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卢氏八宝山铁矿()
八宝山铁矿区位于河南省卢氏县潘河乡青河村。矿区分布中元古界官道口群巡检司组厚层的白云岩及杜关组泥质灰岩,南部分布寒武系炭质页岩等。沿八宝山向斜轴侵入燕山期二长花岗斑岩及钾长花岗斑岩。铁铜矿主要产于接触带上形成镁矽卡岩铁铜矿,在岩体北侧内接触带形成斑岩铜矿。产于接触带上的矿体,严格受接触带的构造形态和产状控制。矿区分南、北、西三个矿带,它们互不连续,围绕岩体分布,沿走向、倾向均呈舒缓波状。600米以上标高倾向岩体中心,倾角70°—80°;600米以下标高则近于直立,总体形态为喇叭状。矿体在各个矿带中呈似层状或大的连续透镜体。各个矿带的矿体一般厚为7.38—10.47米。矿石为磁铁矿石和褐铁矿石,平均品位TFe42.12%,铜的平均品位0.61%—0.67%,黄铁矿中的硫平均品位为16.74%,矿体品位变化比较稳定。
该矿古代开采甚盛,主要开采的是铜矿,留有老硐多处及青铜沟等采冶地名及炉渣等。1955年,中南地质局四六一队周圣生等人在该区进行铁矿普查。1957年,秦岭区测队在矿区进行1;5000地质草测及槽探揭露,认为该矿如为铁矿则希望不大,可能为多金属矿。1958年,全民大办钢铁,省地质局豫西综合队铁矿组于3月对矿区进行详查评价工作。9月,由省地质局豫○七队接替进行矿床详查与勘探。1960年7月,完成矿床初勘工作,控制了矿体范围,探明铁矿石储量1884万吨。其中,工业储量140.27万吨。工作主要集中于北矿带中、浅部及南矿带、西矿带浅部。此时由于地质队伍紧缩,矿区工作中止。
1968—1975年,省地质局地质四队再次对矿区进行了工作,完成了详细地质勘探和系统的地质研究工作。提交了矿床地质勘探报告及矿床地质特征研究报告。探明铁矿储量2282万吨。其中,工业储量1969万吨。还提交铜金属量4万吨左右,硫铁矿石250万吨。含碱玻璃原料7100万吨。
在矿床地质勘探工作中,与湖北地质研究所(宜昌地质研究所)二室杨超群配合,进行了矿床地质研究,查明了矿体的分布及富集规律。
与陕西第二物探队配合,开展了钻孔三分量磁法测井,为旁侧磁性体提供了依据,也为正确测量钻孔方位提供了依据。
在钻孔施工技术工作中,采取了一系列新的施工工艺。第一,由于岩石裂隙系统及钢砂钻进左侧切磨强度大两项原因,造成钻孔严重偏斜而打不到接触带。地质及钻探技术人员密切配合,依据岩石裂隙特征,采取预偏角钻进,保证了钻孔见矿点的分布均匀。第二,采取人工造斜方法,实现一个地基施工2至3个钻孔,从而节约了平地基、搬迁费用和时间。
该矿床为豫西的一个中型铁矿床,由于交通不便,尚未正式建立矿山,现仅有少量民采。
Ⅱ 卢氏事业单位2020年还招聘嘛
你好,三门峡卢氏县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今年没有发布,也不确定有没有,建议你现在就开始复习,如果将来有对,你会有很大的好处
Ⅲ 卢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电话号码是多少
卢氏县农村公路管理所的电话号码,这个可以和公路局的工作人员去联系。也可以在电话黄页上能够查询到。
Ⅳ 我去年12月份在河南省三门峡市卢氏县瓦窑沟矿业开发公司(下属工头冯立)工地打工,当时依干劳务形式让我...
告他坐班房,去见官让进牢房
Ⅳ 卢氏廉租房信息
您好!卢政办〔2011〕44号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卢氏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规定的通 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卢氏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规定》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卢氏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卢氏县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制定本规定。第一章 实物配租对象核定第一条 申请条件(一)申请人具有卢氏县城区城镇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取得城区城镇居民户口满三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户口迁入满一年以上;(二)家庭收入低于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线;(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四)申请人与其他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第二条 申请材料(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材料;(二)住房状况证明:1、无房户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2、租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或出租人出具的证明;3、借(寄)住他人房屋的,由产权人及借(寄)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相关证明;4、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5、有私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其它房产权属证明材料;(三)家庭收入证明: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2、其他人员的经济收入由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出具。(四)低保、肢体残疾证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第三条 实物配租对象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申请实物配租,低保家庭和肢体严重残疾人员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配租。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不安排实物配租:(一)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有两套(处)或有两套(处)以上住房的。(二)原私有房产对外销售的。(三)原有房产拆除后,属拆迁安置补偿对象的。第四条 一个家庭只限一种方式一个家庭限配租(售)一套廉租住房。享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的家庭,不再享受其他住房保障待遇。第五条 办理程序(一)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领取《卢氏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售)申请审核表》,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二)初审。居委会受理后应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人口、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查,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办事处。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查后提出意见,并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张榜公布、公示,公示时限不得少于10日。公示期满后,将相关材料提交县住房保障部门。(三)审核。县住房保障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住房状况是否符合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转县民政部门。县民政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县住房保障部门。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县住房保障部门对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并将申请材料、汇总表、电子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审批。(四)审批。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完成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不予以登记的说明理由。第六条 审核方式住房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办事处、居委会应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入户调查时,应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工作人员。第七条 时间要求对受理的廉租住房保障申请,每季度审批一次,受理申请的县住房保障部门于每季后第一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报审核结果。每年的1月对上年度廉租住房保障户进行重新审核认定,1月20日前由县住房保障部门按要求对保障对象填报年度审核表,入户调查后出具人口、收入住房变动情况及年审意见。第二章 轮候和选房第八条 轮候(一)廉租住房实物分配实行轮候制度,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按照申请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轮候。(二)轮候家庭按照四位数进行编码,每个家庭轮候号码必须连续,不得重号和漏号。轮候号码从小到大进行排序,家庭轮候号码确定后不得更改。(三)轮候期间保障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申报,经县住房保障部门核实后,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做出变更或取消轮候资格的决定。(四)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应代表家庭全体成员选房,选房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九条 选房(一)选房人在选房五日前到县住房保障部门领取选房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核对。核对时提交以下材料:1、选房人身份证原件;2、轮候号码确认单;3、选房通知书。(二)申请人不能到场选房的,可委托他人选房,受托人应持委托人的身份证和公证委托书原件办理选房手续。(三)实物配租房源信息应在选房现场公布。实物配租房源一层楼房应由肢体一级、二级残疾的保障家庭优先选择,其余楼房由轮候到位的申请人抽签确定。(四)保障对象因楼层、户型等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实物配租保障,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对拒绝选房的保障对象,县住房保障部门三年内不再接受保障对象实物配租申请。(五)选房须在已公布的选房日当天完成。选房人按时到场选房的,按摇中的轮候号码的先后顺序即按选房通知书的编号顺序进行。选房人迟到的,按先来先选,后来后选的次序排队选房。(六)选房人每次选房时间不得超过五分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号的,选房人应离开选房工作台,保证后续选房。本次未能选房而再次选房时应按次序排队选房。(七)选房后签订《选房确认书》,签订后不得更改。(八)选房结束后五日内,选房结果由县住房保障部门向社会公布。第十条 廉租住房轮候、选房全过程廉租住房轮候、选房全过程由县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证部门现场公证,监察部门和申请人代表全程监督。第十一条 实物配租的工作流程编制轮候家庭轮候号码→摇号或抽签确定实物配租家庭→按顺序发选房通知书→肢体一、二级残疾者经审验后持选房通知书按顺序抽签选择一层楼房→其余楼层制作房号签及房号签释义→置入透明的玻璃器皿→选房人持选房通知书抽签选房→登记选房结果并签订选房确认书→五日内公布结果。第三章 签约和交接第十二条 已选定房屋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可自由选择承租或购买廉租住房。对拒绝承租和购买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县住房保障部门在三年内不再接受保障对象实物配租申请。第十三条 已选定房屋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赁廉租住房时,应签订廉租住房租赁合同。第十四条 已选定房屋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购买廉租住房时,应签订廉租住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 办理完租赁或购买廉租住房手续,县住房保障部门向保障对象签发《廉租住房交接通知书》,同时交接发放住房钥匙和室内设施。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应当在房屋查验单上签字确认。第四章 退出第十六条 实物配租保障对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腾退所租住廉租住房:(一)年度审核不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二)未按要求及时申报家庭人口、收入及住房变动情况的;(三)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改变用途3个月或3个月以上的;(四)连续6个月或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的;(五)累计6个月或6个月以上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六)经调查发现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第十七条 实物配租保障家庭暂时无法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的,给予3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公房租金标准计租。过渡期满,仍不腾退廉租住房的,按市场租金标准计租。第十八条 腾退所租住的廉租住房时,应停止使用并结清水、电、有线电视、电话、物业及其他应由承租人承担的相关费用。第十九条 承租人逾期不腾退房屋或拒不缴纳市场租金标准的房租,由县住房保障部门依照有关法规强制搬出。第五章 物业管理第二十条 购买廉租住房时应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足时,廉租住房修缮维护和设备维修更新等费用可从廉租住房租金收入中支出。第二十一条 实物配租保障对象应当遵守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第二十二条 实物配租房屋用途为居住。承租人不得改变使用用途和房屋结构,并确保各项设施完好。保障对象腾退廉租住房时自行添加的设施不予补偿。第二十三条 因使用不当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承租人应当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修复费用。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四条 本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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Ⅵ 卢氏县粮食局局长是谁
去当地粮食局问一下他们的工作人员,就会知道局长是谁?
Ⅶ 卢氏县国土资源局
卢氏县位于河南省西部边陲,地理坐标北纬33°33′~34°23′,东经110°35′~111°22′,地处黄河、长江分山岭南北两麓,北邻灵宝,东连洛宁、栾川,南接西峡,西部与西南部与陕西省的洛南、丹凤、商南三县接壤。辖区总面积3666.47平方公里,全县19个乡(镇)、352个行政村,总人口37万人,分布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崤山、熊耳、伏牛三大山系之中,域内共有大小山峰4037座,河流涧溪2400多条,形成了“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基本地貌,是河南省面积最大、人口密度最小的县。为国家级贫困县、革命老区县,素有“河南小西藏”“豫西后花园”之称。近年来,该县依托灵山秀水的自然景观,兴起了以旅游开发为主的旅游产业,先后被评为“中华民族文化生态旅游名县”、“中国优秀休闲度假旅游县”。使县域经济呈现出了“农牧业富民、工矿业强县、旅游业活县”的经济发展格局,经济发展速度连年处于省、市前列。
张寿西 局长、党组副书记
张建品 党组书记、副局长(2010年5月,自义马市国土资源局调任)
杨万朝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新武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铭 党组成员、副局长
熊彦召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东宇 党组成员、副局长
雷爱玲 党组成员、副局长
胡新峰 副局长
蒋兰英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张寿西简介: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人,1965年4月出生,汉族,198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毕业于焦作矿院地质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1988年9月参加工作,先后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科(含地质环境科)科长、规划科技科科长等职务。2010年4月7日,任卢氏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党组副书记;2010年6月至今,任三门峡市国土资源局副调研员。
【机构设置】卢氏县国土资源局组建于2010年4月,是在政府机构改革中将原卢氏县地质矿产局、卢氏县土地管理局工作职能划入后,重新组建的县政府工作部门。县编委“三定方案”核定局内设股(室)12个,即办公室、财务股、规划科技与调控股、地籍管理股、用地审批与耕地保护股、土地利用股、测绘管理股、矿产开发管理股、矿产资源储量与地质勘查股、地质环境股、资源补偿费管理股、执法监察信访股。另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开发中心、地质勘查研究所、黄金公司、矿产开发中心、地产交易中心、大地勘测服务中心等7个二级机构。全县19个乡(镇)共派出双槐树中心矿管站、磨口中心矿管站、木桐中心矿管站、城郊中心矿管站、五里川中心矿管站、文峪中心矿管站、杜关中心矿管站、石龙头矿产品监督管理站、范里矿管站、汤河矿管站等10个矿管站和五里川中心土地所、官坡中心土地所、磨口、潘河中心土地所、官道口中心土地所、城区中心土地所、横涧土地所、范里土地所、文峪土地所、城关土地所10个土地所,全局共有干部职工286人。其中党员118人,占职工总数的41.2%,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32人,占职工总数的81.1%。
【土地资源】卢氏县土地总面积366578公顷。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全县山高林密、沟壑纵横。通过第二次全县土地调查,全县现有耕地面积38168.52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10.43%,基本农田面积35589.75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93.32%;园地面积388.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11%;林地面积203352.6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55.47%;交通运输用地1210.4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03%;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926.9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0.013%;未利用土地10439.7公顷,占全县土地总面积的29.3%。县域内耕地资源分布不平衡,西南长江流域七乡(镇)由于山大沟深、丛林茂密,耕地稀缺,全县耕地资源主要集中在洛河沿岸的横涧乡、文峪乡、东明镇、范里镇和县域北部的官道口镇、杜关镇、沙河乡等乡镇。耕地质量差、地块分散、投入产出比低是全县耕地的主要特点。
【矿产资源】在地质构造上,卢氏县地处华北地台与秦岭地槽碰撞接合部位,地质构造演化历史复杂,独特的地质构造孕育了丰富矿产资源。已发现的矿产资源有10大类52种,约占全省已发现矿种数的49.1%,其中金属矿产22种,非金属矿产30种,其潜在经济价值6000多亿元,现已开发利用的矿产19种。已探明的部分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冶金辅助原料矿产资源储量和矿床规模在省、市占据相当的比重,其中曲里锌矿、夜长坪钼矿属国内大型矿区(床)规模,金属矿产锑矿、锂矿储量在全省名列第一,钼矿储量在位居全省第四,铁矿储量居全省前列,金矿规模虽小,但金矿(化)点星罗密布,卢氏县具有丰富的稀有金属矿产,已探明和发现的矿种有钽、铌、铍、锂、铷、铯等。铅锌、铜、铌、钽及优质化工石灰岩储量均居重要地位。
【耕地保护】本年初,卢氏县政府对照三门峡市政府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将全县38168.52公顷耕地保护任务,逐一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分别签订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现了耕地保护“人人肩上有责任,齐抓共管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耕地保护监管体系,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各履其责,共行其事,有效实现了耕地保护的全方位监管。通过二次调查,设立修缮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确保了全县耕地面积稳定在38168.52公顷,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35589.75公顷。全年组织实施了涉及横涧乡衙前村、五里川镇温口村、官道口镇耿家村、朱阳关镇涧北沟村、范里镇何窑村5个项目区的卢氏县2010年第一批补充耕地储备项目,新增耕地面积99.79公顷,2010年6月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组织的补充耕地验收,实现了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
【土地利用管理】土地利用工作严格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节约利用为目的,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相关政策,土地利用各项工作在规范化轨道上稳步推进。全年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1宗,面积8.877公顷,其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8宗,出让面积7.69公顷;划拨供地3宗,面积1.1875公顷。全年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653.8万元。全年共盘活存量建设用地4.718公顷。3月,组织实施了对县城区及6个建制镇区的地价更新,上报政府通过后,严格按照新地价执行。根据部统一要求,启用了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对2009年1月1日后办理的土地出让业务逐级上传至上级部门,并在国土资源部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监管,为土地利用规范化管理奠定了扎实基础。
【国土资源规划管理】在矿产规划中,协助中国地质大学完成了全县非金属矿业科技规划,已通过评审;组织完成全县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修编工作,为引导全县矿业经济科学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组织开展了玉皇山地质公园规划修编工作。土地利用规划中,编制完成了卢氏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图件,于5月21日通过三门峡市人民政府批复(三政文〔2010〕6号),完成了第二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和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成果转化工作。
【建设用地管理】全年共组织审报建设用地7个批次,总面积130.082公顷,其中耕地75.7215公顷。分别为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9.2032公顷,其中耕地6.4355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41.0921公顷,其中,耕地24.50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4.0066公顷,其中,耕地7.2496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0.8170公顷,其中,耕地9.9008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9.4831公顷,其中,耕地14.1220公顷;卢氏县2010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农用地转用,面积13.2475公顷,其中,耕地11.3998公顷;卢氏县为2010度第二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面积12.2327公顷,其中,耕地2.1042公顷。
【地籍管理】结合二次调查,对全县基本农田布局进行了调整,完成了全县基本农田上图及数据库建设等阶段性工作。组织完成了第二次土地调查技术报告、工作报告的编写和二调成果整理等各项二调扫尾工作;督促协调省地质测绘总院完成了杜关、官道口等6个建制镇、6平方公里的地籍调查内业数据库建设,通过了市国土资源局验收;全年共受理、审查、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34宗,集体土地使用证532宗,办理土地抵押登记1宗,注销土地抵押登记3宗;全年共受理土地确权案件16起,处理结案13起,受理土地权属纠纷14起,调查处理10起,结案率达到93%。
【测绘管理】组织全县五家测绘单位完成了测绘资质审查、申报工作。组织测绘单位完成了县域基础测绘业务,在高速公路建设、产业集聚区建设等重大项目服务中,充分发挥测绘工作的重要作用,为项目建设规划提供了有力的测绘保障。
【矿产资源开发】全县矿区总面积149.5523平方公里,共有各类采矿企业65家,其中省部级发证31个,市级发证17个,县级发证17个。按矿类分,其中:金矿2个;铜矿4个;铅锌银矿2个;锑矿4个;钼矿2个;铁矿14个;铁锌矿1个;锰矿1个;温泉1个;滑石矿2个;锂矿3个;长石矿5个;石煤矿1个;石英矿10个;料石矿3个;建筑用砂企业5个;萤石矿1个;白云岩矿1个;石灰岩矿3个。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到100%。全年生产矿产品总量142.46万吨,较上年同比增加9.4%;矿业采选冶总产值7.44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0%;完成税费1.02亿元,较上年同比增加25%。申报了北方矿业公司、中金集团中原矿业有限公司两个资源综合应用项目,获投资1000万元。
【矿业权管理】采矿权管理工作,全年共受理采矿权年检64个,出具资料返还证明12个,划定矿区范围5个,受理采矿权延续6起,采矿权转让5起,矿业权变更5起。全县采矿企业持证率达100%,采矿权年检率达到100%,年检合格率达到100%。探矿权管理工作,3月份,组织对全县60个地质勘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对3个探矿权人下达整改通知书;5月28日,全县召开了探矿权清理工作会议,按上级要求圆满完成探矿权清理工作;9月组织对全县86个探矿权进行了年检,对51个探矿权进行了实地检查,对5家探矿企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
【国土资源执法】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严格落实动态巡查监管制度,充分发挥协管员源头监管作用,加大对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和打击力度。全年组织开展集中法律法规培训3次,开展动态巡查600余次,发现土地违法行为22起,制止4起,立案查处18起,结案18起;立案查处矿业违法案件7起,其中无证开采5起,越界采矿1起,越界勘查1起,已结案4起,移交法院强制执行2起,收缴罚款15.87万元,全年违法案件结案率100%。在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中,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整体安排部署,分别组织开展了4次矿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制止非法生产小矿点18个,暂扣矿石50余吨,并对矿产资源违法生产的器材、炸药进行了收缴,对非法生产工棚进行了强制拆除。
土地执法工作中,根据区域位置,在全县划分了一、二、三级动态巡查区域,在监管责任、工作要求上对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进行了明确,使县、乡两级政府对国土违法行为的查处责任更加明晰,增强了各级政府对依法用地、合理用地、合理开发矿产资源的责任感,有力促进了国土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由国土部门单打独奏向各级政府齐抓共管模式的转变。
【卫片执法】2010年,先后组织开展卫片执法二次。3月,根据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2010年卫片执法工作,对上级反馈的2009年10块(涉地面积511.2亩)疑似卫星图斑逐一进行现场核对,通过核查,其中合法用地7宗,面积475.6亩,实地未变化3宗,面积35.6亩,顺利通过上级验收。11月,该县又组织对上级反馈的2010年27个疑似图斑进行了卫片执法。
【信访稳定】认真落实信访首问责任制,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国土资源信访工作形式和规律,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变事后处访为事前防范。4月,在全县各国土资源基层站(所)深入组织开展了“国土资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百日竞赛活动”,各站(所)认真排查和妥善处置矛盾纠纷,努力实现“三个减少、两个提高”和“三个确保”的工作目标。通过落实国土资源管理业务终身负责制和责任倒查制,进一步规范农宅审批、土地登记等日常国土资源行政行为,着力在源头上杜绝各类信访苗头,杜绝因工作失误或不负责任引发的矛盾纠纷。为方便企业及群众咨询、举报,开通了“12336”国土资源违法违规举报电话。全年共受理县委、县政府批转信访案件39件(其中重访3件),结案32件;受理市局批转信访案件7件,结案5件;受理群众自诉案件24件,已调查处理结案23件,各类信访案件结案率为92%。全年无涉及国土资源管理的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矿产资源整合】根据省、市关于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安排部署,组织相关专家对全县主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行了科学论证,并结合县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现状,科学编制了涉及全县3个整合区和1个整合勘查区,共18个矿业权的《卢氏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呈报县政府研究通过后,2010年10月,得到了河南省矿产资源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批复。通过深入扎实的工作,全县全年列入省矿产资源整合的企业中,八宝山铜矿等矿山企业已完成整合框架协议签订工作。为全县矿产资源开发从“有水快流”到“细水长流”的良性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灾毁耕地复耕】2010年7月24日,卢氏遭遇百年一遇特大洪水灾害,全县耕地灾毁面积13650亩。灾情发生后,国土部门充分发挥国土管理职能,组织人员对全县耕地灾毁情况进行全面调查,科学制订出灾毁耕地复耕方案,及时向上级部门进行汇报,引起了上级部门的高度重视,当年争取到位灾毁耕地补助资金2062万元,土地整理项目资金630.54万元。2010年9月,县政府在全县组织开展了“灾毁耕地恢复百日会战”活动,截至年底,全县共完成灾毁耕地恢复7650亩。由于在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中的突出表现和明显成绩,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三门峡市委、市政府授予“抗洪救灾暨灾后重建工作先进单位”,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抗洪救灾和倒房重建先进单位”,赢得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地质灾害防治】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一是以地质灾害防治科普宣传引路,努力增强群众防灾避灾意识;二是通过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卢氏县2010年地质灾害防灾方案》,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目标,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三是建立健全了全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向全县7个地质灾害重点区群众发放防灾明白卡;四是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开展地质灾害等级预报和气象预警预报;五是扎实组织开展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六是积极认真的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防治“五到位”培训,加强动态巡查,落实监管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百年一遇的“7·24”特大洪灾,无涉及地质灾害的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受到了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这一经验做法,被《中国矿业报》、河南电视台、《三门峡日报》等各级新闻媒体予以宣传报道推广。
矿业环境治理工作中,配合市国土资源局完成了夜长坪钼矿1050米以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验收工作;配合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完成了东沙河泥石流应急勘查治理项目;组织完成了朱阳关衙役沟泥石流勘查治理项目设计规划,已上报省厅评审;申报2010年地质灾害、矿山环境治理项目9个,获上级项目资金799万元;完成了13个矿山环境治理方案的评审。
【服务经济发展】2010年初,国土资源部门将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涉及国土部门的70个重点项目,逐项予以分解,分别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实行领导跟踪协调,专人跟踪服务;结合高速公路建设用地量大、涉及范围广的特点,成立了国土资源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办公室,向社会公布了服务热线电话;在项目用地报批上,实施专人报批、人随件走、跟踪报批,权力缩短用地报批周期,确保项目顺利动工建设。县定89个重点项目中,其中18个市定“双百工程”项目,涉及用地保障的14个项目已全部得到保障。50个县定重点项目中,涉及用地保障的36个项目已办理用地手续,顺利开工建设。积极为矿山企业争取矿产资源节约利用资金1000万元。2010年底,卢氏县国土资源局被卢氏县委、县政府授予“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协调服务先进单位”、“服务企业发展先进单位”、“争取政策性项目资金先进单位”、“为卢氏争光奖”、“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矿产资源管理税费征收】2010年初,通过对全县矿山企业生产运行情况调查摸底,拟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计划。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程序,采取源头管理、流通领域稽查、出境检查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征收力度,从各环节上堵塞费源流失。全年实现涉矿税费收入1.0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2.82亿元的36%,有力助推了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
【“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2010年9月以来,根据国土资源部和省、市国土资源部门的统一安排、部署,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深入组织开展“两整治一改革”专项行动。行动中,局统一设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通过深入的思想发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24个单位、270名干部职工分别结合各自工作岗位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要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了全面排查,其中单位排查风险点总数261个,A级风险点164个,B级风险点83个,C级风险点14个;个人排查风险点总数593个,A级风险点273个,B级风险点160个,C级风险点160个。与此同时,各业务股室对近年来国土资源管理业务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梳理,查缺补漏,为下一步专项行动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胡发军)
Ⅷ 建卡贫困户查询官网
农村建卡贫困户查询:
一、有些地区开放了“建档立卡户查询系统”,可以直接上网后在系统中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自己是否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国务院扶贫办有个扶贫开发系统,县级以上扶贫办大都有查询权限。
二、网上查不到,最直接的就在你们镇里扶贫工作站查询,以镇里的为准。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就是要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了解贫困状况,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明确帮扶主体,落实帮扶措施,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检查帮扶责任人履职情况和贫困对象脱贫情况。
对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农村建卡贫困户标准
以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736元(相当于2010年2300元不变价)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识别标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各省)在确保完成国家农村扶贫标准识别任务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按本省标准开展贫困户识别工作,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8)卢氏县住房保障工作扩展阅读
采取规模控制,各省将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通过农户申请、民主评议、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整户识别。
建档立卡贫困户步骤:
第一步:规模分解。按照《贫困人口规模分解参考方法》,各省将报国务院扶贫办核定后的贫困人口识别规模逐级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选对象。在县扶贫办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规模,农户自愿申请,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形成初选名单,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全乡(镇)贫困户名单,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导下,各县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研究提出对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由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计划。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在县扶贫办指导下,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志愿者等将《扶贫手册》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进行数据审核。《扶贫手册》由国务院扶贫办统一监制,各县负责制发,贫困户、村委会各执一册。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由各省扶贫办负责,将录入数据在本省内试运行,并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贫困户信息要及时更新,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贫困户动态调整。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
参考资料:网络——建档立卡贫困户
参考资料:安徽日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有关问题解答
Ⅸ 卢氏县如何调整农民贫困户廉租房
符合下面的条件即可去申请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版住房,应当权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