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南京保障房申请条件有哪些
南京保障房之经适房申请条件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以政府指导价出售给有一定支付能力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类低收入家庭有一定的支付能力或者有预期的支付能力,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有:一、南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需符合下列情形:1、具有本市市区城市的常住户口已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家庭成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收入的人口:1、与申购家庭夫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
三、除申购家庭夫妇外,下列人员可以作为分摊家庭住房建筑面积的人口:1、共同居住的他处无住房的近亲属及其家庭成员;2、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子女;3、在外地读书的未婚子女;4、原同户籍的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下列房屋应当认定为申购家庭的住房:1、家庭成员的私有房屋;2、家庭成员承租的公有房屋;3、现实际居住的父母或者子女的房屋;4、因离婚失去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不满2年的;5、家庭成员转让或被拆迁不满5年的自有、共有住房(含承租公有住房);6、已购买或已拆迁安置的房屋。
南京保障房之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南京公租房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现行标准为家庭人均月收入
1700
元以下(含
1700元);
(二)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三)具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满五年。
申请家庭中如有成员户籍没有迁入本市江南六区或迁入不满五年的,其成员应提供房产情况和住房保障的相关证明。
申请政府筹集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单位不具备筹集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二)申请企业在本市江南六区办理了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三)单位按时足额为职工缴存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劳动合同制员工人数在200人以上(含200人)或市级一般预算收入的纳税额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
省、市机关、事业单位及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创业、创新型企业和其他单位,经市政府批准可以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政府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
南京保障房之廉租房申请条件
1.连续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南京保障房之限价房申请条件
(一)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
(二)具有本市户籍,无房屋权属登记、交易记录的无房家庭(含离异单亲家庭及已满35周岁的未婚个人)。
(三)经相关部门认定符合承租政府投资建设的定向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人才。
申请人持《南京市保障性限价住房保障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市住建委下属的保障房管理机构(以下简称”保障房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本和家庭成员身份证;
2、家庭成员婚姻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的住房情况证明;
4、其他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❷ 南京申请廉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申领租赁补贴和保障性购房补贴的家庭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满五年;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750元以下;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4、市政府确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如下:
1、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2、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
3、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4、需提交的其他证明。
(2)南京保障性住房门槛扩展阅读:
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四章申请与核准
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 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第十八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民政等有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住房状况等进行核实。申请人及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九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综合考虑登记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和申请顺序以及个人申请的保障方式等,确定相应的保障方式及轮候顺序,并向社会公开。
对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凡申请租赁住房货币补贴的,要优先安排发放补贴,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实物配租应当优先面向已经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第二十条对轮候到位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或者具体实施机构应当按照已确定的保障方式,与其签订租赁住房补贴协议或者廉租住房租赁合同,予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配租廉租住房。
发放租赁住房补贴和配租廉租住房的结果,应当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应当明确租赁住房补贴额度、停止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的情形等内容。
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下列内容:
(一)房屋的位置、朝向、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和设备状况;
(二)租金及其支付方式;
(三)房屋用途和使用要求;
(四)租赁期限;
(五)房屋维修责任;
(六)停止实物配租的情形,包括承租人已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等;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包括退回廉租住房、调整租金、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等;
(八)其他约定。
❸ 南京公租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2、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3、无住房。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无房的。
4、收入限制标准是指: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5、申请人年满18周岁。注:提出申请公租房的当天开始满18周岁,含当日。
6、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
(3)南京保障性住房门槛扩展阅读:
南京公租房申请: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
5、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❹ 南京保障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非官方解释:
1,要很穷抄,相当穷,以至于没有住房的话快影响社会安定了
2,要跟某个有权势的人能拉的上关系,还要舍得花钱,那样人家就可以提早给你安排房子了
3,,要有足够大耐心,慢慢等着排队
(近乎)官方解释:
1,在南京工作了一定的年限,要有社保
2,家庭月平均收入在一千多(具体记不得了)一下
3,没有住房
4,~~
❺ 南京市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
南京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申请住房保障的条件
1、 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满5年;
2、 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
3、 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二、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具体为: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2、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❻ 南京的保障房如何申请支哪个部门申请
南京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经济适用房的基本条件:
1、具有南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专口且满5年;属
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市人均最低收入);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人均15平方米)
你不符合购买条件,即使符合购买条件,在南京目前的分配情况,你还要排队2-3年,我本人是搞保障性住房的,你可以尝试申请人才公寓,但对学历等有一定的要求
❼ 外地户口在南京申请购买保障房具备什么条件
购房人是外地购买房子的需要在那个地方有暂住证并住一年以上,而且专还要有收入属证明。
1、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或者是其他身份证明;
2、户口薄的原件和复印件,包括首页、户主、本人页;
3、如果是已经结婚的,要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如果是单身的,则要单身证明原件;
5、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关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
6、相关部门要求的其它证明资料。
因为现在有不少城市都采取了限购的政策,如果不适本地户口的话,可能会有一些限制,以长沙为例,如果您不是长沙本地户口,就需要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❽ 如何申请南京保障性住房
从2010年1月1日起调整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条件和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具体条件和标准的调整工作为:一是对现行城市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和低收入无住房享受廉租住房租赁全额补贴,在市场上租赁满三年且经过房屋租赁部门登记备案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二是我市城区低收入家庭收入认定标准为人均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
❾ 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南京廉租房申请条件
除具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购条件外还要满足:
1.连续享受城市最版低生活保障2年以上且权无住房;
2.年满60岁的孤老;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的家庭可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
注:符合城镇拆迁补偿最低标准并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家庭,本市无其他住房的,可以申请实物配租。家庭住房困难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也可以申请实物配租。
办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所需材料:
①民政部门核发的《《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②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③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④现住房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约、租赁合同等);
⑤拆迁货币补偿金额存款单证实书和本市他处无住房的证明;⑥其他相关证明(无子女军烈属、无子女60岁孤老、残疾人证明等)
⑦受理部门:户口所在地的区房改办。
目前南京廉租房较多的地方,主要是江宁区万安东路上坊镇地段,靠近东山主城区,有规模较大的廉租房及公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