点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
申请 可去人社部门或上网办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毕业生也可上网申请租赁补贴。用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完成申报。详情可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了解。
审核 初审后在网上公示5天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到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则反馈给本人。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发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请人如果租住地变更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也需要重新申请。
㈧ 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申请需要交公积金吗
南京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2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者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特别说明,下面的注意事项也很重要!不然不符合条件就白忙活了!
1、租赁补贴和本市其他人才安居政策及保障政策,不得重复享受。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的,取消享受政策资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并依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2、申请人的就创业单位发生变更或审核不通过的需重新申请。
3、在机关/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
4、在宁自主创业为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属申报范围。
5、租赁合同变化(如续签、新签)或租金发票变化(如到期、新开)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申报系统进行变更,上传更新有关信息。
6、房产部门对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认定
(1)“住房困难”是指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的私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情况。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7、房产部门对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
(1)“在宁无自有住房的认定”是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宁名下无房,认定的住房包括私房和依合同尚未交付的房屋。
(2)申请人父母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本市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5平方米的,不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
8、申请人需提供只含本人姓名的房屋租赁发票(一人一票)。
9、审核通过的,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
10、请申请人及时查看审核结果与公示结果。
㈨ 南京毕业大学生如何在网上申请租房补贴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留宁的大学毕业生申请房租补贴程序简化,门槛降低。
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申请补贴时没有租房发票也没关系,可以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代替。这一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根据此前的规定,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㈩ 关于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2015年7月毕业的现在还可以申请吗那租房发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根据“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
条件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三点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
申请 可去人社部门或上网办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毕业生也可上网申请租赁补贴。用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完成申报。详情可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了解。
审核 初审后在网上公示5天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到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则反馈给本人。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发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请人如果租住地变更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也需要重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