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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住房管理

发布时间:2020-11-25 22:38:15

㈠ 什么是自住房:自住房的简介与购买流程

自住房的介绍
北京市住建委2013年10月22日发布,2013年北京将推出2万套自住型商品房,2014年计划推出5万套左右。此类住房价格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面向全市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购买此类住房后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
2013年11月12日,首批7个2013年北京市第一批自住型商品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在北京市规划展览馆正式对外开放。金隅嘉业近期朝阳北路高井星牌建材厂地块、东坝单店地块两个自住型商品房项目已于2014年2月15日上午10点开始进行网上申购报名。
2014年2月,丰台西局一限价房项目每平方米定价2.1万元,“逼近”北京市新推出的自住型商品房每平方米2.2万元的价格。北京市住房建设管理部门表示,自住型商品房价格不会长期“封顶”,还将遵循最初设定的“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的定价机制,销售价格将随行就市
自住房的购买条件
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
业内人士表示,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由于该类住房价格明显偏低,因此预计有购房意愿者会很多,这对于北京的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将是一个考验。
自住房的购买程序
业内人士分析,预计“自住型商品住房”的购买人群肯定多于供应的房屋套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该会采取摇号的方式来确定最终的购房者。
“应该会借鉴保障房的摇号购房方式,将申请购房家庭分为普通组和优先组分别摇号。可优先购买的家庭先摇号,如果优先家庭选完房还有剩余,再给普通家庭选房。”
自住房的申购流程
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这份文件对自住型商品房的申请购买流程进行了详细规定。
报名
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公示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和销售均价等信息。
有买房意向的市民,在不少于15天的公示期中,可以按照普通购房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经适房、两限房轮候家庭,还得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备案通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既要在网上提交相关材料,也要到开发商销售现场提交原件和复印件。
核验
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和开发商对购�咳嗽弊手式猩蠛恕T谑忻裉峤徊牧现蟮�20个工作日内,会给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
在现场申报时,资格核验也同时启动。开发商将对申请家庭的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在自住型商品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由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
市住建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在审核之后,市民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还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建委申请复核。
摇号规则
自住型商品房摇号的方式介于普通商品房开发商自行摇号、保障房政府摇号之间。摇号将使用全市统一的摇号软件,摇号结果会在市住建委官网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自住房摇号软件采用“双重随机”设计思路。
一是摇号编号随机。购房家庭在现场确认时将从3组随机4位数字中任选其一作为前缀,与资格审核系统自动生成的内部编号共同组成唯一的摇号编号,消除报名先后对摇号结果的影响。
二是种子号随机。摇号时,现场将随机邀请6位购房家庭代表,每人随机抽取1位数字,组成6位种子号,摇号软件根据种子号从通过审核的家庭数据库中随机抽取申购家庭,确定选房顺序。
选房
摇号环节之后是选房和签约,市民可以直接在销售现场和市住建委官网看到选房公告。在选房之日5个工作日以前,开发商就会明确选房时间、地点、批次安排等。
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已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放弃选房,或者已完成选房的申请家庭放弃购房的,由未选房的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递补选房。未按照选房公告要求参加选房的,视为放弃。
购房家庭可以同时参与多个项目摇号,但只要选中了一个项目中的一套,其他项目中的号码自动作废。
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对通过隐瞒家庭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弄虚作假,骗购自住型商品房的家庭,一经查实,开发商会与其解除购房合同,购房家庭承担相应经济和法律责任,且5年内不得在本市购买住房。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㈡ 自住房布局如何安排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 第三条经济适用住房制度是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政策体系的组成部分。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要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相衔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及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在国家统一政策指导下,各地区因地制宜,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县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居民住房状况和收入水平等 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的政策目标、建设标准、供应范围和供应对象等,并组织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工作负总责,对所辖市、县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经济适用住房工作的指导和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价格)、监察、财政、国土资源、税务及金融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有关工作。 第六条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明确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项目布局和用地安排等内容,并纳入本级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二章优惠和支持政策 第七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应纳入当地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确保优先供应。 第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外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第九条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除符合《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外,还应当出具市、县人民政府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准予购房的核准通知。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和优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十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贷款利率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供应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严禁以经济适用住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以补交土地出让金等方式,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 第三章建设管理 第十三条经济适用住房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配套建设,充分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对交通等基础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区位布局。 第十四条在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套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当在项目出让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总面积、单套建筑面积、套数、套型比例、建设标准以及建成后移交或者回购等事项,并以合同方式约定。 第十五条经济适用住房单套的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群众生活水平、住房状况、家庭结构和人口等因素,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各种套型的比例,并进行严格管理。 第十六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协调、市场运作的原则,可以采取项目法人招标的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社会责任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也可以由市、县 人民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机构直接组织建设。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中,应注重发挥国有大型骨干建筑企业的积极作用。 第十七条经济适用住房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必须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严格执行《住宅建筑规范》等国家有关住房建设的强制性标准,采取竞标方式优选规划设 计方案,做到在较小的套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积极推广应用先进、成熟、适用、安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十八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对其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工程质量负最终责任,向买受人出具《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承担

㈢ 自住房能贷款么

需要看你是否符合条件。
“自住型商品房”的贷款问题搜集汇总,罗列如下:
一、首套房借款人资格确认
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贷款需具有以下条件
1、借款人当地户口或者有效的居住证明;
2、借款人(及配偶)有合法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还款能力;
3、借款人有能力支付不低于房屋总价直30%的首付款;
4、每月还款额原则上不高于月收入的50%
此外,在向银行申请房贷时,银行还会查看个人的信用记录。个人信用记录不好者,将有遭到银行拒贷的风险。因此,在申请房贷时,除了要有资金保障外,还应要有信誉保障。
在满足以上条件以及贷款银行要求具有的其他条件后,才可向银行申请贷款。

三、第二套房贷首付款款比例
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四、借款人的贷款额度
1、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2、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

五、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1、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2、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3、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最低还款额。

六、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的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七、关于自住房是否可用混合贷款(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组合贷款)的问题
目前并没有相关政策规定自住房不允许组合贷款,具体需要看开发商与其合作的银行的规定,建议对此有疑问或者想详细了解的朋友,与所申请的开发商进行联系。

㈣ 申请自住房的方式及程序,什么样的条件可以申请自住房

自住房申请条件
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本地区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
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3、单身者申购自住型商品房需年满25周岁;
4、本市户籍的无房家庭和目前已在轮候经适房、限价房的家庭可优先购买。
自住房优先购买条件
1、本市户籍无房家庭(含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其中单身人士须年满25周岁。
2、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轮候家庭。
注:符合条件的家庭只能购买一套自住型商品住房。
自住房申请流程
一、报名
网上现场两步都得走按照职责分工,市住建委负责指导、监督全市自住型商品房销售管理工作,而开发商在向市住建委网站申请办理自住型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手续前,就会在市住建委网站和销售现场进行不少于15天的公示。到时候,老百姓能从这些公示内容中看到项目名称、企业名称、项目位置、套数、户型面积、销售均价等信息。
二、核验
20个工作日内给出结果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三、摇号
与车牌摇号系统类似摇号前,产权型保障房轮候家庭和本市户籍无房且其中单身人士已年满25周岁的家庭会自动进入优先池,其他有购房资格的人群则会进入普通摇号池。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开发商依次通知选房。
四、选房
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选房之后就是签约。开发商会与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家庭的成员今后不得再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属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的,自动放弃轮候资格。

㈤ 自住型商品房是什么申请条件是什么

自住型商品房是政府补贴型住房,自住型商品房价格将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左右,套型以90平方米以下为主。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居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

这意味着,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申购家庭定义为夫妇及未成年子女。无论是京籍家庭还是外地人申请购买“自住型商品房”,首先要经过政府的购房资格审核。

(5)自住房管理扩展阅读:

《北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销售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对购房家庭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在本市自住型商品住房资格审核系统中填报家庭信息,并将联机打印的《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经购房家庭签字确认后,在审核系统中提交资格审核申请。《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一式两份,购房家庭和开发企业各留存一份。

第六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相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对购房家庭的资格进行审核。购房家庭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申请复核。

㈥ 什么是自住住房

自住型商品住房,是北京市2013年所推出的定位为“自住”的商品房,此类住房价格大约比周边商品住房低30%,面向全市的符合限购条件的家庭。
政策中拟规定,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家庭自购房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上市收益的30%上交财政。该项规定类似于经适房和限价房,目的是为了确保这些房屋买来用于自住,而不是用来投资获利。自住型商品住房的价格明显比商品房低,如果不加以限制的话,就可能被投资投机者利用,转手买卖获利。
根据北京的限购规定,对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北京市户籍家庭实行限购;非京籍家庭持有有效暂住证,连续5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保或个税,可以购买一套住房。即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以及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都可以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与普通商品房有何不同
1、价格差别:自住型商品房的价格定位为中低价位,价格比同地段、同品质的商品房低30%左右(政策强制要求)。
2、户型差别:普通商品房的户型没有面积限制,而自住型商品房以90平米以下户型为主,较大也不能超过140平米(建筑面积)。
3、购买条件差别:目前北京普通商品房也执行限购政策,从购买条件上来说,两则条件相同:名下无房的非北京籍家庭,购房者需在北京连续5年缴纳社保或者个税;名下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籍家庭或单身无房者。不过,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者分为普通组和优先组,优先组先摇号,有剩余房屋再让普通组选房。
4、转让限制:普通商品房转让没有限制,只要有房产证并且未处于抵押状态就可转让。而自住型商品房在取得产权证后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还需缴纳土地收益款等,且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房。

㈦ 自住房装修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一、房屋装修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装修不同于大修房屋。
二、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三、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㈧ 自住房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自住房申请流程如下:

(1)报名:提交《北京市城市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回房申请备案通答知单》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核验:在提交材料之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就可以得到是否通过审核的结果,通过购房资格审核的申请家庭,方可参加摇号;

(3)摇号:系统摇号开始以后,会分别对这两个摇号池内的候选人排大队,再由开发商依次通知选房;

(4)选房:按摇号确定顺序依次递补优先池中的家庭会先选房,而且每个申请家庭只能选择一套自住型商品房。

㈨ 自住房的申请条件

准入条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区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离异的申请人,离婚时间应满3年。二、申请家庭上一年度家庭年收入标准为1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19600元,2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1600元,3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39100元,4人户家庭年收入不超过 45100元,5人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不超过51200元。三、申请家庭资产总额为1人户家庭不超过13万元,2人户家庭不超过 19万元,3人户家庭不超过26万元,4人户家庭不超过 32万元,5人户及以上家庭不超过38万元。四、家庭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且申请人和家庭成员5年内未出售或者转让过房产。五、申请家庭成员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未购买过经济适用房。办理机构: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所需材料:申请人向镇、街住保办提交《审核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二、已婚家庭成员的婚姻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三、居住地住房情况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屋产权单位的证明);四、按要求填写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核定表》;五、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收入、住房情况证明材料;六、申请家庭中有优抚对象的,须提供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核发的优抚证件;七、申请家庭中有重度残疾人的,须提供区(县)级以上残联出具的重残证明;八、申请家庭中有重大疾病病人的,须提供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大病诊断书;九、个体工商户需提交《营业执照》和上年度缴税凭证;十、由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房屋鉴定书;十一、被拆迁家庭须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或拆迁安置证明;十二、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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