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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补贴涨

发布时间:2020-11-27 09:55:14

1. 退休干部涨工资还涨住房补贴

能啊 肯定的

2. 住房补贴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对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予以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工资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规定还对以上六种工资组成部分的具体内涵及外延进行了相应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计入劳动者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般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国家统计局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四条中,对于工资总额中不包括的项目和范围也进行了相应规定,根据这一解释规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收入待遇,均不应计入工资总额,比如生活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等。

结合劳动者工资的性质和上述规定精神可以看出,确定劳动者工资总额的时候,不能对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补助、补贴等一概而论,认为均应或者均不应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而是应当具体分析这些补助、补贴的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房改政策不尽相同,所以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

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2)住房补贴涨扩展阅读: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3. 2015涨工资后还有住房补贴吗

肯定有啊

4. 一次性住房补贴会不会长

早晚总得调整.
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是比较吃亏的.如果基准房价能接近市场价还说得过去,实在相差太大了.
政府是应该考虑调整一次性住房补贴的时候了.

5. 洛阳教师涨住房补贴和物业费标准是什么

我就是洛阳的礁石,我没有听说有长住房补贴和物业费补贴呀。

6. 江苏常州廉住房补贴有没有涨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廉租住房租金
补贴家庭账户的实施意见(试行)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建立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账户的实施意见(试行)》颁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关于建立廉租住房租金补贴
家庭账户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全面实施《常州市市区住房保障规划(2007年—2011年)》,使所有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市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真正享受到住房保障政策,现就为市区享受廉租住房政策的租金补贴家庭建立租金补贴家庭账户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建立租金补贴家庭账户(以下简称家庭账户),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实行应保尽保。凡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政策条件的家庭,只要提出申请,经审核可以享受廉租住房租金补贴的,均由房产管理部门按规定为其建立家庭账户。
2.足额发放补贴。租金补贴由房产管理部门按月核定,定期足额计入家庭账户中。
3.定向住房消费。租金补贴是政府专项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补助资金,只能用于租赁自住住房或者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达到改善居住条件的目的。
4.严格监督管理。家庭账户的设立和租金补贴资金的使用实行分类管理,并依法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建立程序
1.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
2.经审核、公示后符合条件的家庭,由房产管理部门按户建立家庭账户,以申请人为账户户名。
3.房产管理部门负责核定租金补贴家庭应享受的租金补贴,每半年一次把租金补贴计入家庭账户中,计入时间分别为每年的1月上旬和7月上旬。
三、使用规定
1.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时,由申请人向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同住家庭成员签名同意。区房产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提出初审意见,报市房产管理部门审核。
申请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支付租赁自住住房租金的,需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书面租赁协议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到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租赁情况登记。
申请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支付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购房款的,需提供有效的购房合同、付款票据等相关证明材料。
2.租金补贴家庭在建立家庭账户时已租赁自住住房的,可享受全额应发租金补贴。
3.租金补贴家庭在建立家庭账户时未租赁自住住房的,应享受的租金补贴计入家庭账户中。当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支付房租。其中,租房的月租金不超过应发租金补贴时,按实际租房的月租金拨付,剩余部分继续保留在家庭账户中;租房的月租金超过应发租金补贴而家庭账户中有足够资金余额的,按实际租房的月租金拨付,但最高不超过应发租金补贴的1.5倍;租房的月租金超过应发租金补贴而家庭账户中无足够资金余额的,按应发租金补贴拨付,超过应发租金补贴的部分,由租金补贴家庭自行支付。
4.租金补贴家庭停止租赁自住住房时,申请人需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区房产管理部门递交书面说明,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市房产管理部门报告,市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报告后的次月起,停止拨付租金补贴,把应发租金补贴直接计入该家庭账户中。
租金补贴家庭重新租赁自住住房,并要使用家庭账户资金时,应重新提出使用申请。
5.租金补贴家庭调整为实物配租的,自调整的次月起停止发放租金补贴,该家庭账户予以封存。该家庭退出廉租住房实物房源时,原家庭账户中的资金可以用于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或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
6.租金补贴家庭购买二手房的,自购房合同(协议、契约)签订之月起(含),可以享受三个月的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拆迁安置房的,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可以继续享受租金补贴,但租金补贴最多只能发放至购房合同中约定交付时间起的第三个月;如果购买的是现房,从购房合同签订之月起(含),可以享受三个月的租金补贴。
四、拨付程序
经审核同意租金补贴家庭使用家庭账户资金的,由房产管理部门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支付凭证等形式,向租金补贴家庭拨付资金。
1.用于支付房租的,房产管理部门每半年一次向租金补贴家庭拨付资金。拨付时间为每年的1月下旬和7月下旬。
2.用于支付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购房款的,由房产管理部门根据租金补贴家庭的申请额度和家庭账户资金余额情况拨付资金。
3.其他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拨付手续。
五、退出和销户规定
1.租金补贴家庭必须每年参加年审,年审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可以继续享受租金补贴;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停止享受租金补贴。
2.租金补贴家庭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的,从停止享受租金补贴之月起,即视同退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3.退出和视同退出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家庭,其家庭账户中有资金余额的,仍可以用于该家庭租赁自住住房或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但该家庭应自退出之月起的一年内提出家庭账户资金使用申请,一次性提取家庭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原账户作销户处理;超过一年未提出家庭账户资金使用申请的,账户资金余额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原账户作销户处理。
4.廉租住房申请人死亡,有家庭成员且家庭成员仍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可以办理租金补贴家庭账户户名的变更,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仍归该家庭所有。有家庭成员但家庭成员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该家庭成员可以在申请人死亡后的一年内提出申请,使用家庭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用于租赁自住住房或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超过一年未提出申请的,家庭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无家庭成员的,家庭账户中的资金余额统一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变更、使用或纳入专户后,原家庭账户作销户处理。
5.租金补贴家庭夫妻离异的,应对家庭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分割处理。离异后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一方,可以凭离婚证明材料,办理租金补贴家庭账户户名的变更;不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一方,可以在一年内申请一次性提取家庭账户中其享有的资金余额用于支付租赁自住住房或购买二手房、经济适用房、普通商品房和拆迁安置房,超过一年未提出申请的,该家庭账户中其享有的资金余额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变更、提取或纳入专户后,原家庭账户作销户处理。
六、租金补贴家庭连续5年未使用租金补贴资金的,家庭账户资金纳入住房保障资金专户,该家庭账户作销户处理。该租金补贴家庭仍然符合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必须重新申请建立家庭账户。
七、租金补贴家庭使用租金补贴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材料。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或使用租金补贴的家庭,房产管理部门将依法追回其领取的租金补贴,注销其家庭账户。该家庭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八、金坛市、溧阳市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意见执行。
九、本意见自2008年10月1日起试行。

7. 我是厦门退休的 每年有涨工资 住房补贴有涨吗

不会有住房补贴类福利限制的增发政策 2016年养老金在实际调整中,将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从多省往年调整实施方案来看,定额调整是每人每月统一标准增加同等金额;挂钩调整主要根据缴费年限相应增加养老金;适当倾斜则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倾斜。因此至少三类退休职工群体将在此次调整中明显受益: --缴费年限长的退休职工。多省2015出台的调整方案均明确,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即增加相应额度养老金。比如广西等省区市对缴费年限满15年的,在15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年,每月分别增加养老金5元,湖北省相应增加3元。 --艰苦边远地区退休职工。湖南省在去年养老金调整政策中,对桑植、新晃等14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每月增加10元;广西对在58个艰苦边远地区县市退休职工每月增加4元。 业内人士介绍,长期以来艰苦边远地区经济欠发达,工资水平相对较低,因此养老保险整体缴费水平不高,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对偏低,同样的增幅金额相对较少。对这些退休职工在调整中予以倾斜,有助于养老保险发挥二次分配的调节作用,更公平合理。 --高龄退休职工。各地对高龄退休职工增加发放额度。如广东省2015年对年满75周岁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加发100元;湖北省对年满70岁不到80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年满80岁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

8. 什么是房补请房补的条件流程介绍

房子是家的象征,而且具有保值的特征,因此,现在的房子都非常的抢手,有的家庭甚至拥有多套住房。一线城市的房源最为紧张,二三线城市紧随其后,这就导致了房价一直上涨,普通工人买不起房子的现象发生了。为了帮助职工拥有自己的住房,国家也想出来了一些办法,就比如房补,国家会按照规定发放资金,以实际行动来为大家解决住房困难的情况。那么大家一定想要具体了解房补,下面就来介绍一下什么是房补。




什么是房补

房补,住房补助的简称,是单位/公司给予员工的福利待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每个上班族应该享有的福利保障。

房补简介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09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申请房补的条件流程

单位咨询

(1)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2)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1)中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1)中各表;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2)中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中心受理

(1)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1)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2)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单位领取缴费卡

(1)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房补有一定的要求,只有符合要求了,国家才会给予帮助,通常一般职工都会有房补,它确实帮助了不少家庭,这对于职工来说,绝对是解决了一大难题。房补有正规的流程和手续,办理起来会慢一点,另外,需要的证明等一定要准备齐全,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按照规定去准备材料,相信可以减少一点办理的时间,如果是急需使用的话,建议大家提前去办理。

9. 事业单位人员退休金上涨后住房补贴上涨吗

各种补贴从来不随着退休金上调而上调,补贴与退休金上调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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