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指的是建设厅发的证件的话,那么可以在江苏省建设厅的网站上“建筑业”的栏目中进行查询
②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将原市建设局(市地震局)、市房产管理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新增的职责
1.城市轨道交通的保障监督职责。
2.建筑节能管理职责。
3.廉租住房保障职责。
4.全市燃气管理职责。
(四)强化的职责
加强全市防震减灾职责。
③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挂苏州市地震局牌子,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④ 建设局 和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说是是一回事吗它两是什么关系
你好:
“建设局”是2009年大部制改革前的政府部门。此后随着中央到地方的大部制改革以及国家对房地产调控和对居民住房的重视,因而把此前的建设局、房产局合并成为今天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此现在没有建设局,也没有房产局,只有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目前大部制改革后的情况来看,不少单位也就是换了换领导,特别是一把手领导,具体业务还是没有整合,也就是说原来建设局的事情还是以前那些人、哪些部门在干,房产局的同样是这样!
⑤ 2016年吴江区建设局局长孙学龙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孙雪龙:局长、党委书记。主持住建局及党委全面工作,兼管干部、财务工作。
朱雁鸣:住建局副局长、地震局局长。主持地震局全面工作。分管市政建设、重点工程及人居环境创建等工作,分管供水、节水、排水及燃气管理工作。具体分管城市建设科、市政建设管理处、节约用水办公室、排水管理处、燃气管理办公室。
吴培中: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老城区整治改造、房屋征收管理、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定额、建设工程标后管理、局关工委、老干部等工作。具体分管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工程建设定额站。
徐红伟:副局长、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工作,宣传教育,人事教育、建设人才、建设统计工作,扶贫、局企挂钩工作,工会、人民武装、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新农村及城乡一体化建设,机关效能建设,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党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协助抓财务审计工作;具体分管党政办(法制科)、财务审计科、监察室、村镇建设科。沈旋: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房产开发与管理,房产产权、产籍、交易等管理,物业行业管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与管理,建设中介的管理等工作。分管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具体分管房管科、房产管理处、住房保障中心,房屋产权登记中心、房产交易中心。
卢勤凤:副局长、党委委员。分管工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建设监察工作、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建设档案管理、建设行政服务及审批制度改革、从事建筑活动企业的资质管理、建设科技。具体分管行政服务科、工程建设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筑安全监督站、建筑安装管理处、住房和城乡建设监察大队、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抗震办公室。
陆欣:党委委员、代建管理局局长。主持代建管理局全面工作,分管局共青团工作。
陆鹤鸣同志协助徐红伟同志工作。
陈荣华同志协助朱雁鸣同志工作。
张月琴同志协助沈旋同志工作。
梅雪荣同志协助卢勤凤同志工作。
王海生同志协助吴培中同志工作。
⑥ 住建局和建设局是一样吗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内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容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6)苏州市吴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扩展阅读:
建设局职责调整:
(一)将原建设部的职责划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取消已由国务院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取消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个人执业资格行政审批的审查事项。
(四)将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责划给交通运输部。
(五)将城市管理的具体职责交给城市人民政府,并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市政公用事业、绿化、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城市客运、市政设施、园林、市容、环卫和建设档案等方面的管理体制。
(六)加快建立住房保障体系,完善廉租住房制度,着力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七)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推进建筑节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⑦ 住建局与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样吗
住建局一般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你这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可能还有规划部门的职能在里面。也有可能是当地没有另设规划局。是原建设局和规划局的合并单位。
⑧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8)苏州市吴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⑨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住房和城乡抄建设局机关行政袭编制为119名(含离退休干部服务人员编制3名)。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另行核定。
领导职数为:局长(书记)1名,副局长6名(含纪委书记);正副处长(主任)58名,其中正处长(正主任)32名〔含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工会主席(团委书记)、离退休干部处处长共4名〕,副处长(副主任)2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