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补贴是否应计入工资总额
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理论上看,劳动者的工资应当是其基于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所获得的相应报酬。对于劳动者工资的具体组成,由于实践中的情况较为复杂,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等对此没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
但在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经国务院批准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中,对劳动者工资总额的组成予以了明确规定,即劳动者工资主要由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该规定还对以上六种工资组成部分的具体内涵及外延进行了相应规定。
根据这一规定,计入劳动者工资总额中的津贴和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
一般包括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如保健性津贴、技术性津贴、年功性津贴及其他津贴,以及为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上涨或变动影响而支付的各种补贴。
国家统计局于同日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第四条中,对于工资总额中不包括的项目和范围也进行了相应规定,根据这一解释规定,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劳动保护方面的各种收入待遇,均不应计入工资总额,比如生活困难补贴、集体福利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取暖补贴、洗理费等。
结合劳动者工资的性质和上述规定精神可以看出,确定劳动者工资总额的时候,不能对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补助、补贴等一概而论,认为均应或者均不应计入劳动者的工资总额,而是应当具体分析这些补助、补贴的性质。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各地的房改政策不尽相同,所以用人单位发放给劳动者的住房补贴是否应当计入工资总额,还应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具体予以区分。
对于那些专款专用,劳动者不能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一般不应作为工资对待,而对于那些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劳动者,并且劳动者可以自由支配的住房补贴,则可以考虑计入工资总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贰』 公务员住房补贴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计提住房补贴时:
借:生产成本——住房补贴(生产工人)
制造费用——住房补贴(车间管理人员)
管理费用——住房补贴(企业管理人员)
产品销售费用(营业费用)——住房补贴(销售人员)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补贴
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补贴
贷:现金/银行存款
『叁』 职工交通补贴应记入什么会计科目
如果是出差的,作为“管理费用-差旅费”,
如果是给职工的交通补贴,作为职工工资核算,
如果是职工的报销的(非出差),作为“管理费用-交通费”核算。
国税函[2009]3号规定: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交通补贴无论是否纳入职工福利费核算,都需要纳入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职工的交通费补贴算福利费还是入工资计算缴纳个税。
『肆』 职工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
1、职工住房补贴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内银行存款
3、福利费是容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
『伍』 国有企业单位发放购房补贴怎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通讯补贴,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不再纳入职工福利费管理;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发生的相关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但根据国家有关企业住房制度改革政策的统一规定,不得再为职工购建住房。
所以,请计入工资总额处理。
借:成本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陆』 关于单位发放给职工的补贴怎样做分录
发放交通补贴、住房补贴、话费等补贴列入福利费支出。 会计分录:借:福利费内——交通补容贴、住房补贴、话费补贴等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企业会计制度第六章——成本和费用规定:企业按规定给予职工的各种工资性质的补贴,计入各工资项目。企业应当根据国家规定,计算提取应付福利费,计入成本、费用。
『柒』 这些会计分录怎么做急急急急、、、、
1 借:原材料—甲材料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0
贷:应付账款234000
2借:银行存款58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5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0
3 ①提现
借:库存现金80000
贷:银行存款80000
②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9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补贴8000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4000
其他应收款3000
银行存款80000
4①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8080
贷:主营业务收入2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080
②借:主营业务成本20000
贷;库存商品20000
5借:在建工程35100
贷:原材料3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5100
6借:生产成本66000
制造费用9000
管理费用12000
销售费用4000
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3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94000
七
1取得借款
借:银行存款100000
贷:长期借款100000
2第一年计提借款利息
借:在建工程1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10000
3第二年计提借款利息
借:财务费用10000
贷:长期借款—应计利息10000
4还本付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100000
—应计利息2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如果第二年不计提利息就把3和4合并
借:长期借款—本金100000
—应计利息10000
财务费用10000
贷:银行存款120000
八
1借:固定资产82000
贷:实收资本82000
2 700/4=175万元
借:银行存款220
贷:实收资本175
资本公积45
3借:银行存款3960000
贷:实收资本2000000
资本公积 1960000(2000000-40000)
九
1①借:主营业务收入3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
贷 :应收账款3510
②借:库存商品—A商品1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800
2借:主营业务收入1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21
贷:应付账款1521
3①借:主营业务收入800000
其他业务营收入70000
营业外收入9000
投资收益8200
贷:本年利润887200
②借:本年利润576800
贷:主营业务成本460000
其他业务成本53000
营业税金及附加4800
销售费用6500
管理费用45000
财务费用5000
营业外支出2500
887200-576800=310400
310400*30%=93120
借:所得税费用9312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93120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0000
—公益金70000
贷:盈余公积140000
公益金70000
借:利润分配—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800000
贷:应付股利800000
借:本年利润2000000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2000000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1010000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0000
—公益金70000
—向投资者分配现金股利800000
『捌』 员工住房补贴,请问入什么会计科目呢谢谢```
应该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住房补贴是指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回补贴资助。答
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
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8)公司发职工个人住房补贴会计分录扩展阅读:
住房补贴是否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规定,对于1998年12月以后参加工作的新职工 按规定标准享有新职工住房补贴,并纳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按照公积金政策管理。
要确定这一住房补贴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可从以下几 个方面来把握。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 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玖』 职工福利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生产成本--职工福利费(按人员所在部门入账)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开支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扩展文件;《会计资料大全》
『拾』 职工住房补贴的会计处理
1、职工住房补贴计入管理费用科目;
2、具体会计分录是: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3、福利费是指企业从费用中提取的、准备用于职工福利方面的资金。比如职工的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用于支付职工的非经常性奖金(如特别贡献奖、年终奖等)以及职工集体福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