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岳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湖南城陵矶新港区管理委员会-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根据《岳阳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家庭限购一套经济适用住房:
(一)购房申请人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并在当地工作或经常居住;
(二)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50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出售、赠与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的,不属于无自有住房的情形;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应当填写《经济适用住房购房申请表》,并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
(一)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
(三)家庭收入情况证明;
(四)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主管部门认为购房人家庭人均收入不确定的,可委托县级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
(1)岳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李永忠简介扩展阅读:
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申请条件(受理范围):
(一)已婚或未婚30岁以上;
(二)具有本市中心城区非农常住户口5年以上;
(三)无房或住房困难户;
(四)低收入家庭
所需资料:
(一)户籍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明;
(二)住房情况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离异的提供离婚证,大龄未婚的由民政部门提供未婚证明);
(四)由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情况证明。家庭收入按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核定,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退休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并扣除缴纳所得税和社会保障支出;
(五)计划生育证明;
(六)审核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
『贰』 岳阳市规划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行政事务,制定局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承担宣传、统计、保密、接待、信访、安全、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计划生育、后勤服务等工作;承办或督促局长办公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二、用地管理科
承办本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选址与用地规划的审核和报批;拟订项目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承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审核工作;承办本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性质变更、土地出让转让及临时用地的审批等工作;承办非指令性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标投标及审批;承办建设项目立项的规划审核工作;负责用地容积率管理工作;参与建设用地纠纷及违法用地的调查和处理;参与本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可行性论证。
三、工程管理科
承办本城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含临时工程及大型户外广告)报建条件的审核,拟订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条件;按有关规定组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评审和报批;承办本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的报批;承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审核工作;承办市财政委托的政府性基金征收工作;负责组织建筑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及批后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程容积率管理工作;参与违法建设工程及相关问题的调查和处理;参与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四、综合管理科
承办规划条件的核实工作;承办收缴行政规费的核查工作;承办新建项目容积率的核查工作;负责“一书三证”的发放工作;参与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承办规划业务例会的前期工作,起草会议纪要并督促落实;负责规划审批月报表及规划业务对外统计报表;承办业务档案的移交。
五、测绘管线科
承担本城市规划区内市政工程管线、城市道路及相关构筑物规划设计条件的拟订及其规划设计方案的评审和报批;承办相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审核工作;负责本城市规划区内测绘单位的资质和测绘市场的管理;负责组织市政工程放线、验线及批后管理工作;参与相应业务范围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核及竣工验收
六、乡镇规划管理科
负责宣传贯彻落实村镇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指导督促各县市、屈原管理区建制镇、集镇的规划编制(修编)及实施;指导新农村建设规划;指导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组织各县市区村镇规划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承办村镇规划统计报表的上报。
七、规划编制科
负责拟订并落实年度指令性编制计划;负责全市规划设计单位资质审核与规划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承办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指令性修建性详细规划及城市设计的审核与报批工作;承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相关工作;承办专业技术文件的起草、审核、报批及规划业务培训工作;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
八、财务审计科
承办局系统年度部门预算、决算工作;承办本局建设资金、事业经费、专项资金和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的拟订与报批;承办局系统内部审计、会计核算、财务监督检查以及固定资产的清查核资工作。
九、法规监察科(信访科)
负责宣传贯彻与城乡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对各分局行政许可与规划执法的合法性进行检查;督查本城市规划区内违法用地与违法建设的调查和处理;承办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与报批工作;承办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诉讼案件;承办各县市区规划管理中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局机关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承办案件档案的移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各种形式的上访;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的办事情况;协调、处理与信访有关的突发事件;承办市创建、迎检等中心工作;承担市控违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市直部门控违拆违联络协调;负责对城区各级控违拆违队伍的指导和管理;承办控违拆违日常考核工作。
十、人事科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普法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承办或督促局党组会议决议事项的落实。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叁』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全市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职业资格制度等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并实施监督,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综合管理;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配合相关部门审核纳入市级财政统一发放工资范围的同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及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标准和离退休费,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指导和监督实施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负责博士后、留学回国人员的管理协调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回)岳工作或定居的相关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及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维稳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拟订有关人员调配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实施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参与政府绩效评估、实事考核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农民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落实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协调指导处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访事项和突发事件。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肆』 岳阳市华态农业科技开发公司简介。
2015年7月,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岳阳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湘办[2014]71号)文件精神,原岳阳市农业局、岳阳市委农村工作部(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不再保留,组建岳阳市农业委员会。[1]
1内设机构编辑
一、办公室(农场管理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任:陈绍祥
2、主要职责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制定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负责起草有关文字材料;承担宣传、信访、统计、保密、接待、提案议案办理、信息化建设、计划生育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农业抗灾、救灾等有关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负责本局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工作。协调处理农场改革的遗留问题;负责处理农场改革后的信访工作;负责市农垦系统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申报农垦系统项目并组织实施。
二、发展计划与财务科(外经外贸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张景健
2、主要职责
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建议,编报项目资金方案,并配合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招商引资、引智、国际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工作;拟订外资利用规划和创汇农业规划;研究分析外国农业发展动态,提出发展农业的对策;参与管理我市与有关国家、地区和国际农业组织、机构有关农业方面的合作、交流事务;承办农业对外援助的有关事宜;协调农产品出口事务。
三、政策法规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陈德华
2、主要职责
组织拟订农业产业政策,提出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问题调研;组织农业法律法规与规章的实施,推进农业系统依法行政;组织实施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普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和农业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指导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四、科技教育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冯盛华
2、主要职责
拟订农业科技、农民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承办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农民职业技能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
五、经济作物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晏云华
2、主要职责
拟订经济作物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经济作物大面生产;指导经济作物新品种引进推广、产业化和产品加工工作;承担主导品种的筛选试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经济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六、粮油作物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陈日光
2、主要职责
拟订粮油作物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种植结构和布局调整、标准化生产和优质、高产、高效创建工作;指导粮油作物产业化、新产品开发和加工工作;组织主导品种的筛选试验;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粮食作物重大项目的技术论证、实施和管理。
七、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主任:陈子玲
2、主要职责
规划协调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和农产品流通服务;拟订有关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农业产业化的资金扶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府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负责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专业乡镇的指导、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技能的培训。
八、乡镇企业管理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王建国
2、主要职责
负责对全市乡镇企业进行规划和指导,负责全市乡镇企业的统计工作;拟订乡镇企业、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休闲农业、农产品物流业和龙头企业领办的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进行指导并提供服务;指导乡镇企业经营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资产评估工作;组织乡镇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对外经济技术以及地区间、企业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组织出口企业产品展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为乡镇企业提供融资、技术、人才、培训、信息、企业等服务工作,指导乡镇企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负责乡镇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工作。
九、蔬菜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谭建军
2、主要职责
承担市政府蔬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湖南省城镇蔬菜基地管理条例》;拟订城镇蔬菜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城镇蔬菜生产、加工、科研、技术推广、流通和基地建设;负责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的征收;组织协调蔬菜项目的实施与管理。拟订本市城镇蔬菜生产、流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对蔬菜质量进行监测、管理;指导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
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周华玲
2、主要职责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农产品安全风险评估;拟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订农业生产技术操作规范,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性标准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和培训;承担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上报工作;承担组织、指导农业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工作;承担农产品认证申报、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指导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指导果蔬茶等农产品冷藏保鲜和仓储设施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
十一、人事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巢 臻
2、主要职责
拟订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组织局建设扶贫的有关工作。
十二、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
1、主要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科长:任凭
2、主要职责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十三、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十四、监察室
主任:梁再川
2二级机构编辑
一、岳阳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负责蔬菜栽培、新品种选育、病虫防治、产品加工、农药残留检测及生产技术难题攻关等工作;负责蔬菜新品种、新技术、新材料、新农药、新肥料(激素)等“五新”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开发;负责地方品种的提纯复壮,良种繁育,新品种区域试验,优质种子、种苗的生产经营和开发;负责蔬菜技术合作、交流和咨询、培训工作,指导大面蔬菜生产;为各级政府部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科学依据,协助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本地区布局和蔬菜发展战略;承办上级有关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岳阳市农业科学研究所
负责组织开展农业科学研究,开展农作物品种改良以及配套技术研究与示范推广,开发应用自育品种;负责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引进、示范、推广;负责建立科研示范推广基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培训,提高推广基地的农业技术水平,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负责抓好养殖生产管理,妥善做好农牧职工的安置管理工作。
3事业站所编辑
一、岳阳市植保植检站
负责农作物病虫测报网建设,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中长期发生趋势的预测和中、短期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的预报;依照《植物检疫条例》进行植物检疫,依照《农药条例管理》搞好农药市场管理,协助查处假冒伪劣农药和防效检查鉴定;负责指导全市大面农作物病虫害综合防治;负责植保新技术、新农药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应用,负责总结推广、交流植保工作经验和植保技术培训、咨询等工作。
二、岳阳市土肥工作站
负责基本农田划定,耕地保养管理,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耕地地力监测、中低产田改良以及施肥技术推广应用;负责农用肥料质量监管,肥料生产企业的产品检验与登记认证,新型肥料的评审和广告审查;负责组织实施土壤肥料新技术的引进与试验、示范、推广。
三、岳阳市农业环境保护管理站
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耕地保养管理办法》组织实施生态农业建设。根据《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的规定负责全市农业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全市生态农业建设;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产地认定及标志监督检查,以及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四、岳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依据《农业法》、《农业技术推广法》,负责县乡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管理;丰收计划科技项目的申报、实施、测产验收、奖励申报及其管理,农业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跨世纪青年农民,乡镇站农技人员,科技户、示范户和大面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及绿色证书的考评发证等工作。
五、岳阳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加挂岳阳市农民教育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农村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不定期组织有关联合办学单位召开农广校领导小组会议,负责所属10所分校工作的宏观调控和指导、督查及业务工作管理,组织各分校开展中专学历教育,中专后继续教育和联办大专的招生、协调、管理;组织开展农民素质教育工作和农民工转移培训(岳政办函[2003]63号,农民素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农广校),指导各分校抓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工作。
六、岳阳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依据《农业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负责省、市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的例行质量检测工作。承担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验、农资打假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日常抽样监督检验工作。承担全市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双边或多边认证检测和名牌农产品评审工作。负责抓好各县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产品生产基地和批发市场开展检测工作。协助省厅和市政府搞好农产品、农业投入品、农业环境等质量标准的修改制定、收集、宣传贯彻工作。
七、岳阳市种子管理站
负责宣传贯彻《种子法》,促进农业发展;协助农业执法支队做好农作物种子执法体系建设,受理、调处农作物种子质量纠纷,案件处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负责引进、展示农作物新品种,负责农作物种子质量检测及海南种子种植鉴定。
八、农业行政执法支队
负责农业投入品安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知识产权及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
[2]
4机构职责编辑
(一)拟订全市农业种植业、乡镇农业企业等农业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参与拟定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
(二)研究拟订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提出有关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农产品流通、金融保险、税收、农业财政补贴及农业产业保护的政策;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农业行政复议工作,推进农业依法行政。
(三)参与研究提出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参与指导耕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减轻农民负担、惠农政策落实工作;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县市区属农场体制改革后的管理和乡镇企业体制改革。
(四)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负责提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项目和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局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五)组织拟定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指导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的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制定大宗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六)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收集上报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协助制定农产品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标准和技术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并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在环境保护部门的统一监督指导下,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七)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体系建设。
(八)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防控工作;拟定农作物有害生物与植物检疫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实施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治防控政策;负责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的预警与应急处置;组织指导植保植检体系建设、农作物有害生物测报防治、植物疫病性有害生物普查防控;按照《植物检疫条例》的规定和上级植物检疫机构的授权,组织实施产地和调运检疫;组织对进入本市的植保新技术、新药械的试验、示范与推广工作。
(九)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上报农业灾情,组织种子、化肥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
(十)管理农业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开展相关农业统计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农业经济信息;负责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开展农业信息服务。
(十一)制定农业科研、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的改革与建设,开展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能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负责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三)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湿地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植物工作;拟定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四)制定并实施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不含沼气)发展和农业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对农产品产地安全实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等的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五)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农业外援项目。
(十六)拟订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扶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府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标准化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3]
5领导班子编辑
湛锡光: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市农科所。
胡一心: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分管局办公室(农场管理科)、发展计划与财务科,负责五创提质工作。
刘长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负责纪检工作,分管监察室、市菜科所、花板桥市场。
刘利文: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法规科、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市场信息科、绿色食品办公室、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黄玉祥:副局长。分管局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土肥站、环保站、种子管理站。
高家枚:党组成员、总农艺师。分管科技教育科、农业技术推广站、农业广播学校。
黄泽根:党组成员。分管人事科、机关党委、局系统联合工会,负责维稳工作、企业改制工作。
陈 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市产业化办公室、乡镇企业科,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左仕庚: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粮油作物科、经济作物科、蔬菜科(承担市菜办职能)、植保植检站。
『伍』 岳阳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负责各类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负责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科长办公会和局级行政工作会议的会务,以及会议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工作;负责局机关干部政治理论学习;负责文秘、文印、信访、保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宣传、书报刊发行和中小学图书馆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编写教育年鉴;负责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和局机关的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供应管理及机关住房、水电维修、卫生和绿化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的调度管理工作;接待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
2、基础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幼儿教育工作;参与制订全市基础教育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体制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组织实施中学毕业会考,检查全市基础教育质量,审定保送学校资格;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配套用书、音像制品、图书建设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组织管理中小学生各种竞赛活动;管理高中学生学籍;指导全市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
3、体卫科
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体育、卫生、艺术和国防教育的教学与指导工作;负责各级体育、艺术、国防教育竞赛及场地规划设计与经费编制工作;负责学生的体育训练和市直学校学生的军训工作;负责对学生体质状况进行监测,对学生健康教育和学校的环境卫生、教学卫生、饮食卫生、常规病和传染病的防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市直学校校园的绿化和美化工作。
4、市直教育科
负责市直中小学的教育、教学、教研业务管理等各项工作。
5、职业技术和成人教育科
综合管理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市的职业学校、非师范类普通中专、成人高校、成人中专、农业广播学校、各类学校中的职业技术教育班、各类函授教育工作站等成人教育机构;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及教育教学研究;负责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学籍管理;参与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产业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农民学历教育工作和专业证书的管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统筹和协调全市各部门、行业、企事业管理(包括“三资”企业、乡镇企业和私营企业)职工的基础文化教育和继续教育等工作。
6、教师培训科(加挂岳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综合协调市属高等院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工作,指导高校科技开发及技术推广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7、人事科
指导全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和负责市本级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的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劳资工作;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行政干部的培训;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的认定工作;指导全市教师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和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机构编制、人员调配、教师招聘和录用、劳资和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考察、任免工作;指导全市师范类毕业生见习期的培训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转正定级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涉外事务;负责教师奖励工作;协调教师奖励基金会秘书处的工作。
8、计划财务科
负责制订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与中小学的年度招生计划;研究制订全市教育经费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中小学收费标准;制定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基本建设规划和预、决算,并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工作;指导全市各级教育部门编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市本级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检查监管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负责市直学校校园规划,指导全市中小学布局调整、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以及全市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规划;负责监管教育系统国有资产。
9、审计科
执行同级教育经费预、决算审计;审查学杂费标准的执行及使用情况;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的各项经费收支及校办产业进行审计,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重大经济合同和基本建设实施审计和审签,对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实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教育内部经费决算方案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对与筹措教育经费有关的政府行为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执行同级财务审计;指导全市教育审计工作。
10、社会办量办学科
归口管理协调全市社会力量办学,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批、注册工作,研究拟订社会力量办学的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中涉及全局性的有关问题;负责市直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年检评估和招生广告的审核;指导县(市)区的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工作;承办市社会力量办学协会工作。
11、勤工俭学管理办公室
组织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工作的开展;监督检查全市勤工俭学活动财务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中小学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12、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老干部的方针、政策、法规,做好教育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安置、服务工作;组织和开展“养老、敬老、爱老”活动,依法维护老干部的合法权益;承担市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直教育系统党史工作联络组、市老科协教育分会及教育局老年体协的日常工作。
13、教育工会
按章程履行职能。
14、机关党委
按章程履行职能,增加“指导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职能。
15、纪监室
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协助局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全市教职工(党员教师)进行党纪、政纪教育;依照党章、行政法规对教育系统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监督;治理中小学违规收费;依据管理权限查处违纪人员。
16、岳阳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加挂政策法规科牌子)
负责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制订全市督导评估规划及方案;组织全市教育督导人员进行培训并开展教育督导活动;负责市兼职督学的推荐及联系工作;承办本级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起草综合性的地方教育规范性文件;归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执法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本部门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指导全市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研究和试点工作。
17、岳阳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招生考试政策;负责指导、协调各类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负责管理全市普通高(中)等学校、成人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招收飞行员考试,高(中)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教育部门所担负的其他社会考试工作;负责汇总、传递各类招生自学考试信息。
18、岳阳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制订全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编制就业计划和方案;负责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调配派遣及改派手续,管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中介活动;负责指导开展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思想政治工作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审批;负责管理和组织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
19、岳阳市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加挂“岳阳市教育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岳阳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中心”牌子)
负责组织开展供需见面及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负责采集和发布毕业生就业信息,组织就业指导与就业培训并推荐工作;负责岳阳教育人才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局域网、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负责教育人才交流服务工作;负责全市国际教育交流服务工作。
20、岳阳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负责各级各类学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发动组织和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开展贫困学生资助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中小学助学金、“两免一补”经费,并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的审核、发放和管理;负责高校生源地贷款的推动、组织和管理;促进和推动全市学生资助工作网络的建设,协调、指导和联络各县(市)区开展学生资助活动。
21、教育建设投资资产管理中心
负责制定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教育投资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编报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基建及维修计划和项目实施管理;负责编报市直学校(教育单位)及维修项目的预、决算;负责市直学校(教育单位)投资、融资、债务管理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监管市直学校(教育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
『陆』 罗黑皮的岳阳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
罗黑皮,男,1959年2月生,湖南岳阳县人,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1年3月任岳阳县副县长,2006年6月任岳阳县委常委、副县长,2007年10月任岳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2008年2月任岳阳市公路局局长、党委副书记。
『柒』 住建部通报22个全国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都有哪些
从住建部获悉,今年6—9月,住建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在这次行动中,22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通报。
案例一:山西银座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文翠苑棚户区改造工程4号楼,项目经理贾震;建设单位为阳泉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俊;监理单位为阳泉市伟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栓生。
案例七:安顺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贵州省安顺市凯旋城二区HK栋商住楼工程,项目经理张声忠;建设单位为贵州嘉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金松;监理单位为安顺市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振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人工挖孔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桩基检测,钢筋进场复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重量偏差及最大力总伸长率检验。二是总配电柜内无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无明显可见分断点,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变幅小车防断绳装置、吊钩保险失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八: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省南京市西花岗保障房项目三标段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黄思忠;建设单位为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姚沈;监理单位为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范新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区域模板支架与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固定在一起,模板支架未设置扫地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作业面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主卷扬机钢丝绳安装错误,两根钢丝绳置于同一滑轮内。
案例九: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市悦鹏半岛公寓C地块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海涛;建设单位为上海悦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宇;监理单位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德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模板支架部分区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二是部分楼层楼板施工孔洞未封闭,作业层采光井、电梯井洞口周围及局部楼梯平台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台调直机外壳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0517-659等地块661-3-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赵威;建设单位为北京鎏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振;监理单位为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杜胜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多项资料由他人代签。二是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装置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三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未在临空侧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一:湖南朝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达尔登住宅小区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炳胜;建设单位为乌兰察布市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田彬;监理单位为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薛树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后浇带部位梁、板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二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三是塔式起重机急停开关无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白小平;建设单位为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于鸿;监理单位为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贞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后浇带模板支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框架柱受力钢筋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顶升套架检修平台撑杆固定螺栓变形,固定不牢,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三: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伟业?富强天玺二期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徐小海;建设单位为吉林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玉荣;监理单位为吉林五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亚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局部剪力墙所用单肢箍筋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
案例十四:吉林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创意中心写字楼工程,项目经理孙烨;建设单位为吉林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志翔;监理单位为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悬挑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主节点处的横向、纵向水平杆有拆除的现象,且架体拉结点设置数量不足,拉结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五:青海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2013年藏区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卫生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赵延智;建设单位为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马志强;监理单位为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复合地基压实系数检测频率不足,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单排落地钢管脚手架主节点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横向水平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加工机械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功能失效,底座斜支撑连接螺栓使用代用品、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六: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政府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班冬松;建设单位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建军;监理单位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建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地下防水工程材料、剪力墙边缘构件和梯柱箍筋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悬挑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采光井脚手架与结构间连墙件缺失较多,局部立杆接头处变形,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楼面洞口防护措施大量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七: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建省漳州市万益学府花园二期1号、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施新龙;建设单位为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燕芹;监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魏青。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附楼顶层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柱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密。二是预制方桩基础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及静载检测。
案例十八: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安厨大厦工程,项目经理张宏;建设单位为杭州安厨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华平;监理单位为浙江铭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梁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桩基静载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爬梯主要受力构件及连接件锈蚀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九: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普通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石成勇;建设单位为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负责人万光炬;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蔡国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房心回填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木垫板无钢底座,局部基础被破坏,无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机起重机起重臂杆件变形、开裂,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再建安置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标)11号楼,项目经理陈岳兵;建设单位为湘阴县金龙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聂辉;监理单位为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湛怀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砌体结构多处构造柱未设置,飘窗侧边墙体采用砌体砌筑,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多条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一: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南省三亚市君和君泰二期A区9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肖兵;建设单位为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岳武科;监理单位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方贵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连接所用焊剂等产品无合格证,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楼内非竖向洞口短边长度小于1500mm,未采用盖板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固定牢固,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二: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力高澜湖御景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张献民;建设单位为江西纳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谢开勇;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镇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采光井内脚手架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附着杆缺少螺栓,不符合规范要求。
必须要严抓。
『捌』 湖南省有哪些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候选单位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望城坡街道长华社区、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街道清水塘路社区、长沙市雨花区侯家塘街道廖家湾社区、湖南颐而康保健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西城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三〇三大队、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衡阳市国家税务局、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阳市石鼓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市国家税务局、国网株洲供电分公司、湘潭市财政局、湘潭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中共湘潭市委办公室、邵阳市国家税务局、中国建设银行邵阳市分行、邵阳市人民检察院、隆回县财政局、国网邵阳供电分公司、中国石化巴陵石化公司、岳阳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岳阳市君山区人民法院、岳阳市云溪区国家税务局、岳阳楼洞庭湖风景名胜区岳阳楼?君山岛景区、石门县财政局、常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中共常德市委宣传部、常德市政务中心、桃源县地方税务局、国网张家界供电分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区地方税务局、益阳市国家税务局、南县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省电力公司东江水力发电厂、郴州市中心血站、中国移动郴州分公司、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祁阳县地方税务局、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九嶷山风景名胜区、怀化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怀化市财政局、怀化市烟草专卖局(公司)、中方县地方税务局、怀化市鹤城区城中街道芷江路社区、娄底市审计局、涟源市国家税务局、中国移动湘西自治州分公司、古丈县财政局、国网泸溪县供电分公司、湖南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湖南省统计局(机关)、湖南省地方税务局(机关)、湖南省气象服务中心、湖南理工学院、湖南国际金融大厦有限公司潇湘华天大酒店、崀山风景名胜区、石门县国家税务局、慈利县地方税务局、龙山县地方税务局、长沙市审计局;
『玖』 岳阳市房地产管理局的机构领导
1、李大元 党委书记、局长
负责市房地产管理局党政全面工作。主管领导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和体制改革工作。
2、易红卫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管理市房地产管理局党政全面工作,协助分管房地产产权产籍、房地产测绘、房地产信息、房地产档案、机关事务、政务公开、目标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产权市场管理处、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市房地产信息管理中心、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协助联系指导县(市)房地产工作。
3、赵海波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分管经济工作、审计、统计、财务资金、国有资产管理及经济实体、行业工会、老干部管理、联手帮扶产业发展升级、农村基层建设和扶贫开发、双联单位、小城镇建设、防汛救灾工作;临时协助分管党团组织建设、创先争优、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财经管理科、工会;临时分管单位、科室:机关党委、团委、人事科。
4、张胡根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房地产分局行政管理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管理局岳阳楼区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君山区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云溪区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南湖风景区分局、市房地产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5、付 荣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房地产市场管理、房地产开发、招商引资、房地产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稳定、“双维”、普法教育、计划生育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市房地产监察支队、遗留问题处理办公室、市场监管科、信访科、政策法规科。
6、葛文斌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五创提质、白蚁防治管理、物业和维修资金管理、装饰装修管理、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改制、房地产协会、装饰装修协会工作;临时协助分管纪检、监察、政风行风评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风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白蚁防治管理所、市物业管理中心、市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市房地产开发公司、房地产协会、装饰装修协会;临时分管科室:监察室。
7、叶湘林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对县、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度的督查。
8、刘高聃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住房保障规划、住房制度改革、住宅建设以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开发建设管理、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房、改制企业存量公房、直管公房、经营市场工作。
分管单位、科室: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市公共租赁房管理中心)、市廉租住房管理中心、住房保障科。
9、陈 宏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协助分管行业发展规划、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管理与评审,工程项目预决算审核、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房屋安全管理、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建筑节能节材、行业技术教育与管理。
分管单位、科室: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处、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公室、工程技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