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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住房保障局下属单位

发布时间:2021-03-12 12:47:58

A. 西安市住房和建设局办公地址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位于西大街116号。

B. 西安市住房保障机构在哪儿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在西大街116号 西安房产交易大厦内

C.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设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二)组织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目标责任综合考评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拟订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和房屋管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提出有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负责政策法规咨询、法制建设和宣传,推进依法行政;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调研的牵头组织和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负责拆迁资质证和拆迁许可证的审核、备案;负责房屋拆迁安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四)财务处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经济计划编制和年度财务预决算工作;负责局系统行政事业费的管理;负责局系统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五)住房保障处
贯彻执行住房保障有关政策规定,拟订住房保障总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项目、设计方案、销售价格和租金标准。
(六)房屋产权与房地产市场管理处
负责城市房屋产籍档案维护、产权登记工作;负责核发房屋产权证书;负责房产权属管理和纠纷调处;负责销售商品房的预售审批,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负责房屋经营和房产交易市场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的资格审查;依法对房产广告、信息进行审查;负责房产交易统计和市场态势分析;负责房地产市场的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房屋租赁管理处
负责各类房屋租赁的登记、合同备案,通过委托税务部门代征房产税;负责定期发布房屋租赁指导价及有关信息;负责房屋租赁行政管理和执法监察,处理租赁纠纷,规范租赁市场行为。
(八)房屋安全管理处
负责国有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租赁、租金调整和出售的组织实施;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危旧房改造抢修、事故房处理和房屋虫害防治工作。
(九)住房制度改革处
负责制定和出台年度住房租金标准、公房出售、成本价及有关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公有住房租金、成本价的执行、价格管理和出售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的审批和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核准;承担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离退休人员服务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机关党的机构按照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设置。

D. 建设局有哪些下属单位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等

建设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过于建设事业(包括城乡规划、村镇规划、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和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县建设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对全县建设事业进行行业管理;
(二)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阶段的国家标准、国家统一定额和建设行业的标准定额,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
(三)指导全县建筑业活动,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指导监督建筑市场准入,制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相关中介服务管理规章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管理全县城市规划和小区规划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指导和管理城市勘察和市政工程测量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县城市供排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道路、园林绿化、城市监察工作及城市规划区地下水的开发和保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工作。
(六)负责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培养发展房地产业市场,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房地产开发业开发经营、房屋房地产化工作,加快城镇住宅建设步伐,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七)负责并指导全县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村镇综合开发和社会化服务工作,推进村镇建设的发展。
(八)研究制定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公关和科技成果的合作与交流,指导技术创新与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九)制定全县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建筑职工队伍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十)综合管理全县城乡建设及工业和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一)承担全县的规划测绘工作。
(十二)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宜。
城建监察工作职责
(一)城市规划监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用地和建设行为进行监察。
(二)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监察: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损坏城市道路等方面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三)城市公用事业监察:依据《依据城市供水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危害、损坏城市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设施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四)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监察: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损坏环境卫生设施、影响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五)城市园林绿化监察;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损坏城市绿化、花草、树木、园林绿化设施及乱砍树木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环卫处工作职责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管理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监督,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垃圾清运费收缴。
城市园林工作职责
管理园林绿地,美化城市环境,城市园林地系统规划,城市园林绿地建设,城市园林绿地管理与维护,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检测工作的具体实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
(二)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登记和营业范围。
(三)监督勘察、设计、施工单位的建筑构件厂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四)检验工程的质量等级和建筑构件质量
(五)参与优质工程的核验、推荐工作。
(六)参与本地区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理。
(七)总结质量监督工作经验,掌握本地区工程质量状况,定期向上级及主管部门报告。
(八)完成上级及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房产管理所工作职责
(一)负责全县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全县范围内从事房产开发、房产交易和实施房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县房地产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商品房预售管理,并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买卖合同工作。
(五)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管理工作。
(六)负责登记管理房地产开发计划和认证等工作。
(七)负责全县房屋、危房鉴定管理工作。
(八)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法》,学习掌握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九)严格执行房地产管理的法规、条例。
(十)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建立工作制度,热情服务、爱岗敬业、秉公执法、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规划科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城市发展及城市规划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城市规划及编制、实施的具体工作,以及城市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
(三)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以及大中型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可行性研究。
(四)负责对城市规划区内建设用地及使用进行监督,核定其用地位置和使用地界限,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项工程建设实施规划监督,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管科工作职责
(一)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促进建筑业健康发展。
(二)负责对建筑活动的市场准入,工程承发包、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备案等缓解进行规范管理。
(三)审查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及个人从业资格,办法施工许可证。
(四)负责组织管理工程招投标活动,规范承发包行为。
(五)监督、查处违反建筑市场管理的行为。
市政办工作职责
负责额敏县城区规划区内城市地下管网的控制和管理,城市道路挖掘及修复的管理,城市道路路灯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维修,城市道路及附属设施的管理维修,户外广告的设置管理。

E. 房产局属于什么单位下属单位

一般来讲,大多数市(县)的房管局是一级局,属政府直属机构,由市(县)政府管理。个别地方的房管局属二级局,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

以南京市为例:

南京市政府直属工作部门:

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南京市教育局 南京市公安局 南京市民政局

南京市司法局 南京市财政局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 南京市环境保护局 南京市审计局 南京市统计局

南京市物价局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南京市金融发展办公室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管理局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南京市交通运输局 南京市农业委员会 南京市水务局 南京市商务局

南京市旅游委员会 南京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南京市体育局 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南京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南京市政府侨务办公室

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 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南京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南京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5)西安市住房保障局下属单位扩展阅读

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直属事业单位:

1、南京市房地产市场交易管理中心(南京市租赁管理办公室)

2、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3、南京市房屋安全管理处(南京市房屋安全鉴定处)

4、南京市白蚁防治管理处(南京市白蚁防治研究所)

5、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6、南京市公房管理中心

7、南京市房产行政执法支队

F. 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主要职责

2009年12月22日,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84号),设立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加强建立住房保障体系的职责,完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一管理城市房屋产籍产权;负责房产的初始、变更、注销、抵押登记,核发房屋所有权证书。

(三)负责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商品房预售登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房屋租赁登记,核发预售许可证及备案登记证。

(四)负责直管房屋的经营管理;指导各类房屋的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五)负责房屋物业服务行业管理,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服务活动。

(六)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

(七)负责住房制度改革资金管理;负责公有住房出售的政策指导、产权界定和房改方案审批;负责单位职工住房建设项目审批;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的核准。

(八)依法对房地产交易、租赁、物业服务、拆迁安置、房屋使用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协调、指导纠纷调处。

(九)负责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向政府和社会提供发展动态、有关信息及政策咨询服务。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参考资料:http://www.xafgj.gov.cn/zwgk/Zwgkfgjjj.aspx(西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G. 建设局下属单位有哪些

建设局下属单位包括建工处、环卫处、监督站、档案馆、交易中心、物业办、市政处、开发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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