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人才落户补贴
深圳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为本科15000元/人、内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容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
新引进人才申请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1)湖南省人才新政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在人力资源部门办理引进手续(非落户手续)后,通过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引进之前的社保缴纳记录不计算在内),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且审核时社保关系仍在深市。
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市政府令第273号),人才安居政策与其他住房保障政策不得同时享受;新引进人才在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之日起1年内不得租住公租房。
② 长沙人才新政落户补贴,为什么第一个月发放2000,第二个月只有500,这个发放标准是什么
这个标准是长沙市政府定的,各个地方都可以自己制定这方面的标准。
③ 新引进人才住房和生活补贴发放时间要多久分几次发
住房租赁补贴抄和购房补贴累计发放不超过36月,每季度(每年)集中受理和发放一次,须在人才引进之日起5年内申请领取完毕。
拔尖人才和其他高层次人才等可选择申请住房租赁补贴或购房补贴。住房租赁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5000元/月,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000元/月,硕士毕业生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000元/月,本科毕业生1500元/月。
购房补贴标准为:拔尖人才6万元/年,其他类高层次人才(含急需紧缺的技术技能人才)3.6万元/年,硕士毕业生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2.4万元/年,本科毕业生1.8万元/年。
(3)湖南省人才新政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申请人已婚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租住公租房或者购房优惠政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都符合租房补贴申请条件的,可以各自申请。
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应当在本市用人单位全职工作并通过用人单位提出安居申请。用人单位负责对申请人的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查验,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④ 长沙人才新政购房补贴申请成功的朋友,审核通过并公示之后,需要多久发放到社保卡
亲身经验告诉大家,长沙市人购房补贴发放大概在公示通过之后一个月之内。我本人是2019年3月初网上申请购房补贴,5月30号 网上公示,6月30号通知公示通过,7月25号补贴到账。。。。。当然可能不同批次时间会有差异,2019年第一季度3~5月申请的人才购房补贴情况就在这,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参考
⑤ 长沙人才新政,还未毕业已经购房,毕业后可以拿到购房补贴吗
用意一:引导人口快速流入,助力经济发展。
过去15年,长沙作为人口大省湖南省会城市,从常住人口的流入量而言,其速度显然是过慢的(2000年到2016年长沙市全市总体人口从613.87万增长到764.52万,增长才150万,其中市区人口从212万增长到411万,不足200万,高档人才的流入就更是偏少。
⑥ 长沙人才新政租房补贴要带哪些东西
身份证、学位证、学历证、户口本内页、单位盖章的劳动合同、社保卡
以上所有原件和复印件。
社保卡没下来的话知道卡号也可以。
⑦ 长沙市人才引进计划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硕士生去长沙工作可以的到政府的补贴吗
呵呵,我昨天拿到了,给你解答一下咯。这个是单位帮你向政府申请的,你跟单位联系的时候问一下,就可以知道能不能拿到了。硕士生补助三万,一年一万,发三年。博士六万,一年两万,三年。
PS:
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
优惠政策实施细则(试行)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切实做好我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管理服务工作,根据《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计划》、《中共长沙市委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的政策意见》以及《长沙市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现就进一步落实引进储备万名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适应对象
本实施细则适应于我市2009年6月1日起至2011年三年内面向国内“211工程”,尤其是“985工程”重点大学引进储备的应届毕业博士生、硕士生和优秀本科生(以下简称“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必须经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式上岗后,方可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则按实际聘(雇)用到岗的优秀青年人才数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二、资格认定
(一)认定程序
1、市直党政机关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进行资格初审后,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2、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主管部门盖章后,报市人事局规划仲裁处进行资格初审,最后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3、中央、省属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4、企业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报市人事局专技处进行资格初审,由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审核认定。
(二)所需资料
1、《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表》(一式三份)
2、《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花名册》(一式三份)
3、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4、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所需资料
三、审批办法
按照“精简、集中、快捷、高效”的原则,为进一步减少审批程序,精简办事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和优秀青年人才服好务,优惠政策落实采取如下办法进行审批:用人单位优惠政策的落实,由用人单位按政策规定分项目直接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申报;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的落实,由本人填表,单位集中申报,市人才服务中心集中受理申报、集中代理审批、集中发放补贴。具体审批办法如下:
(一)用人单位优惠政策审批办法
1、企业工资薪金补助。企业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资薪金的补助,由用人单位每年12月底前填写《长沙市企业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资薪金补助审批表》,提供所聘员工年度工资薪酬发放单以及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报同 级财政审核批准后,由同级财政连续三年按其总额的50%给予补助,但每年补助额不得超过企业新增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同级财政所得部分。
2、科研院所经费补贴。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的经费补贴,按照博士4万元/人.年、硕士2万元/人.年的标准,每年12月底前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科研院所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经费补贴审批表》,以项目形式报市科技局产学研合作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按规定程序拨付到位。
3、基层单位资金补助。党政机关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基层(主要指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工作期间,由基层用人单位每年12月底前填写《长沙市党政机关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基层单位资金补助审批表》,经区、县(市)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处核准后,由市财政按3万元/人.年的标准以转移支付的方式拨付到位。
4、人才储备载体资金补贴。企业、科研院所、产业园区新建人才储备载体的,由新建人才储备载体单位填写《长沙市新建人才储备载体资金补贴审批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市人事局专技处,技术转移中心报市科技局平台建设处,创业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报市经委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以奖代拨,按10万元/个的标准补贴到位。
5、养老保险补贴。用人单位(不包括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养老保险补贴,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养老保险补贴审批表》,每年12月底前报市劳动局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按3000元/人.年的标准拨付到位。
(二)优秀青年人才优惠政策审批办法
1、安家补助。引进储备且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的优秀青年人才安家补助,工作满一年后,由本人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安家补贴审批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批准后,按博士生2万元/人.年、硕士生1万元/人.年的标准,由市财政逐年统一拨付到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用帐户,再由该中心直接将补助发放到个人帐户。补助年限为三年。
2、个人所得税奖励。企业和科研院所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在市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每年12月底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审批表》,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提供税务部门完税证明,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于次年1月底前按所缴额度全额统一拨付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专用帐户,再由该中心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奖励年限为三年。
3、购房、购车契税及车辆购置税补贴。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含三年)劳动合同的博士及专家型人才,三年内本人首次在长购买房屋、车辆所发生的契税和车辆购置税,由本人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购房购车税费补贴审批表》,并提供财政部门、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按其缴纳额统一拨付到市人才中心专用帐户,再由该中心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
4、住房补贴。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住房困难的,由本人填写《长沙市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住房补贴审批表》,并提供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或个人租房合同,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报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批准后,由市财政按160元/人.月标准统一拨付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专用帐户,再由该中心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条件的,在享受政府货币补贴政策后,不再享受每月160 元的住房补贴。
5、薪酬待遇。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福利待遇按长办发[2009]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市直党政机关优秀青年人才的工资及津补贴,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市直党政机关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工资审批表》,报市人事局人才服务中心核准后,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核定标准每月统一拨付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专用帐户,再由该中心直接发放到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由市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个人实际工资额按规定比例统一据实核算后,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实每月核拨到市人才服务中心专门帐户,再由该中心分别统一缴纳至市企业社会保险局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基本工资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基本工资审批表》,报市人才服务中心核准后,由用人单位自行发放,或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用人单位按“同岗同酬”的原则自行确定发放缴纳,也可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缴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由市财政纳入年度预算,按核定标准拨付。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的工资薪金,由市财政按其基本工资与核定的绩效工资标准之和的80%予以补助。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的工资薪金,由市财政按其基本工资与核定绩效工资标准之和的50%予以补助。
企业引进储备优秀青年人才的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发放,也可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发放。
6、职称晋升。非党政部门优秀青年人才破格晋升职称,由用人单位填写《长沙市破格申报评审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参评人员情况登记表》,并提供个人年度考核表、专业水平和业绩突出相关证明,报长沙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长沙市人事局专技处)审核后,按现行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和办法晋升。对其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用人单位可向市人事局专技处申报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具体申报办法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其他事项
1、各区、县(市)可参照本实施细则,制定适合本区、县(市)的具体实施办法。
2、区、县(市)机关和事业单位引进储备的优秀青年人才,其工资薪金待遇、养老保险补贴、安家补助和住房补贴,均由区、县(市)财政按相应标准发放。
3、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长发[2009]18号、长办发[2009]39号以及长办发[2009]5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4、本实施细则中用人单位及个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将取消所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待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实施细则由长沙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⑧ 在长沙怎么样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都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资料
(1)关于申报住房抄货币补贴袭的请示(申报单位文件2份);(2)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http://cs.loupan.com/html/news/201008/89884.html(3)夫妻双方身份证、工资审批表复印件(1件);(4)职务(称)证书及聘书等相关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5)房屋所有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6)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数据采集电子资料;(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