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福州市房改办或晋安区房改办在哪里 咨询电话和地址,谢谢!
福州市房改办应该属于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的机构就在同一大楼里,你可以直接到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去了解.地址是在福州市杨桥东路180号就是原房地产交易中心哪里,电话8755529,你可以试试希望对你有帮助
Ⅱ 福州市房改办开住房证明应找哪些相应部门
鉴于福州市房地产档案馆归属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个人住房信息专系统也由福州市属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管理。为了保证个人住房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和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的有关规定,今后,凡需要查询个人是否享受过房改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或拆迁安置房等个人住房信息,请直接向福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提供个人住房信息查询证明。另因住房补贴是由各级财政列支的,所以福州市直单位有无申请住房货币补贴的证明由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出,中央直属、省属单位由省直房改办出,区属单位由区房委办出,请你对应自己本身的单位属性到相关的部门出具证明。(
Ⅲ 福州廉租房申请详细步骤
会不会被套路了,建议还是自己去申请,关键的时候找相关领导关照下。
廉租房申请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且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申请实物配租的家庭,其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6年以上。家庭成员如有户口迁入的,迁入必须2年以上;
2、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者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可达到廉租房申请条件。
3、无自有住房,或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主要是针对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分配对象主要是低保户和一些特定保障对象
本省廉租房申请程序和材料如下:
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应当提供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申请人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自申请被接受之日起,经街道(镇)初审(30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复审(各15个工作日),设区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复核登记(15个工作日)、公示(7个工作日),符合条件的进入轮候程序,即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申请人收入水平、住房困难程度、申请顺序等因素实行轮候,并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排序。
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住房保障方式,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
Ⅳ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介绍
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10〕46号)和《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榕委〔2010〕28号),设立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Ⅳ 福州市公租房申请进度查询
查询公租房申请结果有以下三种方式: (1)去当地管委会咨询; (2)登陆当地市国土房管回局网站住房保障页面答进行查询; (3)拨打当地市住房保障办事处咨询电话,人工查询按提示音操作,或自动查询按提示音输入身份证号码。
公租房申请表提交后进入审核配租流程: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网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Ⅵ 福州公租房申请进度查询
福州公租房申请进度查询步骤:
1、打开网络搜索,在搜索栏了输入福州公租房官网,点击进入“福州房地产联合信息网”。
Ⅶ 福州市保障性住房怎么申请谁晓得
三类家庭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体条件分别如下: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请人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农村村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外)且申请之日落户时间已满3年;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工作、生活;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
1、申请人不具有本市五城区居民户籍或者属于本市五城区农村村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申请人在本市五城区务工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6年,或属于与企业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市五城区累计缴交养老等社会保险满1年的普通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3、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
4、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申请人属于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的省、市、区属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工作人员;
2、申请家庭在本市五城区年收入、财产符合市政府确定的准入标准(家庭年收入7.8万元以下、家庭财产47万元以下);
3、家庭成员在本市五城区无自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
(7)福州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1、申请之日前5年内家庭成员有房产交易行为(含买卖、赠与、离婚析产等)的,交易时间以房产登记机构交易登记时间为准;
2、申请家庭成员已享受过经济适用住房、限价房、集资房、解困房、房改房等政策性实物住房保障的;
3、申请人与配偶已离异,但离异时间不足2年的。
Ⅷ 福州市房管局在哪里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180号杨桥大厦10层
附近公交站:善化坊口/三坊七巷站
车次:128路; 317路; 317支路; 505路
Ⅸ 福州市公租房最新消息
可以关注当来地的住房保障和房产管源理局的官方网站获取公租房消息。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Ⅹ 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所在哪
你好,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D座5层至7层,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