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南京毕业大学生如何在网上申请租房补贴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高校毕业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租赁补贴申请条件的通知》,留宁的大学毕业生申请房租补贴程序简化,门槛降低。
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住房的,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申请补贴时没有租房发票也没关系,可以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代替。这一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租赁补贴申请条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
2.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或在宁自主创业,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在宁无自有住房(或与父母共有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且租房居住。
根据此前的规定,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
㈡ 我在申请南京租房补贴已经超过一个月了,已经申办的有办理成功的吗等了多场时间办理成功的呢
在南京工作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申请南京租房补贴办理才可以成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等待时间一般为十五个工作日。
㈢ 南京住房补贴
通知第九项规定,职工离婚的,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他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㈣ 我在申请南京租房补贴,都一个月了,还是审核中的状态,好崩溃啊,有申请成功的小伙伴吗
你申请的通过了吗。我是济南的,刚知道有这个政策,应该怎么申请?
㈤ 南京住房补贴标准
您好!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㈥ 南京毕业生满足什么条件可领租房补贴
须同时满足5个条件。
1、在毕业2年内提出有效补贴申请;
2、具有南京市户籍住房困难或者非南京市户籍但在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在南京市租房居住并支付租金的。
3、租房居住应与房屋产权人或房屋经营单位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支付租金并按规定开具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租金发票),并注明房屋租赁事由、月租金额、租金支付期限等规定内容;
4、、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就业,建立劳动关系并与之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或在南京市初始自主创业(兼职创业除外),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5、、依法参加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以灵活就业者形式参保除外),或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在南京市参加失业保险。
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申请人支付的月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支付租金补贴。申请流程及所需材料:
1、在毕业证签发2年内提出申请;
2、实行网上申报(港、澳、台人员向人社部门书面申报)。
3、 申请人应自毕业证书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住房租赁补贴申请;
3、在网上填报(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申请或直接在“我的南京”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申报内容,并清晰、完整上传提交以下资料:
(1)在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提交省直管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2)本市房屋租赁合同(一人一合同)、租金发票;
(3)国内高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㈦ 南京住房补贴办理速度怎么样一个月能申请下来吗
来得及的,么问题。 当月申请 下月出结果
有神额不清楚的都可以咨询我哈
㈧ 关于南京大学生住房补贴,2015年7月毕业的现在还可以申请吗那租房发
7月1日起,在南京工作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能领取600元到1000元租房补贴。根据“南京市发放高校毕业生住房租赁补贴实施办法”,补贴标准为博士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每人每月800元、学士和技师每人每月600元(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24个月。租赁补贴实行按月补助,每季度发放一次。
条件 申领补贴须同时满足三点
申领住房租赁补贴的大学毕业生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全日制普通高校(含海外留学人员)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全日制技工院校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在南京市纳税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就业且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在宁自主创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或非本市户籍在宁无自有住房,且租房居住的。
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就业的申请人,应该是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的非在编人员。在南京自主创业的个体工商户,或就业单位为个体工商户,本人以自由职业者形式参加养老保险的不在此项申报范围。
申请 可去人社部门或上网办
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就业创业企业纳税所属区(园区)或其他用人单位登记注册地址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提出租房补贴申请,填报南京市高校毕业生租赁补贴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等证明材料。
毕业生也可上网申请租赁补贴。用手机下载“我的南京”手机app客户端,完成注册后,在电脑网页上点击“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入大学生公租房在线申请页面,用手机“我的南京”二维码扫描工具,扫描电脑页面上显示的二维码,进入申报系统填写信息,完成申报。详情可登录南京市人社局网站了解。
审核 初审后在网上公示5天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申请人身份及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初审,将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分别送区税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纳税的情况,区公安部门负责核查户籍、居住信息,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核查房产情况,在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将上季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到市人社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则反馈给本人。市人社部门将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租房补贴发放范围,由市人社部门通知所在区(园区)人社部门及市财政部门、市住房保障部门。
发放 每季度的首月底前发放
各区(园区)人社部门负责于每季度首月底前将上季度的补贴发放到个人的社会保障卡上。续发无需申请人重新申请,由区(园区)审核后发放。发放时间自申报当月起计发。住房租赁补贴将发放至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持卡人需去银行柜台激活社保卡的银行功能方可取款)。申请人如果租住地变更应及时向原申请区(园区)人社部门报备;就业单位发生变更也需要重新申请。
㈨ 可以申请廉价房住房补贴,每人每月600.符合什么条件才可
申请条件:
具有有效身份证明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能提供固定和详细住址证明;
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个人社会信用良好;
持有贷款人认可的购车合同或协议;
合作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㈩ 南京本科应届毕业生,外地人,在南京工作有每个月500元的住房补贴吗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政策吗
有的,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
依据《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第十一条规定:B类人才可在本市选择申请共有产权房、人才公寓、购房补贴和租赁补贴中的一种安居方式。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申请购房补贴的,补贴标准为实际购房金额50%,最高200万元;申请人才公寓的,面积为150平方米左右;申请租赁补贴的,租赁补贴金额为每月7500元。申请共有产权房的,面积为120平方米左右,与公有产权人分别持房屋所有权50%份额,在本市工作5年后,仍符合条件的,每年可以原价购买房屋产权份额的10%。
(10)南京每月600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南京市人才安居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人才安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各部门数据共享,实现人才安居在线申请、受理、审批、公示等政务功能和人才信息、房源信息、安居状况等管理功能。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纳入全市房产信息系统统一管理。
2、企业对照人才安居适用范围,在人才安居信息管理系统在线输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经系统分配至纳税所在区(管委会)发改部门查验,在线注册后,提交人才安居申请。
3、各类人才对照认定标准向企业提出申请。企业将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企业统一进行在线申报,经系统分配至区(管委会)人社部门进行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