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企业退休和个人退休的区别
1、缴费主体不同: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保,缴费主体单一,纯粹是个人缴费,但对40,50及重度残疾人员有养老、失业、医疗三险补贴。在职职工参加社保,缴费主体是用人单位+个人。 用人单位交大头,个人交小头。
2、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系数、缴费金额不同:
(1)在职职工的社保缴费基数,参照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是社平工资的40%,缴费基数上限是社平工资的300%,即缴费系数是0.4~3。
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单位19%,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10%,个人2%+3元(大病统筹互助金)
失业保险,单位0.8%,城镇个人0.2%,农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单位0.2%~1.9%,个人不缴。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缴费系数取值范围是0.4~3,缴费基数的下限=7706×0.4=3082元。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费系数取值范围是0.6~3,缴费基数的下限=7706×0.6=4624元。
目前,单位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1118.88元,城镇职工每月个人最低缴费金额为348.20元,农业劳动力及外埠农村劳动力最低缴费金额为342.04元。
(2)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费基数及补贴
按照上一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40%,60%,100%,分三档缴纳社会保险。目前,符合40、50及重度残疾人政策,享受三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每月最低缴纳的社保费用是225.231元。,不享受三险补贴的人员,每月最低缴纳的社保费用是948.02元。
40、50及重度残疾人缴费可享受政府补贴,城镇职工没有补贴。在职职工有医保个人账户,灵活就业人员没有。
(1)淄川住房和城乡201838号文件扩展阅读:
人社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连续14年上调
1月16日,人社部副部长邱小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18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近5万亿元,规模还是可观的,具备较强的支撑能力,基金结余平均可以满足17个月的支付,能够保证按时足额发放。
资金充足,养老金上调才有可能。《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近日,多地密集发文,提出将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些省份已明确基础养老金上调金额。
多地密集发文上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
近期,全国多省份发出了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惠民大礼包。《中国经济周刊》记者梳理发现,从2018年11月至今,已有广西、宁夏、山西、贵州等地发文,提出将建立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些省份已明确基础养老金上调金额,并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广西是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每人每月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16元,增加26元,增幅达28.89%,惠及广西全区领取待遇人员约618.5万人,其中65岁以上领取待遇482.9万人。
宁夏是适当增加了65周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其中: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2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4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加6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元。
此外,宁夏还提出建立长缴多得奖励机制,参保人员缴费年限达到15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缴费,每月增加基础养老金不少于2元。
山西增加的金额比宁夏略高,提出对全省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5元;累计缴费满15年的,每多缴费一年,月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1元。
贵州在2018年已经两次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一次调整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在原每人每月70元基础上提高至88元。第二次调整时间为2018年10月1日,在原每人每月88元基础上提高至93元,两次调整共增加23元,提高幅度为32.86%。
这一轮养老金上涨,主要针对的是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有别于城镇职工退休人员的养老金,主要是指城乡居民中,那些没有缴纳过养老保险的人群,到退休年龄时,农民和城市人一样只享受基础养老金,各地金额不等,有的几十元的,有的上百元,北京2018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月已经增加到710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仙芝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这是根据人社部和财政部印发《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21号)和《关于2018年提高全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的惠民之举。
㈡ 求淄博鲁中监狱和昆仑监狱具体地址
淄博鲁中监狱: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湖田镇鲁中监狱 。
昆仑监狱: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昆仑镇昆仑路1号。
㈢ 请公积金基数多一年少一年有多大区别,比如从2019年12月起算,与从2020年1月起算,差额有多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市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月平均工资应当按照统计部门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作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工资收入认定标准。
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我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18657元(我市2018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219元)。最低月缴存基数按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确定,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2018年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为1910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为1730元,高青县、沂源县为1550元。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各自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最高不得超过12%。
自由职业者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不得高于24%。
三、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各不得超过2239元。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张店区、淄川区、临淄区分别为96元,博山区、周村区、桓台县分别为87元,高青县、沂源县分别为78元。
单位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分别不得高于月缴存额上限,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下限。
四、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员等应纳入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14〕10号)、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范围的通知》(鲁建金字〔2017〕1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单位应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合同用工人员等缴存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