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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新政

发布时间:2021-03-13 01:48:48

⑴ 北京 住房补贴发放年限

你已经享受了差额补贴,估计单位不会再给你改为按月补贴(无房职工享受),退房后还可以拿现有公房面积的差额补贴,如果以后提职就可以拿级差补贴。
单位一般都是会替职工考虑如何享受住房补贴比较合理,我不是北京的,没有针对北京的情况做过测算,1次性的住房补贴现在就可以拿到手,而按月补贴是每次拿一部分,直到退休,按月补贴的一般含有贷款利息部分总数会多一些。
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规定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发放年限是32年,1998年12月31日、本人参加工作时间、本人离退休时间是几个有关时间点。
98年12月31日前工作的称为老职工,98年前的工龄部分,一次性发放,98年后工龄的按月计发;98年后参加工作的称为新职工,没有一次性发放部分,都是按月发放,你说你还要30年退休,估计是新职工了。
有房新职工一次性差额补贴=(年度基准补贴额1265元+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无房新职工按月住房补贴=职工当月基本工资×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目前是0.66)

⑵ 谁有关于北京市住房补贴的所有的相关政策啊,谢谢各位啊 急需~~~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文 号: 京房改办字第150号 标 题: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类 别: 颁布单位: 北京市人民政府房改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老干部局 内 容: 北京市关于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中几个具体问题处理意见得通知 京房改办字第150号 各有关单位: 经商中央国家机关房改办、中共中央直属机关房改办,现就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落实减免政策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得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增发补贴标准问题 专业技术人员增发补贴标准,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和资金承受能力参照行政、事业单位各职级人员得标准自行确定。 二、关于企业增发补贴列支问题 按照《关于北京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增发补贴有关问题得通知>>京房改办字第080号)规定,企业所需补贴资金暂在住房周转金中列支。企业没有设立住房周转金科目得,按京财建字1144号和京财会1146号文件规定,设立住房周转金科目。企业住房周转金不足得,可暂时在该科目挂帐。 三、关于“新增租金”得解释问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 得通知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得“新增租金”指0.55元增加到3.05元得租金。对此次提租前社会救济户所缴标准租金低于0.55元得,仍按原标准租金执行。 四、关于补贴发放得有关问题 1.增发补贴不计入离休干部每年增发一个月、一个半月、两个月生活补贴基数。 2.参加养老统筹离退休职工得补贴由原单位发放。 3.行政、事业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明确享受待遇得人员,按明确得待遇增发补贴。 4.临时工、农民工是否发补贴由各单位自行确定。 5.职工见习期按规定发补贴。 6.增发补贴得范围包括本市出京安置得离休干部。 7.户口在外地且回户口所在地生活得退休职工,退休时单位一次性发给养老费得,是否发补贴由单位自行确定。 五、关于租金减免申请审批得有关问题 1.居民户口未迁入其住房所在地派出所,但已居住一年以上得承租人,凭租赁契约到住房所在地得居家委会核定收入;居住不足一年得承租人,到户口所在地居家委会核定收入。 2.对于居民租金减免家庭收入得核算,按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试行)得通知》(京民救发文件第五条执行。其中,家庭夫妻双方一方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其配偶为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且同住得,配偶得收入计入家庭总收入。租金减免依据每年规定得申请租金减免时限前得家庭收入核定结果确定,当年内不变。 3.年龄超过30岁得无级别规定得单身职工或居民,享受租金减免得面积标准按两人计算

⑶ 北京市住房补贴怎么才能领

住房补贴是指1999年前未建立住房公积金时的,1999年建立住房公积金后,就没有住房补贴了。

⑷ 住房补贴可以提取吗,提取住房补贴的条件有哪些

可以提取。提取住房补贴的条件: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4)北京住房补贴提取新政扩展阅读:

形式: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⑸ 住房补贴怎么提取

(一)申请时间及支取额度

1.购买自住住房的,属一次性付款购买的,在付清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属按揭购房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及贷款本息之和。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支取一次,支取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3.租房自住的,应当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支取一次,每次支取不得超过半年实际支付的租金总额。

(二)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员工到派驻运营财务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拓展资料: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二是单位售房资金;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发放住房补贴的基本形式有: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参考资料:网络住房补贴

⑹ 求问北京市住房补贴政策是什么

住房补贴相关政策问答

1.
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政策后哪些职工可以申请住房补贴?

答:无房和住房未达到规定的住房面积标准的职工,可以按规定申请住房
补贴。那些在实物分配住房体制下已经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
租或购建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面积达到了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是
不能领取住房补贴的。

2.
什么是无房职工,什么是住房未达标职工?

答:无房职工是指夫妇双方均未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
或购建住房及未通过各种补偿购买住房的职工。职工个人出资全额购买经济适
用住房,并且未享受过其它福利房,也算无房户。

住房未达标职工是指职工夫妇双方以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和售价承
租或购建的住房及通过各种补偿购买的住房(个人全额出资购买的经济适用住
房除外)经核定后的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

3.
职工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是多少?

答:科级以下
60
平方米;正、副科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的科员、办
事员
70
平方米;副处级、
25
年(含)以上工龄正、副科级
80
平方米;正处级
90
平方米;副局级
105
平方米;正局级
120
平方米。

4.
哪些住房面积核定为职工的住房面积?

答:

1
)职工及其配偶按规定的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或以
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含标准价优惠)购买或集资购建的公有住房均核定为职
工住房面积。


2

职工及其配偶按高于当年房改成本价集资购建住房或购买安居
(康居)
住房的,其购建住房面积减去扣除面积部分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扣除面积
=
(职工购建房款
-
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规定购房实付房价款)
÷与所购住房同
地段经济适用住房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为副局级,有两套住房,一套
6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另一套按每平方米
3200
元集资建房
100
平方米,夫妇工龄和为
50
,同地段经
济适用房价为每平方米
4000
元,扣除面积
=

3200
×
100-
按房改成本价购房房



÷

4000
×
100

×
100=57.5













=100+60-57.5=102.5
平方米。


3
)职工承租公房
(含标准租私房)危改回迁的,其回迁住房中按房改成
本价购得的面积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某职工原承租
20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公有住房。后该地区危改拆
迁。按照回迁协议,分配其二居室一套,建筑面积
70
平方米。按照京政办发

2000

19
号文规定,原建筑面积部分(即:
20
平方米)按房改成本价购买,
并享受规定的优惠政策;
超出原面积部分,
但未超过人均
15
平方米以内的部分,
(即:
15
平方米×
3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按房改成本价购买,但不享受
相关优惠政策;
超出人均
15
平方米以外部分
(即:
70
平方米
-15
平方米×
3=25
平方米)
,按经济适用房价购买。

核定面积时,
该职工按房改成本价购买的前两部分面积,
即:
20
平方米
+25
平方米
=45
平方米,核定为其住房面积。


4
)两个(含)以上家庭承租或按房改价格购买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按
职工居住的居室面积和应分摊的面积之和核定。


5

公房承租人夫妇双方去世后,
同住人经房屋产权单位同意并按规定办
理租赁变更手续成为承租人的,核定为变更后承租人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


6

职工及其配偶申请承租或购买一套以上公有住房的,
住房面积合并计
算。

(7)
职工及其配偶分得的一套住房,因交纳供暖费等原因现承租人或购买
人转为子女、父母或其他人名下的,核定为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面积,不核
定为其子女、父母或其他人的住房面积。


8

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
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
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
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9

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
应核定为住房面积,
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10
)职工夫妇双方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
房的,其阳台建筑面积的
5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复式结构的阁楼其建筑面
积的
70%
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独立使用的平台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5.
高层住宅的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住房核定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承租住房的,按实测面积计算,
也可以按租赁合同上注明的住房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购买住
房的,按产权证上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

职工现住高层住宅,采用实测方法计算建筑面积的,在扣减
10%
的建筑面
积后作为核定面积;采用使用面积乘以
1.333
折算成建筑面积的,核定面积不
减少
10%


6.
职工在京外有住房,其住房面积如何核定?

答:职工及其配偶京外已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购)价承租或购建住房
的,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住房所在地商品房平均价格与北京市全市商品住宅
平均价格之比乘以京外住房核定面积。具体计算公式为:职工住房面积=住房
所在地商品住宅平均价格÷北京市商品住宅平均价格×京外住房建筑面积。

7.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其住房补贴如何处理?

答:
职工及其配偶领取住房补贴后住房状况发生变化引起住房面积增加的,
应由职工及其配偶所在单位按规定重新核定面积计算住房补贴额,多余部分应
退回单位。

8.
职工继承父母以房改成本价购买的住房,是否核定其面积?

答:职工以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9.
夫妇离异后,未取得住房的一方,可否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贴?

答:夫妇离异后,尽管一方未取得住房,也不能作为无房职工享受住房补
贴。这是因为夫妇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住房实物分配体制下承租或按房
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事实上已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视为双方都享
受了房改优惠政策。离异后一方虽然未取得住房,但住房已作为家庭共同财产
在夫妻二人之间进行了分配,因此应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
房核定为夫妻二人的住房。离异前承租或已购公有住房已经达到本人住房补贴
面积标准的,不得再享受住房补贴;离异前已购公有住房没有达到本人住房补
贴面积标准的,可以享受差额住房补贴。

10.
职工离异后又再婚的,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婚姻状况有二次以上变化的,按第一次离婚前夫妇双方以含有国
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住房面积,职工以后在婚姻
变化过程中与有房职工结婚的,有房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
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职工因其它原因以含有国家或单
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核定为职工住房面积。

例如:
职工甲离婚前与原配偶乙共同承租
60
平方米单位公有住房,
离婚后
该住房由乙继续承租居住,
后职工甲与职工丙再婚,
职工丙婚前承租
50
平方米
米住房。
二人再婚后单位又分配
80
平方米公有住房。
计发住房补贴时,
职工甲
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80

140
平方米;职工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60
平方
米;职工丙的住房面积核定为:
50

80

130
平方米。

11.
职工
2003

9

9
日(含)后与有房职工结婚,如何核定面积?

答:职工在
2003

9

9
日(含)
078
号文印发后与有房职工结婚,有房
职工已按含有国家或单位补贴的租金、售价承租或购买的住房不核定为职工住
房面积。

如:某职工
1999
年元月
1
日参加工作,属无房户,
2004
年结婚,配偶属
有房职工,该职工仍按无房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12.
承租或已购公房职工是否可以通过选择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答:职工承租除不可售公房外的其它住房,或已按房改政策购买公有住房
后,原则上不能退房再享受住房补贴。

13.
军队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
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公寓房的,
在计发住房补贴时,
其住用的军队公寓房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
情况调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14.
军队非公寓房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军队转业复员及其他地方人员住用军队非公寓房的,按相关文件核定
住房面积。

军队非公寓房指:军队经济适用房、现有住房、集资房,商品房等。

15.
职工在军地均有住房的,如何核定住房面积?

答:职工两处或两处以上住房面积合并计算。其中,其住用的军队住房属
于公寓房的,不核定职工住房面积,须填写《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
查表》

由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单位予以确认。
住用军队非公寓住房及地方住房按
我市相关政策核定面积。

16.
如何界定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期间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其住房
补贴如何发放?

答:军队转业复员人员或其配偶申请住房补贴,均应填写《北京市职工住
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

表中“是否已享受住房补贴”
栏中填写了“已领取住
房补贴或住房补贴已记账”
的,
可界定为转业复员人员在部队已享受住房补贴。
属于无房职工的,职工住房补贴应从调入单位起薪之月起开始计发;属于未达
标的,按我市未达标的政策计算的住房补贴额与部队补贴的差额计发。在部队
期间没有享受住房补贴的,按我市相关政策计发。

17.
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如何调查其住用军队住房情况?

答:职工(或其配偶)部队在京外的,为了方便职工申报住房补贴,减少
不必要往返路途,职工(或其配偶)可将《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
表》邮寄或传真给原部队,原部队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传真到职工所在单位,
单位可凭军队签字盖章的《北京市职工住用军队住房情况调查表》传真件先行
办理申报,待收到原件后存档。

18.
军队转业复员人员因原部队改编、撤销等原因,签字盖章困难的如何

⑺ 住房补贴如何提取

职工在购买、建造住房或符合其他规定的条件时,可支取本人的住房补贴。部分支取时,住房补贴帐户内应至少保留十元的余额。支取条件及须提供的有效证明:

(一)购买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职工凭身份证、购房合同、发票或交房款收据,支取住房补贴,每年可支取一次;采用贷款方式购买住房的,职工凭身份证、借款合同,贷款期限内,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补贴时,凭结婚证及相关证明办理支取。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住房的总价款。

(二)建造住房。职工须提供城市规划部门或土地管理部门的宅基地批复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证明文件及复印件、购买材料的发票及复印件。

单位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资金,归职工个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管理计息,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资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并委托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有关金融业务。管理中心为职工开立住房补贴资金帐户,设立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补贴资金的缴存和支取情况。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补贴资金帐户。

备注: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⑻ 提取住房补贴的程序有哪些,手续是怎样的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专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属,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1. 准备申请材料,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领取并填写《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房自住需多次支取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以后凭《xx市住房货币补贴支取登记证》、《xx货币补贴支取申请表》及《取款通知书》,由单位核实并加具公章及印鉴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每个市都有不同情况,所以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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