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绍兴对引进985的研究生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上虞是绍兴的,执行的是绍兴的政策。对研究生有,不区分985、211什么的,分创业、还是引进~~
详见:
一、人才自主创业有资助
——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以及有3年以上研发和管理工作经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人才在我市创办新兴产业项目,经评审可享受30-200万元一次性资助,同时享受工作场所租金补助、税费优惠、设备投入补助、贷款贴息等政策。(详见《上虞市吸引领军型人才及高层次人才创业和扶持引领型高新技术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虞创业,被评为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 A、B、C三类项目的,分别可享受5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两年内最高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银行贷款贴息,并享受税费等其他优惠政策。(详见《绍兴市“330海外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虞籍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可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并给予2年5万元内贷款贴息;新从事种养业的按承包面积、经营规模,可享受3—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二、人才来虞工作有补助
——2009年7月14日起,硕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以上人才,地(市)级以上特级专家、领军人才、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到我市企业工作,五年内可享受每年0.5—2万元补助,年度个人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三年内按50%给予奖励。经批准到我市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的博士后,可享受每年1万元的生活费补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2011年2月起,虞籍国家“211工程”高校本科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工作一年后可享受一次性5000元补助。(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回乡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三、人才创新提升有奖励
——2009年7月14日起,各类人才新评为上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上虞市“十佳高技能人才”等以上荣誉或入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等重点人才工程培养对象的,可享受一次性0.3—5万元奖励。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经营者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及以上学历培训,获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的可享受一次性1万元、0.3万元的奖励。
——企业和社会从业人员参加劳动技能培训,并通过劳动保障部门组织的考核鉴定和综合评审,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可享受一次性500元、1200元、2000元培训补助。
(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四、人才购房租房有补贴
——2011年2月起,企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以上职称或获得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上荣誉的人才新购商品住房,按五种类别分别享受100万元、6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补贴。
——2011年2月起,企业全日制高校本科学历以上或获得上虞市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以上荣誉、在上虞市内无个人房产的人才,在百官街道、曹娥街道范围内租住商品住房的,按六种类别分别可以享受每月2000元、1000元、800元、600元、500元、400元补贴,其他区域租住商品住房的,按60%标准补助。
(详见《上虞市人才住房补助暂行办法》)
五、人才子女就学有保障
——省级以上特级专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学术带头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和第一、二层次培养对象,绍兴市高级专家,以及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等,其子女入学时,享受“按需择学”政策,根据其要求安排优质学校入学,免收择校费。
——企业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以及地(市)级和上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和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等,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享受“城区就学”政策,由市教体局统筹安排城区学校入学。
——企业引进的大专以上学历者、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者、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者,没有个人产权住宅的,可在企业产权房中办理落户,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按照就近原则安排入学;未落户的可按规定办理《浙江省居住证》,其子女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公立学校时,享受“指定入学”政策,由市教体局或乡镇(街道)指定乡镇级学校入学。
六、企业开发人才有支持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每出资培养1名博士生、硕士生,分别可享受1万元、0.5万元补助。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和国家级、省级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别可享受一次性20万元、8万元、4万元补助。企业创新团队被评为省级和地(市)级技术创新团队的,分别享受5万元、2万元科研经费补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2009年7月14日起,企业实施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国专家局批准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在享受国家资助的基础上,再按1:1的标准给予企业匹配资助;经国家外国专家局或省外国专家局批准,但不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项目,可享受2—2.5万元资助。(详见《关于鼓励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若干政策意见》)
——企业引进虞籍高校毕业生,可按每人2000元标准享受补助,三年内可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标准依次扣减相关规费。(详见《关于鼓励虞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意见》)
② 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一万五的住房补贴吗
这个是地方性政策
不是统一规定
不过现在大部分地区都会有相关政策
可以问政府部门
③ 绍兴市政府补贴怎么领
9天内就会公布相关细则。现在没有任何消息知道在那里领取。由于没有确切消息。也不在这里做猜测。但可以知道的是一些方案。一是政府补贴给汽车企业。汽车企业再...
④ 住房补贴发放标准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具体标准为:
一、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二、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三、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⑤ 本科生租房补贴
这得看地方引进人才政策,父母租房子如果你属于特殊人才可以的,连父母的医疗报销都可以实现
⑥ 住房补贴政策
1.住房补贴是抄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袭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是: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平均工资,以及职工应享有的住房面积等因素具体确定。
3.企事业单位的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4.职工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⑦ 住房补贴怎么计算的啊
计算标准:
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7)绍兴市本科住房补贴扩展阅读: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⑧ 绍兴安家补贴一定要在绍兴市属单位工作吗
绍兴的户籍是开放的,只要你有正规的单位工作,基本都可以落户。如果你是人才还有很多补助。总之,欢迎你来绍兴~
⑨ 住房补贴标准以及补贴形式
机关单位和一些企业为了可以让所有的职工都拥有自己的房屋,除了会为职工交付住房公积金以外还会给其一部分的住房补助资金。但是住房补贴不是每一个人都可以得到的,它必须要符合国家对于住房补贴的规定,同时办理非常完整的手续,人们可以成功的领到住房补贴金。但是非常多的人对于住房补贴的标准不是非常的了解,那下面小编就和大家说一说住房补贴标准。
住房补贴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住房补贴对象
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住房补贴办法和职工住房面积标准按地方政府规定施行。
随着我国经济的崛起,有越来越多外国家都开始投资中国,从而使得我国房价迅速上升,在短短几年时间之中价格就翻了好几倍。而这样高昂的住房价格,有非常多的普通职工都是无法承受的起的,而机关单位和一些企业都会为没有房子以及没有达到房子平米数的人发放一些住房补贴。而通过小编给大家说的住房补贴的办理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需要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