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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管委会住房保障中心

发布时间:2021-03-13 11:01:28

⑴ 西安高新区公租房在哪申请

可以在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网申请,具体如下:

1、登录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门户网专题建设中的高新住房保障网,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账户注册界面。

5、注册成功后,回到西安高新区住房保障网,用已注册成功的用户账号登陆系统。

6、登录西安高新区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选择“个人租赁”,点击“新增个人租赁”。

7、进入新增个人申请信息界面,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其中上传照片为两寸近期免冠电子照。注:星号项为必填项,照片符合要求:像素大小为宽98到119、高138到155之间,点击这里查看二寸照片调整方法。

8、上传附件信息,个人房产承诺、社保证明等附件信息(相关模板请在住房保障网右下角“相关下载”里下载)须按标准格式填写后上传。注:附件大小在200—300KB之间,格式为:jpg,jpeg。

9、申请信息填写及附件上传操作完成后,点击保存,您的信息将被系统记录。

10、点击保存后,出现家庭成员信息界面,若有家庭成员,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添加家庭成员信息。注:若为个人租赁,请直接跳到第13步。

11、进入新增家庭成员信息表,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附件,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12、信息保存完成后,返回主申请人资格申请填报界面,如还有要添加的家庭成员,再点击“新增家庭成员按钮”。

13、资料填写完成后,回到个人租赁界面,选择信息条,点击“提交申请”。进入以下界面,进行操作,完成申请。回到个人租赁界面,确认申请状态为“待初审”。

⑵ 西安市高新区管委会是做什么的部门

高新区管委会按复照“小政府、制大服务”的原则,建立精干、高效、统一的管理、服务及监督机构,具体职能有:
1、制定和发布高新区开发建设、经济和科技管理及其他行政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规定;
2、制定并组织实施高新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规划;
3、负责高新区土地、规划和建设等各类项目的审批;
4、组织高新区企业向国家、省、市申报计划和科技项目;
5、依法管理、指导和监督高新区的企事业单位的党建、工建和妇女权益保护等工作,并提供相关服务;
6、兴办区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
7、负责区内的招商引资和服务工作;
8、负责区内的环境卫生、城建管理监察、综合治理、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的管理、服务和监督;
9、行使市政府授予的其他管理职能;
10、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⑶ 住房保障中心是干什么的

各地区住房保障中心大体一样,下面以广州市为例: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本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任务;拟订和组织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和提出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战略的政策建议;监督、指导、检查区(县级市)开展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二)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市住房保障和市直机关安居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投资计划;拟订和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储备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住房货币补贴、住房租赁补贴、廉租住房租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等年度标准。
(三)负责筹集、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管理职工住房货币分配补贴资金、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单位住房基金及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四)组织开展居民家庭,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及其相关需求情况调查;拟订本市住房保障标准,建立健全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五)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征用、拆迁、储备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实物收地、土地整理及前期管理等工作;负责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计划管理和统筹协调;负责保障性住房自建项目的组织实施;会同物价等部门确定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并协助建设单位落实工程项目有关优惠政策。
(七)负责住房保障资格审核、保障性住房的筹集、租售和后续监管工作;指导、监督和考核保障性住房小区物业服务;负责住房保障信访、举报、投诉的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企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分配方案的审核和备案;负责职工住房货币补贴资格的审核;负责房改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监督、处理房改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九)负责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和检查市与区、街(镇)住房保障信息网点工作。
(十)负责职工房改档案、住房保障档案的建档和管理,负责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⑷ 住房保障中心属于什么机构

属于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⑸ 西安高新管委会下属有哪些单位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西安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西安市地方税务局高新版分局 ·党工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权发展策划局·督查考评办公室·投资服务局·财政局·经济贸易发展局(统计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投资促进局·规划建设局·社会事业局·教育局·对外宣传办公室·城市管理局·金融服务办公室·征地拆迁办 ·创业园发展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

⑹ 苏州高新区房管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房产管理局设房管一处、房管二处两个职能处室。
(一)房管一处(房政、市场、房改、信息)
主要职责:
1 、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等房产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制订区域房产市场建设的规划和设计;负责对房产交易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协调工作关系;负责房产转让、抵押、商品房销(预)售、房屋置换、房屋使用权转让以及对全区房屋租赁、中介等工作的管理。
2 、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和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参与房地产价格审批;监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维修基金工作;协助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做好相关工作。
3 、负责区域房改方案及政策的拟定和组织实施,审批公有住房出售、住房货币补贴等业务,检查指导区域各系统单位的房改方案实施工作;参与区域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年度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区域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廉租房等相关政策的实施管理。监管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4 、综合协调房产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组织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实现信息资源的有效共享。负责全局房产统计汇总。
(二)房管二处(开发及物业、直管公房管理、法规、科技等)
主要职能:
1 、研究拟订区域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区域住宅建设、住宅产业化及经济适用住房等开发项目的实施和竣工综合验收;负责区域住宅与房地产开发的行业管理,审核开发企业资质。
2 、负责全区物业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招投标,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确认物业管理项目范围,实施物业管理企业的年检年报工作;会同物价部门管理物业管理收费;对全区物业管理企业及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进行考核评比;负责异产毗连房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确认,检查考核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
3 、负责全区公有房屋的行政管理;组织实施区域对公有房屋实施租赁、修缮、改造、改善、防汛防台等工作;对全区修缮施工企业进行资质管理;负责区域直管公房的资产管理,包括直管房产的划转、出售、交换、购置等工作;负责区域廉租房建置、分配、管理工作的实施。
4 、组织规范性文件的起草、修定、报批和批准后的实施;开展行政执法、实施行政执法监督、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代理;组织房产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及行政赔偿;协同有关部门实施房产行政执法和监察 , 受理和查处群众相关的投诉。
5 、负责全区的住宅建设科学技术;制订住宅建设标准、规范;负责系统内部的科技项目立项和成果评审;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材料;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督促检查系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白蚁防治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房产科技情报网工作。

⑺ 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杜绝

⑻ 高新区公租房申请条件是怎样的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8)高新区管委会住房保障中心扩展阅读: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

第十七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

(二)房屋的位置、用途、面积、结构、室内设施和设备,以及使用要求;

(三)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和支付方式;

(四)房屋维修责任;

(五)物业服务、水、电、燃气、供热等相关费用的缴纳责任;

(六)退回公共租赁住房的情形;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八)其他应当约定的事项。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第四条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工作。

第五条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档案。

第六条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

⑼ 成都市高新区房屋管理局在什么地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锦城大道999号5楼。

1、负责全市单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审批。

2、对全市单位自管房进行政策指导、监督、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

3、负责全市城镇建设安置动迁管理。

4、负责全市城镇公有住房确权发证,办理产权产籍变更手续。

5、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房地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9)高新区管委会住房保障中心扩展阅读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市房管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房地产市场、房产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全市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并负责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统筹协调和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全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的责任;

负责开展城乡住房状况和住房供求情况调查。

(三)负责推进农村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房地产市场体系。

(四)承担规范和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商品房预(销)售管理和预售合同备案登记管理;负责房产转让、房屋租赁、房产抵押和房产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信息调研、监测分析,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和预警预报体系。


⑽ 请问高新区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中心咨询电话是多少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和分配管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管,杜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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