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韶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设10个内设机构: 拟订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和政策性租赁房的规划建设和分配管理工作;负责市区直管公房管理和棚户区、危旧公房改造工作;指导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监督制度,监督全市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
(四)住房发展与房地产业监管科
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房地产开发建设与利用;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房地产中介等行业,规范房地产市场。
(五)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科
拟订房地产权登记、发证管理及产籍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按权限核准各类房地产权属并办理初始登记。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监察、纪检、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
❷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怎么样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住房规划建设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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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新闻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管理机关后勤事务工作;参与编制建设行业改革发展总体规划;草拟综合性报告和文件;协调管理窗口业务;负责统筹局信息化建设;承担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事项的督促落实。
(二)综合法规科
组织研究综合性政策问题;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负责建设法规的解释、清理、汇编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三)建筑业管理科
组织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政策;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建筑监理单位以及建筑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查;对市外施工企业及本市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进行注册登记;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拟订规范建筑市场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报告;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报建,核发《施工许可证》;指导、监督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四)设计科技科
组织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的规章制度、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筑节能的管理工作,拟定建筑节能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指导、管理建设工程的技术乱源工作及重大技术难题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负责组织审查权限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和超限审查;负责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和应用工作;参与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计的监督和检查;参与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五)城市建设科
拟定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市政设施好庆、城市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建设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审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年度建设规模和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市政建设工程的项目建议、计划立项、可行性研究、用地许可、方案设计、地质勘察、初步设计以及相关文件的编制和报批等前期工作,参与审核工程变更、竣工验收等工作。
(六)城市管理科
指导拟定城市道路、桥梁和隧道、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卫生的维护管养计划及改造计划;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费的预算;负责协调中心城区污水处理的监管工作;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竣工验收和接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城市绿化、环境卫生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区排水的相关工作。协调公共汽车停靠站和候车亭的建设及维护;协调城市管理执法部门的城市管理执法工友陪握作。
(七)村镇建设科
草拟有关村镇建设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指导各镇村镇建设管理工作;参与审查全市村镇规划,并指导和监督实施;指导村镇农民住宅新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镇供水行业管理,草拟有关城市供水管理规定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农村开展改水工作。
(八)住房发展与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科
拟订房地产开发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住房和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房地产市场工作;拟订房地产开发、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及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设立审批、资质换证、发证和行业的指导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的跟踪管理,发放、验核《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负责《预售商品房许可证》的登记、审查、发证工作。负责房地产评估机构资质审查和管理;负责房地产评估师、估价员执业注册的管理、审查工作;指导、监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小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审查和管理;协调处理有关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投诉。
(九)安全管理科
拟订本市城建方面安全生产的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全市的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燃气行业、供水行业、园林行业和环卫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城建方面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城建方面安全生产的信息、统计;参与城建方面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地震办
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检查防震减灾工作。管理地震监测预测和群测群防工作。管理本地区地震烈度区划和震害预测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指导和监督地震应急工作。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工作;管理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和地震信息收集、保存等工作。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指导开展地震应急救援演练。组织管理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交流,指导镇(区)地震工作部门的工作。
(十一)人事科(与老干科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及指导下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监察、人事、机构编制、老干、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行业内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二)财务审计科
负责建设经费、专项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和局机关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监管直属单位资产。
❹ 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是一个单位吗还是从属单位主要职能是什么
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是一个大系统,两个不同部门,分管职能不同,保障局以土地招标,建设房子,供暖,物业为主,房产管理局以房屋产权证,更名,房照等等有关为主。
❺ 在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开发商提供什么资料
开发商前往住建局进行网签,所需材料可以在当地的住建局网站上进行下载,一般的资料为:
1、开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9、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0、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复印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复印件) 11、商品房项目预测绘成果报告;(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2、计经委立项文件;(复印件)
5、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用地批文;(复印件) 13、拟保留单元房清册;(原件)
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14、物业管理用房清册;(原件)
7、建筑红线定位图;(复印件) 15、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备案申请表。
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16、网上登陆的用户名和密码(开发商自选)
具体还是以当地的住建局官网中的材料为准。
❻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事业单位:房屋征收中心、房产处,具体是做什么工作的待遇怎么样
房屋征收中心具体的工作内容有:房屋征收前的入户调查摸底工作, 协调编写社会风险稳定评估报告,签订征收补偿协议,选房,各种公示等。规划方面应该不属于房屋征收中心的。工作的专业性不太高,但对人的素质要求比较高,对工作经验的要求也比较高。工作很繁琐,事情很多,具体说累不累还是看心态吧,还有就是看具体做什么工作,不是所有的工作都累。
房产处也叫房管局:
房管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市房产管理和住房制度的地方性政策措施,拟定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行业信息化进程。
(二)拟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规划和实施方案及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协助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编制房改资金的投向和使用计划及住房专项贷款计划;负责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和单位住房补贴方案的审批工作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参与研究制定城镇住宅建设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区范围危旧房改造,协调改造中的有关问题;开展城镇住房状况和中长期住房供求情况的调查;参与住宅小区总体规划方案的评审和建成区的综合验收。
(四)负责拟定廉租住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负责廉租住房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廉租住房供应体系;负责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和建设的统筹协调及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房的租赁、经营、维修与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单位自管房和城市私房的房政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城镇房屋纠纷的调处和有关政策工作。
(五)负责城市房屋权属管理与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有关工作。研究培育和发展房地产交易市场的政策措施;确认房屋权属,办理房屋所有权总登记和初始、转移、变更、注销及设定他项权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管理产籍资料;负责商品房预售、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面积管理;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抵押管理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与监督,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关方案的制定。
(六)负责城市房屋的拆迁管理工作。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调解拆迁纠纷,组织行政强制拆迁,负责拆迁单位的管理与监督。
(七)负责物业管理工作;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资格的监管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物业管理纠纷投诉工作;负责指导城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和管理工作。制定房屋安全管理措施,负责房屋装修结构安全管理和白蚁防治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市房政执法检查工作,查处违法违章行为。
待遇都不错,公务员待遇。
❼ 建设局和住建局区别
一样。
建设局是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设立的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简称为建设局,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1、建设局,又称住建局,全称为住房与城乡建设(规划)局,县(或设区)一级主管建设行业的行政部门;
2、住建局--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主要是住房、建筑的审批规划发证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是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背景下新成立的中央部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建设行政管理的国务院组成部门,负责国家建设方面的行政管理事务。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7)石排镇住房建设分局扩展阅读:
历史沿革
1979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出通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总局”,直属国务院,由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代管。
1982年5月4日,“国家城市建设总局 ”、“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国家测绘总局”、“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的部分机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1988年5月,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撤销“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设立“建设部”;并把国家计委主管的基本建设方面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标准定额工作及其机构划归“建设部”。
2008年3月15日,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建设部”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8年3月,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等管理职责整合,组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管理。
❽ 想请问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什么工作单位。是行政机关还是执法机关呢。谢谢了
住建局不是行政机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