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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10 19:02:51

Ⅰ 洛阳公租房小区在哪

洛阳公租房小区:

国花宝居地址:310国道与华山路交叉口西南角。

江南绿苑地址:涧西区秦岭南路。

天和苑地址:涧西区南华路8号。

紫云花园地址:瀍河区北盟路17号。

阳光富地地址:瀍河区启明北路东街8号。

中电亲水湾地址:经四路与琴书路。

明阳佳苑地址:魏紫路与经七路。

恒昌家园地址:洛龙区瀛洲路伊洛路口东南角。

(1)洛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公共租赁住房是面向我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如下:

(1)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含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家庭、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持城市区居住证人员)。

2、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2)新就业人员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城市区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本市中心城区无住房。

Ⅱ 洛阳市保障房在那里多少钱1平米怎么购卖或怎么申请

安居房和廉租房均有。转(您好!根据2010年省下达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回划,明年上半答年的项目有:
1、王府庄地块:位于龙鳞路拖技校对面;
2、天泽花苑:位于涧西区南村;
3、钢窗厂地块:位于涧西区武昌路02号街坊。
洛阳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电话:64812624、64818036
你可以打电话来咨询下怎么购买或者申请...
希望能帮到你.....

Ⅲ 洛阳市廉租房公租房的位置分布情况还有现房吗

廉租抄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的规定,从2014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条件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Ⅳ 洛阳申请廉租房的条件有什么规定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条件:

(一)具有洛阳市城镇常住户口;

(二)家庭收入在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保障人均月收入线以下;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需提供的资料:

(一)家庭成员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薄)

(二)住房状况证明

1、租住单位公房的,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2、租住他人房屋的,需提供与出租人签订的租房协议或证明;

3、居住私有房屋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证明资料。

(三)家庭收入证明

1、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2、家庭成员从事商业经营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3、家庭成员下岗、失业的,由劳动人事部门出具收入证明;

4、其他人员的经济收入由户口所在社区出具证明。

(四)其他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4)洛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一、申请办法:

(一)、低保家庭

到所在区房管部门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社区、办事处印章,连同提交的资料一并交各区房管部门。

(二)、低收入家庭

到户口所在社区领取《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按要求填写,连同需提交的材料一并交社区。

二、填表说明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加盖公章并有家庭成员所在单位住房性质和状况描述,无工作单位的家庭成员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加盖公章,并对其住房性质和状况文字描述。

《洛阳市廉租住房申请审批表》中社区核查意见栏和办事处核查意见栏,由户口所在地社区办事处加盖公章,并对其住房性质和状况进行文字描述。

廉租住房保障申请须知-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Ⅳ 洛阳涧西区公租房都在哪里有

洛阳涧西区公租房:

江南绿苑,总户数:216,房源面积:51.47-52.91,地址:涧西区秦岭南路。

天和苑,总户数:240,房源面积:33.58-44.89,地址:涧西区南华路8号。

岭南春色,总户数:112,房源面积:49.1-49.6,地址:龙鳞路与东马沟路交叉口西200米北。

绿洲花园(原周山新城),总户数:408,房源面积:47.09-54.08,地址:龙鳞路与孙石路交叉口东南角。

城市名筑,总户数:35,房源面积:34.55-44.52,地址:建设路与郑州路交叉口东南角。

新泽苑,总户数:89 ,房源面积:52.71-54.64,地址:武汉南路西侧、防洪渠以北,大张超市对面。

(5)洛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物业费、取暖费以小区公布为准;

2、保障户应充分了解小区位置、户型及相关情况,选房后放弃所选房屋的,三年内不予配租;

3、零星房源根据腾退、分配情况不断更新,请保障户每周四上午工作时间电话咨询或网站查询房源情况;

4.公租房只租不售,房源信息面对社会公开,每周四零星房分配,全程申请手续不收费,请向房管部门咨询政策,勿信中介传言。

Ⅵ 洛阳市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具体要求

(一)城市中等偏下抄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本市常住户口;

2、在城市区无住房。

(二)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2、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

3、毕业不满5年;

4、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5、在城市区无住房;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缴纳了社会保险;

2、已与用工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3、在城市区无住房。

本申请条件自2013年11月1日起实行。

拓展资料:

城市各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咨询投诉电话

1、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63271963

地址:涧西区周山路12号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二楼

2、廛河区:65171960

3、老城区:62629855

4、西工区:63229950

5、涧西区:64150291

6、洛龙区:65156732

7、高新区:64332520

8、龙门管委会:65980011

Ⅶ 洛阳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哪些有收入要求吗

洛阳公租房的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内难家庭、新就业无房容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在本市无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1.5倍。 ●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具有中职、中专(含普通高中)以上学历,毕业不满5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本市无住房,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两年以上,已与用工单位签订两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月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月收入的两倍,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据《洛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Ⅷ 周山新城洛阳市公租房有没有放弃不要的

咨询一下洛阳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Ⅸ 洛阳公租房住久了,可以买吗

洛阳都不可以,但是部分试点地区可以。

为进一步完善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提升管理和服务能力。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根据地方自愿原则以及公租房发展情况,联合下发《推行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试点方案》(建保〔2018〕92号)(以下简称《通知》)。

确定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了指导思想和坚持政府主导、公开择优和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通过在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西、四川、云南、陕西等8个省(区)开展试点工作。

建立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完善政府购买公租房运营管理服务的管理制度与流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为提升公租房运营管理能力提供支撑。

《通知》要求试点地区要加强指导监督、推进试点实施、注重宣传引导和畅通投诉建议渠道四个方面。

《通知》指出从明确购买主体、规范购买内容、科学选定承接主题、做好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机构改革的衔接、完善购买机制、落实经费保障、规范服务标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等八个方面落实试点内容。

(9)洛阳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扩展阅读:

使用公租房期间,不可以有以下行为: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承租人拒不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二十八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的监督检查。

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及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对承租人使用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有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或者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条,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承租人,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第三十一条,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一)提出续租申请但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

(二)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他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

(三)租赁期内,承租或者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承租人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合理的搬迁期,搬迁期内租金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缴纳。

搬迁期满不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承租人确无其他住房的,应当按照市场价格缴纳租金;承租人有其他住房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Ⅹ 洛阳公租房多大年纪才可以申请

公租房和房补一般年满18周岁就可以申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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