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普陀区公租房怎么申请 申请流程是什么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版,并出具受理凭证。权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❷ 上海市普陀区第一批经济适用房申请者申请两室一厅的人数
你可以登录:“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
点击公示公告--看到“上海市普陀区2011年第一批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登录公告”进入,就可以看到第一批申请家庭准购房型是:一居室,二居室,三居室
你自己排序一下就知道了
❸ 上海普陀区公租房申请地址在哪里求解答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版条件:
(一权)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❹ 上海市普陀区动迁办在哪
到区住房保障局网站查询
❺ 上海普陀区公租房准入资格公示在哪里看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内件之一:容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二)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二年以上(之前持有有效《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且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沪缴纳社会保险金,与本市单位签订二年以上(含二年)劳动合同,且单位同意由单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申请本市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二)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
❻ 上海汉中路地铁站到普陀区房管局(中山北路2930号)怎么走
公交线路:地铁13号线 → 地铁11号线,全程约5.8公里
1、从回汉中路乘坐地铁13号线,经过4站, 到达隆德路站
2、步答行约160米,换乘地铁11号线
3、乘坐地铁11号线,经过1站, 到达曹杨路站
4、步行约400米,到达普陀区住房保障和房...
❼ 上海普陀区有公租房吗怎么办理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版理凭证。
2、初审。自权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❽ 上海市普陀区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是多少,上海市普陀区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
廉租住房申请具体要问该社区街道的房管办,他们会在社区受理中心设立申请点,你可以携带身份证,房产证等材料前往咨询,每户家庭情况都不一样,要看具体情况的。
❾ 舟山市普陀区2019年廉租房何时分配
廉租房是指政府来以租自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