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无锡发布共有产权保障房新规 停止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
8月日,江苏省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就此前发布的《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进行政策解读。
无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根据中央领导“房住不炒”指示精神,对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作出了新的部署。2018年12月以来,国家层面先后3次召开全国72个重点城市住房保障工作座谈会,明确要求在“租购并举”总体框架下,优化保障房供应方式,停止经济适用房实物分配。
此外,经住房城乡建设部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无锡市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工作方案》(“一城一策”),明确要求无锡市必须改革配售型保障房供应体系,建立共有产权房保障房供应体系,解决好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伴随着《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落地,无锡市市区范围内停止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
根据8月22日无锡市人民政府印发《无锡市市区共有产权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共有产权保障房是指政府与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份共有的保障性住房,其产权份额按照保障对象和政府各占50%的比例确定,政府产权份额由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的单位代为持有。
《暂行办法》规定:共有产权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原则上一室户面积不超过65平方米,二室户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考虑到国家人口政策的变化,《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共有产权保障房项目中,可少量配置建筑面积95平方米左右的三室户,仅向有不同性别子女且子女均大于8周岁(含8周岁)的申请家庭供应。
无锡住建局认为,与以往经济适用房的建设标准相比,共有产权保障房单套户型更趋优化,单套房屋的建设标准作了一定程度的放宽,以更加贴合住房保障家庭的实际需要。
按照要求,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家庭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双方及未婚子女为一个申请家庭,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年满35周岁;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满5年;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家庭金融资产、车辆等情况,符合本市市区住房保障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认定标准。
按照规定,取得购买资格后,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保障房,并且应当按照核准时序的先后进行轮候。
《暂行办法》明确共有产权保障房实行5年期的封闭管理,并按照签订购房合同日期为时间节点,并作了以下规定:
1.政府回购情形。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未满5年,因购房家庭成员户口全部迁离本市或者全部出国定居、购房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救治需要筹集资金的等情况下,购房家庭可以退出所购买的房屋,并由代持机构予以原价回购。
2.购买政府产权。《暂行办法》规定,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5年内,可以按照原购买价格购买政府产权,超过5年的,按照实施机构委托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价格进行确定。
3.转让共有产权保障房。《暂行办法》规定,购房家庭签订购房合同满5年的,经代持机构同意,可以转让共有产权保障房,同等价格下代持机构有优先购买权。代持机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购房家庭可以上市按照市场价转让,取得的售房款在扣除双方的原购房款、税费等费用后,增值收益按照产权份额比例进行分割。
❷ 江苏省个人最低缴纳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大概是多少
江苏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根据单位的性质不同,缴存的比例也有所不同,但通常都是在8%-12%之间。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失业保险单位1.5%,个人0.5%。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8%。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的基数,是计算应缴纳养老保险金额的基数,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般是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具体缴存基数规定依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2)江苏省保障性住房比例扩展阅读: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注意事项: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个人参保人员无论是男性还是女性,缴费年限满15年,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养老保险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公积金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社保缴纳基数
❸ 目前江苏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一般不超过12%
一般是5%-8%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专、城镇集体企属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
2、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❹ 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苏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是苏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绝对控股公司,2014年9月实现公司实体化运作,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实事工程的高度重视。公司以“建市民满意的保障房”为工作目标,坚持做优做精,突出主业,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坚持廉洁从业,清白建房,确保建成市民满意的廉洁工程;坚持多元发展,开拓市场,确保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
法定代表人:何静清
成立时间:2012-03-31
注册资本:103327.922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50000007984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苏州市南环东路10号1幢570室
❺ 现在国家规定人均最底住房面积是多少符合标准
目前我国没有法律规定人均最低的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面积标准一般为回统计局统计的经答济指标。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新增指标)是指按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自己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自己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自己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5)江苏省保障性住房比例扩展阅读:
人均住房面积包括人均住房居住面积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居住面积指的是你的房子的实际使用面积,指的是你家住房套内面积,而建筑面积指的是你家房产证上的标注面积,内含公摊等。
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人)=住宅建筑面积/居住人口
❻ 江苏省五险缴纳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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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36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6843元。
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五项。南通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20%个人8%
医疗单位缴纳8%个人2%
失业单位缴纳2%个人1%
生育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工伤单位缴纳0.8%个人无须缴纳
此外住房公积金对半单位缴纳8%-12%个人8%-12%
参考一:关于开展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
市区各用人单位:
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1号)、《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工作的意见》(通政发[2004]84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5]10号)精神,结合市区具体情况,现就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审核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
凡在市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各类企业、劳务派遣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以及中介机构(以下简称单位)。
二、时间和方式
1.时间为2008年2月15日至2008年3月25日。
2.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进行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
(1)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地税附表十二、国税附表五);
(2)2007年度会计总账、应付工资明细账及其他与本单位工资发放相关的资料;
(3)《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一式两份),同时附电子文档。
3.请各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
(1)2007年6月份、12月份职工工资表及考勤表。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可从南通劳动保障网下载)。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首次参加的单位,现场打印发放)。
三、地点
各单位按辖区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事点进行申报、审查。
原市本级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青年西路109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1号楼3楼308室。
原崇川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跃龙南路36号8楼(供电局南原崇川区政府大楼)
原港闸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前排2楼
原开发区所属单位申报、审查地点:开发区金桥路9号开发区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底楼大厅(开发区国税局北100米)
四、缴费基数的确定
1.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实行统一缴费基数,统一申报。
2.单位以2007年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缴费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高于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以本单位实际参保人员缴费工资总额为基数缴费。
3.职工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以本人2007年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收入是指缴费单位直接支付给职工本人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收入等)。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缴费基数下限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的,按缴费基数上限申报。2008年4月至2008年6月的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189元,月缴费基数上限为5946元。2008年7月后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待2008年度社会保险基数公布后再行调整。
4.经核定的缴费基数执行时间为2008年4月1日至2009年3月31日。
五、其他事项
1.各单位所带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印章。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须在单位申报的缴费花名册上经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工会印章,或通过公示方式予以确认并加盖公章。
2.各单位必须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如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执行,即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同时,将其列入重点稽核对象,上门实地稽查稽核。对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对于单位和有关人员不配合、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相关资料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地方税务机关将依照《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一条之规定予以处理。对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的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附件:1.《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表》
2.《南通市200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花名册》
3.《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
南通市地方税务局
二○○八年一月九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1月11印发
参考二:关于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0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劳社险[2008]12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发布2008年度南通市区社会保险基数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7374元。
二、2008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期间,市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下同)和用人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
1.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下限,按不低于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369元)确定;参保人员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按不超过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6843元)确定。
2.用人单位以本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
三、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参照上述规定办理。
二○○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08年6月26日印发
❼ 江苏省农村最低居保障型居住房面积
江苏省地处中国大陆沿海中部和长江、淮河下游,东濒黄海,北接山东、西连安徽,东南与上海、浙江接壤,是长江三角洲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介于东经116°18′-121°57′,北纬30°45′-35°20′之间。江苏,得名于清朝江宁府和苏州府二府之首字,简称“苏”。省会城市为南京。江苏傍江临海,是中国人口密度最高的省份之一,总面积10.2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总面积的1.06%的土地上,全省常住人口7405.8万人。连绵近1000公里的海岸线拥抱着约980万亩的黄金滩涂。江苏境内平原辽阔,土地肥沃,物产丰富,江河湖泊密布,五大淡水湖中的太湖、洪泽湖在此横卧,历史上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江苏历史悠久。这里是中国吴越文化的发祥地,早在数十万年前南京一带就已经是人类聚居之地。6000多年前,南京和太湖附近出现了原始村落,开始了原始农业生产。3000多年前,江苏青铜器的冶炼和锻造,已达到很高的技术水平。公元3-6世纪,南京成为中国南方的经济文化中心。公元7-10世纪以后,全国经济重心南移,有所谓“天下大计,仰于东南”的说法,扬州成为全国最繁华的城市。公元14-17世纪中叶以后,苏州、松江和南京等地,成为我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发祥地。19世纪末叶,缫丝、纺织、面粉、采煤等近代工业,在无锡、南通、苏州、常州、徐州等地陆续兴起。此后,江苏的经济、社会发展在中国一直名列前茅。江苏人文荟萃。以著名诗人李白、白居易、刘禹锡、王安石为代表的历代诗人,在江苏留下了许多不朽的诗篇。这里还产生过众多杰出的文学家、艺术家,如书画家顾恺之、米芾、唐寅、郑板桥、龚贤,中国古典小说《水浒传》作者施耐庵、《西游记》作者吴承恩、《红楼梦》作者曹雪芹,以及近现代散文家朱自清、诗人柳亚子、京剧表演艺术家梅兰芳等。以徐悲鸿、刘海粟、陈之佛、傅抱石、钱松喦、林散之为代表的书画艺术大师享誉世界;源于江苏的中国最古老的剧种----昆曲更有“百戏之本”的称誉;苏州刺绣、南京云锦、扬州漆器、南通风筝、宜兴紫砂陶器、常州梳篦、苏州和扬州的盆景等都是在海内外享有盛誉的工艺精品。江苏省正式建制始于清康熙六年(1667年),自1983年起实行市管县的行政体制。现设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南通、扬州、镇江、连云港、徐州、盐城、淮阴、泰州、宿迁13个省辖市,下辖64个县和县级市,43个市辖区。江苏是中国的经济大省。全省综合经济实力在全国一直处于前列。2003年江苏省国内生产总值12451.8亿元,比去年增长13.5%;全年人均生产总值突破2000美元,GDP增幅大大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江苏对外开放日益扩大。2003年进出口总额1136.7亿美元,增长61.7%;其中出口591.4亿美元,增长53.7%。外商直接投资158亿美元,增长52.4%。全年新批境外企业33家,投资额5404.7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合同额20.9亿美元,营业额19.8亿美元。各具特色的开发区遍布全省,其整体规模和发展水平均居全国前列。对外友好关系不断发展。江苏省及省辖市、县级市已与39个国家的157个省州和城市缔结国际友好关系,总数列全国各省、区、市第一位。江苏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262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239元,分别增长13.2%和6.1%。居民人均储蓄存款突破1万元。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宅使用面积20.0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9平方米。江苏境内山明水秀,名胜众多。南京、苏州、镇江、常熟、徐州、淮安均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省内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有13座,包括六朝古都南京、人间天堂苏州。2003年全省共接待海外游客223.2万人次,国内游客1.1亿人次。江苏科学教育水平居全国前列。全省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88人,从事科研活动人员32.3万人,科技力量与科研能力,仅次于北京、上海,居全国第三位;对外科技和教育交流频繁,江苏已与世界上4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近30多个专家组织建立了工作关系,江苏各类学校已与国外近300所大中学校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实现了高等教育大众化,全省共有普通高等学校105所,在校学生达91.33万人,高等学校数和在校生人数位居全国第一,也是中国第一个实现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化教育转变的省份。江苏文化体育事业成就斐然。拥有20多种地方戏剧和15个地方曲种。书画艺术历史悠久,民间艺术形式多样,别具一格。全省共有各类艺术表演团体131个,文化馆115个,公共图书馆101个,档案馆170个。有历史、艺术和纪念性博物馆91个。其中,南京小红花艺术团被誉为“娃娃天使”;南京图书馆为中国第三大公共图书馆;南京博物院文物藏品数量居全国第三;设在南京的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保存着大量中华民国时期的历史档案。全省基本上实现了省、市、县、乡广播电视联网和村村通有线电视。全省共有各类卫生机构12775个,其中医院、卫生防疫和防治机构3333个,遍布全省各大中小城市及乡镇(村)。江苏,一个朝气蓬勃的省份,提出了率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和规划。到2010年,全省总体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到2020年左右,全省总体上基本实现现代化,江苏将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科教发达、法制健全、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