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参公管理吗
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是政府的一个直属部门,当然会参加公费管理四统一的!
⑵ 在宁乡买房有什么限制要求吗
宁乡县户口按 非本市户口 对待。
长沙市政府网站2017年3月18日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新政,具体如下: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一)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补缴、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不予认可。
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二)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⑶ 建设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是是一回事吗它两是什么关系
你好:
“建设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门。此后随着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和对居民住房的重视,因而把此前的建设局、房产局合并成为今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此现在没有建设局,也没有房产局,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后的情况来看,不少单位也就是换了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具体业务还是没有整合,也就是说原来建设局的事情还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门在干,房产局的同样是这样!
⑷ 县级住房与城乡建设局有房产预售审批职能吗
房管局和房产局性质差不多 ,有 的地方叫房管局,有的叫房产 局,实际上应该叫房产管理 局,专主要负责房产登记属、房产证审批、新建住宅预售证审批、公有住房管理等。
建设局全称为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负责城乡建设项目的审批、建设市场的规范和管理等。
过去,在一些地方房管局和建设局是分设的,按照国家关于机构改革的要求,现在大多数地方将建设局、房管局合并,
设立了住建局(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职能包含了过去房管局和建设局的职能。
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局主要职责:
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
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
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
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
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
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
承担规范村镇建设、指导全国村镇建设的责任。
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
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
负责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确保公积金的有效使用和安全。
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⑸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站(在乡里面工作),属于什么编制性质,有没有机会得到提拔
这应该属于事业编,我们这边好几个领导就是从乡规划站提拔上来的。放心,有机会提拔的,是金子,那都发光!!
⑹ 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性质的单位
县级复住房和城乡建设制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是政府部门,是行政机关,是行政单位。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批准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所以县建设局是行政机关,不是事业单位。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小区物业管理行业、市政公用事业的管理办法及相关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实行行业管理。
机关单位,指国家机关,指从事国家管理和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包括国家元首、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军事机关。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⑺ 宁乡市市民之家和宁乡市住房保障局是一个地方吗
这肯定不是一个地方了,这是两个不同的机构。
⑻ 长沙市非本市户籍限购一套,宁乡县户口的在这个限购范围内吗
宁乡县户口按非本市户口对待。
长沙市政府网站2017年3月18日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新政,具体如下: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一)限购区域为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
(三)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补缴、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不予认可。
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二)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二手住房)。
三、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一)严格价格备案制度。建立市发展改革部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规划、统计、税务等部门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参与的房地产价格会商机制,凡销售商品房须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预售审批。凡涨价、未进行价格备案的项目不批准预售。
(三)严格交易网签备案。期现房交易未经网签备案不得办理登记、转让、抵押、租赁、贷款、完税等手续。
(四)严格执法检查。继续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哄抬房价、捂盘惜售、违规销售、中介违规等行为。
四、加大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应
落实供地计划,适度加大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闲置土地清理,盘活各类存量土地,分类引导,有序供地。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快房地产项目报建审批,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市场有效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