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龙岩保障性住房该如何申请呢
龙岩公租房要怎么申请,要什么材料
B. 保障性住房 提交资料 正常多长时间公示
一星期
C. 龙岩市永定区廉租房申请表在哪里拿与填写
一般这个都是在居住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去咨询的,从最基层的社区开始问就成,最好还是去街道办事处去问,这样可以一次性到位的
D. 邯郸市便民保障性住房2019年公租房公示名单
可以在邯郸市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方法如下:
1、网络搜索邯郸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找到其官网后点击打开该网站。
E. 保障性住房(即公租房)什么时候公示名单
公租房摇号结果开放查询,并进行公示。参加摇号的家庭可以在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网站、住建委网站上进行查询。 根据去年年底市住建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
F. 龙岩市永定区廉租房什么时安排入住
廉租房申请的话在居住地的社区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就行的,至于说什么时候入住的话,这个就说不好的,这个要看政府那边什么时候来开盘的,并不是说你申请了就可以的,需要时间来等着,然后再加上楼盘开盘然后开盘摇号的情况下才可以参与摇号的,如果说摇号摇中了的话,那就可以入住的,没有摇中的话就等着下一次的摇号。
G. 怎样知道自己有没有进入保障性住房候选名单
你好,你这种情况要去房产局询问工作人员问一下自己的名单。
H. 经适房复审公示在什么网站
根据《五指山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方案》规定的保障性住房分配实行“三级审核,二级公示”的工作机制要求,现对我市2015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对象复审符合资格名单分批次进行二级公示,所有名单公示完毕后统一按公开抽号方式分房。公示名单如下:
一、符合申请条件名单(共268户)
1、五指山市河南东区居委会(共30户)
曾 蕊
邢诒裕
王殿傅
王方建
朱逸蕾
符家珍
云维耀
黄小兰
李建友
吉 谊
梁定雄
麦 云
赖秀丽
陈 壮
黄惠君
余 新
王新正
郭晓冬
陈 美
黄海燕
温文婧
林志刚
邢谷锐
唐女丽
王月荣
林道平
曾繁海
张振奕
王 聪
林 峰
2、五指山市河南西区居委会(共52户)
王爱琴
朱德虎
李淑芬
吴岳龙
王君怀
彭锦兴
吴连文
罗 宇
符 源
符金兰
朱宝华
王妮娜
夏 林
叶春雅
王 钧
尹春艳
苏 敏
吴曼静
唐敏锋
胡晋磊
陈国良
姜红雷
朱小静
叶宏昌
朱子华
黄昌隆
朱思全
朱 雅
郑洪杰
王 慧
陈丽娜
陈泰球
罗 俊
吴 志
郑子强
黄子创
陈红缨
陈 宁
郭海涛
黄 欢
陈 玫
黄晓聪
黄雪玲
许帮耀
王积景
吴 艳
许 宁
盆丽芬
张晓丹
陈圆圆
韩光伟
张从伟
3、五指山市河北东区居委会(共25户)
林学平
黄设雄
王国海
刘 英
马慧娟
揭海清
符丹敏
朱爱平
王雪青
陈柳燕
宋一品
谭文勇
符诗海
黄 武
李江南
陈碧团
孙令夏
梁春燕
谢慰翔
吴毓艳
林 丽
吉家琼
王秋莲
许彤华
刘坚龙
4、五指山市河北西区居委会(共20户)
邓 文
谢 胜
黄玉英
杨许茂
林 兴
黎秦友
黄永成
王 美
王涌坪
周广奇
陈 燕
陈向锦
王进海
梁 禹
杨建平
黄光理
杨 青
王莉玲
李晓洪
高进兴
5、五指山市通什镇人民政府(共5户)
黄进华
朱君国
庞秀清
徐 敬
李运秀
6、五指山市林业局(共3户)
黄泽武
林桂崇
卫启德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五指山市支行(共2户)
符之贤
王海兰
8、五指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共2户)
潘 蕾
潘德杏
9、五指山市地方税务局(共5户)
王向斌
王铭菲
高 路
李林萍
张旭媛
10、五指山通什镇财政所(共1户)
王莉霞
11、五指山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共4户)
米叶华
陈 芳
黄道学
闫 媛
12、五指山市国家税务局(共3户)
毛居胜
符国相
贾志伟
13、五指山市广播电视台(共2户)
符思诗
许丙贵
14、五指山市思源实验学校(共4户)
钟旭平
周娟兰
马玉景
李永霞
15、五指山市第一小学(共2户)
陈文成
陈 凌
16、五指山市第三小学(共1户)
王翠萍
17、五指山市畅好农场(共1户)
李志婕
18、海南省民族博物馆(共3户)
李日维
卓 京
盆海东
19、五指山市粮食局(共3户)
王晓艳
朱子鹏
黄昌昆
20、五指山市通什镇冲山农场(共1户)
王丽美
21、五指山市公安局(共7户)
王武闯
王海斌
林宏谋
梁 杰
黄海生
黎毓杰
符文照
22、五指山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共1户)
黄海晶
23、海南省五指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1户)
翁夏清
24、五指山市通什中心学校(共1户)
黄 宁
25、五指山市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共1户)
龙运金
26、五指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共1户)
陈 龙
27、五指山市教育局(共1户)
陈才光
28、海南省民族技工学校(共5户)
陈 华
文莲冲
陈 兰
王 君
吉晓宇
29、五指山市通什中心学校(共1户)
罗 振
30、五指山市皮肤性病防治所(共1户)
王春民
31、五指山市邮政局(共1户)
丁伟俊
32、五指山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共1户)
徐健钊
33、五指山市城建监察大队(共2户)
潘 强
陈 园
34、五指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1户)
张小念
35、海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共1户)
林 鸥
36、五指山市水务局(共1户)
林 伟
37、五指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共1户)
王永海
38、国家物资储备局海南储备物资管理处(共1户)
张小燕
39、五指山市国有资产监督连理委员会办公室(共1户)
王光兴
40、海南省农垦实验中学(共2户)
朱启云
李娜妮
41、五指山市人民法院(共1户)
胡春发
42、五指山市殡葬管理所(共1户)
廖传健
43、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琼南车辆管理所(共1户)
徐 欢
44、琼州学院附属中学(共3户)
赵德亮
孙 亮
吴子平
45、海南省五指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1户)
卢定敏
46、中共五指山市直属单位工作委员会(共1户)
曹 平
47、五指山市计划生育服务站(共1户)
吴木芳
48、五指山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共2户)
朱 艳
王丽红
49、五指山市园林管理站(共1户)
黄思样
I. 龙岩市永定区土地确权颁证有哪些要求
根据广水市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将暂停其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完成 1-2个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镇区各类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70%以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具体请咨询当地土地主管部门。
广政办发 [2012]40号
广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 [2010]1号)精神,按照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 [2010]60号)和省国土资源厅、财政厅、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发 [2011]91号)有关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农村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是保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管理和利用水平的重要保障;是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集体土地流转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迫切需要。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理解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按时完成
我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土地总登记的模式,充分利用全市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和原有土地登记相关资料,运用航天航空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卫星定位和数据库等技术,采用外业调查与内业建库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地籍调查、土地确权、争议调处、宗地编码、登记发证,建立形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信息于一体的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达到“权属合法、界址清楚、面积准确”。在此基础上,开展变更登记,逐步实现调查成果和登记资料动态更新,全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地籍管理社会化服务程度。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由市政府组织开展。从2012年启动,至 2016年12月全面完成,历时5年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一) 2012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省将暂停其建设项目用地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完成 1-2个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含镇区各类用地)确权登记发证试点工作;
(二) 2013年12月底前,完成 70%以上的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三) 2014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四) 2015年12月底前,完成地籍调查数据库、农村集体土地登记数据库和土地权属争议调处信息库建设;
(五) 2016年1月至10月,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汇总、地级复核和省级预检、验收工作,完成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促落实
市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的法定主体。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检查督办,抓好落实。市财政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措施及时解决,确保圆满完成全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将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切实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覆盖本行政区内全部集体土地。
四、采取多项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加强宣传和培训。 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重要意义、工作目标和法律政策,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增强广大农民群众对土地确权工作的理解与配合,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规范调查队伍,提升地籍管理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二)依法登记,规范操作。 土地登记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办理,土地确权登记必须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依照政策可以补办用地手续的,集体申报审批。严禁直接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各地要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深入研究,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稳定的原则,细化和完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政策,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土地使用上的各类历史遗留问题。
(三)积极化解调处争议。 要及时调处土地争议,及时掌握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属争议动态,有效化解争议,为确权创造条件。
(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将便民、利民、护民的要求贯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过程,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作风,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并及时将有关确权和登记发证工作情况进行公告,保障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