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住房补贴,具体怎么办理
申请范围:
未享受住房实物分配的职工和享受住房实物分配但住房面积没有达到标准的职工,由其所在单位统一申请。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持经房改及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实行住房补贴的相关手续,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长丰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附表一)、《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
2、单位将填妥的《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表》、《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印鉴卡》加盖公章交资金中心,资金中心审核无误后为其开立帐户。
住房补贴汇缴
汇缴要求:
单位应当按月足额为职工交存住房补贴,并在发薪日后五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资金中心办理具体交存手续。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一)无变动汇缴
1、单位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附表二)一式三联;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需同时签发转帐支票。
(二)变动汇缴单位根据职工及其住房补贴变动情况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附表三)一式三份,并据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
单位交存总额变动的原因:
1、新增职工;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发生变化;
3、单位因故暂不为个别职工交存住房补贴而对其进行封存;
4、单位对原封存的职工进行启封,重新为其交存住房补贴;
5、职工因离退休、出国出境定居、调离本市、死亡及不再具备获得住房补贴条件等原因引起销户的;
6、职工调出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出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附表四),交资金中心办理调出手续。
7、职工调入当单位发生职工调入时,除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变动清册》外,还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转移通知书》,办理调入手续。
住房补贴补缴
补缴条件:
1、新增职工未按时交存住房补贴;
2、职工住房补贴标准变化而未及时补足交存;
3、单位因故漏交部分职工住房补贴。
受理地点:长丰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交存单》和《长丰市住房补贴补交清册》(附表五)。到资金中心办理补交手续。
2、非市财政拨款单位还应据此签发转帐支票。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账户更名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发生名称变更,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及时办理更名手续。
受理地点:重庆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附表六)向资金中心提出更名的申请。并附相关更名的证明文件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登记项目变更表》审核无误后,作单位更名处理。
3、单位应在资金中心重新留存住房补贴单位帐户的印鉴。
住房补贴缴存单位销户
申请条件:
单位因故被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时,应对原单位住房补贴帐户办理销户。
受理地点:长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办理程序:
1、单位应依据销户前单位名下所有职工个人帐户内的累计住房补贴余额,填写《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附表七)。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交资金中心审核。
2、资金中心对《长丰市住房补贴单位销户审批表》审核无误后,办理有关销户手续。
B. 长沙市住房货币补贴
没有 请看下面这文件时期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审批购买流程
C. 长沙住房补贴申请
当然不行咯,我们本地人都很难申请还轮得到你们外地人。
除非有关系走偏门。
另外,那种8万元的经适房政策快要淘汰了,政府现在主推廉租房,你如果关心新闻就会知道。
D. 长沙住房补贴8万
年收入<12000/人/年 申请人户口进长沙要5年(是要户口进来,你人进来100年户口不进来一样=0)
未婚、离异(无子女)、丧偶(无子女)需年满30岁,已婚,离异(带子女)、丧偶(带子女)的不限年龄
历史上,现在,不管怎么样,名下要求无任何房产,如果原来与前配偶参与过购买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那么恭喜你,你直接被判死刑了(不管房子是不是你名字买的,因为你作为配偶也参与了国家福利政策,不能再享受)
就这样
E. 在长沙怎么样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都需要提供一些什么资料
(1)关于申报住房抄货币补贴袭的请示(申报单位文件2份);(2)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 http://cs.loupan.com/html/news/201008/89884.html(3)夫妻双方身份证、工资审批表复印件(1件);(4)职务(称)证书及聘书等相关证明(查看原件,留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5)房屋所有权证(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6)单位住房货币补贴申请表数据采集电子资料;(7)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F. 长沙8万住房补贴,我现在申请最快能什么时候拿到
你现在去申请只要东西交齐了,社区送到上面的房产局再批不用多久,我用了十几天就下来了。问题是你现在还没有办结婚证,去社区申请要准备很多东西的,还要进行入户调查。(你男朋友要去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没有房产的证明)
如果你现在看中了二手房可以先草签一个协议,但是要看卖房肯不肯等了。
PS:要到两人所在单位盖章证明收入,还要到两人户口所在地社区盖章证明现在两人名下没有房产。其他的就没有什么了,无非是些身份证、户口的复印件还有结婚证。另外给你填的那份资料不知道怎么写就一定要问清楚再填。不然来来回回很麻烦的。
我是去年申请的那时候确实容易些,很快就批下来了,但是今年我们同事去批也一个多月就下来了。
G. 请问如何申请长沙住房的8万元补贴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条件及申报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城市常住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
2.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及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3.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倾向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年龄以法定结婚年龄为准,不受落户时间限制。
二、申请步骤
1.到户藉所在地社区领取《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如实填写《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具证明材料。
3.申请人本人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格审批手续。
(1)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或住房情况证明;
(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3)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
三、提交申请材料应注意的其他事项
1.夫妻一方为外地户口或1995年1月1日以后迁入长沙市城镇户口的由原籍地市、县及房管部门出具无房改房和私房证明(农业户口除外)。1995年1月1日以后大专院校毕业生落户长沙的应提供大学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转业、退伍军人落户长沙的应出示转业证或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副营职以上的现役军人段由部队(营房部门)开具无房证明;由农业户口转入长沙市户口的须由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农转非证明。
2.凡已享受过政府住房优惠政策(含房改、集资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离婚后夫妻双方均不得再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补贴;婚姻期间有私房,离婚后特殊住房困难且自身无力解决的,应在离婚满5年后方可提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在申请时应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已执行离婚协议中的各项事宜(如再婚后不符合货币补贴条件需全额退回政府发放的补贴款项);年龄未满30周岁的离异、丧偶、未婚居民,一律不能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3.申请人户口本上注明是户主的须提供词语房屋的权属证明;居住房屋属集体或国营单位产权的由单位出具证明;房屋是直管公房的应出具租约原件和复印件;房屋是私人产权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户主房是空挂户的应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空挂户证明。
4.片区、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须出示重点工程拆迁证明和拆迁办备案的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属城市棚户区改造户须出示棚改证明和棚改审批表原件和复印件。
H.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哪里和电话号码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A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蔡锷中路196号
电话:(0731)84886857
B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雨花区管理部
地址: 长沙市雨花区
C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长沙市望城县
D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 长沙芙蓉区东二环锦泰东环国际
E长沙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金茂路3号
I. 申请住房补贴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人必须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在本市生活;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具体标准按照我市每年向社会公布的标准执行。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房政策。
4.取得《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申请的流程: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已按要求填报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或《长沙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以及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以下简称《住房状况证明》。
3.申请人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龄状况证明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住房状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申请办理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调查评议、街道审核、区民政部门审批,符合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门出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证明》。
J. 2014长沙市的买房货币补贴是多少是8万还是15万。
目前补贴标准为低收入无房家庭每户8万元,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中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每户5万元。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条件/>/>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对象分为家庭申请人和单身申请人。家庭申请人是指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的夫妇组成的家庭以及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单身申请人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含)的未婚人员以及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不受此限制);/>二、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无房户是指未享受过福利分房且无私房的家庭,住房困难户是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三、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我市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流程/>/>申
请:
申请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领取《长沙市城区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同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有效期内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申购资格确认单》或住房情况证明;2、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其他家庭成员收入证明;3、申请人、申请人配偶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户籍证明;4、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5、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受
理:
1、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对申请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当面进行核对。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的材料及改正的内容,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同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符合条件的,应予受理,同时向申请人出具《长沙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收件收据》,并将申请材料报街道办事处初审。2、社区居委会应将已受理申请人的家庭基本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等基本情况,公示期限为15天。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社区、街道及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反映情况。/>初
审:
街道办事处在收到社区居委会报送的申请材料后,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查阅相关部门资料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经审核符合条件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复审。/>复
审:
1、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初审情况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及申请材料报区人民政府审核。经区人民政府审核通过后,由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及时将申请材料报市住房保障工作局核准备案。2、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经核准后的申请人及时建立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家庭(个人)资料档案和电子档案。3、区住房保障工作局应将核准通过的名单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和实际居住地社区同时张榜公告,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市、区住房保障工作局进行举报。/>核准备案:
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在收到区住房保障工作局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要求的,应于5个工作日内核准备案。/>/>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流程/>/>发放《补贴凭证》:
是否超过年度补贴计划.是:摇号:发布公告、组织摇号、公布结果、发放《补贴凭证》;否,直接发放《补贴凭证》/>自主购房:选购商品房期房或现房的,在与开发建设单位签定购房合同时,开发建设单位可根据《补贴凭证》编号进入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信息备案系统对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核对,经核对无误后,与购房人签署《申领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购房人可凭《补贴凭证》可按补贴标准数额冲抵购房款。购房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开发建设单位凭证结算支付。选购二手房的,在与房屋出卖人签定买卖合同后,房屋出卖人与买受人应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核对《补贴凭证》的信息并进行交易登记备案,交易信息经备案后,房屋买受人将货币补贴资金与购房款之间的差额存入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签署《授权委托书》,再与房屋出卖人办理交易过户手续,补贴资金由住房保障工作局与房屋出卖人凭证结算支付。/>发放补贴资金: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商品房备案合同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商品房现房的,由商品房开发建设单位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开发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的银行帐户。购买二手房的,由房屋出卖人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发放申请表》并提交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补贴凭证》原件、《授权委托书》、交易契税发票以及已过户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到市房产局指定的窗口办理补贴资金发放手续,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核准收件后,应于1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