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金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手续
金华提取住房公积金根据其提取条件不同,所需材料也是不同的,以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为例,其所需材料为: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申请人、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契税完税凭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购商品房未领权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不动产登记证明或他项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时需留足保底金额。
(1)金华市住房保障管理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❷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经省、市编委批准于2003年9月26日正式设立的直属市政府的副县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核定编制55人。根据工作职责内设综合处、归集管理处、使用管理处、计划财务处4个职能处室,下设兰溪、东阳、永康、浦江、武义、磐安六个分中心和婺城、金东二个管理部,作为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分支机构。
注册资本:702.6万人民币
❸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的电工证在哪里补
根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特种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同意后,予以补发。
特种作业操作证所记载的信息发生变化或者损毁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审查确认后,予以更换或者更新。
❹ 金华住房公积金没有持续交
公积金缴纳情况去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去查询,中间停缴了会影响贷款。公积金贷款的条件:申请贷款时已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❺ 金华市区中村房管局廉租房
金华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向社会公布公共租赁房信息。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确定后,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配租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配租方案应当包括房源的位置、数量、户型、面积,租金标准,供应对象范围,意向登记时限等内容。
企事业单位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范围,可以规定为本单位职工。
❻ 金华市住房保障网的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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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率多少合适
一般来说缴纳越高,对个人越有利,因为职工缴纳多少,单内位补贴多少。
但是最高不容得超过12%。自五月一日实行的住房公积金调整,是针对缴存比例超过12%的部分,无论任何行业、何种身份,只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超过12%的,一律调整至12%以内。
❽ 金华市公积金的领取具体地点以及领取条件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领取地址:金华市婺江东路66号二楼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jhgjj.gov.cn
邮编:321000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领取条件 :
1、购买自住住房,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3个月的;
2、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规划部门建房批文未超过二年或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未超过三个月的;
3、大修理自住住房且修理费用占总造价25%以上,取得危房鉴定报告或大修理证明未超过一年的;
4、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工作地)城区无私有房产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少于15平方米而租用住房,且当年未因租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
6、离休、退休的;
7、出国、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户口迁出本市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11、非本市户籍的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就业的;
1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领取额度 :
1、符合6-12项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储存余额。
2、符合1-5项可提取额不超过该职工用于所需住房消费总额,其中住房公积金贷款户办理按年(月)还贷提取应保留帐户余额5000元。
注意事项 :
1、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外,不能再以其他形式提取。
2、单位欠缴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五年或正式退休后仍无法补缴所欠缴住房公积金的,参照第一条的第6、12款规定办理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