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您好
具体情况信息建议您可以找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咨询。
望采纳,谢谢
2. 合肥市住房租赁补贴以后会征税吗
这个要看看具体是什么类型的房间了,应该是不需要征税的呀。
3. 合肥公积金怎么提取啊,在哪个地方
合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提取条件,即购买住房、修建自住住房、缴纳房租等。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三)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四)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五)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六)出境定居的。
(七)退休的。
(八)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至提取时未正在就业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入刑人员刑期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
(九)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市家庭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3)合肥市住房租赁服务管理中心正式成立扩展阅读: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凭提取凭证及《合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到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网点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经审核准予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所提金额由受委托银行全额汇至单位,提取职工在单位进行签字认领;个人提取则直接转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单位提供的结算账户上。
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提取,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
4. 合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合肥市花园街79号(市府广场合肥大厦南侧,群艺回巷内答20米)电话:(0551)62669711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新蚌埠路128号
安徽省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地址:花园街4号安徽科技大厦3C-D、F、4A-F
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
地址:芜湖路347号城市华庭1-3层电话:(0551)62662254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设银行办事处
地址:金寨路326号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徽商银行办事处
地址:长江中路112
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5. 合肥住房租赁平台运行如何
合肥3月23日从合肥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推介会获悉,作为全国首批12个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之一,合肥市住房租赁交易服务监管平台自去年底上线启动以来,目前已经累计筹集房源2万多套。下一步,通过平台达成租赁交易的房主和租赁企业,还将能获得财政奖补。
同时,合肥市还积极推进住房租赁用地供应。目前,合肥市首宗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位于高新区,已经挂网拍卖,被安徽医科大学竞拍获得。该地块面积68.79亩,可建设租赁住房10万平方米。其余7宗、共计250亩的租赁住房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目前正积极推进。
6. 安徽省合肥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呀,能够公积金提取吗
安徽省合肥市如果想提取,是能够的。
7.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内的独立的事业容单位,正处级建制, 中心本部设办公室、归集处、房贷处、计财处、信息处、法规监督处 资金管理处、业务服务处和监察室等九个处室;下设铁路分中心、巢湖分中心和肥东县管理部、肥西县管理部、长丰县管理部、庐江县管理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实行“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运行、银行专户存储、财政部门监督”的原则。
注册资本:4634万人民币
8.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是直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正处级建制,下设省直分中心、原巢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肥东、肥西、长丰、庐江四个县管理部。